导读:本文包含了财政权力结构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预算自主权,税收,均衡化,税种
财政权力结构论文文献综述
丁兆君[1](2009)在《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重构方案》一文中研究指出1.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自主权。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自主权是市场经济下保证财政权力结构构建有效性的前提,“税收立法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适当划分,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在税收调控方面的积极作用,更有助于保证地方政府有效提供公共品以及顺利履行其地区性的社(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参考》期刊2009年42期)
丁兆君[2](2009)在《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财政体制是国家在财政管理中,划分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权力和相应利益的制度。财政体制的建立是一个涉及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因素,并对一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统一起到重要作用的大问题。从财政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财政权力是政治系统与社会其他子系统,主要是与经济系统之间相互交换的媒介,财政权力的配置规则体现为一种财政权力结构。我国叁十年的财政体制改革就见证了社会子系统之间通过“权力”进行交换,进而构建新的社会系统的过程。在经历了“放权让利”的不断摸索和尝试后,1994年我国建立了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体制,在新税制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央与省两级政府之间相对稳定的税收收入分配方案,有效提高了“两个比重”。但目前我国的财政权力结构并不符合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合法性及有效性的要求,对政府权力与市场权力以及政府间财政权力的界定始终缺乏法律层面的依据,致使各级政府财政权力的行使呈现出一定的随意性及不规范性:政府拥有大量介入市场经济的权力,国有经济的大规模以及多领域分布,使得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还未得到妥善的处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权力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大量的财政支出被推向更低一级的政府;而地方政府没有获得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地位,几乎没有税收立法权,也无发债权,再加上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地方政府通常会利用非规范权力寻求财政资金以解决地方性事务;目前的政府预算无法涵盖各级政府全部的财政收支行为,政府财政权力的行使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督,造成浪费及使用效率的低下。可以说,1994年的“分税制”仅仅是对政府间税收收入的一种分配,并没有真正触及财政权力的重新配置,因此,很难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稳定的财政权力结构。之所以从经济社会学的一个分支——财政社会学的角度对财政体制问题进行研究,是因为大多数真正的问题并非可以轻易地按学术性质归类。“经济利益研究方式”使得经济学能够向纵深发展,但对于现实社会问题的解释能力却受到了很大的局限。相对于主流经济学对财政体制问题的分析,财政社会学是用社会学的传统分析政府财政行为,并试图用社会学的传统解释各种财政现象。从财政社会学角度对财政体制问题进行研究,将经济学中的经济利益分析方法与社会学中的社会关系分析方法相结合,从以权力为基本因素的社会关系入手,构建财政权力结构这一概念及研究思路,是对以往主流经济学中财政体制问题研究的一种突破。跳出纯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可以从更广阔的视角划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协调各种利益分配和利益冲突、提高政府自我整合能力以及促进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的配合。鉴于社会学独特的知识模式,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研究对象以及不同的研究角度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本文尝试在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有机结合的“假设演绎法”的逻辑过程中,采用利益分析与社会关系分析相结合、动态(历史)与静态分析相结合、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问题进行研究。在对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界定中,本文从财政社会学的基本议题出发,以经济社会学主要取向——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为基础,大胆运用分析和综合、抽象到具体等方法,阐释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内涵以及相关理论。对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权力结构采取了静态分析的方法,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述了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依据;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分析则采用了动态(历史)分析的方法,回顾了其在社会“危机”推动下的演化路径,并运用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的有效性及地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了分析。最后,通过与成熟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一般性相比较,并结合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特殊性,提出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方案。本文共包括七章内容,第1章为本文的导论,第2章到第7章是本文的主体内容。第2章是对财政社会学视角下的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界定。在阐明财政权力概念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学中的主要研究取向——结构功能主义,对财政权力结构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提出了有效的财政权力结构的涵义。同时,借助生产函数构建了一个财政权力结构的演化路径模型,揭示了由此产生的不同的社会发展绩效。最后,结合建立在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形态,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财政权力结构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标准。第3章借鉴经济学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提出了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构建依据,为之后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分析以及优化提供了经济学理论视角下的标准模式。第4章阐述的是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理论基础及演化路径。我国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理论依据是中国特有的“国家分配论”以及财政体制原则论。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以及社会“危机”的推动下,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演化经历了U型组织结构下的统收统支模式、M型组织结构下的包干制模式以及U型与M型相结合结构下的分税制模式。第5章对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缺失进行了分析。参照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依据,认为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财政权力与市场权力界定不清;政府间财政支出权力未明确划分致使政府间分工不规范;财政收入权力集中造成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不匹配;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未对财政权力结构起到协调作用。第6章进一步对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间财政权力没有得到明确规范的界定,地方政府无法作为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履行其职能。第7章提出市场经济下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设想。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目标就是建立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地位,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行使,地方政府可以在其权力范围内对地区性公共事务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优化我国现有财政权力结构必须按照正确的逻辑顺序进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通过限制并规范政府对生产经营性资源的控制及配置权力,转变政府职能的实现方式、发展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对政府财政权力与市场权力的边界做进一步划分;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权力,重点是要明确并落实中央的财政支出权力(避免再出现中央支出权力下移的情况)。依据对各级政府财政支出权力的划分,赋予地方政府必要的税收权力,并针对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规范其投融资权力。以地方财力均衡化、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为目标,规范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并根据两个均衡化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相关配套条件,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最后,强调了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不可忽视的两个问题,一是整合我国政府预算,硬化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约束;二是健全我国的地方财政民主制度。本文的创新之一在于采用了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学术界复兴的财政社会学的研究视角。以利益分析与社会关系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财政体制问题置于宏观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中,强调从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等连接国家与社会的因素,来综合研究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产生、发展以及财政权力的演变过程及其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影响。综合运用公共经济学、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财政学、政治学等方面的相关理论和概念,试图从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对财政体制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的创新之二在于借鉴经济社会学中的主要取向——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大胆引申出财政权力结构这一概念,并将其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进而探讨财政权力结构与社会发展绩效之间的相互作用。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的相关理论,本文认为一个合法且有效的财政权力结构是一种能够促使各财政权力主体应对不确定性,发挥其能动性,同时又为整体目标服务的“虚拟秩序”或“制度”。在这种“秩序”或“制度”下,权力作为社会各子系统相互交换的媒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根据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特质,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目标就是建立各级政府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地位,明确市场与政府、各级政府间权力的划分,并逐步以法律的形式对此种“制度”进行确定。本文的创新之叁在于注重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特有理论基础——“国家分配论”及“原则论”的研究,并结合工业组织理论中的U型及M型组织结构,描述了我国财政权力结构从“统收统支”模式、“包干制”模式到“分税制”模式的演化路径。(本文来源于《东北财经大学》期刊2009-06-01)
丁兆君[3](2009)在《论我国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期,面临着诸多的社会不均衡,原因在于尚未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系统结构。以财政社会学的视角,财政体制是"权力的制度性调配"载体,规范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成员、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以及权力资源的分配。因此,市场经济下社会系统结构的调整必然要以财政权力结构的重构为基础,而西方的公共财政体制理论为这种重构的有效性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本文来源于《财经问题研究》期刊2009年04期)
财政权力结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财政体制是国家在财政管理中,划分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权力和相应利益的制度。财政体制的建立是一个涉及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因素,并对一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统一起到重要作用的大问题。从财政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财政权力是政治系统与社会其他子系统,主要是与经济系统之间相互交换的媒介,财政权力的配置规则体现为一种财政权力结构。我国叁十年的财政体制改革就见证了社会子系统之间通过“权力”进行交换,进而构建新的社会系统的过程。在经历了“放权让利”的不断摸索和尝试后,1994年我国建立了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体制,在新税制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央与省两级政府之间相对稳定的税收收入分配方案,有效提高了“两个比重”。但目前我国的财政权力结构并不符合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合法性及有效性的要求,对政府权力与市场权力以及政府间财政权力的界定始终缺乏法律层面的依据,致使各级政府财政权力的行使呈现出一定的随意性及不规范性:政府拥有大量介入市场经济的权力,国有经济的大规模以及多领域分布,使得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还未得到妥善的处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权力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大量的财政支出被推向更低一级的政府;而地方政府没有获得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地位,几乎没有税收立法权,也无发债权,再加上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地方政府通常会利用非规范权力寻求财政资金以解决地方性事务;目前的政府预算无法涵盖各级政府全部的财政收支行为,政府财政权力的行使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督,造成浪费及使用效率的低下。可以说,1994年的“分税制”仅仅是对政府间税收收入的一种分配,并没有真正触及财政权力的重新配置,因此,很难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稳定的财政权力结构。之所以从经济社会学的一个分支——财政社会学的角度对财政体制问题进行研究,是因为大多数真正的问题并非可以轻易地按学术性质归类。“经济利益研究方式”使得经济学能够向纵深发展,但对于现实社会问题的解释能力却受到了很大的局限。相对于主流经济学对财政体制问题的分析,财政社会学是用社会学的传统分析政府财政行为,并试图用社会学的传统解释各种财政现象。从财政社会学角度对财政体制问题进行研究,将经济学中的经济利益分析方法与社会学中的社会关系分析方法相结合,从以权力为基本因素的社会关系入手,构建财政权力结构这一概念及研究思路,是对以往主流经济学中财政体制问题研究的一种突破。跳出纯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可以从更广阔的视角划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协调各种利益分配和利益冲突、提高政府自我整合能力以及促进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的配合。鉴于社会学独特的知识模式,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研究对象以及不同的研究角度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本文尝试在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有机结合的“假设演绎法”的逻辑过程中,采用利益分析与社会关系分析相结合、动态(历史)与静态分析相结合、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问题进行研究。在对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界定中,本文从财政社会学的基本议题出发,以经济社会学主要取向——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为基础,大胆运用分析和综合、抽象到具体等方法,阐释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内涵以及相关理论。对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权力结构采取了静态分析的方法,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述了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依据;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分析则采用了动态(历史)分析的方法,回顾了其在社会“危机”推动下的演化路径,并运用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的有效性及地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了分析。最后,通过与成熟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一般性相比较,并结合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特殊性,提出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方案。本文共包括七章内容,第1章为本文的导论,第2章到第7章是本文的主体内容。第2章是对财政社会学视角下的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界定。在阐明财政权力概念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学中的主要研究取向——结构功能主义,对财政权力结构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提出了有效的财政权力结构的涵义。同时,借助生产函数构建了一个财政权力结构的演化路径模型,揭示了由此产生的不同的社会发展绩效。最后,结合建立在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形态,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财政权力结构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标准。第3章借鉴经济学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提出了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构建依据,为之后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分析以及优化提供了经济学理论视角下的标准模式。第4章阐述的是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理论基础及演化路径。我国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理论依据是中国特有的“国家分配论”以及财政体制原则论。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以及社会“危机”的推动下,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演化经历了U型组织结构下的统收统支模式、M型组织结构下的包干制模式以及U型与M型相结合结构下的分税制模式。第5章对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缺失进行了分析。参照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依据,认为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财政权力与市场权力界定不清;政府间财政支出权力未明确划分致使政府间分工不规范;财政收入权力集中造成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不匹配;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未对财政权力结构起到协调作用。第6章进一步对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有效性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间财政权力没有得到明确规范的界定,地方政府无法作为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履行其职能。第7章提出市场经济下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设想。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目标就是建立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地位,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行使,地方政府可以在其权力范围内对地区性公共事务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优化我国现有财政权力结构必须按照正确的逻辑顺序进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通过限制并规范政府对生产经营性资源的控制及配置权力,转变政府职能的实现方式、发展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对政府财政权力与市场权力的边界做进一步划分;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权力,重点是要明确并落实中央的财政支出权力(避免再出现中央支出权力下移的情况)。依据对各级政府财政支出权力的划分,赋予地方政府必要的税收权力,并针对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规范其投融资权力。以地方财力均衡化、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为目标,规范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并根据两个均衡化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相关配套条件,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最后,强调了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不可忽视的两个问题,一是整合我国政府预算,硬化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约束;二是健全我国的地方财政民主制度。本文的创新之一在于采用了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学术界复兴的财政社会学的研究视角。以利益分析与社会关系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财政体制问题置于宏观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中,强调从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等连接国家与社会的因素,来综合研究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产生、发展以及财政权力的演变过程及其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影响。综合运用公共经济学、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财政学、政治学等方面的相关理论和概念,试图从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对财政体制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的创新之二在于借鉴经济社会学中的主要取向——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大胆引申出财政权力结构这一概念,并将其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进而探讨财政权力结构与社会发展绩效之间的相互作用。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的相关理论,本文认为一个合法且有效的财政权力结构是一种能够促使各财政权力主体应对不确定性,发挥其能动性,同时又为整体目标服务的“虚拟秩序”或“制度”。在这种“秩序”或“制度”下,权力作为社会各子系统相互交换的媒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根据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特质,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目标就是建立各级政府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权力主体地位,明确市场与政府、各级政府间权力的划分,并逐步以法律的形式对此种“制度”进行确定。本文的创新之叁在于注重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特有理论基础——“国家分配论”及“原则论”的研究,并结合工业组织理论中的U型及M型组织结构,描述了我国财政权力结构从“统收统支”模式、“包干制”模式到“分税制”模式的演化路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财政权力结构论文参考文献
[1].丁兆君.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重构方案[J].经济研究参考.2009
[2].丁兆君.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9
[3].丁兆君.论我国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重构[J].财经问题研究.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