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论文-李睿飞

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论文-李睿飞

导读:本文包含了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模式,住房保障

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论文文献综述

李睿飞[1](2015)在《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自1998年创设以来,切实解决了大量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对商品房市场的房价飙升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出现了一系列诸如私自转租、乱进乱出、非法骗购、违规买卖等问题,偏离了制度创立的最初目的。对此我国各地政府纷纷“出谋划策”、“建章立制”,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模式改革的角度做出了众多尝试,诸如北京的“有限产权”模式、杭州的“租售并举”模式、上海的“共有产权”模式等等。这些经验做法在不断碰壁、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为我国保障性住房领域内的制度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笔者在参阅众多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最终选取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模式这一切入角度,对完善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制度提出了一些意见和看法。具体来说,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研究: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对本文的核心概念进行基本的界定,对共有产权模式下经济适用住房的概念及其在主体、客体和权能分配方面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从根本上把握经济适用住房与传统福利制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制度相比的优势所在。同时,深入研究了传统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的不合理性。文章的第二部分,从国外在住房保障领域的先进做法入手,分析了英国、澳大利亚的共有产权模式、美国的共享权益模式、新加坡组屋制度对我国的共有产权模式的借鉴意义。同时,因为我国各地方政府在该领域也做出了众多尝试,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模式各不相同,这都为我们研究完善共有产权模式提供了现实依据。该部分将综合分析国内及国外的经验做法,为完善我国共有产权模式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提供思路。文章的第叁部分,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经济适用住房在共有产权模式下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立法层级低导致各地相关规定的不统一;相关规则规定模糊导致其可操作性不强;保障标准界定不清导致退出机制存在漏洞;相关制度配合度不高导致共有产权模式无法完全推进;法律体系不完善导致相关法律责任的缺失等。另外,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的共有性还要求我们对受保障者和政府之间作为房屋共有人对占有和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的分配以及负担维修费、装修费等义务的分担问题予以法律层面的分析及明确。文章第四部分,对经济适用住房因共有产权而发生的内外部法律关系做了认定分析。本章以物权法对按份共有的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为依托,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的独特性,着重分析了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内部法律关系与外部法律关系中的债务承担问题,为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完善提供了理论支撑。文章第五部分,主要从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构建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例如,受保障者和政府在共有产权比例分配方面,避免实际操作中因基于产权比例划分的权利义务分配不明确而引发纠纷。与此同时,笔者还对建立政府回购制度的必要性、困难性以及与相关配套制度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本文来源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期刊2015-03-01)

[2](2014)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8月25日)沪府发〔2014〕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本文来源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4年18期)

新星,海花[3](2014)在《陕西出台新规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分类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通讯员 新星 海花)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供应的要求,继续深化住房供应体系改革,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创新思路,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不同支付能力,实施分类保障,把开展共(本文来源于《陕西日报》期刊2014-09-12)

[4](2013)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连政办发[2013]90号2013年8月9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市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尹哲强市政府副市长、市新海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市科技创业城管委会(筹)主任副组长:杜宇平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东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成员:宋和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韩旭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应启市民政局副局长蒋彩霞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于广浒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土地市场管理中心主任陆华市规划局副局长(本文来源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3年Z7期)

[5](2013)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连政办发[2013]93号2013年8月9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连云港市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连云港市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苏建房保[2012]468号)和《关于公布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省级试点项目及实施单位名单的通知》(苏建房保[2012]621号)要求,我市作为省级试点城市之一,将(本文来源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3年Z7期)

[6](2013)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二○一叁年四月八日沪府发〔2013〕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本文来源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3年05期)

申卫星[7](2013)在《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论——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物权法之维》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的提出,既有利于节制在申请保障房时的投机心理,使保障房真正落实到需要保障的对象上,又能满足共同出资共同发展的需求。该制度理论上具有正当性,现实中有着广泛的实践基础。在未来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设计中,只要正确处理好经济适用房对内份额的分出、抵押、出质、出租的特殊性,并在对外承担物业费、物业管理投票权分配以及房屋所可能产生侵权损害的政府责任,消除其副作用,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便值得我国正在起草的《住房保障条例》予以采纳。(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3年01期)

[8](2012)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沪府发〔2012〕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本文来源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2年03期)

蒋拯[9](2011)在《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住房保障法》起草中,有关部门提出设立"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对现有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进行改造。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涉及诸多法律问题,需要法学界深入探讨。在对"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来、相关权利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内涵进行了深入分析后,主体间的连带责任和风险负担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11期)

杨悦[10](2011)在《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1981年4月在伦敦召开了城市住宅问题国际研讨会,会上通过了《住宅人权宣言》,首次将人的居住权列为基本人权。在我国,居住问题是人们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由于近年来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已远远超过一般人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特别是一些困难家庭,但因房价之高而无力购买,因此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质量,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是全社会住房公平、公正性的体现。为解决这一日趋严重的住房问题,我国政府逐步加大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其政策的完善以及相关措施的实施,“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概念近年来在我国应运而生。2007年,我国首次在江苏省淮安市试行共有产权房模式以来,这一模式逐渐在各地推行。上海市也于2009年开始试点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随着经济适用住房的逐步建成,逐渐改善了弱势群体的居住环境,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管理涉及业主本身,更关系社会的稳定,对我国的社会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要清醒地意识到,随着物业管理在我国的不断发展,伴随着我国正走向法治社会的进程,各种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随之出现,其中就包括了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管理法律问题。从历史上来看,英国于1896年建成了第一个可供5700人居住的经济适用房住宅社区;1964年新加坡政府实行公共组屋计划并将物业管理统归新加坡建屋发展局负责;20世纪70年代,香港则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房屋,并由房屋署直接负责管理,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家庭。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住房保障体系起步较早,与之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也相对成熟。相比较而言,我国在这一领域尚有缺口,该类法律问题正逐渐成为新的法律现象,值得研究探讨。据悉,2011年上海新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22万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开工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到2012年,上海经济适用住房将要开工2000万平方米,相当于30万套。由此看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经济适用住房将成为上海解决特定群体住房问题的主要模式。本文试以上海市为例,在借鉴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论述适合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管理模式,为我国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乃至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尽绵薄之力。本文采用理论与例证相结合的办法,分为五个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笔者通过对我国及上海市住房保障体系沿革过程的梳理,对我国及上海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进程进行了概述,论述研究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相关法律问题这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第二章主要从理论上阐述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含义、法律依据和特点。该章节重点区分了房屋所有权、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等多个概念,并通过对目前上海市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分析,探讨这一模式的本质、特点及其产权有限性问题。第叁章是从物业管理基本理论和法律关系的角度出发,详细解释了物业与物业管理的概念、简述了物业管理的立法状况,除此之外,也探讨了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特点和法律关系。第四章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发展和物业管理模式进行了比较和论述,力图归纳出一些对我国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的方法。笔者从国情市情出发,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和管理模式,主要是香港“公共房屋”、新加坡“公共组屋”、英国“可负担住宅”的管理模式,得出完善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启示。第五章探讨了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法律问题的完善。在前几章的基础上,针对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其物业管理法律体系不完善、政府在这类住房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不确定性等,笔者提出了叁方面的完善建议,以期走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困境。(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11-10-14)

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4年8月25日)沪府发〔2014〕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论文参考文献

[1].李睿飞.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问题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5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的通知[J].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

[3].新星,海花.陕西出台新规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分类保障[N].陕西日报.2014

[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J].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

[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J].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

[6]..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的通知[J].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公报.2013

[7].申卫星.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论——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物权法之维[J].政治与法律.2013

[8]..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的通知[J].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

[9].蒋拯.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法律问题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

[10].杨悦.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究[D].复旦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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