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汶川大地震道德榜样道德价值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特大地震。顷刻,举国上下抗震救灾活动迅速展开,道德榜样在抗震救灾发挥力量的同时,谱写出一段段活生生的人间佳话。他们的模范事迹承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道德价值取向,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社会所要求的道德观。
一、汶川大地震中道德榜样的界定
传统的伦理学研究把道德榜样定义为“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理想人格(或道德理想)的典范、楷模,是一定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具体人物身上的集中反映。”[1]道德榜样是某一社会、某一思想文化中,人们最为推崇的人物典型,体现了该社会及其思想文化的基本特征、价值观念,以及对人的本质和价值的全面认识。无不例外,汶川大地震中的道德榜样,是人民的楷模,是一定社会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表现,是因为其外在行为的优异表现或崇高的道德境界而受到人们的尊崇。但例外的是他们更具有时效性。因此,汶川大地震中的道德榜样可以被界定为:在以往道德实践活动熏陶下,产生于抗震救灾活动中,符合当时救灾情景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具有崇高的道德理想和道德境界,能够对他人起到教化作用的理想人格范式。
二、汶川大地震中道德榜样的特点
这次地震灾害中,道德榜样发挥无穷力量的同时,展现了他们自己的特点:
1、真实性。人的实践活动只有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人的目的,所以,我们仰慕和追求的道德榜样,必须以真实性为基础。以往道德榜样形象大多过于完美,相对忽视同实际生活的密切联系,让人感到不真实。可贵的是,与过去那些“高大全”式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榜样相比,汶川地震的道德榜样就生活在我们中间,是一群有血有肉的平凡百姓:谭千秋为护住4个学生英勇牺牲;蒋敏在失去几位亲人情况下依然苦守救灾岗位直到晕倒;林浩临危不惧废墟中背出两同学;孙涛、谢金燕夫妇连续奋战80多个小时营救受伤群众几十余人……真实,使大众感到道德榜样与我们共呼吸同命运;真实,在大众内心引起向一种敬仰和向往;真实,感染激励指引着大众。
2、多样性、大众性。道德行为是行为主体自由选择的结果,作为行为主体的大众,是有个体差异和层次性。以往道德榜样,职业大多过于单一,远离普通的生活,不具有大众化的特点。道德既然来源于生活,那么,践履道德门槛就应该是人人都能够跨越的,道德就应是平民的道德,非圣人道德。所以,不能让道德榜样过于“单一化”、“伟人化”。“凡是同主体的主客观条件越相似或越相近的对象,对主体的吸引作用越大,越能成为主体模仿的对象。”[2]汶川大地震中的道德榜样,上至国家干部,下至平民百姓,呈现出个体差异和层次性,折射出多样性、大众性特点,可谓是“百花齐放”,为大众的学习找到适合自己的榜样。此外,多样性、大众性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性的要求。
3、时代性。在一定社会关系中选择和树立的道德榜样,必然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制约,具有时代特点。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今天,在“生命贵于一切”的抗震救灾活动中,我们更需要把人性中“善”和自己道德实践结合起来的道德榜样,这就是汶川大地震道德榜样的时代特征。汶川大地震中,道德榜样用自己力所能及的行为诠释了人性化的普世追求,诠释了“以人为本”的时代宗旨。
三、汶川大地震道德榜样的道德价值
道德榜样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能够引导社会成员的道德价值取向,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和促进社会的道德发展。为更好地发挥大地震道德榜样的作用,有必要对其道德价值进行剖析:
(一)有利于提高他人道德认知水平
道德认知是人们对社会道德现象、行为准则及其意义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于客观存在的道德关系以及处理这些关系的原则规范的认识。道德认知是个体在原有的道德知识基础上,对道德榜样的刺激产生效应,经过同化、顺应的加工,而获得道德新知的心理活动过程。[3]道德认知是道德教育的理论基础,对行为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导意义。大地震中,道德榜样是作为社会道德标准的化身而存在,它可以使他人更好认识到社会道德要求及其深刻的社会意义,从而提高他人道德认知水平。
(二)有利于强化他人道德情感体验
道德情感体验总是与事实真实性有关,人们感到事实越真实,道德情感体验越强烈。此外,道德情感具有情境性,即道德情感是在一定情景中发生的。地震灾害中,人在产生人道最基本的情感——悲悯意识时,身边的道德榜样早已有社会承担意识,并把这种社会责任转化为具体的抗震救灾行为。在极力抗震救灾的社会情景下,他人亲眼看见道德榜样的行为,心里的义务、羞耻感更强烈,发自内心的、无功利的情感体验更深刻,从而产生向道德榜样学习的意向,社会的精神力量史无前例地强大起来。
(三)对以后道德建设的导向价值
道德榜样是一定社会道德评价的标尺,它具有社会肯定性和主导性,能够激励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实践一定社会的道德要求。[4]大难面前,他们藐视自己的生命,表现出崇高的“舍生取义”精神;大难面前,他们强忍悲痛恪尽职守的优秀品质;大难面前,他们镇静、坚强乐观、勇敢……这些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道德品质的时代体现,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抗震救灾中的充分体现,是“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价值理念的升华。道德榜样作为一种理想的道德人格,形成于道德实践,反过来又为人们的道德实践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学习和宣传各类道德模范,注意发现道德模范并善于使其发挥积极作用,借此加强示范引导,使人民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5]在学校德育建设中应该积极利用汶川大地震中道德榜样的直观性和形象性,充分利用榜样资源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增强道德教育的感染力、引力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陈文江.关于道德榜样的几个问题[J].甘肃社会科学,1995(3).
[2]冯忠良.教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500.
[3]曾钊新李建华著.道德心理学[M].湖南: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57.
[4]姜朝晖.论榜样人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构中的功能和作用———以首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例[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8,(02):56-58.
[5]吴潜涛.崇尚道德模范促进社会和谐——访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吴潜涛教授[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