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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民工在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为农村发展和城市建设具有突出贡献。为了使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本文就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就某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案例进行分析,着重分析拖欠工资的原因和清欠管理的现状,然后结合建筑行业的发展现状,从法律体系建设、管理制度构建、工作执行效率等角度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问题
引言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间的特殊现象,这批劳动者均为农村户籍,但是在不同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并且以工资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农民工的存在对城市繁荣和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给予切实保障。就当前建筑领域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情况来看,很多工程单位都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受到极大影响,因此必须给予有效解决。
一、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问题
(一)案例分析
本文就A市2016年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的调查统计作为分析案例,从而探讨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及清欠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A市主要以本市2016年的建设单位工作情况、建筑工程数量、工资拖欠上访数据等内容作为调查统计的项目,然后随机抽取建筑领域的132个农民工,对拖欠工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32人中有83人曾经被拖欠过工资,而54人的工资拖欠情况至调查期间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就拖欠工资的上访案件数量来看,虽然近年来逐渐下滑,但是其中涉及到的农民工数量、拖欠工资金额却不断上升。
就A市上访案件及调查统计的案件类型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单纯拖欠,主要指的是建设单位工程款没有落实到位,因此施工企业无法结清劳务承包人的款项,造成农民工工资出现拖欠现象。例如A市某建设单位的资金链断裂,因此无法违反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限,导致农民工工资受到拖欠;二是受到工程纠纷的影响,例如某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遭受合同纠纷、工期纠纷、财务结算纠纷等,从而造成相关款项无法落实到位;三是恶意拖欠。例如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具备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恶意拖延时间,使农民工工资出现拖欠问题。这三种类型分别占据总案件数量的20%、70%和10%,由此来看工程纠纷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二)存在问题
根据案例统计分析可知,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最大原因在于工程纠纷,而清欠管理单位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其一,法律保障不够健全。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保障,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经济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因此《劳动法》在实施中也逐渐凸显出诸多问题,尤其是在农民工这一特殊主体的权益保护问题上,更是出现诸多漏洞,例如农民工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权益都没有得到落实。
其二,政府执法力度不够。对于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律由政府清欠管理单位进行解决,但是清欠办在开展工作期间只能实施行政手段,如果遭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清欠办很难调查取证并拓展解决,从而使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另外,清欠办在实施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经历较多流程,因此工作效率相对较低。例如某建筑工地的包工头携10万元农民工工资逃跑,清欠办最初在开展工作时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在包工头逃跑后才将案件移交监察大队,而监察大队和公安部门在长期的调查中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迟迟无法得到解决。
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措施
(一)完善农民工工资的相关保障法律
为了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必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具体来看,可以从两个层面着手解决:其一,尽快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法律体系。例如对劳动法、建筑领域法律法规及其他配套法律法规进行健全,着重结合当前农民工数量多、流量大的现实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给予明确的法律说明,从而使清欠管理单位的工作有法可依,使农民工依法享受各项社会权益;其二,对法律制裁措施进行强化。在健全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还要对法律制裁措施进行强化落实。例如在A市某建筑工程项目中,包工头在拿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后携款逃跑,造成农民工聚众闹事,不仅使劳务公司蒙受巨大损失,还严重损害社会和谐,为此清欠办在核实案件情况后将该包工头移动到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健全农民工工资的清欠管理制度
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还要对农民工工资的清欠管理制度进行健全,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对建筑工程工资支付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着重对支付主体的责任给予明确,保障工资能够确切交于农民工受众,同时构建代发制度,由银行担任工资发放的主体,从而保障款项的按时到账。除此以外,还要对清偿欠薪责任给予落实,在工程款无法按时到位的情况下,应该用其他尚未结清的款项进行替代,优先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其次,对工资预留户制度进行健全。着重加强清欠管理单位的应急处理能力,以缴纳拘留金的方式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1]。
(三)切实提高清欠管理工作执行效率
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工作中,清欠管理单位工作效率低下也是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切实提升清欠管理单位的工作效率,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清欠管理单位应该对农民工的维权渠道给予有效拓展,例如综合利用行政调解和法律援助两种方式,帮助农民工通过现场上访、服务热线、网站投诉、电子信箱等方式,对自身权益给予有效维护,从而使案件及时上报单位;其次,对政府各部门的协调联动能力给予增强,例如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管辖区域内的相关案件进行排查和解决,同时对复杂案件进行有效协商、联动解决,以此提高清欠管理的工作效率。
(四)不断增强农民工自身的综合素质
为了使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还应该不断增强农民工自身的综合素质,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教育,着重增强农民工的政策意识和法律意识,从而采取合法途径,对自身权益进行及时维护;其次,要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发展,使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待遇,共同为城市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第三,健全工会保障制度,对农民工组织给予规范,从而加强与各个社会主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2]。
结论
综上所述,针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问题的探究是非常必要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曾经一度上升为社会热点话题,虽然近年来我国针对这一问题颁布诸多政策,但是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为此必须有效履行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完善法律体系、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执行效率、增强综合素质,以此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希望本文能够为研究这一课题的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金海.实施“4+3”模式破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J].党员生活(湖北),2017(04):43.
[2]黄万根.广州省建筑业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防治问题研究[D].暨南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