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产权论文-储卉娟

文学产权论文-储卉娟

导读:本文包含了文学产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知识产权,社会治理,网络文学,生产方式

文学产权论文文献综述

储卉娟[1](2019)在《通过知识产权的治理:网络文学生产领域的经验》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技术发展已从信息传播领域蔓延至各专业知识生产领域。知识产权这一传统的民商事法律权利,在此背景下开始对网络社会治理产生重要影响。中国网络文学领域的经验说明,新技术激发的新文学生产体制背后的产权配置模式与传统知识产权配置模式有着本质区别,知识产权作为社会治理方式的介入,深刻影响着这一领域的最终发展方向。相对于政府监管和代码控制等传统治理手段,通过知识产权的法律治理应当得到更多重视。(本文来源于《社会建设》期刊2019年03期)

蒋涵[2](2018)在《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传承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回应》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纵览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模式,国际主流模式之一即是将其纳入知识产权框架下进行保护。我国具有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这些资源具有鲜明的主权色彩、民族特色和巨大的市场价值。构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迫在眉睫,需要加快建立以利益分享机制为核心,法律制度、行政管理、注册登记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民间文学艺术更好地传承发展。(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8年09期)

刘振玲[3](2018)在《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篇论文的主体如题目所示,即对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进行初步探讨。论文的出发点有叁个:首先,基于文学产业化的历史背景,梳理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整体概况,包括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发展历程、现状和实质,从而令业界对研究对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其次,深入网络文学在产业化道路中形成的新型文学生产关系里的叁个环节,详细探析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现象出现和发展的原因。最后,直面研究对象现如今的发展问题和困境,并试图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引导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走上健康和谐的发展道路。论文主要分为叁个部分:绪论,正文和结语。绪论部分,初步对“网络文学”“知识产权”“IP”“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进行界定,并说明本论文探讨的主要是网络文学中网络小说的知识产权开发现象。在此基础上,分析当下论文研究的意义,并对现阶段的研究状况进行简单梳理。最后在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本篇论文的创新点。正文部分分为叁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概况。本章分别从历史背景、发展历程、现状和本质四个方面全面呈现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整体面貌。第一节,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历史背景——文学产业化,通过马克思主义文艺生产论分析论证文学走上产业化道路的历史必然性,这也是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现象出现的外在推动力;第二节,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发展历程,对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进行溯源,并梳理出其发展历程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第叁节,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现状,从宏观层面网络文学产业整体市场规模和微观层面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五种具体形态两个层面呈现研究对象目前发展的火热现状,并试图从火热的开发现象中透视出目前我国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所表现出来的规律或特点;第四节,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实质,本节主要运用社会学家布迪厄的资本理论,详细阐释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以及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实质,即不同形式的资本在特定场域的相互转化。第二章: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原因探析。本章基于网络文学在产业化道路中形成的“内容生产——媒介传播——市场消费”的新型文学生产关系,通过深入以上叁个环节探析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现象出现和发展的原因。第一节,网络小说的类型化优势,本节从知识产权开发的内容源上分析网络文学区别于传统文学进行知识产权开发的优势;第二节,媒介杂交的力量,基于麦克卢汉的媒介杂交理论,笔者认为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现象的出现和发展是网络文学为适应媒介杂交或融合而进行的自我转型,即由互联网引入之初备受宠爱的文学样式转型为给在新一波媒介革命中受宠的形象艺术提供创意的“内容基地”;第叁节,受众群体的选择,作为大众文化一部分的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衍生品正契合了约翰·费斯克大众文化研究中大众挑选文化产品时的“筛选标准”,即“相关性、符号生产力和消费模式的灵活性”,基于此笔者将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衍生品的受众群体分为“粉丝群体”和“路人群体”,分别探析二者在消费环节中对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助力作用。第叁章: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意义和存在的问题。第一节,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意义,基于约翰·费斯克有关大众文化的“两种经济理论”,笔者将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意义阐释为文化意义和经济意义;第二节,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存在的问题,我国网络文学的知识产权开发尚不成熟,本节通过资料搜集整合出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囤积、知识产权开发粗制滥造等,并试图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结语部分,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之上引导大家对网络文学及其产业化发展的未来报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本文来源于《山东师范大学》期刊2018-06-06)

旷丹阳[4](2018)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创作者的权利,是一个值得结合实践研究的问题。20世纪60年代,关于这个问题最早的讨论是有一些刚独立的非洲国家在争取确认其文化身份进而到政治身份的过程中发起的。多年来,唱片、广播、电视、电影技术的发展,使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商业化利用范围扩大到全球化的程度,但却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起源的社群的文化或经济利益缺乏合理的尊重与应有的重视,也没有任何商业利用的收入惠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如今,互联网正逐渐的使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为基础的创作者们以非常廉价的成本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其作品。旅游业的发展和消费者们对“原始艺术”日益增长的需求也促使民间文化艺术商业化的利用在形式和强度上都有了相当大的增长。我国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方面一直侧重于公权力的抢救和保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全球化的推动,借鉴国际中很多国家保户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经验,用知识产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减少政府的资金压力是一种不错的路径。民间文艺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指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合法权益创造者、促进传承与发展。包括语言文字、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传统知识、建筑艺术等的长期形成和传承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及以创新作品或产品保护为基础的民族技术、建筑艺术和其他文化形式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框架,包括根据民间文艺作品的特点而特制的新规,以及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共同构成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现代经济社会的条件下,还涉及到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艺术的发展与利用的权利主体、权利保护、保护期和利润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艺术作品典型侵权案例的分析,发现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不足,提出了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期刊2018-04-01)

李远龙,曾钰诚[5](2018)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权的理论设计——以二元知识产权体系为基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是人的智力活动成果,属于知识产权客体。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难以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成融贯性的合力,适用知识产权法无法使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受到圆满性保护,不能满足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商业化需求。应该在现有的知识产权理论体系框架下,借鉴物权及其衍生理论二元知识产权体系,设计一种新型权利——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权。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权可分为完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权与定限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权,定限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权又可细分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用益权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担保权。定限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权的设定行为应采用要式形式,并履行登记手续,方能产生效力。(本文来源于《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2期)

王璐琪,任晨晨,王梦晴,金鑫[6](2017)在《浅谈IP新现象——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大环境下,知识产权与网络文学亲密拥抱,掀起了依托互联网平台的IP开发浪潮。当前,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开发处于成长期和变革期,其内容、形式和商业模式与国外相比均存在不成熟之处,但并不妨碍我们对其充满期待。(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22期)

高燕梅,宋旻英[7](2017)在《云南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云南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且商业价值日益凸显,在保护、开发和利用中面临着许多民事权益问题。因此,除行政保护外,有必要引入知识产权制度对其进行保护。针对目前云南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体系、普及知识产权教育、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采取公法、私法、非政府组织相互促进的保护模式,加强云南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本文来源于《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3期)

张悦[8](2017)在《馆际互借和文学传递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主要分析了图书馆之间互借图书或文献的互相借阅过程中所带来的一系列知识产权问题,包括侵权风险中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出版的权利等。在国内外的研究基础上对合理使用图书馆资料互借和文献的传递的可行性进行了讨论,通过系统的合理使用来解决问题,其中最基本的解决方案是与数据库提供商谈判,从而获得使用数字资源的权利。(本文来源于《农业图书情报学刊》期刊2017年05期)

龚可昕[9](2017)在《浅谈中国IP(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以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版权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翻译成中文就是知识产权,IP包含很多种文化产品,近年来以网络文学最为火热最广为人知,各种"IP剧","IP电影"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占领影视市场,网络文学IP影视改编价值评估被越来越多的提起和讨论。(本文来源于《纳税》期刊2017年04期)

马季[10](2016)在《IP的实质: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漫议》一文中研究指出综述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种规范术语,对于文字作品,我们以前一般只强调对着作权和版权的开发应用和管理。"知识产权"是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术语,这一概念涵盖的范围更加广阔,也更具有兼容性,着作权和版权涉及的内容均被纳入其中。互联网出现之后,业内人士习惯将其简称为IP(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产权。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主要指由网络原创作品版权延伸出来的形象、故事,以及不同形态的文(本文来源于《文艺争鸣》期刊2016年11期)

文学产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纵览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模式,国际主流模式之一即是将其纳入知识产权框架下进行保护。我国具有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这些资源具有鲜明的主权色彩、民族特色和巨大的市场价值。构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迫在眉睫,需要加快建立以利益分享机制为核心,法律制度、行政管理、注册登记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民间文学艺术更好地传承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文学产权论文参考文献

[1].储卉娟.通过知识产权的治理:网络文学生产领域的经验[J].社会建设.2019

[2].蒋涵.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传承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回应[J].知识产权.2018

[3].刘振玲.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8

[4].旷丹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

[5].李远龙,曾钰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权的理论设计——以二元知识产权体系为基点[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6].王璐琪,任晨晨,王梦晴,金鑫.浅谈IP新现象——网络文学知识产权[J].法制博览.2017

[7].高燕梅,宋旻英.云南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8].张悦.馆际互借和文学传递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7

[9].龚可昕.浅谈中国IP(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以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版权为例[J].纳税.2017

[10].马季.IP的实质: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漫议[J].文艺争鸣.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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