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在线解决论文-冯硕

纠纷在线解决论文-冯硕

导读:本文包含了纠纷在线解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ODR,个人信息跨境监管,软法

纠纷在线解决论文文献综述

冯硕[1](2019)在《个人信息跨境监管背景下在线纠纷解决方式的发展困境与出路——以软法为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个人信息跨境监管力度的加强,使得在线纠纷解决方式的私法属性被撼动并影响其私密性、效率性和全球性,从而陷入困境。该困境本质上来自于在线纠纷解决方式所依靠的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与各国信息监管权的对立。当前逆全球化再度来袭,依靠条约等硬法解决该困境希望渺茫。长期的实践表明,软法对个人信息跨境监管的协调具有优势。以联合国为依托建立自愿申请加中立评级的机制,通过软法引导各国立法与执法或许是化解该困境的出路。(本文来源于《国际经济法学刊》期刊2019年04期)

郭亚菲[2](2019)在《电子商务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商务在我国呈迅猛发展之势,但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电子商务纠纷。由于电子商务纠纷的特性,传统的争端解决方式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此种形势下,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机制(简称ODR)就应运而生了。通过剖析ODR的诞生背景、价值、类型和模式,提出ODR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克服其发展障碍,完善此机制的思路。(本文来源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Yu,Zhiqiang,Dong,Peiwen,Ou,Xiaoqi[3](2019)在《在线纠纷解决体系的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英文)》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应用和完善,全球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各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难度也日益加大。在互联网背景下,纠纷解决的方式因为科学技术而转型,但是这种转型并非只是简单地将科学技术运用到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中,而是以科技和互联网思维为基础,重新构建出一种新的在线纠纷解决体系,更加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以及更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对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提高化解纠纷的效率及降低司法成本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通过对国内外实践、立法及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在线纠纷解决体系,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起步晚,在法律、技术层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结合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现状,吸取域外成熟的实践经验,完善相关制度,继续发展互联网技术和提高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信任度,构建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在线纠纷解决体系,同时在在线纠纷解决体系探讨的过程中提出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以及发展路径的思考。(本文来源于《China Legal Science》期刊2019年04期)

胡晓霞[4](2019)在《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国外典型经验与中国方案》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面临消费者弱势、机制设计不科学、获取救济受限等多重困境。作为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的国外典型经验——美国易趣网模式,以阶梯式设计、严格调节纠纷解决成本、自身体系不断演进为特点,注重对消费者心理的深入了解,及时发现消费者问题,保持处理结果的统一公正,对于中国具有深刻启示。完善我国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需要健全设计理念、克服各种资源短缺、拓展消费者在线维权救济途径。(本文来源于《法学论坛》期刊2019年04期)

林思宇[5](2019)在《电子商务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新设想》一文中研究指出21世纪以来,电子商务领域发展迅速,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也应运而生。虽然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有效解决线上纠纷出现的管辖权确定以及效率方面的问题,但目前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并不完善,在实践中仍然暴露出效率不足以及社会认可度不高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致力于构建新的机制,将电子商务平台纳入ODR主体之中,与线下纠纷解决机制结合形成一个新的有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电子商务平台将作为一个"枢纽",实现在线纠纷与平台以及其他纠纷解决机构之间快捷的衔接,使各个部分不再孤立运作并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能使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在保持高效运作的同时,保证处理结果的相对公平,形成一个能够满足电子商务领域在线纠纷解决需求的新机制。(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陈思佳,胡玮瑶[6](2019)在《在线纠纷解决一体化平台的价值期待和应用前瞻——以激活多元解纷联动效能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6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创新在线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建立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审判、电子督促程序、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信息平台。乘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东风,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催生了杭州余杭法院"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合肥蜀山法院"E调解"平台、四川成都法院"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河北"互联网+诉(本文来源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期刊2019-06-20)

周仪娟[7](2019)在《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盗版已然成为着作权保护最大的障碍,愈演愈烈的网络着作权侵权现状使司法机关应对吃力。当务之急是正视诉讼固有的缺陷,发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传统纠纷解决机制衍生出的在线纠纷解决的方式,其在解决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的方面有其独特优势。文章以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概述为起点,将在线解决机制分为在线非诉解决机制和在线诉讼解决机制两部分进行论述,发现问题,最后提出完善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的建议。引言,简要说明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解决领域的时代背景,阐述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等。第一章,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概述。主要阐述了网络着作权纠纷的概念及特征、此类纠纷高发的原因和司法实践面临的挑战。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即网络作品的侵权纠纷以及侵犯非网络作品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我国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的原因有:网络共享性与着作权专有性之间的矛盾;公众对着作权侵权行为的包容;文化需求的增长以及消费习惯的滞后;收益与风险不对等导致的逐利行为。第二章,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在线非诉解决机制概析。论述了在线非诉解决机制的概念、优势及分类,包括在线和解、在线调解、在线仲裁以及其它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线上实现形式。论证了建立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在线非诉解决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整理得出我国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在线非诉解决机制的现存问题。第叁章,我国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在线诉讼解决机制分析。以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建立为契机,结合我国互联网法院的实践,得出在线诉讼解决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的优势与不足。第四章,我国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的完善。针对前文内容论及的问题,尝试性地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完善在线解决机制的法律依据;完善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的在线非诉解决机制;完善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的在线诉讼解决机制;健全纠纷解决体系的配套机制。(本文来源于《重庆邮电大学》期刊2019-06-05)

杨艳丽[8](2019)在《我国金融消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金融创新不断加深,推出的金融产品日益多样化,互联网的“助力”作用虽然促进了金融交易,但是进一步加深了金融产品的复杂性,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消费纠纷与日俱增。在诉讼爆炸化的今天,如何快速有效的解决金融消费纠纷令消费者翘首以盼。我国传统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局限性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对探索新的、低成本、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需求。为此,最高法院以及各地区颁布的政策性文件规范与具体实践,为社会各界解决金融消费纠纷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与政策支持,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成为化解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矛盾的一大趋势。2015年11月,《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提出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等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具体意见的同时,还主张建立金融消费纠纷第叁方解决机制,建设包含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内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金融纠纷的合理化解指明了方向。作为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一员”,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凭借网络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与自身的特色,为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消费争议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解决方式,其既有利于高效便捷的解决纠纷,又有利于获得一个较公正的结果。ODR诞生于美国的电子商务领域,在欧美发展迅速,然而在我国却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本文的研究重点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视角,针对日益增多的金融消费纠纷问题,通过借鉴欧美等国对ODR的应用和解纷经验以构建我国金融消费ODR。在构建我国金融消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的过程中,存在ODR平台解纷标准不统一,保障机制不健全以及ODR法律基础缺失等问题。对此,笔者明确提出建立ODR法律规则,从整体上起到引领作用;其次对ODR的平台建设提出具体建议,例如主张建立独立第叁方机构专职解决金融消费纠纷以及对于ODR机制处理程序与金融机构内部处理纠纷的先后问题。笔者并不完全同意硬性前置程序(发生金融消费纠纷时,一律要求先由金融机构处理)的设置,而是建议案件根据复杂程度与涉案金额大小分流,从而保障我国金融消费ODR的平稳运行;以及从法律基础构建方面提出通过立法解决ODR管辖问题,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以及完善ODR与诉讼的衔接,即在在线解决纠纷过程中查明的事实、作出的裁决可以直接适用于诉讼,以期能对我国金融消费ODR的构建提供些许帮助。(本文来源于《山西财经大学》期刊2019-06-05)

朱璐[9](2019)在《数字版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围绕新时代下数字版权纠纷问题的特征,为了缓解司法压力,提高司法效率,以应对信息化社会急剧增长的数字版权纠纷问题所带来的影响,为着作权网络保护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保障,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已在诸多发达国家有所实践。中国现今的数字版权运用越来越普遍,但是同时存在小额、跨地、救济难等诸多共性问题。伴随着中国互联网+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日益完善,稳步推行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已经多有试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而亟待向数字版权纠纷解决领域进行推广。在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阐述了数字版权纠纷在线解决的运作流程及实践,指出数字版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与传统线下争议解决的区别以及具有的独特性。由于数字版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目前面临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和现实挑战,其实际应用上存在侵权主体身份不明、侵权行为难以认定、线上裁决与司法衔接不足、执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等问题,并结合现有研究寻求解决思路,点明数字版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的改进方向。当前纠纷处理的关键是妥善处理诸多数字版权问题,分担司法压力,利用在线解决机制的长处实现数字版权纠纷灵活的解决。鉴于此,本文还梳理了数字版权纠纷的特殊性,初步构建了在线纠纷解决的主体身份的程序和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同时针对在线解决机制的有效性,围绕线上司法衔接及完善执行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从多角度提出加强场景在线化平台建设、推动法院对在线裁决的承认、建立法院参与的线上版权区块链存证系统、保障在线解决程序的合法性、明确在线纠纷审查处理标准等方案,力求对着作权网络保护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期刊2019-05-29)

赵琦[10](2019)在《浅议中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断改变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应用于全球性商品交易中,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不断冲击着传统的贸易方式。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成本也在不断提高,企业间竞争越发激烈,人们的工作强度在不断加大,加班成为常态。这就导致了人们自由可支配的时间在不断被压缩,下班之后不想出门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常态。电子商务突破了传统交易方式的地域和时间限制,以其便利性极大的满足了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所需的需求。而在相互的在线交易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利益冲突,导致纠纷的不断涌现。但是针对线下交易环境而设计的一系列传统纠纷处理方式很难适应在线交易的全球性、频发性和在线性的特点。在线交易环境亟待新型的纠纷处理方式去维持交易秩序,保障在线交易环境的可信任性和稳定性。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以其跨地域性、在线性、便捷性、高效性很好的契合了在线纠纷的特点。本文将从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产生背景以及国外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情况出发来分析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困境,通过分析我国比较典型的几个ODR平台运行情况来探讨ODR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并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典范来探讨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体发展方向以及具体制度的构建。全文总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概念界定以及对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和在线仲裁叁种基本模式作简单介绍。目前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概念界定上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更倾向于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是通过在线视频、音频、电子邮件等方式解决在线纠纷的非诉讼争端解决方式;第二部分介绍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产生和发展。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是为了顺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趋势,解决在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传统纠纷解决方式不适宜解决的在线纠纷。以及在此背景下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在国外的产生和发展状况;第叁部分是以淘宝网这种企业内部ODR、众信网这种企业外部ODR和在线矛盾纠纷解决平台这种法院ODR为例分析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现状并分析其在我国发展应用的可行性;第四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发展到现在所面临的各种困境;第五部分承接第四部分的困境以我国目前最具示范性的在线纠纷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典范尝试着去探讨我国ODR以后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ODR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各ODR平台间发展很不均衡且缺少统一的规范,各自为政,呈现出一片混乱的局面。急需一个明确的整体发展方向,整合资源,共同致力于我国在线解决机制的科学持续发展;第六部分尝试着去探讨我国ODR发展的具体制度和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从纠纷参与各方的角度去探讨具体制度建设,从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纠纷解决程序完善和资金、人员供应叁个方面去探讨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以此来促进我国ODR机制的健康发展,并最终达到维持电子商务经营环境稳定和持续发展的目的。(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23)

纠纷在线解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商务在我国呈迅猛发展之势,但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电子商务纠纷。由于电子商务纠纷的特性,传统的争端解决方式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此种形势下,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机制(简称ODR)就应运而生了。通过剖析ODR的诞生背景、价值、类型和模式,提出ODR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克服其发展障碍,完善此机制的思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纠纷在线解决论文参考文献

[1].冯硕.个人信息跨境监管背景下在线纠纷解决方式的发展困境与出路——以软法为路径[J].国际经济法学刊.2019

[2].郭亚菲.电子商务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的研究[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3].Yu,Zhiqiang,Dong,Peiwen,Ou,Xiaoqi.在线纠纷解决体系的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英文)[J].ChinaLegalScience.2019

[4].胡晓霞.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国外典型经验与中国方案[J].法学论坛.2019

[5].林思宇.电子商务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新设想[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6].陈思佳,胡玮瑶.在线纠纷解决一体化平台的价值期待和应用前瞻——以激活多元解纷联动效能为中心[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2019

[7].周仪娟.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研究[D].重庆邮电大学.2019

[8].杨艳丽.我国金融消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9

[9].朱璐.数字版权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研究[D].华侨大学.2019

[10].赵琦.浅议中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D].山东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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