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久(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G114文献标识码:A
2003年开始出现山寨手机到各种山寨产品,“山寨”一词已经从经济行为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山寨机的名称实际上是大厂商送给拼装手机厂商的,如今“山寨相机”、“山寨电影”、“山寨明星”甚至“山寨版的春晚”等诸多带有模仿性质的“山寨现象”层出不穷,知道2008年“山寨文化”彻底颠覆了传统的行业规则,建立了以山寨文化为基础的价值观,形成了独有的“山寨文化”。
首先,我们来看看“山寨”这个词本身。
“山寨”亦作“山砦”。有一下几个意思
1.筑有栅栏等防守工事的山庄。宋代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龙州蕃部寇边》:“王钺又请於其前筑水礶山寨,以为戍守之所,朝廷皆从之。”《宋史.岳飞传》:“飞指画甚大,令已至伊洛,则太行一带山砦必有应者。”《元史.世祖纪七》:“发蒙古汉军都元帅张弘范攻漳州,得山寨百五,户百万一。”
2.泛指山村。《人民日报》1968.11.3:“喜讯传到祖国广大农村、山寨和渔乡,亿万贫下中农一片欢腾。”
3.旧时绿林好汉占据的山中营寨。《水浒传》第五一回:“吴学究道:‘山寨里头领多多致意,今番教吴用和雷都头特来请足下上山,同聚大义。’”《明史.项忠传》:“流民附贼者至百万……贼潜伏山砦,伺间出劫。”
4.指有嫌疑仿冒或伪造第三方商品的生产厂家。“山寨”从字面来解释:——在山寨中,逃避政府管理。
5、“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代表那些占山为王的地盘,有着不被官方管辖的意味。那么我们今天说的“山寨”又是指的什么呢?想必大家都知道了:通俗得说就是盗版、克隆、仿制等,一种由民间IT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现形式为通过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涉及手机、游戏机等不同领域,而由此衍生的词汇有山寨机、山寨明星、山寨鸟巢等。这种文化的另一方面则是善打擦边球,经常行走在行业政策的边缘,引起争议。在其它产业,“山寨厂”多是表示那些供应正规厂上游配件的非正规作坊,或者生产成本低、质量不稳定产品的草莽厂家。“有句行话叫‘这种产品连山寨厂都能做’,经常表示这产品的设计、技术、生产门槛已经很低了。
再次,我们来探讨“山寨文化”的产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消费者不断更新的需求是导致“山寨文化”产生的直接诱因。面对不断更新的消费需求,规范的品牌在决策和执行上有严重的时滞效应,无法满足消费需求的增长,由此孕育了新的市场——“山寨市场”
供不应求产生:对于“山寨产业”,其出现的原因是正规厂商在中低端市场产品的缺位,消费者觉得“山寨产品”价格低廉而且也很实用,所以出现“山寨产品”销售火爆现象;
80后、90后人群的兴起:为“山寨产品”提供了可以大兴其道的消费人群基础。80后、90后人群的特点之一就是不喜欢被规则约束、富有创新精神。正是他们的出现为“山寨文化”的兴起提供了基础。
从文化角度来看“山寨文化”是当今我国文化多样性的表现。目前中国社会文化正朝多元化方向发展,各行各业都需要表达、表现自己,“山寨文化”反映了公民个体或团体的表现欲望和参与精神,是主流文化的补充形式,并不必然表现为反文化。然而,“山寨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促进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主导性。“山寨文化”虽然反映了草根对权威的挑战,但是,正因为主流文化的主宰性及大趋势才会使之成为“山寨版”的戏仿和挑战对象。同时,“山寨文化”的冲击会促使主流文化加快创新,把质量、服务和品牌做得更好,这样才能保持主导地位。但是,山寨文化也反映出社会上一些负面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社会资源的稀缺和机会的匮乏,以及创意贫乏性和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山寨文化”选择的是一种民间诉求的表达渠道,反映出我国民间的需求表达渠道还不够通畅,而“山寨文化”中的诸多“山寨产业”,不是自主创新,没有自己的品牌以及核心技术,涉嫌盗版、侵权,山寨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无良产品的代言词。
昀后“山寨文化”要怎么样发展
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总书记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指明了我们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战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成果,从而成为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而对于“山寨文化”,应该结合时代特色,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其建设,分析产生原因及其社会效应,积极引导、区别对待。
对于侵犯了知识产权的“山寨产品”和“山寨产品”中的伪劣产品,国家应予以批判和肃清,对于根本不能保障安全生产和相关工艺水平的工厂,应该取缔。对于具备一定生产能力和规模,能够自行生产出工艺好、价格低廉“山寨产品”的厂商,国家应该在质量监控、消费者知情权等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并引导其生产行为,鼓励其自我开发中低端价位产品,补充和完善以往正规厂商的空缺。此外,更加看到,创新才是“山寨产品”的唯一出路。
对于作为文化产品的各种“山寨文化”,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与宽容,一定程度上可以允许,但是不要把这种副文化形态当主流文化形态。社会意识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政府以及文化界可以透过引导提升山寨文化的品位,通过健康、向上的节目,使其进入合理、健康的发展轨道,将文化领域里的“山寨”概念往正面、阳光的一面引导,使之成为正面符号,使其作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的广泛而有效宣传的渠道,引领广大草根阶层更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科学发展观的现状、目标、核心,自觉自愿为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