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被害人责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被害人,被害人责任,法定化,法律责任
被害人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刘艳[1](2018)在《被害人责任法定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的刑法归责模式以犯罪(人)为中心,忽略了被害人自身的"被害性"因素,或对犯罪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引诱、激发、促成或推动等作用。将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事实责任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评价并上升为法律责任,可全面反映犯罪人的可归咎性,更准确地为犯罪人定罪量刑。(本文来源于《昆明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2期)
张爽[2](2018)在《浅析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被害人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之而起的经济犯罪也频繁出现,尤其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成为危害突出的一类犯罪形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本文通过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状和成因进行简单的分析,主要研究犯罪中被害人责任问题,以期从法律方面能尽量杜绝涉众型经济犯罪。(本文来源于《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18年01期)
刘晓伟[3](2013)在《被害人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的刑事科学建立在犯罪人中心论的立场上,侧重于对犯罪和犯罪人的研究,却忽视了对被害和被害人的研究。在刑法学的研究中,虽然已有学者注意到了被害人责任及其作用问题,但是这些认识并没有真正地将其吸收到刑法规范体系之中。全文以对被害人责任的研究为切入点,从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双重视角系统阐述了被害人概念以及被害人责任的范畴,对被害人责任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并提出了被害人责任影响刑事责任的正当根据,在详细梳理我国被害人责任认定现状与困境的基础上借鉴国外被害人责任立法的实践,尝试着在既有的刑法体系框架内探究将被害人责任导入定罪量刑机制的实现路径。全文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被害人主体地位的考量。首先,通过对犯罪学视角和刑法学视角的区分,将文中所研究的被害人定义为因自身不当行为而使合法权益受到行为人直接侵害的自然人或法人;随后,介绍了“加害—被害”互动理论,并从加害人与被害人的行为方向、犯罪类型两方面对互动关系进行了分层;最后,透过对传统刑事法律关系的分析,提出应在刑法中确立被害人的主体地位,进而建立“国家—犯罪人—被害人”的叁元逻辑体系。第二部分是对被害人责任的分析。从概念分析入手,将刑法领域中的责任界定为包括行为人刑事责任和被害人责任的中性概念,重点对被害人责任的内涵作了详细阐述。并进一步认为,被害人责任的本质在于对所依附于刑事义务的法定义务的违反,且被害人责任的归责要素包括不当行为、因果联系和不当行为达到一定程度;随后,简要归纳由被害人不当行为而诱发的责任类型:即被害人承诺、被害人过错以及被害人对谨慎义务的违反;此外,在对被害人责任分类基础上,细化分析被害人责任的程度。第叁部分是对被害人责任影响刑事责任理论根据的探讨。关于被害人责任影响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学界目前有不同学说,虽然这些论说均从某一方面分析了被害人责任影响刑事责任的正当性基础,但都存在片面之处。被害人责任通过作用和改变刑事责任的内在构成要素进而影响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评价才是其正当根据。第四部分是对被害人责任认定现状与困境的梳理。第一,被害人责任的法律确认及不足;第二,裁判标准不统一,程序认定打折扣;第叁,司法机关过度关注危害结果;第四,被害人过份诉求及公众情绪左右。第五部分是对被害人责任刑法载现的探究。文章归纳了被害人责任的桥梁机能、限制机能和规制机能,并在借鉴国外被害人责任立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应分阶段对被害人责任进行法定化。(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3-03-20)
胡盛楠[4](2013)在《被害人责任法定化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被害互动理论揭示了被害人在犯罪进程中承担着事实责任,这种责任经规范评价后应该成为影响犯罪人定罪量刑的情节。司法实践不能承受之弊端呼唤着这一情节的法定化,理论和现行立法为其法定化提供了丰富的既有资源。被害人责任法定化应该走一条以刑法分则为基础,以刑法总则为总纲,以司法解释作为保障的渐进之路。(本文来源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1期)
胡盛楠[5](2013)在《被害人责任法定化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被害人在犯罪进程中承担着事实责任,这种责任经规范评价后应该成为影响犯罪人定罪量刑的情节。分析了被害人责任法定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在对被害人按责任程度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将被害人责任法定化的路径。(本文来源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3期)
朱贺[6](2012)在《被害人责任及其法定化》一文中研究指出长久以来,被害人都处在被刑法所忽视的地位,由此带来的弊端是易忽略被害人的责任,而让犯罪人承担犯罪的全部责任。随着被害人学的兴起,被害人责任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将被害人责任法定化意义重大,我国应参考外国立法例,将被害人责任列入刑法。(本文来源于《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10期)
陈晓娟[7](2012)在《论犯罪被害人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被害人责任是一个尚未受到广泛关注和接受的概念,但是随着犯罪被害人学的发展,社会互动理论、被害性理论等充分论证了犯罪被害人责任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世界上一些国家也通过立法肯定了犯罪被害人责任的存在。认定犯罪被害人责任有助于强化广大潜在犯罪被害人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有助于构建科学的犯罪预防模式,实现刑罚正义和社会正义。为了将犯罪被害人责任应用于实践,需要首先明确犯罪被害人责任的判断标准,然后对犯罪被害人责任进行分类,最后通过立法、司法等环节建立我国的犯罪被害人责任追究制度。(本文来源于《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3期)
刘梦雅[8](2011)在《刑法领域中的被害人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恶人"、"坏人"的形象,使整个刑法学、犯罪学研究的重点偏向犯罪人。人们分析犯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研究他们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进而给犯罪人以否定性评价和惩罚。而与犯罪人互动的被害人,则只是担当着一种辅助性的角色。本文认为必须要注意的是,合理的分配法律责任,是实现法治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充分的关注被害人的作用与责任,无疑对于在司法实践中确定犯罪人的责任、预防犯罪、实现公平正义有着重要的现实的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25期)
付超[9](2010)在《犯罪被害人责任制度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刑事法把视角仅落在犯罪人身上,易忽略犯罪被害人的过错从而加重犯罪人的责任。然而,被害人也存在责任问题,认清被害人责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犯罪被害人责任制度,意义重大。这有利于回归社会正义、也有利于犯罪预防路径的开拓。(本文来源于《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2期)
王瑞君[10](2009)在《论被害人责任的刑法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对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和学理界定,体现的是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刑事责任归咎的基本立场,反映出我国刑事被害人学研究的不足及该领域研究成果与刑法的脱节,对司法实践的直接影响是办案人员对被害人责任的漠视或重视不足。因此,有必要反思现存刑事责任归咎模式,赋予刑事被害人责任刑法地位以影响对犯罪人的刑罚,当然,对被害人责任的程度应有所要求。(本文来源于《东岳论丛》期刊2009年12期)
被害人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之而起的经济犯罪也频繁出现,尤其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成为危害突出的一类犯罪形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本文通过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状和成因进行简单的分析,主要研究犯罪中被害人责任问题,以期从法律方面能尽量杜绝涉众型经济犯罪。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被害人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1].刘艳.被害人责任法定化研究[J].昆明学院学报.2018
[2].张爽.浅析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被害人责任[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8
[3].刘晓伟.被害人责任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3
[4].胡盛楠.被害人责任法定化初探[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
[5].胡盛楠.被害人责任法定化初探[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6].朱贺.被害人责任及其法定化[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7].陈晓娟.论犯罪被害人责任[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
[8].刘梦雅.刑法领域中的被害人责任[J].法制与社会.2011
[9].付超.犯罪被害人责任制度构建[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10].王瑞君.论被害人责任的刑法意义[J].东岳论丛.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