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城市群环境合作机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环境污染,合作治理,府际责任分担
城市群环境合作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张雪[1](2018)在《城市群环境污染合作治理中府际责任分担机制探析——以大气污染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的难点在于大气污染问题的外部性,解决之道在于突破各行政区"各自为战"的模式,走向合作治理。当前的联防联控模式隐藏着历史分工及贸易行为等带来的不公平责任划分,容易导致政策执行偏差行为。构建城市群环境污染合作治理中府际责任分担机制,首先需要在利益关系综合考量基础上科学厘定府际间责任分担内容,然后通过一系列操作机制予以落实,包括"责任共担、任务界分、成本分担"的关键机制与"府际合作治理组织设置机制"、"府际责任分担具体运行机制"等从属的保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真正走向合作治理,才能保障治理的效果及可持续性。(本文来源于《治理现代化研究》期刊2018年06期)
王玉明[2](2018)在《构建城市群环境合作治理的复合组织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群跨域环境治理是多层政府、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合作过程,需要建立健全区域环境治理的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同、功能明确、运转顺畅的的复合组织机制。在国家层面设置高位环境协调监督机构进行权威推动,建立国家环境协调监督委员会统筹区域环境监管,重构区域环境督察机构,强化环境监察局的功能。在区域层面设置横向环境合作治理机构,建立城市群环境治理联合会促进政府集体行动。在地方层面推进环境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改革,实施省以下环境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片区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探索地方环境大部门制改革,实现环保监管职能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本文来源于《理论月刊》期刊2018年10期)
王权典[3](2017)在《城市群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共治的理念创新及机制重构——结合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生态文明协同治理模式,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成为新型城镇化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鉴于城市群是我国现阶段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必须坚持新发展观,推进美丽湾区建设,构建区域生态文明协同治理模式,实现多元主体在其中的合作共治。然而,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有赖于相关制度的变革。统筹粤港澳湾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落实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抓手,必须克服与制度转型所伴生的制度惰性。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规制要素重在发挥其功能优势,形成长效机制;充分考量跨域性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协作的内在动因及依据,跨域治理的模式的正常和有效运行需要系统的机制设计,并优化跨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协作的体制。(本文来源于《区域环境资源综合整治和合作治理法律问题研究——201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期刊2017-08-25)
李佳芸[4](2017)在《区域异质性、合作机制与跨省城市群环境府际协议网络》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推进,城市群已成为城市聚集发展的载体,城市间在同一平台竞争与合作,给予区域新的活力。伴随城市群经济腾飞的同时区域性的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尤其面对跨省城市群的环境问题,涉及到的行政主体与层级更为复杂,其协调合作的实现更加困难。近年来,在跨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京津冀、长叁角等跨省城市群采用了多种府际协作的方式共同治理。这种新型的府际合作治理模式的特征表现以及影响因素成文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基于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和社会网络理论,以京津冀城市群和长叁角城市群为实证研究对象,通过运用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分析框架和社会网络分析框架对城市群的环境府际合作进行探析,对比两个城市群环境合作类别选择的异同、环境合作网络结构特征的不同、城市内部异质性的异同,从而分析城市内部异质性对环境合作网络结构的影响,为京津冀和长叁角城市群的环境府际合作实践提供参考。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选择环境治理集体行动的合作形式受到城市间发展差异性的影响,不同程度的城市间异质性会影响跨省环境治理合作网络结构的变化。京津冀城市群环境合作网络呈现联系不均衡,中心化程度高特征,其环境府际合作网络受到经济和政府能力方面4个指标的影响,而长叁角城市群的合作网络则是联系均衡,去中心性明显的结构,其环境府际合作网络只受经济与环境治理2个指标影响。因此,本文为城市群环境治理的研究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即利用ICA理论和SNA理论对区域治理进行相关实证研究更具有解释性与科学性,运用ICA和SNA分析框架分析我国跨省城市群在环境方面的合作实践,能更具针对性对不同合作网络结构的优化提出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电子科技大学》期刊2017-03-01)
吴霞,安敏,何伟军[5](2016)在《叁峡区域城市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叁峡区域城市位于我国长江中下游的交接地带,集中在叁峡库区周围,在环境保护上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但是各地区普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环境保护迫在眉睫。文章以叁峡区域城市为研究对象,首先从合作的特征出发引出环境保护合作的涵义、实质及环保合作的关键点,分析了我国环保合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次从叁峡区域城市的环保现状、特殊地理位置、环保行为的外部性、合作意愿强烈等四方面分析了叁峡区域城市环保合作的必要性;最后从完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组织架构、优化决策机制、建立城市社会化环境管理体系、加强金融支持及保障利益共享等六方面构建出叁峡区域环保合作机制。(本文来源于《忻州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5期)
王梅[6](2012)在《我国城市群的环境合作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群的环境合作是相互协商、多方博弈的结果,从而达成环境合作协议并促进其有效地实施,实现城市群区域内环境同治的目标。城市群是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产物。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城市群集中了大量的人口、企业,资源消耗巨大,污染排放集中,因而对生态环境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较易引发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并且,城市群一般是处于同一地带性生态区域,各城市的资源禀赋与生态状况相似,加之产业趋同,环境问题往(本文来源于《环境教育》期刊2012年12期)
王玉明,刘湘云[7](2011)在《珠叁角城市间环境合作治理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多年快速发展,珠江叁角洲地区正面临着跨界冲突及跨域环境污染问题的严峻挑战,环境合作治理难度大。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消极抵制;政府政策规划不协调,综合决策缺位;跨政区环境治理合作缺乏法制基础;生态区的整体性与行政空间的分割性的矛盾;城市间环境管理合作机制不完善等,使跨区域污染治理问题成为当前治污的难点,建立有效的政府合作机制十分必要。政府环境治理合作机制实际上是一套制度体系和规则,这些制度和规则涉及环境管理决策、管理执法、保障等多个环节,是一个整体性的制度安排。本文分析珠叁角城市间存在的公共环境问题,重点提出包括环境管理决策的合作机制、环境管理执法的合作机制、环境协作治理的组织机构、环境协作治理的信息系统在内的运行框架。(本文来源于《黄河流域资源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交流材料》期刊2011-07-16)
王玉明[8](2011)在《珠叁角城市间环境合作治理机制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珠叁角在环境治理中存在地域分割、部门分割的问题,跨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环境合作治理难度大。制约环境治理中政府合作的因素很多,主要是政府政策规划不协调,综合决策缺位;跨政区环境治理合作缺乏法制基础;生态区的整体性与行政空间的分割性的矛盾;城市间环境管理合作机制不完善等,因此,建立有效的政府合作机制十分必要。政府环境治理合作机制实际上是一套制度体系和规则,这些制度和规则涉及环境管理决策、管理执法、保障等多个环节,是一个整体性的制度安排,需要构建环境管理决策的协作机制、环境管理执法的协作机制、环境协作治理的组织机构、环境协作治理的信息系统。(本文来源于《广东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3期)
王玉明[9](2011)在《珠叁角城市间环境合作治理机制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珠叁角是广东省环境问题集中且突出的地区,在城市群或大都市区环境治理中具有代表性。改革开放以来,珠叁角的经济连续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但同时也在区域内导(本文来源于《城市》期刊2011年03期)
郑斌[10](2008)在《中国城市群环境合作机制构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群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区域空间形态的高级现象,城市群可以扩大聚集经济的优势,有利于统筹规划,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群有利于不同模式城市之间优势互补;城市群还可以扩大城市化中的辐射作用。因此,统筹规划、发展和建设城市群是城市化战略的优势选择。国外发达国家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起步较早,现在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城市群形态。城市群同样也是我国走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与城市化发展相结合的产物,而且正在日益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从国际竞争的角度看,一个国家能真正参与到国际竞争的,实际上是城市群。城市群成为国家参与全球竞争与国际分工的基本地域单元,它的发展深刻影响着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影响一个国家城市化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对国家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城市群是否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决定着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能否顺利实现。城市群能够提高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效率,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具有经济合理性。但与此同时,城市群发展过程中大规模的人口和产业聚集也加剧了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明显,尤其是我国的城市群已经出现了比较明显的环境问题复杂化趋势。现阶段,国际性的环境合作开展较多,城市群层面的环境合作开展较少,我国学术界对于城市群环境问题的研究也比较少,我国城市群的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是怎样产生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才能有效解决这些矛盾,以实现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都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多角度、多领域进行比较深入地研究和探讨,找到解决城市群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以中国城市群的环境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国城市群的特点研究,首先分析了目前中国城市群的环境现状,指出: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城市群已经具有相当规模,由于产业发达、人口密集、资源消耗量大,地区生态承载力已经达到了极限,其环境问题更多表现为资源短缺与生态破坏;中部地区城市群多数尚处于雏形,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环境问题重点表现为资源开发过度造成的生态破坏和污染严重,并且对目前环境问题的解决还局限于资金和技术的不足;西部地区城市群的发展虽然才刚刚起步,但所处地区的自然条件恶劣,环境生态承载力相当脆弱,历史原因又造成产业结构中重工业比重过大,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居高不下,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等问题相当严重,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面临着节能减排和生态恢复的双重压力。总而言之,中国城市群普遍面临的环境问题主要有:资源供需矛盾,主要包括水资源紧缺和土地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特别是由于城市化和产业聚集造成的流域污染迭加和海域污染;由于自然因素和产业结构规划不合理造成的复合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地质灾害频发,污染物转移造成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产出量大而综合利用和处置率低等问题。同时本文分析了城市群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出人口密集、产业趋同和资源利用的同质性造成了环境污染和资源紧缺,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使污染物转移和迭加效应增大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随着目前我国城市群的发展趋势,环境问题还会进一步加剧。解决城市群的环境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本文指出,现阶段城市群环境问题已经不能单靠个别城市来解决,并且环境外部性理论表明了随着污染物的转移,由某一城市独自解决本不属于它的环境问题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构建城市群环境合作机制是科学的选择,只有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环境合作理论指导下,通过开展不同层面的环境合作,才能最终有效地解决城市群环境问题。本论文通过借鉴前人的理论研究成果,在紧密结合中国城市群发展的实际基础上,提出应该在自愿性、平等性、互利合作性等的原则基础上,系统性地构建中国城市群环境合作的理论体系。继而提出城市群环境合作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提出适宜的配套政策措施,包括经济措施、法规措施、行政措施和社会措施等等。本文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环境合作机制的约束,建立健康、协调、集约化、可持续的城市群发展之路,以期为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期刊2008-06-01)
城市群环境合作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城市群跨域环境治理是多层政府、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合作过程,需要建立健全区域环境治理的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同、功能明确、运转顺畅的的复合组织机制。在国家层面设置高位环境协调监督机构进行权威推动,建立国家环境协调监督委员会统筹区域环境监管,重构区域环境督察机构,强化环境监察局的功能。在区域层面设置横向环境合作治理机构,建立城市群环境治理联合会促进政府集体行动。在地方层面推进环境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改革,实施省以下环境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片区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探索地方环境大部门制改革,实现环保监管职能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集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城市群环境合作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1].张雪.城市群环境污染合作治理中府际责任分担机制探析——以大气污染为例[J].治理现代化研究.2018
[2].王玉明.构建城市群环境合作治理的复合组织机制[J].理论月刊.2018
[3].王权典.城市群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共治的理念创新及机制重构——结合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思考[C].区域环境资源综合整治和合作治理法律问题研究——201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2017
[4].李佳芸.区域异质性、合作机制与跨省城市群环境府际协议网络[D].电子科技大学.2017
[5].吴霞,安敏,何伟军.叁峡区域城市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构建[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6
[6].王梅.我国城市群的环境合作机制[J].环境教育.2012
[7].王玉明,刘湘云.珠叁角城市间环境合作治理机制研究[C].黄河流域资源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交流材料.2011
[8].王玉明.珠叁角城市间环境合作治理机制的构建[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1
[9].王玉明.珠叁角城市间环境合作治理机制的构建[J].城市.2011
[10].郑斌.中国城市群环境合作机制构建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