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论文文献综述)
余兴喜[1](2021)在《“不保真”的是与非》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就定期报告"不保真"的是与非及定期报告异议制度的相关问题作一些探讨。6月28日晚间,已被退市风险警示的A股上市公司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韩露[2](2021)在《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重污染行业的煤炭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较为严重,因此煤炭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十分重要和必要。它不仅可以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对企业进行监督,也可以让企业在披露信息的同时,意识到企业自身在发展过程对于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发现自身的问题。但是目前我国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依然有待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健全,因此,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十分必要。陕西煤业是陕西省煤炭行业的龙头企业,2014年上市。本文选取陕西煤业作为研究对象,选取其2017-2019三年的年度报告以及社会责任报告书作为研究数据,对陕西煤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进行细化研究。同时选取煤炭行业21家上市公司作为行业样本,将样本公司2017-2019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与陕西煤业进行横向对比,发现陕西煤业的披露现状在行业内处于中等水平,披露现状并不理想,存在披露不全面、信息收集难度大、披露缺乏主动性及可比性等问题。本文结合层次分析法,对于陕西煤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进行了量化分析,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细化为20个指标,分别进行权重计算,按照评分标准对陕西煤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打分,并且从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对问题的产生进行了分析。随后通过环境财务信息、环境管理信息、环境绩效信息、环境责任信息四个方面建立了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体系,帮助陕西煤业提升自身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研究表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是离不开企业自身的建设与政府部门的监督。企业应该加强自身对于环境会计的建设,提高企业员工对于环境会计的理解与认识,建立相应的内部环境会计审计等。
张艺琼[3](2021)在《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注册制改革正式开启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模式“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重要转型,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成为证券监管的工作重心与核心理念。自201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行注册制以来,沪硅产业、百奥泰、君实生物等诸多非盈利公司成功上市的案例屡见不鲜,龙腾光电、路德环境和瑞晟智能等新上市的公司在报告期间相继业绩大幅下滑,这一系列亏损上市和业绩下滑事件中值得深思的是当前对于公司上市标准和价值的评判由盈利能力等传统财务数字信息逐步转向公司未来前景、商业模式和品牌价值等非财务数字信息。2020年颁布实施的新《证券法》明确提出“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叙述性文本信息的要求和规范上升至法律层面。这些现象和变化说明相较于传统的财务数字信息,上市公司非数字的、定性的文本信息开始不断受到重视。由于年度报告是公司对外传递信息的主要载体,其在信息披露中占据核心地位,因而,年报中文本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逐步引起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关注,也同时成为当前学术界一个新兴的焦点问题。能否以及如何在真正意义上促进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保证其实质上符合信息披露基本原则要求?成为当前证券市场监管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议题和挑战。在当前证券市场监管转型背景下,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作为公司治理的一种重要的外部治理方式,是实现年报日常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的创新性举措。基于此,本文立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的整体框架,聚焦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这一公司外部治理视角,针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这一焦点问题,选取2015-2018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利用Python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批量获取并深入挖掘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与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从年报语调操纵、年报可读性和年报文本信息含量三个层面多维度、系统性地详细探究了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并揭示其影响机制和渠道,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最终得到以下几点主要研究结论:(1)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能有效发挥其对公司的外部治理作用,显着促进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切实督促上市公司将信息披露基本原则落到实处。具体为: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显着降低了年报语调操纵,保证了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显着提高了上市公司年报可读性,保证了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无论是纵向维度还是横向维度,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均能显着提高年报文本信息含量,促使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在实质上具备“完整性”。此外,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程度越严重,其越能充分发挥对管理层年报文本信息披露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和治理作用,即越能显着促进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2)年报数字信息与年报文本信息之间具有关联性,除了直接促进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外,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还能通过约束年报数字信息操纵进而间接促进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具体为: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能有效降低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进而降低异常乐观语调、增加年报可读性和年报文本特质性信息。相对于间接影响,直接影响占主导,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更多地会直接促进年报文本信息披露。此外,通过影响机制研究还发现上市公司年报文本相似度降低可能并非真正代表年报信息含量提高,当前学术界广泛采用年报文本相似度来衡量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方式可能并不完美。(3)在不同治理环境和内外部治理机制下,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促进作用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具体为:非国有企业和内部控制质量低的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其年报语调操纵的抑制作用更为明显;市场化进程高、媒体报道数量多时,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可读性的提高作用会更明显;较高的市场竞争程度下,管理层会提供更多与其他公司不同的特质性信息,提高横向维度的年报文本信息含量;而对于纵向年报文本信息含量即年报文本相似度来说,市场竞争程度较低时,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的影响反而更明显;媒体报道数量多时,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本文的主要特色与创新体现为:第一,本文创新性地基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的整体框架,从年报语调操纵、年报可读性及年报文本信息含量这三个维度系统性、综合性地全面展开年报文本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丰富了针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传统单一研究视角,拓展了文本信息披露的研究外延。第二,与现有研究不同,本文选取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这一独特的公司外部治理方式,深入分析其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既弥补了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制约因素的研究不足,又丰富了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公司治理效应的研究成果,具备一定的新颖性和独特性。第三,考虑到年报数字信息与年报文本信息之间的关联性,本文将年报数字信息披露纳入研究体系,构建“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年报数字信息披露—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机制模型,为相关研究提供了一个更为缜密、完整的逻辑链条和新的经验参考。第四,依据计算机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将大数据综合应用于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研究中,扩展了传统的文本信息披露研究手段,提高了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创新性地运用Python的sklearn模块构建样本公司年报特征集并实现文本向量化,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同时构建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测度变量,完善和丰富了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评价和测度体系。
罗琴琴[4](2021)在《交易所问询函监管有效性研究 ——以上交所对南京新百问询函监管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传统信息披露监管机制滞后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凸显。为应对新时代下证券市场的新变化,证券监管部门提出了问询函这一创新式监管举措,该项举措正逐步成为重要的一线监管手段之一。但问询函监管制度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手段之一,主要通过向上市公司发放问询函的形式,对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加以规范。因此,该项监管制度在震慑力和惩戒性方面都稍显不足。因此,对问询函监管实施现状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选取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百”或“公司”)进行问询的典型案例,追溯交易所实施问询函监管的全过程,对其进行两次问询函监管的原因及有效性进行分析,并得出相应的研究结论和启示。首先,对上交所实施两次问询函监管的原因进行分析,通过梳理南京新百关联交易公告的相关内容,发现上交所进行第一次问询函监管的原因在于公司资产收购公告中存在隐瞒关联方关系、交易定价不合理等问题;上交所进行第二次问询函监管的原因主要在于公司的首次回函存在避重就轻、交代不清等问题。其次,进一步剖析两次问询函监管的效力,结合问询函监管期间公司的股价波动情况,发现两次问询函监管都引起公司股价的下降,且第二次问询函监管引起的市场负面反应更为剧烈。最后,经过案例分析,得出本文的结论:上交所实施的问询函监管提高了南京新百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迫使公司终止了此次利益输送式关联交易,由此可见,问询函制度发挥了预防性监管的作用。本案例是我国交易所问询函监管实践的一个缩影,本文的研究结论充分肯定了我国交易所问询函制度的监管效力,能够为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及投资者三方主体提供一些参考。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作为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立法立规方面加大问询函制度的惩戒性,还应当健全问询函的监管协作机制,在各监管部门之间实施联动监管,并配套行政处罚性手段,以提升监管效力;作为信息披露的主体,上市公司应当规范信息披露,积极配合交易所的问询函监管工作;而投资者应当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关注并解读问询函传递的信息,降低自身信息不对称程度,理性作出投资决策,从而更好地发挥问询函制度的监管作用。本文的主要贡献:目前学术界对于问询函监管的研究,通常采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且研究角度主要集中于问询函的市场反应、信息含量、审计影响等方面,相关研究亟待深入和发展。本文基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视角,以上交所对南京新百进行问询函监管为例,在真实的案例情境中深入分析问询函制度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效力,并针对问询函监管实施现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问询函制度的相关建议。在理论意义上,拓展了问询函监管的研究视角,丰富了相关文献;在实践意义上,为证券监管部门实施问询函监管提供了一些参考意见,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问询函制度的监管效力,推进问询函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李迎春[5](2021)在《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必须坚持的重要发展理念,同时,医药行业是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16类重污染行业之一。因此,面对这种冲突的形势,医药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愈发重要,且极为迫切。医药行业中大部分企业都以追求利益为发展核心,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给国家经济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前80家企业中只有21家公布了专门的社会责任报告,而各企业公布的环境会计信息又参差不齐,贡献型指标居多。本文选取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同时也是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典型代表——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采取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定量研究法等展开分析研究。回顾国内外学者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文献,界定了环境会计、环境会计信息以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再以社会责任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及受托责任理论为理论基础进行全文研究。对D公司2015-2019年对外公布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进行分析,构建一个适合D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对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进行分析,进而发现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披露方式过于单一、披露内容不够完整等。在此基础,进一步分析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成因,主要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意识不强、第三方审计制度的缺失等。最后,根据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找出有效帮助D公司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对策,主要有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完善企业内部信息披露监督等。
陈剑,蒋迅锋,吕哲[6](2021)在《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使异议权的现状与监管实践》文中提出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是投资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重要信息来源。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责任。出于督促董监高勤勉尽责、各司其职,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上市公司风险事项的考虑,新证券法也赋予了董监高对定期报告提出异议的权利。本文结合上市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兆新)全体董监高均无法保证2019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监管案例,对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使异议权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争议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就新证券法实施背景下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使审议定期报告时的异议权提出政策建议。
刘秋妍[7](2021)在《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研究 ——獐子岛与牧原股份对比分析》文中指出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本。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在这一过程中,农业上市公司由于整合了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通过运用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生产模式,成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农业上市公司主要依靠生物资产生长、发育、繁殖的生物转化过程获取经济收益。同一般实物资产不同,生物资产由于具有自身增长性、生长周期性、地域差异性和经济效益性等特征,易受环境、技术、疫情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信息披露的难度较大。通过提高生物资产信息披露质量,能够有效改善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减少类似“扇贝出逃”事件发生的概率,维护广大信息使用者的权益。为提供有效参照标准,避免陷入研究的理想化误区,本文选用真实案例进行对比研究。由于獐子岛公司屡次出现“生物资产出逃”事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被选为案例研究对象。同时,扩大对比案例的选择范围,将生物资产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的牧原股份作为对比案例进行分析。本文基于生物资产信息披露这一细分领域展开,首先,整理我国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针对案例公司的基本情况,梳理獐子岛公司和牧原股份信息披露的概况;其次,从财务性信息披露和非财务性信息披露两个角度,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等级评价制度,对獐子岛公司和牧原股份的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归纳总结;然后,采用比较分析法,从可靠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易得性四个角度,对獐子岛公司和牧原股份的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差异产生的原因;最后,针对上文的对比分析结果,给出完善我国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得出研究结论和未来展望。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提高生物资产信息披露质量要从自愿性信息和强制性信息两方面入手,关键在于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和完善外部监管强制性要求。结合研究结果,以期能够使得农业上市公司提高生物资产信息披露质量,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向阳发展。
羊婕[8](2021)在《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的财务舞弊案例研究 ——以獐子岛为例》文中提出目前我国A股拥有4000多只股票加上新三板的8000多只,相比美国三大证券交易所拥有的8000多只股票来说,就数量而言我国已然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国家。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财务舞弊问题也越发突出,舞弊手段更加隐蔽且花样百出,舞弊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大毒瘤。企业舞弊行为会影响其可持续发展能力、损害信息使用者权益,还会对证券市场的正式运行造成干扰。想要从根本上遏制财务舞弊现象,我们必须结合财务舞弊理论,查清企业舞弊的根本原因以及其常用舞弊手段,从根本上提出利于企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虽然2020年新颁布的《证券法》大幅度增加了证券违法的成本,表明政府对财务舞弊行为的打击态度十分坚决。但目前我国对于财务舞弊案件惩罚力度还不够高,企业舞弊的成本远低于舞弊带来的利益,在防治舞弊方面还应作出更大努力。我国目前虽有将刑事处罚用于舞弊案件的案例,但目前真正受到刑事处罚的舞弊企业较少,而行政处罚力度较低无法起到震慑作用。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完善处罚机制,加强对财务舞弊案例的刑事责任追究。而完善的基础是发现问题所在,因此通过对最新舞弊案例的研究分析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对于防治舞弊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是十分必要的。2020年6月15日证监会发出对獐子岛实施行政处罚的公告,该公告证实其存在舞弊行为,獐子岛利用其海产养殖的特殊性多次导演扇贝出逃事件,因其存货难以审计,证监会不得不动用北斗卫星系统进行监察。证监会在公布的2020年20起典型舞弊案例中称其“系一起上市公司‘寅吃卯粮’、调节利润的恶性舞弊案件”,獐子岛舞弊行为对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和市场诚信基础进行了挑战、损害了相关利益者利益,目前证监会已决定将其移送公安部门等待接受刑事处罚。因此选择獐子岛作为案例对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借鉴已有的文献基础上,利用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对獐子岛造假背后的动机进行进一步研究,最后提出对应的解决办法。本文可分为三个部分:对舞弊现状和舞弊理论的概述为提出问题部分;对案例公司基本情况和舞弊前因后果的介绍梳理以及动因分析属于分析问题部分;最后根据动因分析结果提出相应对策为解决问题部分。
张妍[9](2021)在《基于内部控制视角的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多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9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对30家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包括6家有货币资金舞弊行为的公司。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对公司本身的声誉和经营状况有恶劣影响,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十分不利。货币资金作为财务舞弊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表明该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因此对舞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其对策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对委托代理理论、GONE理论和博弈论等相关理论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形成了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内部控制的理论框架。在此框架基础上应用案例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和归纳与演绎法对ST康美、*ST辅仁和*ST康得三家上市公司进行多案例研究。在进行多案例研究时,首先分别对三家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的手段、财务状况进行总结,其次对三家公司舞弊起因、舞弊手段、舞弊结果等方面进行对比,再其次分析案例公司货币资金舞弊的内部控制缺陷,最终得出结论:上市公司应优化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保证内部监督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的作用。
王艺楠[10](2020)在《探究董监高信息披露异议现象——兼评《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四款》文中认为近年来,上市公司的董监高频频对公司定期报告内容发表不保真声明或异议。其中,投反对票并表示不保真意见,是符合逻辑的做法。但多数情况下,董监高都选择投赞成票或弃权票并不保真,未能勤勉尽责。在*ST兆新案之前的实践监管中,对于"赞成/弃权并不保真"的董监高,监管机构存在监管不周延、处罚轻而无法激励董监高勤勉履职等问题;而*ST兆新案则明确了"不反对则不异议"的法条解释路径。该解释路径在法条逻辑和立法效果方面都更佳,但也需要辅以合理的延期披露制度,以更好督促董监高的勤勉尽责。
二、年报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年报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论文提纲范文)
(1)“不保真”的是与非(论文提纲范文)
中新科技的“保真”与“不保真”概况 |
说真话总是好于说假话 |
“保真”还是“不保真”往往是权衡收益与损失后的选择 |
好的制度应当鼓励人们说真话 |
如何看待“不保真”但又未投反对票的问题 |
对相关制度改进的建议 |
(2)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环境会计信息 |
1.3.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
1.3.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
1.3.4 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因素 |
1.3.5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
1.3.6 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概念 |
2.1.1 环境会计 |
2.1.2 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 |
2.1.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含义 |
2.1.4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
2.1.5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
2.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
3.1 公司简介 |
3.1.1 公司概况 |
3.1.2 行业背景 |
3.1.3 生产经营情况 |
3.2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
3.2.1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
3.2.2 陕西煤业环境披露信息内容 |
3.3 同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对比 |
3.3.1 同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对比 |
3.3.2 同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对比 |
3.4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 |
3.4.1 披露信息不全面 |
3.4.2 信息收集难度大 |
3.4.3 披露缺乏主动性 |
3.4.4 披露缺乏可比性 |
第四章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评价分析 |
4.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指标设计 |
4.1.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评价体系构建原则 |
4.1.2 构造层次结构 |
4.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指标权重的设置 |
4.2.1 构建判断矩阵 |
4.2.2 层次单排序及其一致性检验 |
4.2.3 各个指标权重的计算 |
4.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评分标准 |
4.4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评价结果 |
4.5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原因分析 |
4.5.1 内部原因 |
4.5.2 外部原因 |
第五章 构建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
5.1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标及原则 |
5.1.1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标 |
5.1.2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原则 |
5.2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
5.2.1 环境财务信息 |
5.2.2 环境绩效信息 |
5.2.3 环境责任信息 |
5.2.4 环境管理信息 |
5.3 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
第六章 改善陕西煤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 |
6.1 完善内部环境的披露对策 |
6.1.1 增强企业管理层环保意识以及环保责任感 |
6.1.2 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 |
6.1.3 建立企业内部环境会计审计 |
6.2 完善外部环境的披露对策 |
6.2.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
6.2.2 加强第三方环境会计审计制度的建设 |
6.2.3 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
6.2.4 提升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力度 |
第七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3)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 |
2.1.2 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 |
2.2 证券交易所问询的相关文献回顾 |
2.2.1 证券市场监管效果文献回顾 |
2.2.2 证券交易所问询对公司的治理效应文献回顾 |
2.3 上市公司文本信息披露的相关文献回顾 |
2.3.1 上市公司文本信息的测度文献回顾 |
2.3.2 上市公司文本信息策略性披露文献回顾 |
2.4 证券交易所问询对上市公司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文献回顾 |
2.5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制度背景与机理分析 |
3.1 制度背景 |
3.1.1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 |
3.1.2 我国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特征分析与现状描述 |
3.2 基于相关理论基础的分析 |
3.2.1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 |
3.2.2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分析 |
3.2.3 基于印象管理理论的分析 |
3.3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影响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机理分析 |
3.3.1 交易所年报问询直接影响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机理分析 |
3.3.2 交易所年报问询间接影响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机理分析 |
第四章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语调操纵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3 研究设计 |
4.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4.3.2 变量设定 |
4.3.3 模型构建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主检验实证结果分析 |
4.4.3 影响机制实证结果分析 |
4.5 拓展性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4.5.1 分组检验分析 |
4.5.2 内生性问题处理 |
4.5.3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可读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3 研究设计 |
5.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5.3.2 变量设定 |
5.3.3 模型构建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主检验实证结果分析 |
5.4.3 影响机制实证结果分析 |
5.5 内生性与稳健性检验 |
5.5.1 分组回归分析 |
5.5.2 内生性问题处理 |
5.5.3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含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3 研究设计 |
6.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6.3.2 变量设定 |
6.3.3 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主检验实证结果分析 |
6.4.3 影响机制实证结果分析 |
6.5 拓展性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5.1 分组回归分析 |
6.5.2 内生性问题处理 |
6.5.3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与启示 |
7.2 研究对策与建议 |
7.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4)交易所问询函监管有效性研究 ——以上交所对南京新百问询函监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问询函监管对象的研究 |
1.2.2 关于问询函监管有效性的研究 |
1.2.3 关于关联交易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基本框架 |
2 问询函监管的理论概述 |
2.1 非行政处罚性监管及问询函监管的相关概念 |
2.1.1 非行政处罚性监管的概念 |
2.1.2 问询函监管的概念 |
2.2 问询函监管的特征 |
2.2.1 实质性监管 |
2.2.2 针对性监管 |
2.2.3 事中干预性监管 |
2.3 问询函监管的作用 |
2.3.1 通过公开性问询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
2.3.2 通过即时性问询提高信息披露及时性 |
2.3.3 通过“刨根问底”式问询提高信息披露充分性 |
2.3.4 纠正上市公司不当行为 |
2.4 问询函监管的理论基础 |
2.4.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2 信号传递理论 |
2.4.3 公共利益理论 |
3 上交所对南京新百出具问询函案例介绍 |
3.1 南京新百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介绍 |
3.1.1 南京新百概况 |
3.1.2 南京新百关联方概况 |
3.2 上交所问询对象:南京新百收购资产公告的相关内容 |
3.2.1 南京新百控股股东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的情况 |
3.2.2 南京新百向关联方购买标的资产的情况 |
3.3 上交所对南京新百出具问询函及公司回复的情况 |
3.3.1 上交所第一次问询函的主要内容 |
3.3.2 南京新百回复第一次问询函的情况 |
3.3.3 上交所第二次问询函的主要内容 |
3.3.4 南京新百作出的回复 |
4 上交所对南京新百实施问询函监管的原因及有效性分析 |
4.1 上交所对南京新百发出第一次问询函的原因 |
4.1.1 公司未充分说明收购处于建设期标的资产少数股权的合理性 |
4.1.2 公司未充分披露此次关联交易关联方关系的相关信息 |
4.1.3 公司未披露此次买入资产与前次卖出同一资产定价差异的原因 |
4.1.4 公司未详细披露此次关联交易标的资产的运营能力 |
4.1.5 公司未披露标的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时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 |
4.2 第一次问询函的监管效力 |
4.2.1 促使公司补充披露了收购处于建设期少数股权的交易动机 |
4.2.2 迫使公司充分披露了此次交易的关联方关系 |
4.2.3 促使公司进一步披露了卖出、买入关联资产的情况 |
4.2.4 促使公司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运营能力的部分信息 |
4.2.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股票价格下跌 |
4.3 上交所对南京新百发出第二次问询函的原因 |
4.3.1 公司首次回函未披露对标的公司的具体投资计划 |
4.3.2 公司首次回函仍未对其隐瞒关联方关系的原因进行说明 |
4.3.3 公司首次回函仍未对其卖出、买入同一资产的定价差异作出合理解释 |
4.3.4 公司首次回函仍未充分说明标的资产的运营能力 |
4.3.5 公司首次回函仍未直接回复业绩承诺未达到时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 |
4.4 第二次问询函的监管效力 |
4.4.1 通过“刨根问底”式问询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
4.4.2 迫使公司放弃了此次收购资产关联交易 |
4.4.3 引起交易所对公司年报全面问询 |
4.4.4 交易所对公司的通报批评发挥了警示作用 |
4.4.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股票价格大幅波动 |
5 案例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1 案例研究的结论 |
5.1.1 问询函监管促使南京新百提高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
5.1.2 问询函监管迫使南京新百终止了此次利益输送式关联交易 |
5.1.3 问询函监管是一种有效的预防性一线监管手段 |
5.2 案例研究的启示 |
5.2.1 证券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推进并完善问询函监管制度 |
5.2.2 上市公司应积极配合交易所问询函监管工作 |
5.2.3 投资者应积极关注并理性解读问询函信息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图 |
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环境会计 |
2.1.2 环境会计信息 |
2.1.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
2.2 理论基础 |
2.2.1 社会责任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4 受托责任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概况 |
3.1 D公司简介 |
3.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概况 |
3.2.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
3.2.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
3.3 本章小结 |
4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应用 |
4.1 评价体系的构建 |
4.1.1 构建原则 |
4.1.2 体系构建 |
4.2 评价体系指标选取 |
4.3 指标体系综合评分 |
4.4 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评价 |
4.4.1 内部披露行为分析 |
4.4.2 披露方式分析 |
4.4.3 外部监督环境分析 |
4.4.4 部门设置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
5.1 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分析 |
5.1.1 披露方式过于单一 |
5.1.2 披露内容不够完整 |
5.1.3 披露内容可比性差 |
5.1.4 披露主观性比较强 |
5.2 披露问题的内部成因分析 |
5.2.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不强 |
5.2.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不健全 |
5.3 披露问题的外部成因分析 |
5.3.1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
5.3.2 政府对披露监管不到位 |
5.3.3 第三方审计制度的缺失 |
5.4 本章小结 |
6 改善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
6.1 多方面提高企业信息披露意识 |
6.2 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披露体系 |
6.3 规范自身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
6.4 完善企业内部信息披露监督 |
6.5 定期引入第三方的审计鉴定 |
6.6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未来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研究 ——獐子岛与牧原股份对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信息披露基础的相关研究 |
1.2.2 关于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现状的相关研究 |
1.2.3 关于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监管的相关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5 主要贡献与创新点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生物资产 |
2.1.1 生物资产的概念 |
2.1.2 生物资产的分类 |
2.1.3 生物资产的特性 |
2.2 信息披露 |
2.2.1 信息披露概念 |
2.2.2 信息披露形式 |
2.2.3 信息披露内容 |
2.3 理论基础 |
2.3.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2 所有者缺位理论 |
2.3.3 内部人控制理论 |
第3章 案例背景介绍 |
3.1 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梳理 |
3.2 案例背景介绍 |
3.2.1 獐子岛公司信息披露概况 |
3.2.2 牧原股份信息披露概况 |
3.2.3 案例选择依据 |
第4章 獐子岛与牧原股份生物资产信息披露案例分析 |
4.1 信息披露现状归纳 |
4.1.1 财务性信息披露 |
4.1.2 非财务性信息披露 |
4.2 信息披露质量对比 |
4.2.1 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
4.2.2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
4.2.3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
4.2.4 信息披露的易得性 |
4.3 信息披露差异原因分析 |
4.3.1 内部监督机制 |
4.3.2 生物资产管理 |
4.3.3 政策法规环境 |
第5章 完善我国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
5.1 上市公司应重视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
5.1.1 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 |
5.1.2 积极邀请专家参与工作 |
5.2 上市公司应提高对生物资产的管理能力 |
5.2.1 提升生物资产监控技术 |
5.2.2 完善生物资产管理条例 |
5.3 监管机构应完善生物资产信息披露体制 |
5.3.1 会计准则应完善生物资产信息披露要求 |
5.3.2 深交所应细化农业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
第6章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 |
附录B 上交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0号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课题情况 |
(8)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的财务舞弊案例研究 ——以獐子岛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的研究 |
1.2.2 关于财务舞弊动因的研究 |
1.2.3 关于财务舞弊手段的研究 |
1.2.4 关于财务舞弊治理的研究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财务舞弊的概述 |
2.1 财务舞弊的概念 |
2.1.1 财务舞弊的定义 |
2.1.2 财务舞弊的特点 |
2.1.3 财务舞弊的类型 |
2.2 财务舞弊风险因子理论 |
2.2.1 舞弊动机 |
2.2.2 道德品质 |
2.2.3 舞弊机会 |
2.2.4 暴露的可能性 |
2.2.5 受惩罚的性质和程度 |
2.3 财务舞弊的一般手段 |
2.3.1 会计信息违规披露 |
2.3.2 利用关联方交易舞弊 |
2.3.3 虚构公司的业务活动 |
2.3.4 虚增收入,虚减成本 |
2.4 财务舞弊的危害 |
2.4.1 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 |
2.4.2 损害公司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
2.4.3 干扰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
3 獐子岛财务舞弊案例介绍 |
3.1 獐子岛基本情况介绍 |
3.1.1 獐子岛简介 |
3.1.2 獐子岛治理结构及股权结构 |
3.2 獐子岛财务舞弊事件回顾 |
3.2.1 獐子岛舞弊过程 |
3.2.2 事件涉及主要机构及人员 |
3.2.3 证监会对獐子岛的处罚结果 |
3.3 獐子岛舞弊手段分析 |
3.3.1 虚造营业成本和营业外支出 |
3.3.2 虚假记录存货盘点 |
3.3.3 推迟披露重大事项 |
3.4 獐子岛财务舞弊的危害 |
3.4.1 破坏信息披露制度严肃性 |
3.4.2 破坏市场诚信基础 |
3.4.3 损害有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
4 獐子岛舞弊的风险因子分析 |
4.1 獐子岛舞弊的动机 |
4.1.1 保壳防止退市 |
4.1.2 融资动机 |
4.1.3 降薪公告后管理层期望恢复薪资水平 |
4.2 道德品质因素分析 |
4.2.1 管理层不诚信 |
4.2.2 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 |
4.3 舞弊的机会分析 |
4.3.1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
4.3.2 对实际控制人权力制衡的缺乏 |
4.4 舞弊暴露的可能性分析 |
4.4.1 养殖业存货难以审计 |
4.4.2 外部审计水产养殖的专业知识缺乏 |
4.4.3 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
4.5 财务舞弊受惩罚程度分析 |
4.5.1 受罚程度远小于收获利益 |
4.5.2 投资者维权之路艰难 |
5 獐子岛事件对防范上市公司舞弊的启示 |
5.1 消除舞弊动机 |
5.1.1 完善ST退市机制 |
5.1.2 拓宽融资渠道 |
5.2 提高企业人员道德品质 |
5.2.1 塑造可持续发展的利益观 |
5.2.2 加强企业诚信道德建设 |
5.2.3 提高会计人员从业职业道德 |
5.3 减少上市公司舞弊机会 |
5.3.1 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
5.3.2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避免一股独大 |
5.4 完善发现上市公司舞弊机制 |
5.4.1 随着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审计手段 |
5.4.2 聘请专家协助审计 |
5.4.3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 |
5.4.4 监督机构的警惕性应提高 |
5.5 加强惩罚力度 |
5.5.1 完善惩处机制 |
5.5.2 完善相关民事诉讼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基于内部控制视角的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多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国内外文献评述 |
四、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框架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货币资金舞弊 |
二、内部控制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GONE理论 |
三、博弈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总体情况及多案例分析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总体情况 |
一、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概况 |
二、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主要手段 |
第二节 案例研究设计 |
一、案例选择标准 |
二、案例研究方法 |
三、案例数据来源 |
第三节 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多案例分析 |
一、ST康美货币资金舞弊分析 |
二、*ST辅仁货币资金舞弊分析 |
三、*ST康得货币资金舞弊分析 |
四、ST 康美、*ST辅仁与*ST 康得货币资金舞弊案例比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案例公司货币资金舞弊的内部控制缺陷分析 |
第一节 内部控制环境缺陷分析 |
一、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
二、企业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
第二节 控制活动缺陷分析 |
一、控股股东资金侵占 |
二、业务流程不规范 |
三、关联方交易管理不规范 |
第三节 风险评估缺陷分析 |
一、风险识别机制失效 |
二、企业风险评价不到位 |
第四节 内部监督与评价缺陷分析 |
一、内部监督缺乏独立性 |
二、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未发挥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GONE理论和博弈论下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动因分析 |
第一节 舞弊博弈分析 |
第二节 贪婪因子分析 |
一、大股东谋求物质财富 |
二、管理层贪求自身利益 |
第三节 机会因子分析 |
一、企业内部原因提供的机会 |
二、外部监督力度不足 |
第四节 需要因子分析 |
一、规避退市风险的需要 |
二、扩大融资的需要 |
第五节 暴露因子分析 |
一、违法违规成本低 |
二、处罚时间滞后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内部控制视角下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防范对策 |
第一节 优化控制环境 |
一、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
二、加强管理道德建设 |
三、增强风险预警及防范意识 |
第二节 完善控制活动 |
一、控制资金活动关键环节 |
二、规范关联交易管理 |
三、规范印章使用管理 |
第三节 加强风险管理 |
一、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机制 |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价机制 |
第四节 加强内部监督与评价 |
一、保证内部监督的独立性 |
二、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的作用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年报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论文参考文献)
- [1]“不保真”的是与非[J]. 余兴喜. 新理财, 2021(08)
- [2]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D]. 韩露. 西安石油大学, 2021(09)
- [3]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D]. 张艺琼. 西北大学, 2021(12)
- [4]交易所问询函监管有效性研究 ——以上交所对南京新百问询函监管为例[D]. 罗琴琴.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5]D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 李迎春.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1(12)
- [6]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使异议权的现状与监管实践[J]. 陈剑,蒋迅锋,吕哲. 多层次资本市场研究, 2021(01)
- [7]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研究 ——獐子岛与牧原股份对比分析[D]. 刘秋妍. 重庆工商大学, 2021(09)
- [8]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的财务舞弊案例研究 ——以獐子岛为例[D]. 羊婕.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9]基于内部控制视角的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舞弊多案例研究[D]. 张妍.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10]探究董监高信息披露异议现象——兼评《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四款[J]. 王艺楠. 金融法苑, 2020(04)
标签:南京新百论文;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论文; 环境会计论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