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家庭论文-吴捷

伤亡家庭论文-吴捷

导读:本文包含了伤亡家庭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汶川,人民代表大会

伤亡家庭论文文献综述

[1](2018)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四川省第十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文来源于《四川日报》期刊2018-03-30)

刘佳[2](2018)在《汶川地震中伤亡家庭再生育相关规定拟废止》一文中研究指出新规已涵盖照顾再生育全部情形2014年“单独两孩”政策在全国实施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在全国实施2016年1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本报讯( 刘佳)3月28(本文来源于《四川日报》期刊2018-03-29)

吴捷[3](2016)在《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伤亡赔偿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无论是商业车险改革地区或是非改革地区,第叁者责任险中对第叁者的约定大致相仿,即:"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但是,如果遭受人身伤亡的是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保险人是否也应对其赔偿呢?为此,我们特意选取了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例,就相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案例】2014年3月,崔某为其所购的家庭自用车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本文来源于《道路交通管理》期刊2016年06期)

龚雪琴[4](2015)在《第叁者责任险中家庭成员伤亡免责条款之效力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机动车辆第叁者责任险的设立初衷在于分担机动车驾驶中的风险,对受害人给予赔偿。但是保险公司为减轻自己责任,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的伤亡用免责条款的规定排除在赔偿的范围之外。从个案出发,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和公平原则两个方面分析该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导刊》期刊2015年01期)

毕淑敏[5](2014)在《伤亡于家庭》一文中研究指出大干世界,伤亡多矣。有死在炮火下的,比如今日的科索沃。有死在权利场上的,比如宫廷政变。有死在金钱堆里的,比如波光诡谲的商战阴谋。有死在脂粉场中的,比如艾滋病……不知你是否注意到,使人们遍体鳞伤的场所,更多的是发生于家庭。在那种战云密布的家庭里,没有箭戟硝烟,但绝不乏刀光剑影。看不见的伤口在流血,看不见的内伤在悸痛。日复一日的擦痕渐渐累积为镂骨的深壑,终有一瞬胸膛断成尖锐的两截。彼此以伤及对方为快意,看他人伤痛会带来狭邪的喜悦。也许正因为当初相识甚深了,了如指掌,所以一旦反目为仇时,那讥讽就格外地尖刻,那嘲弄就格外地有(本文来源于《高中生之友》期刊2014年Z4期)

张邦铺,刘莹[6](2013)在《第叁者责任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分析——以造成家庭成员伤亡免赔的格式条款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制度的设立初衷本是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分担机动车驾驶作为高危行业的风险但是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通过格式条款将对家庭成员的赔偿排除保险责任范围在外。本文拟从个案出发,分析评判保险公司设置机动车第叁者责任险在条款中将家庭成员排除在第叁者之外的免责条款的道德基础、现实根源,从民法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角度讨论该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本文来源于《保险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3期)

李君临[7](2012)在《第叁者责任险免责条款的道德基础与法律效力——以造成家庭成员伤亡免赔的格式条款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机动车辆第叁者责任险在制度设计上存在明显的偏差和疏漏,导致了目前保险实务及司法实践均表现出与该险种的立法精神不符的一面,如机动车第叁者责任险保险条款中将家庭成员排除在第叁者之外的免责条款①已受到车主以及众多学者的反对。本文试从个案出发,分析评判保险公司设置该条款的道德基础、现实根源,从民法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角度讨论该条款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2年29期)

谈海峰[8](2012)在《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社会支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的人口数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家庭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独生子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形成的特殊家庭类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独生子女家庭不仅面临着养老的问题,还要应对各种风险。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就是风险家庭。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中的弱势群体,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的问题不仅仅是个别家庭的问题,也是具有广泛意义的社会问题。目前,国内很多学者都从经济学、人口学等角度对独生子女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的研究比较欠缺。本文以独生子女伤亡家庭为研究对象,以该类家庭面临的困境与需求为基础,分析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的正式与非正式社会支持,进而分析其社会支持面临的主要问题,尝试从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以及非正式社会支持等主体的角度,对完善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的社会支持提出各项具体对策。(本文来源于《华东理工大学》期刊2012-01-01)

胡渊[9](2011)在《我市积极开展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救助》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胡渊)“感谢党、感谢政府,为我们送来的救助金,让我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这是秦都区西兰办第二棉纺厂社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张梦龙母亲激动的心声。24岁的张梦龙全身瘫痪,属于一级伤残,十几年来一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全靠母亲和外婆照顾。当接到咸阳(本文来源于《咸阳日报》期刊2011-08-03)

朱帅[10](2011)在《社会工作介入地震伤亡家庭亲子关系服务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5.12大地震带给灾区人民极大财产损失的同时,还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与哀伤,特别是那些因震死亡或因震致残的家庭。湖南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队在对理县132户地震伤亡家庭的调查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关系因为地震出现不同程度裂缝,而亲子关系恶化程度最为严重,而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对地震伤亡家庭亲子关系进行专业介入,帮助这些家庭改善亲子关系,实现家庭重建。本研究透过认知行为理论和社会支持理论两大理论视角,运用质性研究方法,注重社工介入的行动研究,通过对7户地震伤亡家庭的社会工作服务,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地震造成的无效认知制约和影响着亲子问的行为和情绪。二是认知与社会支持网络的“再建构”是实现良性亲子关系的内外途径。在此基础上进行经验总结,得出了“薛城”模式,即在认知行为理论、社会支持理论、行动研究以及社工专业理念的指导下,社工同亲子叁方积极互动,探究和澄清无效认知及行为方式,重构有效认知,进行行为检验与强化,充分挖掘亲子间的网络资源,形成良好的社会支持,促进良性亲子互动关系形成的服务模式。同时,将其扩展到其它家庭关系领域进行实践检验,以期形成具有普遍适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借鉴性的服务模式,为将来社会工作者从事相关专业服务提供新的模式参考。(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1-05-01)

伤亡家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新规已涵盖照顾再生育全部情形2014年“单独两孩”政策在全国实施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在全国实施2016年1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本报讯( 刘佳)3月28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伤亡家庭论文参考文献

[1]..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的决定[N].四川日报.2018

[2].刘佳.汶川地震中伤亡家庭再生育相关规定拟废止[N].四川日报.2018

[3].吴捷.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伤亡赔偿问题[J].道路交通管理.2016

[4].龚雪琴.第叁者责任险中家庭成员伤亡免责条款之效力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5

[5].毕淑敏.伤亡于家庭[J].高中生之友.2014

[6].张邦铺,刘莹.第叁者责任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分析——以造成家庭成员伤亡免赔的格式条款为例[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3

[7].李君临.第叁者责任险免责条款的道德基础与法律效力——以造成家庭成员伤亡免赔的格式条款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2

[8].谈海峰.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社会支持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2

[9].胡渊.我市积极开展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救助[N].咸阳日报.2011

[10].朱帅.社会工作介入地震伤亡家庭亲子关系服务模式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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