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给付论文-张忠星,李国军

抚养费给付论文-张忠星,李国军

导读:本文包含了抚养费给付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抚养费,未成年人,生存权利,给付方式

抚养费给付论文文献综述

张忠星,李国军[1](2018)在《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应优先考虑子女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应从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予以衡量。子女抚养费目的在于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益,探视权是父母的权益,若二者之间发生冲突,应优先考虑保障子女的权益。(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8年32期)

丁国锋,顾建兵,刘昌海[2](2018)在《事故后妻子分娩 抚养费应否给付》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10月23日,蔡某驾驶小型客车在某加油站附近倒车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严某发生碰撞,致使严某跌倒受伤、车辆受损。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严某因交通事故致左眼球破裂伤,左眼外斜视,遗有左眼盲目5级,构成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交通(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8-10-14)

蒲芸芸[3](2018)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离婚率'高居不下,婚姻的破裂不仅意味着夫妻关系的解除,同时对未成年子女而言,在心灵和生活上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在这个物质文化生活如此丰富的时代,不保证一个孩子的生活条件,又怎么保证他健康成长。本文以此为立足,通过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典型案例的研究,发现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主要面临着给付标准不够具体、给付期限不合理、给付执行困难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一方面应当借鉴其他法系的相关立法经验,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相对性原则;另一方面应当完善我国抚养费给付保障机制。除引言外,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案例视角下的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现状。本部分将列举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给付期限、执行现状叁类案例,并对这叁类案例进行案情简介和焦点分析。第二部分,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基本概述。包括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概念、子女抚养费给付的特征、子女抚养费给付的立法倾向,侧重于立法理论梳理。第叁部分,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存在的问题。结合第一部分相关案例指出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给付标准不具体、给付期限不合理、给付执行困难等问题。第四部分,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域外法考察。本部分主要考察了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与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的不同规定,并对其进行了评析。第五部分,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的出路。针对所发现的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结合其他法系立法以及我国的司法实践现状进行思考,提出了叁个完善建议。包括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确立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相对性原则、完善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的保障机制。(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8-03-14)

[4](2017)在《未按时给付抚养费可否追讨违约金》一文中研究指出问:女儿4岁时,我与付某签订了夫妻分居协议,约定:分居期间女儿由我抚养,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200元,于每月12日前支付,如果违约,每月就要加付500元违约金。事后,付某在半年时间里自觉按月给付抚养费,但从今年2月开始不再给付。最近,我打算起诉,要求付某给付10个月的抚养费,并同时给付5000元违约金。请问我的主张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答: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并非基于父母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且只能约定抚养费的数额,且该法定义(本文来源于《伴侣》期刊2017年12期)

李梦君[5](2017)在《我国子女抚养费给付制度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父母抚养子女是一种不可推脱的责任,对子女养育的安排更关系到社会的延续和发展。抚养费作为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子女重要的经济来源,亦是其健康成长的坚实物质基础。由此可见,抚养费在整个子女抚养制度中占据至关重要的位置。抚养费给付制度构建得是否规范、体系和符合实际,将径直关系到子女能否健康地成长。目前,海内外不少法学、社会学专家从不同视角对抚养费给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设计发表了论述,其中不乏一些独创性的见解。但从研究的资料来看,我国目前就此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一些零星式、碎片式的研究。我国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制度的规定基本上遵循了1980年《婚姻法》的原规定,不免因循守旧。在法律条文、法律精神上没有太大的变动,社会适应性差,这日渐显示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近年来,我国涉及抚养费给付纠纷的案件数量日趋增加,司法领域中亟待一套较为系统、完备的抚养费给付制度来支持和辅助审判活动。因此需要通过对抚养费给付制度的整体评价以及那些存在学术争议的问题的重点探讨,对涉及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进行重新界定,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找出一些可行性较强的应对方案。全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叁大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理论上对子女抚养费进行概述。正确把握子女抚养费的定义是探讨抚养费给付制度的基础前提。因此本章从抚养费的概念入手,剖析了子女抚养费权利义务的相关基础理论,并进一步阐述了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抚养费负担的义务。第二部分以司法审判中的部分抚养费给付纠纷案件为调查对象,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定性、定量分析,挖掘出这类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对案件审理中的争议焦点及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初步解析我国子女抚养费给付制度存在的诸多缺漏。第叁部分是对域内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制度的立法进行考察。本章通过对域内外抚养费给付制度的立法现状进行对比考察,进一步对我国子女抚养费给付制度进行整体评价,着重分析其立法上存在的不足与缺漏。第四部分是在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基础上提出建构我国子女抚养费给付制度的具体构想。从理论层面和实践角度对我国抚养费给付制度的立法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重新界定,并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7-03-09)

[6](2016)在《未按时给付抚养费的违约金约定,有法律效力吗》一文中研究指出问:女儿4岁时,我与付某签订了夫妻分居协议,约定:分居期间女儿由我抚养,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200元,于每月12日前支付,如违约每月加付500元违约金。事后,付某在半年时间里自觉按月给付抚养费,但从今年1(本文来源于《伴侣》期刊2016年10期)

高扬[7](2016)在《子女抚养,那些常被误读的法律规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每年4月的第四个星期日,是“世界儿童日”。在第30个“世界儿童日”到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于4月20日召开“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暨典型案例提示”新闻通报会,对近叁年来该院审理的1000多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案件进行分析,并通过典型案(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6-04-27)

[8](2015)在《父亲有退休金可否要求儿子给付抚养费》一文中研究指出问:一年前,我因为与儿媳矛盾不可调和,一气之下搬到敬老院生活。当时,因为我每月退休金只有1700元,而敬老院每月收费1500元,我儿子王某答应每月给我400元作为生活补贴。可是半年后,儿子因为孙女上大学、妻子生病,我有养老金等理由,停止给付。我儿子是个体饭店厨师,月收入四五千元,他是有能力给付的。请问:我如果起诉,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答:《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本文来源于《伴侣》期刊2015年12期)

顾建兵,曹俊[9](2013)在《终审判决被告给付女儿抚养费》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南通11月20日电 十年前,陈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时,约定独自抚养3岁的女儿。十年间,随着物价的上涨,陈女士渐感力不从心,遂以女儿的名义将前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前夫从即日起给付女儿抚养费直至成年。 今天,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抚养费纠(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3-11-21)

王磊[10](2013)在《大学在读成年子女不可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一文中研究指出李某与刘某婚后育有一子李小某,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于1998年经法院调解离婚,李小某随母亲刘某生活,其父李某按期支付抚养费。李小某现年20岁,于2011年考上大学。2012年1月,李小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其父李某承担其大学教育费的一半。 [析案](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3-01-30)

抚养费给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7年10月23日,蔡某驾驶小型客车在某加油站附近倒车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严某发生碰撞,致使严某跌倒受伤、车辆受损。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严某因交通事故致左眼球破裂伤,左眼外斜视,遗有左眼盲目5级,构成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交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抚养费给付论文参考文献

[1].张忠星,李国军.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应优先考虑子女权益[J].人民司法(案例).2018

[2].丁国锋,顾建兵,刘昌海.事故后妻子分娩抚养费应否给付[N].法制日报.2018

[3].蒲芸芸.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

[4]..未按时给付抚养费可否追讨违约金[J].伴侣.2017

[5].李梦君.我国子女抚养费给付制度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7

[6]..未按时给付抚养费的违约金约定,有法律效力吗[J].伴侣.2016

[7].高扬.子女抚养,那些常被误读的法律规定[N].检察日报.2016

[8]..父亲有退休金可否要求儿子给付抚养费[J].伴侣.2015

[9].顾建兵,曹俊.终审判决被告给付女儿抚养费[N].人民法院报.2013

[10].王磊.大学在读成年子女不可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N].江苏经济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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