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买商论文-钟晨宁

包买商论文-钟晨宁

导读:本文包含了包买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资本主义,包买商,垄断,剩余价值

包买商论文文献综述

钟晨宁[1](2019)在《由包买商制度引发的“资本主义”定义争论——在布罗代尔论经济史的背景下》一文中研究指出布罗代尔在批评马克思"从未使用名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的同时,试图提出一套修正"资本主义"的定义方案。他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游离于任何特定生产组织方式的抽象主体,"包买商"这类"商人控制生产"的模式贯穿资本主义的全部历史;强调"资本主义"在流通领域与国际贸易中占据的垄断地位。但事实上,布罗代尔并没有越出马克思、列宁等人"垄断理论"的视域高度和广度,相反还忽略了"垄断价格"形成的基础:剩余价值的生产以及分配中产生的两类不同情况;他将"垄断"和"自由竞争"机械割裂的做法,既没有清楚的现实指向,也没有足够的辩证思维。因此,布罗代尔对"资本主义"定义的"修正"并没有他所预料的那么崭新。(本文来源于《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南洋,邓宏图,雷鸣[2](2016)在《近代手工业中包买商制度的再分析——基于交易成本理论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原工业化向工业化过渡时,大多数原工业化地区在过渡的进程中都失败了,可称之为"工业化的解体"。从本质上看,这一转换的关键在于将技术进步应用于生产过程,进而实现从家庭手工业生产向工厂制机器生产的转型。由于小农阶级先天的不足,商人阶级在此转型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本文着眼于从非传统的视角研究我国近代手工业中广泛存在的包买商制度。研究表明,风险偏好与交易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共同决定了商人阶级所采用的生产组织形式。(本文来源于《江苏社会科学》期刊2016年03期)

刘兰英[3](2013)在《基于包买商视角的福费廷业务风险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福费廷业务作为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更是一种快捷、简便、灵活的贸易融资方式,受到出口商和包买商的青睐。在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通过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提供的债权凭证,获取较高收益率、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的同时,也因此放弃了对出口商追索的权利,并因此承担了债权凭证到期索偿的全部责任和风险。(本文来源于《北方经贸》期刊2013年04期)

马佳[4](2013)在《福费廷包买商法律风险与防控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福费廷业务不仅可以使出口商实现风险转嫁,还可以让出口商即期收汇,减少资金占压,增强资金流动性。它的核心和生命力所在就是无追索权,可这样一来,包买商就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因此从包买商的角度来研究福费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并对这些风险构建防控机制,以使此业务在良性环境下进行,达到进出口商和包买商叁方共赢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本文来源于《知识经济》期刊2013年07期)

赵星月[5](2009)在《福费廷包买商法律风险与防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福费廷也被称之为包买票据、买断票据,是“Forfaiting”一词的音译。这个单词是从法语的“a forfeit"演变而来的,一般是指由包买商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提供的经承兑的远期票据,并为出口商提供融资款的金融服务。福费廷最早起源于欧洲,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瑞士苏黎世银行协会首开福费廷融资业务,并于1965年,苏黎士FINANZAG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专营福费廷公司,就此福费廷作为一种低风险高收益的贸易融资方式,开始受到国际贸易交易者的关注。福费廷主要的优势在于出口商可以将远期票据无追索权地卖断给包买商,由此实现风险转嫁,消除汇率和利率风险、国家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并可以即期收汇,减少资金占压,增强资金流动性。福费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包买商来承担的,通过了解福费廷的基本流程及其特点并进行详细分析后可将包买商面临的法律风险归纳分类为不可控性、可控性法律风险以及其他与之相关的风险。针对这些风险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防控措施对包买商权益之保护至关重要。随着国际贸易格局的不断发展,目前福费廷业务也有了一些新发展,表现为除了其“无追索权”买断特征之外其他特征都已渐渐模糊。这些新发展带来了福费廷法律风险的变化,相应的防控措施也应有所调整。我国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才开始引进福费廷业务,目前处于摸索阶段,经验不足。开展福费廷业务能够加速我国银行业国际化的进程,利用国际资金促进外贸的发展。因此,正确认识我国福费廷业务的发展现状并分析评价其存在的缺陷,进而寻找完善途径十分重要。(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09-05-15)

崔巍[6](2009)在《福费廷项下包买商的风险分析及法律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福费廷作为一种为国际贸易提供资融通的金融服务,正在因其对国际贸易的积极推动作用日益得到各国银行界广泛的重视。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业中,福费廷业务已发展成熟,但是在我国,福费廷业务仍处于发展的初期,该业务的开展是“发展、风险、挑战”并存。在福费廷业务的各方参与人之中,包买商具有核心和基础的地位。对于福费廷包买商而言,福费廷业务在虽然为其带来较高市场盈利,但同时也伴随着许多风险。从包买商的自身原因来看,我国开展福费廷业务的时间尚短,从事该业务的专业人员对相关的业务惯例和规则还存在某种程度上的陌生,还需要经验的积累;而从包买商所面对的外部环境来看,国内对福费廷业务的专门规范还存在着较大程度上的缺失。另外,还存在一些福费廷包买商意志范围之外的风险,如政治和社会风险。在这样的条件下,包买商在叙做福费廷业务时充分了解从事该业务所潜藏的各类风险是极为必要的。本文主要从福费廷包买商的角度进行风险分析,并针对包买商在开展福费廷业务中遭遇的主要风险以及这些风险防范的法律对策进行前瞻性和系统性的探讨,使得其在开展该项业务时,可以构筑一个预先防御体系,采取具体务实的对策措施,将其引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从而促进福费廷业务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论文主要将国际贸易法与国际金融法理论相结合,采用因果分析法对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面临的理论风险问题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说明,笔者希望自己这个问题的理解能够对该理论的发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09-05-01)

阮建青,张晓波,卫龙宝[7](2008)在《基于产业集群的包买商制与企业家才能》一文中研究指出包买商制是欧洲工业革命之前主要的手工业品生产组织形式。传统文献认为这种生产组织形式是低效的,且最终将被大工厂制所取代。但是,历史资料显示包买商制在工业革命之中以及工业革命完成之后依然存在;而且,这一制度及其变形在当代一些不同工业化程度的国家和地区获得了复兴,尤其是在中国沿海地区这一生产组织形式通过产业集群的形式获得了新的竞争力。因而,包买商制并不是工业化进程中暂时性的现象,在特定时间和环境下,这一制度依然是有效的。本文分析了濮院羊毛衫产业集群中共存的包买商制与工厂制两种生产组织形式,利用微观数据比较了两者的生产效率,在实证上支持了包买商制并不一定低效的理论假说;并进而从企业家才能使用的角度,解释了特定环境下包买商制有效的原因。(本文来源于《管理世界》期刊2008年11期)

陶德臣[8](2008)在《宋代茶业生产经营中的包买商——兼与姚治中先生商榷》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茶业包买商问题的提出本人在《中国古代茶叶国内市场的发展》一文中(1)指出:宋代茶叶初级市场上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包买商”的普遍出现。即商贩为了得到稳定的茶叶或扩大业务,预先给茶叶生产者一笔钱,让生产者去准备粮食,召雇人工种制茶叶,然后以新茶价值,连(本文来源于《农业考古》期刊2008年05期)

储丽琴[9](2008)在《包买商制与20世纪初期中国农村手工业的兴衰》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初期,包买制在我国乡村手工业尤其是若干手工业经济区中广泛存在。它是20世纪初期市场机会的扩张所诱致的制度变迁的产物。由于它的出现解决了农村工业生产中的技术、资金、品控和销售等重要问题,从而推动了20世纪初期农村工业的发展。20世纪30年代,随着市场环境的逆转,包买商制出现衰落,近代中国农村工业也由兴盛走向衰落。(本文来源于《学术论坛》期刊2008年02期)

于常文[10](2007)在《论包买商在福费廷中的环境法律风险与防控》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福费廷作为一种贸易融资工具因其对国际贸易的积极推动作用日益得到各国银行界广泛的重视。而包买商在开展福费廷业务中却面临着众多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便是其中之一,本文在介绍福费廷的基础上对包买商在福费廷中的环境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和控制环境法律风险的措施。(本文来源于《南方论刊》期刊2007年04期)

包买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从原工业化向工业化过渡时,大多数原工业化地区在过渡的进程中都失败了,可称之为"工业化的解体"。从本质上看,这一转换的关键在于将技术进步应用于生产过程,进而实现从家庭手工业生产向工厂制机器生产的转型。由于小农阶级先天的不足,商人阶级在此转型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本文着眼于从非传统的视角研究我国近代手工业中广泛存在的包买商制度。研究表明,风险偏好与交易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共同决定了商人阶级所采用的生产组织形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包买商论文参考文献

[1].钟晨宁.由包买商制度引发的“资本主义”定义争论——在布罗代尔论经济史的背景下[J].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2].南洋,邓宏图,雷鸣.近代手工业中包买商制度的再分析——基于交易成本理论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J].江苏社会科学.2016

[3].刘兰英.基于包买商视角的福费廷业务风险分析[J].北方经贸.2013

[4].马佳.福费廷包买商法律风险与防控初探[J].知识经济.2013

[5].赵星月.福费廷包买商法律风险与防控研究[D].湖南大学.2009

[6].崔巍.福费廷项下包买商的风险分析及法律对策[D].大连海事大学.2009

[7].阮建青,张晓波,卫龙宝.基于产业集群的包买商制与企业家才能[J].管理世界.2008

[8].陶德臣.宋代茶业生产经营中的包买商——兼与姚治中先生商榷[J].农业考古.2008

[9].储丽琴.包买商制与20世纪初期中国农村手工业的兴衰[J].学术论坛.2008

[10].于常文.论包买商在福费廷中的环境法律风险与防控[J].南方论刊.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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