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论文-陶伟腾

基金托管论文-陶伟腾

导读:本文包含了基金托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托管,信义义务,信义权力

基金托管论文文献综述

陶伟腾[1](2019)在《基金托管人之义务属性辨析:信义义务抑或合同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切入视角的不同,英美法系关于信义义务产生及性质的理论探讨可分为形式主义、功能主义与道德主义叁种学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基金托管人都不应对投资者负有信义义务。从形式主义视角来看,基金托管人与投资者之间并非信义关系,因而不应负有信义义务。从功能主义视角来看,基金托管人几乎不存在机会主义的空间,缺乏适用信义义务的前提条件。从道德主义视角来看,基金托管人缺乏信任基础上的利他承诺,因而也不应承担信义义务。为了促进我国基金托管业务以至整个基金业健康发展,需要改变视基金托管人为投资者的受托人这一观念,重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和责任边界。建议删除《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基金托管人信义义务及受托人身份的相关规定;厘清基金托管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应当回归合同本源,以合同约定作为基金托管人履行义务的依据。(本文来源于《南方金融》期刊2019年10期)

项晶[2](2019)在《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违规 两银行被采取监管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违规销售基金产品仍是监管重点。日前,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广州农商银行和广发银行,剑指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决定书显示,广发银行在在开展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08-29)

证券时报,应尤佳[3](2019)在《打开赎回就“缩水” 部分券商托管基金规模波动大》一文中研究指出券商正日益成为基金托管的重要力量,但券商托管产品打开后的流失率让不少基金公司困扰不已。业内人士认为,这种现象固然与产品本身的情况有关,但与不同券商的资金风格也有关系。对于大部分基金公司而言,基金大多依然托管在银行,仅少部分基金托管于券商。不过,自(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07-24)

陆慧婧[4](2019)在《券商托管公募基金规模已达1600亿元》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首张基金托管牌照花落申万宏源证券,7月1日,证监会核准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自2013年12月海通证券首获基金托管牌照以来,共有包括国信、招商、广发等多家券商陆续拿到公募基金托管资格,申万宏源是第17家拿到基金托管资(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07-10)

倪受彬[5](2019)在《投资基金法律关系中托管行的地位与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阜兴管理人失联,引发近300亿人民币投资者权益受损,引起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基金托管人的责任应该以其在基金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特别是应关注到营业信托实践中,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的内部关系构成才能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对受益人或其交易相对人的责任。(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5卷 总第5卷)》期刊2019-07-01)

邓维[6](2019)在《完善私募基金托管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受损原因分析(一)私募基金法律与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暂无一部针对私募基金的法律,而《基金法》缺少对私募基金的实质性定义,全行业关于私募基金本质属性和治理规范的共识尚未形成,导致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规则无法将基金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大量"募投管退"活动与基金本质发生偏离,保护投资者利益仍面临巨大挑战。~①(本文来源于《创新与发展:中国证券业2018年论文集(下册)》期刊2019-07-01)

邬佳忆[7](2019)在《基金托管与服务管理平台的设计及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阐述了证券公司基金托管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自主开发的重要性,系统的主要设计方案,以及在基金产品运作流程的中,系统在集成各核心业务系统与其他内外部非业务平台以帮助提升私募基金托管与服务日常业务综合水平方面的技术难点和实现过程。(本文来源于《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期刊2019年12期)

王猛,焦芙蓉[8](2019)在《私募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边界——以投资人诉托管人侵权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私募基金托管人的义务范围是确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责任承担形式的主要着力点,也是有效解决投资人与托管人纠纷的基础。基金托管人的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在法定义务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主要依据与管理人订立的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私募基金的法律关系架构中,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定位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义务边界的前提。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同为受托人,基于各自的功能分别履行其职能,但两者并非共同受托人,因基金管理人的违规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基金托管人无须承担责任,除非基金托管人存在未尽其监管义务的行为。(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期货》期刊2019年02期)

郝嘉奇,夏欣[9](2019)在《“保管”私募基金遭遇烂尾 “托管人”太平洋证券拒担责》一文中研究指出太平洋证券(601099.SH)未经证监会许可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却充当一只私募基金的“保管人”。目前,该基金管理人歇业,融资方“经营异常”,投资者将南京中乾融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乾”)和太平洋证券告上法庭,称被告存在欺诈,要求被告(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9-03-25)

王明山[10](2019)在《年内新发基金募资1340亿元 五大行托管优势地位下滑》一文中研究指出银行理财子公司落地后,基金公司与托管银行之间的关系越发微妙:银行系基金公司无疑会跟银行抱得更紧,但对于中小型基金公司而言,正逐渐把重心放在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上。在新发基金对托管行的选择上,国有五大行的优势地位正在下滑。《证券日报》注意到(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3-25)

基金托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违规销售基金产品仍是监管重点。日前,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广州农商银行和广发银行,剑指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决定书显示,广发银行在在开展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基金托管论文参考文献

[1].陶伟腾.基金托管人之义务属性辨析:信义义务抑或合同义务?[J].南方金融.2019

[2].项晶.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违规两银行被采取监管措施[N].证券时报.2019

[3].证券时报,应尤佳.打开赎回就“缩水”部分券商托管基金规模波动大[N].证券时报.2019

[4].陆慧婧.券商托管公募基金规模已达1600亿元[N].证券时报.2019

[5].倪受彬.投资基金法律关系中托管行的地位与责任[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5卷总第5卷).2019

[6].邓维.完善私募基金托管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C].创新与发展:中国证券业2018年论文集(下册).2019

[7].邬佳忆.基金托管与服务管理平台的设计及实现[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9

[8].王猛,焦芙蓉.私募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边界——以投资人诉托管人侵权案为例[J].中国证券期货.2019

[9].郝嘉奇,夏欣.“保管”私募基金遭遇烂尾“托管人”太平洋证券拒担责[N].中国经营报.2019

[10].王明山.年内新发基金募资1340亿元五大行托管优势地位下滑[N].证券日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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