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愕回首,感慨一千年!

惊愕回首,感慨一千年!

一、惊回首,感慨话千年!(论文文献综述)

袁勇麟[1](2007)在《香港散文:多声部合奏的经典交响──以2000-2005年《香港文学》为考察对象》文中研究说明香港文学的边缘化,决定了它的发展趋势。边缘化使香港文学具有了四面敞开的开放性质,拥有极大的包容性和接纳性,具体表现为创作主体的充盈、创作实践的丰富和文体创新的可能等方面,而这些特质同样深刻地体现在香港散文身上。近年来,香港散文在主体队伍的壮大、题材范围的扩展、知识理论的把握和思想深度的挖掘、技巧修养的提高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发展进步,可以说,确实取得了"更丰硕的收获"。

吕忠梅[2](2006)在《论法律的实践理性与法官培训模式选择》文中提出法律所具有的知识理性与实践理性双重身份决定了法学教育与法官培训具有不同的目标任务但又相互衔接,法律的实践理性是法官职业化核心内容。由于过去对法律实践理性的认识不足,法律方法、法律技术的研究成果较少,法学院不能为预备法律人提供法律实践理性教育;而法官来源的大众化又使得法院自身不能为已经进入的法律人提供法律实践理性的经验总结,这种局面使得中国的法官职业化面临诸多困难。要改变这种局面,应从法学院教育改革与法官培训改革两个方面入手,重视法律实践理性的养成,形成法官培养从法学院起步,经由法官培训完成的合理的法官培养机制。

王纳新[3](2004)在《论法律思维与司法裁判 ——对司法认知规律的法理学思考》文中指出面对司法裁判工作所遭遇的种种困境和危机,其根本出路在于走法官职业化道路。因为司法能否独立、司法能否现代化,在某种程度上均取决于法官职业化问题。而法官职业化的关键又在于法官的专业化,其具体表现为全体法官能否形成一套作为法官职业应有的思维方式、法律方法和司法技术。基于此种认识,本文旨在建构或描述这样一套思维方式、法律方法和司法技术。 建构一套作为法官职业应有的思维方式、法律方法和司法技术,它取决于对以下两个前提的正确认识:一是作为法律人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即法律思维,具有哪些基本特征和思维规律;二是作为法官职业的司法裁判,具有何种认知特性和运行规律。在探讨上述两个前提的基础上,本文系统分析了法官思维的定义与特征、方式与方法、路径与过程、原则与规则等基本问题,并就法官思维的环境与保障作了相应探讨;然后,又接着分析和探讨以法官思维为基础的法律方法和司法技术问题。法律方法表现为法官思维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司法认知问题,司法技术则表现为法官思维在实践论意义上的司法操作问题。因此,法律方法和司法技术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认识论来讲,法官思维是一种法律方法;从实践论来说,法官思维是一种司法技术。由此表明,当我们谈论某一法律方法时,实际上也是在谈论某一法律(司法)技术。 本文系统探讨和分析了作为法官职业应有的法律方法和司法技术,具体包括事实探知、准据识别、法律推理、法律发现(包括法律解释和法之续造,其中法之续造又包括漏洞补充、价值衡量和法官造法)、自由裁量和法律论证。上述法律方法和司法技术的构建与排列,实际上是按照司法裁判过程进行的。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审理具体案件时,首先要查明案件事实,接着要寻找法律根据,然后依据法律推理,将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个案,由此推导出案件的处理结论。但在这种过程中,对于一些疑难案件,法官还需要对法律作出解释,以满足大、小前提之间的涵摄关系;当法律存在漏洞时,法官得依据漏洞补充方法为案件的处理确立明确的规范依据;有时还会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和规则,需要法官通过价值衡量作出选择;基于不得拒绝裁判的司法传统和原则,在待决案件缺乏法律依据时,法官还要依据法律原则和精神去创设新的规则。如果说上述工作的目的在于为待决案件寻找一个大前提的话,那么这种工作还远远不够,因为人们可能会对法官的准据识别、法律解释、漏洞补充、价值衡量和规则创制之正当性、正确性或合法性问题提出质疑,这就需要法官运用法律论证之外部证成方法和技术,对作为大前提之法律规范(包括经过法官识别的、解释的、补充的、衡量的和创制的)之正当性、合法性问题,进行充分分析和详尽论证,以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表明法官的裁决是经过理性思考而非武断作出的。同样的方法亦适用于自由裁量问题,法官为了防止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其自由裁量提出质疑,往往也需要通过法律论证的方法作出分析和阐述,以表明其自由裁量也是基于理性思考作出的。当解决了大前提问题,法官再依据法律论证之内部证成方法和技术,在上述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与作为小前提之案件事实之间建立起一种逻辑关系,并依据这种逻辑关系推导出案件的处理结论。由此表明,法律推理只适用于一些简单案件,亦即案件事实比较明了,法律依据比较明确,法官对法律规定不用作过多

贺卫方,魏甫华[4](2003)在《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文中研究指明 引言中国历史上的变革往往以轰轰烈烈始,但大都以无声无息终,似乎中国历史走不出这样一个轮回。而这一次看起来有些平静的中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许有可能演变为中国历史上一次真正的深层次的社会结构革命。

贺卫方,魏甫华[5](2003)在《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文中提出 引言中国历史上的变革往往以轰轰烈烈始,但大都以无声无息终,似乎中国历史走不出这样一个轮回。而这一次看起来有些平静的中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许有可能演变为中国历史上一次真正的深层次的社会结构革命。

贺卫方,魏甫华[6](2002)在《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文中提出统一司法考试有利于法律职业者素质的提高和法律职业阶层的形成。世界各国都注重通过法律职业的建构来保证司法产品的高品质。中国传统社会权力结构的二元冲突体现在司法上 ,即是司法政党化、行政化和地方化。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是中国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结构力学 ,是司法独立的保障。

徐唐龄[7](2002)在《康熙乾隆的盲点》文中指出进入了新千年,人们还在发思古之幽情。《康熙王朝》、《天下粮仓》,龙袍、辫子,辉映电视荧屏。“惊回首,感慨话千年”,照张五常教授的文章:一千年前,中国的经济和文化远远高出欧洲;八百年前,中国仍然雄视天下。中国的经济被欧洲追近,大约是在18世纪中叶。而到了乾隆退位之后即18世纪末,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才低于欧洲。

张五常[8](2002)在《经济学方法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学的方法 ,也是科学的方法。经济学主要研究“为什么”的问题 ,解释人的行为或现象。它是一门精确的科学 ,精确推测 ,而不是预测。不能用事实解释事实 ,以理论解释事实 ,要有抽象的存在。经济学能够运用的基础理论不多 ,但是推测能力要强 ,问题的局限条件清楚 ,就会有结论。解释现象的理论越简单越好 ,用复杂的理论解释复杂的世界是行不通的。经济学不能和真实世界脱节。经济学就是在套套逻辑与特殊理论之间寻找一般性结论。

张五常[9](2000)在《要走进学问的天地中》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类的知识是个宝藏,像苏东坡所说的江上的清风与山间的明月,取之无禁,用之不竭。要真正的去争取有两个困难。第一是要花点劳力、花点时间。我们要把心一横,老老实实地走进学问的天地中去。其二是宝藏虽宝,内里废物甚多。学问之道是要把宝物与废物分辨开来的。我们学时要考虑,要拜师,要有高人指点迷津。

张五常[10](2000)在《惊回首,感慨话千年!》文中研究说明1985年我白纸黑字写得清楚:二百年来,中国最有希望的日子,还是今天。两年多前邓小平先生谢世,我破例地穿上黑西装,结好黑领带,也要太太穿上全黑的,一起到新华社鞠躬。一位朋友嘲笑我这样做。我说:"你没有读过中国的历史吧!"

二、惊回首,感慨话千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惊回首,感慨话千年!(论文提纲范文)

(2)论法律的实践理性与法官培训模式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律的双重理性与法官培训模式选择
二、法律的实践理性与法官职业化
    1.思维理性。
    2.行为理性。
三、法律实践理性与法官培养方式改革

(3)论法律思维与司法裁判 ——对司法认知规律的法理学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第一章 前言:为司法拓出微观论证的法理学新视域
    第一节 改革与现状:司法裁判的困境与危机
    第二节 抉择与出路: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
    第三节 转向与使命:以司法为中心的法理学
第二章 对法律思维的多维分析:法律思维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基本涵义:法律思维的定义分析
    第二节 思维结构:法律思维的要素分析
    第三节 思维模式:法律思维的建构分析
    第四节 思维媒介:法律思维的语言分析
    第五节 思维理性:法律思维的逻辑分析
    第六节 思维异态:法律思维的障碍分析
    第七节 法治意义:法律思维的功能分析
第三章 对司法裁判的重新认识:司法裁判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司法裁判的基本涵义
    第二节 司法裁判的本质属性
    第三节 司法裁判的职业个性
    第四节 司法裁判的认知特性
    第五节 司法裁判的基本功能
    第七节 司法裁判的发展趋势
第四章 司法裁判中的法律思维:法官思维的一般规律
    第一节 法官思维的涵义与特征
    第二节 法官思维的方式与方法
    第三节 法官思维的路径与过程
    第四节 法官思维的原则与规则
    第五节 法官思维的环境与保障
第五章 法律思维中的司法裁判:法律方法与司法技术
    第一节 概念及其关联性
    第二节 事实探知中得法律思维
    第三节 准据识别中的法律思维
    第四节 法律推理中的法律思维
    第五节 法律解释中的法律思维
    第六节 法之续造中的法律思维
    第七节 自由裁量中的法律思维
    第八节 法律论证中的法律思维
第六章 结语:构建约束法官行为的实践理性
    第一节 职业理性:司法理念与职业规范
    第二节 思维理性:思维范式与认知规律
    第三节 行为理性:法律方法与司法技术
参考文献
后记

(4)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一、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的建构
二、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和二十年社会结构变迁
三、中国社会的二元权力结构
四、通过法律职业改造传统社会

(6)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的建构
三、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和二十年社会结构变迁
四、中国社会的二元权力结构
五、通过法律职业改造传统社会

(8)经济学方法论(论文提纲范文)

1.有关中国的经济发展。
2.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
3.关于博弈。
4.关于需求曲线和拾金不昧。
5.我问您一个非学术性的问题。
6.您认为数学在经济学上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数学在未来经济学的发展中应该处于什么位置?
7.关于事实不能解释事实。
8.您怎么看以德治国?
9.您怎么看物理理论与经济理论对社会的贡献呢?
10.现在中国经济发展有什么隐忧?

四、惊回首,感慨话千年!(论文参考文献)

  • [1]香港散文:多声部合奏的经典交响──以2000-2005年《香港文学》为考察对象[J]. 袁勇麟. 华文文学, 2007(03)
  • [2]论法律的实践理性与法官培训模式选择[J]. 吕忠梅. 理论月刊, 2006(11)
  • [3]论法律思维与司法裁判 ——对司法认知规律的法理学思考[D]. 王纳新. 武汉大学, 2004(05)
  • [4]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J]. 贺卫方,魏甫华.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03(00)
  • [5]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J]. 贺卫方,魏甫华.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03(00)
  • [6]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J]. 贺卫方,魏甫华.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2(06)
  • [7]康熙乾隆的盲点[J]. 徐唐龄. 银行家, 2002(07)
  • [8]经济学方法论[J]. 张五常. 社会科学战线, 2002(04)
  • [9]要走进学问的天地中[J]. 张五常. 书城, 2000(09)
  • [10]惊回首,感慨话千年![J]. 张五常. 书城,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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