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长芦缉私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北京政府时期,盐务稽核总所,长芦盐务稽核分所,长芦缉私营经费
长芦缉私营论文文献综述
毕昱文[1](2016)在《盐务稽核所对长芦缉私营财务治理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北京政府时期,由"善后大借款"债权国代表主持的盐务稽核总所开始参与中国盐政管理。在长芦盐区,长芦盐务稽核分所对长芦缉私营财务制度进行了改革:首先,对长芦缉私营经费总额进行裁减;其次,对乱象丛生的缉私营财务进行了整顿与规范,逐步形成一套严格、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再次,为了杜绝款项虚糜、遏制腐败现象产生,盐务稽核所还制订了包括缉私营在内的盐务机关用款稽查制度。盐务稽核所对长芦缉私营财务管理的改革,加快了长芦缉私营的近代化步伐。(本文来源于《河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1期)
毕昱文[2](2015)在《长芦缉私营涉私物品处置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日常缉务中,对涉私物品的处置,是长芦缉私营缉务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内容,其不仅关乎缉私效果,同时也关乎缉私营军风军纪。长芦缉私营对涉私物品的处置,经历了两个时期:在长芦盐务稽核分所成立前,由于缺乏有效管束与监督,其处置情形处于混乱状态;在分所成立后,分所对涉私物品处置办法进行了大力整顿,缉私营处置乱象得到有效扭转,涉私物品处置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本文来源于《盐业史研究》期刊2015年01期)
毕昱文[3](2013)在《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缉私营编整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盐税与田赋一样,为北洋政府财税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北洋政府时期,为当时全国主要产盐区之一的长芦盐区私盐泛滥,严重影响官引销售。为了保证盐税收入、遏制私盐,北洋政府多管齐下,其中最为倚重的是扩编晚清时期建立的长芦缉私营,进行武力禁私。盐务缉私为"盐政"五政之一。令人惋惜的是,截止目前,学术界对缉私武装的专门研究仍为空白。本文挖掘利用河北省档案馆珍藏档案,爬梳整理出了长芦缉私营的扩编历程。该营的前身是光绪叁十年成立的长芦盐巡营。北洋政府时期屡经扩编,由晚清时期单一步兵兵种的武装组织逐步扩展到拥有步兵、骑兵、巡河、巡海炮船兵等兵种的完备建制武装。其形式上仿照清末陆军军制组建,但就其职责而言,则属于警察性质,是现代缉私警察的雏形。(本文来源于《盐业史研究》期刊2013年02期)
毕昱文[4](2013)在《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缉私营领导指挥体制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长芦缉私营为长芦盐区专门负责查缉私盐、维护芦盐产销、保护长芦盐税收入的武装组织。它组建于晚清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得到扩编整编。规模逐渐扩大,各种营制逐步建立健全。其中,其领导指挥体制的发展更显示了其时代特征。该项体制分为上级领导体制和内部指挥系统两种。其上级领导体制在晚清时期实行长芦盐运使一元负责制。到北洋政府时期,随着"善后大借款"五国银行团令北洋当局组建的盐务稽核总所和长芦盐务稽核分所介入长芦盐政的管理,长芦缉私营的上级领导体制由一元领导走向盐务稽核所及长芦运使二元领导制。该营的内部指挥系统主要由缉私统领、管带、队官、队长构成。随着北洋军阀势力的消长,长芦缉私统领也频繁更迭,见证了那个时代的风云变幻。(本文来源于《盐业史研究》期刊2013年01期)
毕昱文[5](2013)在《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缉私营硝私查缉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缉私营在长芦盐区的"硝私"查缉,是其存续期间的工作重点。硝私查缉的方式有日常巡缉、硝区平池、硝区毁地等方式。但效果并不彰着。长芦缉私营查缉硝私行动给后人留下了一些历史启迪。(本文来源于《兰台世界》期刊2013年06期)
毕昱文[6](2012)在《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缉私营人事管理制度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长芦缉私营成立于光绪年间,在北洋政府时期得到扩编,建制逐渐完备。其人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兵员征募制、官弁考核、升迁制度、革退、替补制等。其中,兵员征募制模仿清末新军标准,但并未按规定执行,以致缉私营兵弁成分复杂,军纪散漫。考核、升迁制虽有规章,但因为可行性差等原因,一直未真正实行。造成缉私兵缉务懈怠,缉私营"人治"色彩浓厚。革退、替补几无定章,更显随意。使得兵员流动频繁。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其缉私效果。(本文来源于《盐业史研究》期刊2012年03期)
毕昱文[7](2011)在《1912-1928年长芦盐区缉私武装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长芦盐场,历史久远,盐产丰富,是北洋政府时期中国七大重要海盐产区之一。芦盐主要行销直隶、河南两省引岸。长芦私盐,历史久远,种类多样。按照私盐产生的根本原因,可分为“体制内私盐”和“体制外私盐”两种。其对官引形成了巨大冲击,严重影响着长芦盐税收入。私盐盛行与长芦盐政有着密切关系:芦盐盐制以引岸专商制为主,以官运官销制为辅。引岸专商制弊端丛生成为私盐盛行的主要原因。其他社会性因素也成为私盐的产生原因。为了遏制私盐,增加盐税收入,北洋政府采用了法律、行政、武力等诸多手段。其中,投入财力最大、最为倚重的措施是扩编长芦缉私营,武装缉私。长芦缉私营的前身是光绪叁十年成立的长芦盐巡营。北洋政府时期屡经扩编,由晚清时期单一步兵兵种的武装逐步扩展到拥有步兵、骑兵、巡河、巡海炮船兵等兵种的长芦缉私营。其形式上仿照清末陆军军制组建,但就其职责而言,则属于警察性质,是现代缉私警察的雏形。兵役制上实行募兵制,但革退替补制度并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缉私效果。领导体制上,分为上级和缉私营内部领导体制。其中,上级领导体制实行长芦盐运使负责行政、长芦盐务稽核分所负责财经的二元领导制。貌似严密的领导体制实际存在一些领域的监管缺位,严重影响着缉私营战斗力。在缉私营内部,实行缉私统领负责制,由此带来了“人治”色彩浓重、缉私低效等弊端。长芦缉私营经费提供方式分为两种:步前营、步后营、步左营、马前营、飞舰轮船、飞艇轮船、巡河炮船等营经费均由财政部提供;马后营经费则由长芦盐商摊捐。缉私营经费管理受到了由“善后大借款”债权国代表组成的盐务稽核总所和长芦稽核分所的监督与控制,并在其监管下,逐步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轨道。缉私营薪饷(额定收入和额外收入)及军需(枪械、驻房、船只维修)等,均受到了稽核所严密监控,在管理上逐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成为缉私营步入近代化的重要标志。长芦缉私营职责为查缉私盐、保护芦引产销安全、维护芦盐盐税收入。所以,其主要活动就是巡查长芦各场坨、行盐孔道及销盐引岸。在各巡防区域和驻防地点,缉私营兵力布署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缉私效果。在各滩坨和行盐孔道,其缉私方式主要以巡查为主;在各硝私产区,则以平毁盐池、缉查私盐方式进行。对缉获私盐及附属物品处置,盐务稽核总所和长芦稽核分所进行了有建设意义的改革,分离了缉私营的执法权与处置权,有效降低了其腐败行为的发生。长芦缉私营存续期间,军风纪难称严明。营队管理上,营官吞没军饷、坐吃空额、生活腐败;对下属的胡作非为缺乏监管,甚至颠倒是非、袒护庇佑;在缉务上,目兵粗暴执法,欺压良善,监守自盗,护私放私,藉端勒索,失职渎职现象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许多制度性因素,比如其管理机制、领导体制、替补制度、兵弁结构等等,也与北洋政府时期社会背景紧密相连,是缉私营各种制度、上级部门监管机制及社会状况综合作用的结果。没有良好的纪律做保证,缉私营的缉私行动自然难以出现北洋政府所期望的结果。(本文来源于《河北师范大学》期刊2011-05-23)
长芦缉私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日常缉务中,对涉私物品的处置,是长芦缉私营缉务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内容,其不仅关乎缉私效果,同时也关乎缉私营军风军纪。长芦缉私营对涉私物品的处置,经历了两个时期:在长芦盐务稽核分所成立前,由于缺乏有效管束与监督,其处置情形处于混乱状态;在分所成立后,分所对涉私物品处置办法进行了大力整顿,缉私营处置乱象得到有效扭转,涉私物品处置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长芦缉私营论文参考文献
[1].毕昱文.盐务稽核所对长芦缉私营财务治理述论[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6
[2].毕昱文.长芦缉私营涉私物品处置述论[J].盐业史研究.2015
[3].毕昱文.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缉私营编整述论[J].盐业史研究.2013
[4].毕昱文.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缉私营领导指挥体制述论[J].盐业史研究.2013
[5].毕昱文.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缉私营硝私查缉述论[J].兰台世界.2013
[6].毕昱文.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缉私营人事管理制度述论[J].盐业史研究.2012
[7].毕昱文.1912-1928年长芦盐区缉私武装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