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公务员权利保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完善,现状
公务员权利保障论文文献综述
潘群[1](2015)在《关于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今我国有大量的公务员,每年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的数量也十分庞大,公务员大军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日益扩大。公务员一度被人们认为是铁饭碗,福利待遇好等等。然而由于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起步比较晚,很多制度上的建设还不健全,存在着很多的漏洞。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尤其需要完善,对公务员的权利保障制度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保障的公务员权利范围应该适当的扩大。但同时也要防范公务员的职权滥用,腐败的滋生等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18期)
韩天夫[2](2014)在《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务员群体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兼具普通公民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双重身份——既要求自己的一般公民权利得到保护,同时又意味自己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时自己权利的让渡与同一。通常我们很难想象公务员的权利会受到侵害,更难以想象当其受到侵害时会得不到很好的救济(毕竟公务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属于“强势群体”)。公务员权利并不是指其作为“公民”身份享有的一般、普遍权利,而是特指其作为“公务员”享有的诸如调职、升迁、辞职等人事权利或者自己在工作中的诸项合法权益。现实中,对公务员此等权利的侵害时常发生,但经常因为“加害人”就是自己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多数公务员往往出于各种考量,在向上级表示疑问或不满无果后“忍气吞声”,甚至还有小部分选择全盘接受。因而其权利被侵害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另外,处理上虽然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规定,但规定并不细致,实际操作上也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程序,一般难以通过通常的司法救济途径行使,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都不能得到保障。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以及近期中央对公务员的一些权益性制度出台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措施。因此,对公务员群体的权利保障愈发显得重要。我国公务员根据其分类的不同,其保障方式也不尽相同,但主要以国家机关系统内部的申诉、控告救济为主。本文拟就我国现行公务员权利保障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制度设计加以阐述并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4-05-01)
谢一奇[3](2013)在《公务员权利的司法保障研究——以特别权力关系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特别权力关系作为一种协调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关系的理论,深刻影响了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但是由于其与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相悖的特点,一直受到学界的质疑。本文试图对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具体表现作一概述,论证在特别权力关系中引入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指出,出于维护社会正义平等、保障人权、依法行政的要求,以及随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自身的发展,我国应当将司法审查纳入公务员的权利救济途径。具体应做到完善相关立法以确立司法审查前提,坚持行政审查优先的同时增加司法审查,法律保留原则与司法审查有限性原则相结合,以及重点审查事实和程序而避免审查裁量和判断等。(本文来源于《领导科学》期刊2013年32期)
韩云霞[4](2013)在《论公务员权利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务员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的具体执行者,担负着管理国家、保证整个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其权利的有效保障对我国法制的完善性变革起着"催化剂"的作用,是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如果不能给公务员提供一套公正、高效、完备的救济途径,他们的基本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宪法平等保护的精神将得不到完整贯彻。现在,公务员权利保障在各国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公务员法律制度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公务员权利保障体制,但仍存在缺陷。健全我国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一方面需要完善行政内部救济,另一方面要建立司法最终审查制度,以实现对公务员权利的全面、有效的保障。本文围绕着公务员权利和权利保障制度这个中心,分为四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对公务员权利保障的概述。第二部分介绍和评价外国的公务员的权利和保障制度。第叁部分是对我国的公务员权利和权利保障的现状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针对我国公务员权利保护的现状提出完善的建议和基本的构想。(本文来源于《青春岁月》期刊2013年06期)
张丛丛[5](2013)在《浅论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但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较之其他国家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完善之处。鉴于此,在较为详细地研究中外公务员权利及其保障现状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不足,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本文来源于《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2期)
黄兰[6](2012)在《论公务员权利的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中国社会都是一个"人治"社会,因此公众所关注的往往是公务员权力的制约,而忽视了公务员权利的保障。从公民权利的普遍性和公务员特殊身份这两方面来看,保障公务员的权利既是我国法律的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2年07期)
柳秋玲[7](2012)在《我国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务员是国家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公务员的努力工作。在我国,由于历史文化和政治经济体制的原因,我们往往强调公务员的义务,而忽略了对其权利的保障。现实生活中对公务员权利侵害的情形时有发生,如:被强制“捐款”,被强制拆迁等。然而针对其权利保障的措施却相对不完善,所以对我国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研究有其现实需要和积极意义。保障公务员的权利,能促使公务员更好地行使职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能很好地反作用于我国的法治建设,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本文围绕公务员权利保障这一主题展开论述。首先对公务员的权利进行界定。只有理解公务员的的内涵和范围,才能明确其身份进而确定其权利,最终才能保障其权利的行使。文章仅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权利保障展开讨论。然后分析了国内外公务员的权利内容,重点分析了国内公务员享有的工作条件保障权、身份保障权、身份处分权、获得教育培训劝、批评建议权、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动权及申诉控告权等。文章对公务员权利的现有保障制度与实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在明确了对公务员权利的保障意义后,分析了当下现有的,对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即复核申诉、控告及人事仲裁制度,分析其利弊,发现其中的问题与不足,为下一步解决问题打下基础。然后文章又从实践着眼,从现实中对公务员权利的侵害情形,进一步发现现有的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如救济机构缺乏独立性,程序性权利缺失,采用双重标准、缺乏司法救济等;最后从文化思想、政治经济体制和法律叁个方面分析了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最后文章基于上面的分析,发现公务员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公务员权利保障的法律完善构想。在完成理念的更新,即转换立法思想,提高权利保障意识的沃土上,遵循权利救济、正当程序、穷尽行政救济和司法最终原则,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即结合国外先进经验,一方面对现有的行政保障制度进行完善,如健全申诉控告制度、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扩大行政复议的范围等,另一方面确立对公务员权利的司法保障制度。(本文来源于《南京工业大学》期刊2012-06-01)
黄贞[8](2012)在《完善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的路径分析——基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出发,结合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尝试结合我国行政机构及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发展现状,寻找完善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的方式和方法。(本文来源于《经济视角(中旬)》期刊2012年05期)
夏军[9](2011)在《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务员权利保障是指为确保公务员权利最终实现和防止公务员权利受到侵害而采用的制度化设计。由于我国公务员制度起步较晚,因此,公务员权利的许多保障制度还不够成熟,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创新的地方。本文试就我国的公务员权利保障问题作初步的探讨,以期引起大家对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关(本文来源于《党政干部论坛》期刊2011年08期)
于静[10](2011)在《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务员权利是公务员法的重要内容,研究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不但有利于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从而提高行政效率,而且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体系的规范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并且符合“以人为本”理念,对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现状并不理想,现实生活中用人的行政机关有法不依或者执法不严,侵犯公务员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而现行的复核制度、申诉、控告制度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行政救济手段基于其制度性缺陷不能妥善、有力的解决。为了切实保障公务员权利,笔者试图在完善现有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引入司法救济制度的可能性,以期对公务员权利救济提供更好的保障。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围绕公务员权利及相关概念展开。首先简要介绍世界范围内划分公务员范围的叁类方法:以英国为代表的狭义划分法,以美国为代表的中义划分法和以法日为代表的广义划分法,之后明确我国公务员的范围,重点分析公务员权利的概念和特点,并考察世界上主要国家对公务员权利种类的归结,结合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从我国公务员的双重身份着手,重点梳理公务员所享有的权利及其与权力的关系。第二部分从理论和实践意义两方面,简要说明保障公务员权利的必要性。保障公务员权利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公务员管理领域的具体贯彻和表现;保障公务员权利有利于推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法治化进程;有利于调动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从而提高行政效率。第叁部分剖析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现状并进行反思。目前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设计与程序都存在较多的问题:法治程度不高,人治色彩较浓厚;救济机构独立性不够,程序缺乏足够的公平公正。而且现有的救济制度均属于行政救济手段,而排除司法审查。本文在这部分对“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进行反思,为引入司法救济提供理论依据;通过对公务员维权意识不强的现状分析,认为应当重点培养公务员的权利平等观念、权利制约观念以及权利本位观念;针对行政救济制度中存在的程序缺陷,笔者认为应当赋予公务员在行政救济制度的程序中享有听证、质证的权利,并且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对立案、处理案件的时限进行明确规定等。针对行政救济中受理机构的不独立问题,笔者建议让与作出人事处理决定机关无关联的第叁人或第叁方组织介入申诉及人事争议仲裁的审理。第四部分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研究其较成熟的公务员制度,给予我国一定启示。例如,有权利就有救济及救济程序正当;国外对公务员权利保障采取双轨制模式: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并行。最后一部分提出一些合理性建议及设想,希望对完善我国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有所裨益。一方面,在现有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框架下,完善复核、申诉、控告等行政救济制度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另一方面,简要阐述公务员履行职责时的权益保障措施。同时,探讨将司法救济引入公务员权利保障领域,拟建人事行政诉讼程序,并着重明确司法审查的范围及确立司法最终原则和司法审查有限原则。(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1-03-30)
公务员权利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公务员群体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兼具普通公民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双重身份——既要求自己的一般公民权利得到保护,同时又意味自己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时自己权利的让渡与同一。通常我们很难想象公务员的权利会受到侵害,更难以想象当其受到侵害时会得不到很好的救济(毕竟公务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属于“强势群体”)。公务员权利并不是指其作为“公民”身份享有的一般、普遍权利,而是特指其作为“公务员”享有的诸如调职、升迁、辞职等人事权利或者自己在工作中的诸项合法权益。现实中,对公务员此等权利的侵害时常发生,但经常因为“加害人”就是自己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多数公务员往往出于各种考量,在向上级表示疑问或不满无果后“忍气吞声”,甚至还有小部分选择全盘接受。因而其权利被侵害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另外,处理上虽然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规定,但规定并不细致,实际操作上也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程序,一般难以通过通常的司法救济途径行使,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都不能得到保障。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以及近期中央对公务员的一些权益性制度出台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措施。因此,对公务员群体的权利保障愈发显得重要。我国公务员根据其分类的不同,其保障方式也不尽相同,但主要以国家机关系统内部的申诉、控告救济为主。本文拟就我国现行公务员权利保障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制度设计加以阐述并提出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务员权利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1].潘群.关于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J].法制博览.2015
[2].韩天夫.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4
[3].谢一奇.公务员权利的司法保障研究——以特别权力关系为视角[J].领导科学.2013
[4].韩云霞.论公务员权利保障[J].青春岁月.2013
[5].张丛丛.浅论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
[6].黄兰.论公务员权利的保障[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
[7].柳秋玲.我国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研究[D].南京工业大学.2012
[8].黄贞.完善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的路径分析——基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J].经济视角(中旬).2012
[9].夏军.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党政干部论坛.2011
[10].于静.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