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权力边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民营经济,安宁经营权,监管权
权力边界论文文献综述
吕慧娜[1](2019)在《安宁经营权:政府监管民营经济的权力边界》一文中研究指出安宁经营权指民营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等活动不受外界不当侵扰而"安居乐业"的权利。"维也纳酒店"被通报改名案又一次揭示了民营企业的"经营生态"问题,赋予民营企业安宁经营权是当下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民营企业安宁经营权具有合宪性,且具有保护民营企业私权、维护客观价值秩序和防御政府不当干预的权利功能。为缓和民营企业安宁经营权与政府监管权在历史发展、电子商务、成本负担及竞争限制中的博弈,提出民营企业安宁经营权的宪法保障路径、电子商务领域二者的合理配置路径、政府过度监管产生的成本负担路径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路径。以民营企业安宁经营权作为政府监管权行使的边界,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二者的制度调和,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平衡与互动。(本文来源于《绍兴文理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6期)
党瑜,张垚[2](2019)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权力边界探析——从一起“4A级景区儿童票”公益诉讼案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仍存有不少疑问,面临着理论制度支撑单薄、法律明确范围过窄、监督手段刚性不足叁大实践困境。未能清楚认识到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应然特殊性系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本原因。因此,应当从受案范围扩大化、程序启动主动性、履职手段机动性叁大特性入手,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体系中明确检察主体地位、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丰富履职推动手段,并采用列举范围方式明确其权力边界。(本文来源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期刊2019年04期)
胡象明,杨正[3](2019)在《介入与自治:美国“府学关系”的权力图谱——评《美国“府学关系”问题研究——以权力边界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府学关系"的实质问题是政府控制权的介入与大学自治权之间的边界问题,以权力边界为切入点对美国"府学关系"进行研究,揭示了美国"府学关系"的实质,并勾画出美国"府学"权力关系的宏大图景。基于不同权力主体的不同"看法"、中央和地方行政层级的不同"看层"、叁权分立的不同"看台"和公私大学的不同"看点",解析了美国"府学关系"复杂且深入的权力图谱。这一研究为深入探讨美国高等教育制度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对于深入了解美国高等教育及其与政府的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现代教育论丛》期刊2019年04期)
孙全富[4](2019)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惩戒权权力边界的释疑》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因劳动实践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基于其过错程度用工单位有权给予相应处罚。区别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法律的缺位致使用工单位在对劳动者实施惩戒时,需要明确惩戒权的法理依据,为其适用寻找法律空间。基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必要从权力的主体、客体、内容叁方面对用工单位实施的惩戒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同时,在外部救济层面上,又应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本文来源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苏盼[5](2019)在《司法对金融监管的介入及其权力边界——以金融贷款利率规范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与金融监管的权力边界需要合理划定。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行政主管机关已全面放开金融贷款利率管制,但司法通过两种形式介入利率调整:抽象化的规则创制与具体化的个案干预。在抽象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文件从结果上统一了金融贷款利率上限,对利率规范权力配置格局构成冲击,有违"尊重专长"原则,应予检讨。在具象层面,地方法院通过个案裁判调整金融贷款利率,相比抽象介入更具合理性,但也存在裁判路径混乱、说理不充分的问题。司法介入金融监管的权力边界应限于规范框架下的个案调整,在理念上以不介入为原则、以介入为例外,在方法上将司法介入限于个案调整,优先适用具体规则,将抽象化原则具体化之后适用,并将公共政策转介为司法技术问题再行适用,以实现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统一。(本文来源于《上海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赵双阁,史晓多[6](2019)在《新闻算法推荐机制的技术价值与权力边界》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互联网大发展的时代,算法作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连接点,发挥着优化传媒生态、建构流量端口、增强用户粘性的重大作用。在一个技术和资本无处不在的社会中,算法体现的技术价值越来越高。同时,算法本身也存在着"技术黑箱"问题。算法和平台在数字新闻传播领域的崛起,让技术寡头拥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技术寡头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以数据共享之名不断侵犯受众的隐私,严重影响公共权益。本文对算法在重构传媒生态中的技术价值做了具体分析,并考察了算法在具体新闻实践过程中的技术边界问题,文章最后对算法技术的风险治理问题做了相应的探讨。(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黄明涛[7](2019)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边界》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法》第62条第16项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了兜底式授权。鉴于全国人大在我国的特殊优越地位,如何在宪法框架内为其划定权力边界,是理论上与实践上的重大议题。宪法上所称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应当作为一个规范概念予以把握,以判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限。第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最高"是指在公权力机关序列中的相对优越,而不是绝对无限;第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行使监督权时,不应损及被监督者依据宪法而享有的职权的完整性与独立性;第叁,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实际"行动能力"决定了"应当由其行使的职权"是有限的。(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期刊2019年01期)
王建华[8](2019)在《探寻大学与政府的相处之道——《美国“府学关系”问题研究——以权力边界为切入点》评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代以来,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和大学的国家化,如何处理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黄建伟教授的专着《美国"府学关系"问题研究——以权力边界为切入点》(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从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两个层面,分明示性权力、默示性权力与禁止性权力叁种类型,对于美国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条分缕析",既揭示了美国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天然屏障",也展示了"府学关系"中不可缺少的"权力缝隙"。"府学关系"中"天然屏障"的存在使大学的自治可以确保底线,"权力缝隙"的保留又使政府的介入具有合法性,以应对"不时(本文来源于《大学教育科学》期刊2019年01期)
王夫寿,胡仁东[9](2018)在《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权力边界与行动准则》一文中研究指出高校二级学院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共存的组织,其内部存在多个治理主体。从样本考察、权力依赖、资源配置和组织惯性四个维度分析,党政联席会作为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在制度设计和实践导向上居于"权威"地位。在二级学院权力场域内,实现党政联席会与各子系统的协调发力,应廓清党政联席会权力边界,并围绕党政联席会权力行使建立学术本位、协同共治、尊崇法治和效率至上的行动准则,更好地保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并行不悖、相互支撑。(本文来源于《高校教育管理》期刊2018年06期)
沈明杰[10](2018)在《厘清政府权力边界 打好简政放权“组合拳”》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沈明杰)我市以“抓简政放权、促审批提速、促服务提质、促效能提升”为工作主线,以“放到位、管得住、服务优”为工作目标,重点围绕阻碍经济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致力打造便民、亲民、利民的“服务型”政府,着力为(本文来源于《九江日报》期刊2018-11-08)
权力边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仍存有不少疑问,面临着理论制度支撑单薄、法律明确范围过窄、监督手段刚性不足叁大实践困境。未能清楚认识到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应然特殊性系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本原因。因此,应当从受案范围扩大化、程序启动主动性、履职手段机动性叁大特性入手,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体系中明确检察主体地位、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丰富履职推动手段,并采用列举范围方式明确其权力边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权力边界论文参考文献
[1].吕慧娜.安宁经营权:政府监管民营经济的权力边界[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19
[2].党瑜,张垚.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权力边界探析——从一起“4A级景区儿童票”公益诉讼案谈起[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9
[3].胡象明,杨正.介入与自治:美国“府学关系”的权力图谱——评《美国“府学关系”问题研究——以权力边界为切入点》[J].现代教育论丛.2019
[4].孙全富.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惩戒权权力边界的释疑[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5].苏盼.司法对金融监管的介入及其权力边界——以金融贷款利率规范为例[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9
[6].赵双阁,史晓多.新闻算法推荐机制的技术价值与权力边界[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
[7].黄明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边界[J].中国法学.2019
[8].王建华.探寻大学与政府的相处之道——《美国“府学关系”问题研究——以权力边界为切入点》评介[J].大学教育科学.2019
[9].王夫寿,胡仁东.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权力边界与行动准则[J].高校教育管理.2018
[10].沈明杰.厘清政府权力边界打好简政放权“组合拳”[N].九江日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