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蕾
莱州市委党校
公文语言是炉火纯青的语言。古人就曾说过:“一字入公文,九牛拔不出”,公文语言一旦出现错、漏、歧解,轻则败坏机关的名誉,重则给工作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公文语言和文学语言都需要高度的修养,需要规范严谨。
一、公文语言的要求
1、庄重
庄重,就是端庄、郑重。这是处理公务应有的严肃态度在公文语言中的体现。公文的政策性强,要公事公办,就要求语言具有庄重的特点,不能随便。
第一,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词语。公文应使用书面语,使之具有庄重的色彩,如用“要注意积累资金”,而不用“攒钱”。
第二,恰当选用惯用词语。人们在长期的公文写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惯用词语,恰当选用惯用词语,能使公文言简意明,语气庄重、得体。
第三,酌情使用文言词语。这样可使公文的语言典雅、精炼。如,不用“已经过”,而用“业经”;不用“妥当不妥当”,而用“妥否”。
第四,正确书写数字。公文中数字和章节序数写法应按有关公文法规执行。计量单位应按国家计量局公布的有关文件执行,即执行国际制单位。
2、简明
简明,就是简洁、明白。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一文中,具体地指出:“内容要扼要,文字要简练”。这是公文写作的一条基本原则。
第一,力戒浮文。为了使公文简明,主要应在词语精练、句式简洁、篇幅短小几方面下功夫,做到文约事丰。为此,要尽量删去可有可无的字、词、句、段,力争达到益一字则文赘,损一字则意阙的境界。
第二,多用陈述句和祈使句。为了直接说明情况、提出要求,便于受文者理解和办理,一般应采用陈述句和祈使句,不用疑问句和感叹句。这样,才能增强语言的表意功能,做到文字简洁,干净利落。
第三,正确使用无主句。撰写公文,在保证文从字顺的情况下,应正确使用无主句。这样既能明确地表义,又能使文字简洁。
3、平实
平实,就是平易、朴实。撰写公文不同于创作文学作品,应讲究平铺直叙、质朴无华。
第一,实话实说,力戒夸饰。公文要直叙事实、直陈意见、直截了当,不要故弄曲折。一般不用形象的渲染,更力戒空话、套话。
第二,情感要隐淡
处理公务的本质功能,决定了公文的情感要隐淡。公文中的情感是国家的、人民的情感,不是私人之情。所以,公文中的情感要体现发文机关的权威和机关单位之间的关系,要讲究分寸。除了少数起宣传教育、鼓动号召、申斥告诫作用的公文。其情感表现较为浓烈外,一般的公文,其情感都应隐淡。
第三,有选择地使用修辞手法
恰当地使用修辞手法能使公文的语意凝重、丰富。但公文中运用修辞,要十分谨慎,有所选择。如夸张、象征、反复、顶针、倒装等修辞方法一般不宜采用。那些生编硬造的对偶、牵强附会的比喻、不伦不类的排比、胡诌滥用的顺口溜、讽刺挖苦的歇后语等,都是公文语言的大忌。
二、公文语言的艺术性
我们古代就曾有“文笔之辨”,就是将文学性的作品称之为“文”,一般实用性著作称之为“笔”。文笔之辨主要体现于两点:一是“文”,需具有辞采,即形式美,如“有韵”、“错比文华”等,二是“笔”,即实用性作品,则只求把观点和事情落实于文字,而不讲究阅读时的语言形式美,“文笔”之说,是为了区分两种文体特征。但不能说实用性著作就绝对不能具有文采。
1、要把握用语的变化
富于变化、善于变化,是增强公文用语艺术感染力的关键之一。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颠来倒去,总是那几个句词”,这就难免“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为此,要注意词语使用上的变化,也就是说在同一环境中,前面已用了某一词语,而再表达同—含义时。尽量躲开先前已用过的词语。
2、要注重修辞
运用辞格与语言的庄重、平实并不矛盾。现在有些公文语言表现得呆板、枯燥,缺乏生气,究其原因是不注意运用辞格。有的人把运用辞格视为公文写作的“禁区”,这种担心实在是大不必要。现代汉语中常用的辞格有一二十种,这些辞格在文学写作中的运用十分广泛。对于公文写作来说,像排比、层递、对比、对偶、引用、比喻、借代、设问、反问等9种辞格都是可以运用的。
3、要注意朗诵效果
除了那些有特定语言环境要求的公文外,一般公文的语言都应写得上口、入耳、明晓畅达。为此,特别要注意这样三点:
第一,尽量用短句而不用长句。句子过长,意思不易把握,念起来也费劲。如果碰到长句,可以把长句化成短句,这样读起来就省劲,意思也就好懂了。
第二,尽量用正装句而不用倒装句。按主谓宾的正常顺序组成的句子叫正装句,如“我批评了小王”。如果将宾语前置,就成了倒装句,如“我对小王进行了批评。”倒装句使句子加长,念起来也拗口。
第三,尽量用双音词而少用单音词。由于单音词声音短促,所以念起来缺少节奏感,又不易使听众听清楚。而双音节声音较长,念起来有抑扬顿挫之感,给听众的印象较深。因此,写公文时尽量使用双音词,就能够琅琅上口。比如,“已”要写成“已经”;“如”要写成“如果”;“应”要写成“应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