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莹(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064)
中图分类号:B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3-260-02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艺术与时尚的关系,艺术、时尚都来源于生活,时尚是一个介于艺术与商业之间的一个概念,所以,社会时尚与艺术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通过社会多个层面实例来全方位论证社会时尚与艺术在日常生活中的融合与体现,及其他们的重要性。
关键词:艺术;生活;时尚;消费文化
艺术是人所创造的美。“假如说一切美都是人类无意识的创造物的话,那么艺术则是人类有意识地根据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存在物。换言之:它是本质先于存在的存在物。这个本质就是美。”任何事物,它必须首先能使人感到美才可能成为艺术。
一、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及相互作用
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生活是人在自然界中的一切活动。艺术是人在自然界的一切活动中,对自然现象进行的体验、感悟、提炼、加工,并用艺术的形式去表现它。艺术是生活的提炼、加工和再创造。艺术家从生活中提取有价值的、有意义的内容,运用到艺术中去,反过来又充实人们的生活,给人们带来新的享受。作为艺术的表现方法,决不是生搬硬套生活、或者重复生活,而是有取舍地提取生活中的精华。人们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审视、品味作品,从中得到美的享受。
艺术中到处都体现着生活、体现着自然。生活是千姿百态的,自然是变化无穷的,艺术也是丰富多彩的。“毕沙罗的《农家女》的纯朴与率真、《鲁昂的石桥与小船》的纯情与本色、《眺望塞纳河》的蓬勃与灿烂等,正是反映了“以自然为师”,描绘了“感觉到的第一印象”。德加的《赛马》的投入与动情、《骑马散步》的闲情与潇洒、《歌剧院休息大厅》的典雅与飘逸、《舞台上的芭蕾舞者》的欢快与忘我等,正是叠加了“记忆”和“想象”,试图“从自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这些都是用自然、用生活来述说艺术家心灵的。
二、时尚与时尚消费
时尚,一个介于艺术与商业之间的一个概念,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无所不在,但又附着在各自不同的领域之中。时尚绝不仅仅是灵感瞬间迸发的产物,而是商业运作的成果。
时尚体现了一种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即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实际的需求,而是在满足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换句话说,人们所消费的不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
生活方式的时尚、城市的时尚、世代的时尚,“时尚”元素已经渗透到消费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国已悄然进入了“时尚消费”的新时代。
“关于时尚消费,德国社会学家G.齐美尔(GeorgSimmel)解释道,时尚消费是“示同”和“示异”的结合。所谓“示同”,就是借消费来表现与自己所认同的某个社会阶层的一致性;所谓“示异”,就是借消费显示与其它社会阶层的差异性。时尚消费使消费者获得了一种“群体成员感”。它使消费者获得了一种具有了进入某个“时髦社会圈”的门票的感觉,从而摆脱了对“落伍”、“不合拍”、“乡巴佬”等“社会污名”的恐惧。对于那些天性不够独立但又想使自己变得有点突出不凡、引人注意的个体而言,时尚是真正的表演舞台”。
消费文化的出现是一个时代物质生产规律和特征的一种标志,表明生产由实际功用转向了符号价值的生产,而消费文化中符号价值的生产又表现出明显的时尚性,这种带有普遍性的时尚性生产规律无疑会对美术生产产生影响。
三、时尚与艺术的相互转换
时尚作为人们追逐的对象,就自然成为商品获得符号价值的一个重要来源,消费文化在符号的操纵过程中,无疑会利用创造时尚来产生商品的符号价值。在此意义上,“时尚”与“风格”不同,时尚是一个正在流行,与原来的时尚相区别,同时,也正在被未来的时尚所取代的过程,时尚不在意其形式的内涵与价值取向,而只注重图像符号的“差异性”,它通过某种符号表征,借助文化上的强制性命名,对大众施加影响,借助消费中的“从众”心理,以期能最大化地实现交换价值。这样,时尚符号意义本身并不十分重要,而是通过符号的运用将外部意义与符号结合起来。或许可以这样来说,时尚是通过命名,把一种附加意义附会到对象身上,转而变成了对象自身的逻辑。这与那种来自艺术创造的内在逻辑的历史发展线索的风格概念,完全不是一回事。经典美学意义上的“风格”是来源于艺术家自身特有的美学体悟和形式创造,是对艺术家主体的独特外化形式的高度概括性的表述,与艺术家生命存在的偶然性有密切关系,我们可以通过对艺术家主体世界的了解探寻到艺术家风格的所指。当然,艺术风格在一定条件下会演化为一种时尚。而艺术的时尚化即是指艺术样式、“风格”的不断变化更迭。但这种变化更迭缺乏艺术内在统一的逻辑联系,也难以找到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这种变化只是表现在符号间的差异中,更难以作出价值上的判断。这种趋势使得美术的创造已不是一种艺术家主体个人化的自由意志的表达,而成为艺术创造主体“缺场”的生产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传统的风格概念已经不复存在,风格在消费文化的语境中已不可避免地转变为时尚。
四、时代背景、流行思潮影响着社会时尚与艺术
时尚与艺术几乎存在于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国度,但是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社会背景会产生不同的时尚与艺术。
1917年2月纽约独立美展展出杜桑送展的一件尿斗,题名《泉》,引起轰动。当它展出时,有些评论家指出这件作品是剽窃,因为它是工厂生产的现成工业品。杜桑书面答辩说:“这件《泉》是否我亲手制成,那无关紧要。是我选择了它,选择了一件普通生活用具,予它以新的标题,使人们从新的角度去看它,这样它原有的实用意义就丧失殆尽,却获得了一个新的内容”。这件艺术品的问世表明达达主义对传统文明的否定,同时展现出它的意义在于将生活中现成品提高到艺术品的高度加以肯定,它标志着生活和艺术的界限以取消,生活就是艺术,这就开创了一个广大的领域,为后来的波普艺术开了先河,它深受当时达达主义思潮与时代背景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了艺术发展,更影响了当时的社会时尚趋势。《玛丽莲•梦露》这是沃霍尔1967年作的自杀后的梦露像。他将众多排列整齐的梦露头像照片展现在观众面前,重复地显示美国影坛红极一时的性感明星深入人心的形象。在这类作品中掺入了一些社会意义和社会背景的驱使。这些画采用丝网复印的方法,机械地重复这些人像,尽量消除画家的手迹,这是沃霍尔的特殊风格。直到现在仍很流行,谁能说这种艺术又不是一种社会时尚呢?它充分体现了当时的社会流行趋势、一种时代背景和一种思想,这就是社会时尚与艺术关系的最大魅力所在。
社会在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进步,人们对美的认识与审美都在不断提高,这也更促使了社会时尚与艺术的融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几乎到处充满着时尚与艺术的影子,小到老百姓的日常用品、家具设计,大到世界时尚与艺术展。
艺术的传统定义,是美学加技术,“设计应该是普通市民或任何人都能欣赏的视觉语言,并非精英和知识分子才看得懂,设计丝毫不矫揉造作,它是社会大众的艺术。”这也是时尚要服务与传达给我们的。
五、结束语
“从狄尔泰已经开始对艺术的本体问题不作追寻,他的探讨退出了本体问题而讨论艺术的意义。他认为艺术在特定的历史中才有意义;艺术在人们的兴趣(关注)中才有意义,因此不存在没有前提(先决条件)的艺术。”正因如此,社会时尚与艺术的联系应该说是密不可分的,没有艺术的时尚是没有审美趣味和意蕴的;同样,没有时尚的艺术,也就是没有生活的艺术,艺术会变得高不可攀,艺术还能成为人类的艺术吗?所以,在新的世纪里,我们应该打破时尚与艺术的界限,不断提高人们审美价值、丰富我们的生活。
艺术美来源于艺术家自身特有的美学体悟和形式创造,是对艺术家主体的独特外化形式的高度概括性的表述。从古代社会起,艺术就反映社会时尚,时尚却不大可能模仿艺术,而在现代社会里人们通过时尚模仿着艺术作品中的形象普遍了,而且越来越方便,越来越直接。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时尚向艺术领域的深入渗透分不开,或者存在一种正比关系。打破艺术与时尚的界限之后,我们不敢保证艺术还是原来的艺术,时尚还是原来的时尚,艺术品位的独立价值是否还会存在,这些我们都不能预见的,但是,我能确信的是时尚与艺术的结合为我们的现实生活增添了无穷色彩,提高了人们的审美素养和价值。
参考文献:
【1】高尔泰著《关于艺术的一些思考》中国学术城2003年
【2】姚君喜著《艺术的意义》学生大论文网—论文中心-艺术-艺术理论2003
【3】西美尔著费勇译《时尚的哲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
作者简介:宋莹(1983—)女,湖北武汉,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教,主要研究方向:美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