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类思想论文-杨帅,罗积勇

推类思想论文-杨帅,罗积勇

导读:本文包含了推类思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连珠体,墨家,推类思想

推类思想论文文献综述

杨帅,罗积勇[1](2019)在《连珠体与墨家推类思想》一文中研究指出连珠体的出现是古人将墨家推类思想形式化的一种尝试,透过它的发展可以看出墨家推类思想的兴衰史。通过分析历代连珠体与墨家推类思想,可以发现连珠体的创作机制同《墨子·经上》中"叁知"说有密切关联,即连珠体是将"闻知"、"说知"、"亲知"叁者融为一体的综合表达,常以"闻知"起头,以"亲知"为转合,以"说知"来结尾。历代连珠在推理中,展现出一种归纳、演绎、类比、论证两两衔接或叁者合一的语用逻辑,这正是对墨家推类的继承和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王加良,任晓明[2](2018)在《基于“类”范畴的墨家推类思想新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推类是中国古代逻辑的主导推理类型,在不同领域中的广泛应用显示出其强大的创造性功能,已成为中国古代最具特色和最重要的思维方式。墨家的推类是以"类"范畴为基础的,其推类的依据是"类同"。从总体上看,墨家推类的机制主要有重内涵轻外延、重内容轻形式和重经验轻科学。(本文来源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期刊2018年03期)

李巍[3](2016)在《逻辑方法还是伦理实践?——先秦儒墨“推类”思想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儒家与墨家时常提及的"推类",是先秦"类"思想的重要议题。以往的研究,主要是从逻辑学的进路展开,将之解说为"类比推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可否认,这种解释也存在比附和外在性的缺陷。因为从文献来看,儒墨所谓"推"并不主要是推理、推论,而是实践性的推广;"类"亦不主要是宽泛的、形式化的类关系,而是特指正当行为与正当表达的类型。据此,与其将"推类"理解为"类比推理"的逻辑方法,不如说是一种伦理实践,其核心就是将某些场合中业已确立的正当言行,依其"类"而推广到其他场合中去。因之,"推类"将主要对语言、行为的正当性负责,而非为思维、推理的有效性服务。(本文来源于《文史哲》期刊2016年05期)

潘文全[4](2016)在《中国古代推类思想的模型论刻画》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哲学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整体之间的推类思维,这些特点表现在先秦哲学、汉代哲学中,通过推类联系两类不同的事物,然后不断的重复用推类联系越来越多的事物,最后把整个天地人联系为一个整体,本文运用现代数理逻辑中的模型论思想,实现了对推类的逻辑刻画,推动传统逻辑的现代发展。(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3期)

郎需瑞,张晓芒[5](2014)在《传统推类思想对严复《天演论》思维方法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推类是一种以同异比较为基础,以类事理相同或相似为依据,以意象性思维为途径,以求真求善为目的的思维方法,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条生命线。严复为救亡图存所译注的《天演论》以"人治天行,同为天演"为前提,遵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演化之公理,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似性为根基,倡导"体合争存,善群保种"的救亡路径,广泛应用了这一思维方法。论文对推类思想的分析和反思,对弘扬传统文化以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4期)

徐瑜霞[6](2014)在《《墨辩》推类思想新解》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意图从论辩的角度来探究中国古代《墨辩》中的推类理论。传统上大都倾向于从西方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研究中国独特之“推类”,认为“推类”主要是一种类比推理,本文首先反驳了这一观点,因为经过考察,笔者发现“推类”不仅有类比推理的性质,而且有演绎和归纳的性质,所以“推类”与传统西方形式逻辑中的推理类型并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东西。因此,笔者从非形式逻辑和论证实践的角度考察,认为中国古代“推类”实际上是为“辩”服务的。《小取》篇作为《墨辩》中提纲挈领之作,首先便规定了“辩”的功用、意义、方法等等。具体地,笔者利用图尔敏的论辩理论来构建“推类”理论的论辩模式。二者的可比性在于:都关注日常推理中的论辩实践,为“辩”而服务;都是以论证过程来理解推理;都是在具体情境中的具体考察,而非抽象的进行理论演绎。图尔敏论证理论认为,论证主要有叁要素:事实根据(data)、主张(claim)、担保(warrant)。事实根据相当于论据,担保是论据到主张的桥梁。然而,担保的可担保性来源于何?于是,图尔敏又加入了支援(Backing)这一要素,即担保来源于支援。《墨辩》中的“推类”理论基本的有“叁物论式”:理、故、类。“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辞的作用相当于主张(claim),故相当于事实根据,理相当于从故到辞的担保而类是故与理的基础。经考察不同的类有不同的理,理和类共同起最终的担保作用,从而构建起“推类”的论证模式。(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期刊2014-05-01)

马赛[7](2013)在《先秦推类思想及其文化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类作为一个逻辑范畴,是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过程才形成的。推类指依据事物的同异关系所进行的推理,它是中国古代逻辑推理的统称,也指一种具体的推论形式。逻辑的差异来自文化差异,西方文化重演绎,东方文化重类比。推类贯穿中国古代逻辑学,推类思想反映的实际上是逻辑类比。推类思想又深深地根植于中国古代的文化环境,从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发展与汉字的演变中可以看出推类思想的来源,而中国先秦士人之机巧和特殊的政治环境也是推类思想产生的重要因素。(本文来源于《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11期)

闫俊峰[8](2012)在《先秦易学中的推类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几千年来,易学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一直居于重要地位,尤其是到了唐代,《周易正义》成为科举考试时代的最具权威的“统编教材”。在同西方哲学接触以前,中国古人的理论思维水平主要是通过对易学的研究得到锻炼和提高的。因此,在中国古代逻辑学的研究中是不可能跨越易学的。先秦易学典籍《周易》作为中国古代最早具有抽象思维水平的典籍,比西方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典籍早了5个世纪。先秦易学中的逻辑思想是中国逻辑史的起点,也是世界逻辑史的起点。本文首先介绍了推类以及推类与西方逻辑中类比推理的异同,分析了先秦易学中的推类思想形成的原因,即中国的古代文字的发展历程映射易学推类思维形成的必然;中国哲学思想影响下的特有思维方式。其次本文根据《左传》、《国语》中记载的二十二个占卜的筮例,重点讨论先秦易学中推类的叁种基本方法,1、根据卦象、爻象进行推类;2、根据卦辞、爻辞进行推类;3、卦象、卦辞、爻辞和卦名相互结合进行推类。文章最后分析了影响易学推类结论可靠性的因素,涉及推断者的知识储备和推断者的理解程度。(本文来源于《河南大学》期刊2012-04-01)

赵超男[9](2012)在《中国古代推类思想及其司法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推类是中国古代的主导推理类型,最早萌芽于《周易》,历经春秋,后由墨家将其发展为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古代逻辑推理类型。惠施的“夫说者,固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是对推类最准确的定性概括。古人运用推类进行由此及彼、由已知到未知的推理,和现代类比是一脉相承的。也正因为这样的特征,推类在历史上得到了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应用。在古代,人们特别热衷论辩,而推类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能以最浅显的道理论证复杂的难题,所以往往成为求知、论辩的工具。虽然古人在很多方面十分重视推类所发挥的指导性作用,但却甚少关注推类在司法过程中的运用。推类运用于司法,能有效提高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加快司法办案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本文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对古代推类思想的细致阐释和对推类思想运用于司法实践的具体探究,其中最主要、也最有意义的部分是研究推类思想作用于司法实践的具体方式。具体来说,文章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古代推类思想的综合阐述,从对推类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的探寻,到系统论述各个时期、各家思想中推类思想的逐步产生、完善,最后通过与亚氏叁段论的比较总结出推类是中国古代特色鲜明的主导推理类型。第二部分是对古代推类思想的具体阐释,包括推类应遵守的“同类相推,异类不比”的规则、“譬、侔、援、推”四种主要的推类方法,以及尝试根据“类可推而不可必推”的结果对推类的性质进行定位。第叁部分开始尝试将推类与司法实践相联系,通过对古代司法裁判过程的关注,探求其中的推类指导思想。古代司法中推类适用的前提是“断罪无正条”,适用的方式是比附援引,比附援引又分为在定罪时“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的比附,以及在量刑时对概括性禁律、成案等的援引。第四部分是文章的创新部分,主要思考古代推类思想对现代司法的启示。古代推类与现代类比虽然一脉相承,但又不完全同于现代类比。推类所具有的一些不同于类比的特性,也可能对现代司法过程的完善有所裨益。侦查中运用推类的两条基本原则,侦查实验强调同类相推,并案侦查注重异类不比;法庭论辩中借鉴推类思维中的人文性因素,使推理论证更关注人的情感诉求;最后,通过对推类和罪刑法定价值的比较分析,结合判例法和案例指导制度发展的现状,探究怎样解决二者的冲突。(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2-03-20)

訾其伦[10](2011)在《论荀子的推类思想》一文中研究指出以类同关系为基础的推类思维方式,是中国古代人经常使用的一种谈说论辩方法。作为先秦名学思想集大成者的荀子,批判地继承了前人关于类和推类的相关思想,其推类理论更为自觉。但他继承了儒家的正名为政的传统,其推类思想主要是为统治阶级的政治伦理秩序服务,具有鲜明的伦理政治倾向,体现了先秦文化的"道德型"与"政治型"特性。(本文来源于《通化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1期)

推类思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推类是中国古代逻辑的主导推理类型,在不同领域中的广泛应用显示出其强大的创造性功能,已成为中国古代最具特色和最重要的思维方式。墨家的推类是以"类"范畴为基础的,其推类的依据是"类同"。从总体上看,墨家推类的机制主要有重内涵轻外延、重内容轻形式和重经验轻科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推类思想论文参考文献

[1].杨帅,罗积勇.连珠体与墨家推类思想[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2].王加良,任晓明.基于“类”范畴的墨家推类思想新探[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8

[3].李巍.逻辑方法还是伦理实践?——先秦儒墨“推类”思想辨析[J].文史哲.2016

[4].潘文全.中国古代推类思想的模型论刻画[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5].郎需瑞,张晓芒.传统推类思想对严复《天演论》思维方法的影响[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

[6].徐瑜霞.《墨辩》推类思想新解[D].华东师范大学.2014

[7].马赛.先秦推类思想及其文化解读[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8].闫俊峰.先秦易学中的推类思想研究[D].河南大学.2012

[9].赵超男.中国古代推类思想及其司法应用[D].西南政法大学.2012

[10].訾其伦.论荀子的推类思想[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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