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错误合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电子错误,电子错误合同,合同撤销
错误合同论文文献综述
戴文琦[1](2015)在《电子错误合同的撤销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交易和我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密切,电子商务这种贸易方式正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电子交易呈现出快速增长的状态,给企业和消费者双方均带来极大的好处。另一方面也出现了许多在电商交易中发生电子错误,从而导致合同在撤销问题上出现纠纷的案例,人们对此议论纷纷。人们大多会使用电脑的电子系统来完成电子订约,但是电子交易中有时会因各种原因产生差错。如果电子系统的一些处理违反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其所有者或控制者是否也要对此承担责任?如果由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出现了电子错误,此时电子合同能否撤销?在各国电子商务活动中,类似的问题并不少见,各国对此类问的解决有着不同的规定。所以在这类问题上的研究将有利于引导中国法院解对此问题的合理解决;有利于给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营造出较好的环境;有利于指引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本文从电子错误的表现着手,剖析电子错误的发生缘由和具体分类,讨论发生电子错误的合同的撤销问题,探究完善相关法律规范问题,追求电子错误表意人与其相对人的利益平衡,努力推进我国电子商务活动的规范化发展。(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5-06-01)
余艳清[2](2009)在《论错误合同撤销后的法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意思表示可能因各种原因使表意人的表示行为与其内心效果意思不相一致,"意思表示错误"或简称"错误"是其中的一种,因"意思表示错误"而订立的合同为错误合同。错误合同被撤销后发生返还财产的责任。错误表意人应承担信赖赔偿责任,该责任在性质上既不属于违约责任也不属于不当得利和侵权责任,而属于一种独立的责任,其责任的范围应为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但应以对方信赖利益的全部损失为基础。(本文来源于《绥化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5期)
余艳清[3](2009)在《论错误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一文中研究指出"意思表示错误"或简称"错误"是意思表示瑕疵的一种,我国民事立法上只规定了重大误解制度,并没有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规定,且理论上对错误的研究还很薄弱。因意思表示错误而订立的合同称为错误合同,错误合同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我国现行法律未对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做出明确的规定,更未对错误合同撤销权行使主体做出规定。该民事立法上的欠缺已经对现实生活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从而影响到司法的解决,建立与完善错误合同撤销权制度已迫在眉睫。文章分析了错误合同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并认为错误合同撤销权应仅由错误表意人行使。(本文来源于《牡丹江大学学报》期刊2009年06期)
余艳清[4](2009)在《错误合同撤销权行使之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意思表示错误"或简称"错误"是意思表示瑕疵的一种,我国民事立法上只规定了重大误解制度,并没有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规定,且理论上对错误的研究还很薄弱,民事立法上的欠缺已经对现实生活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因意思表示错误而订立的合同为错误合同。错误合同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应由主观上无重大过失的有瑕疵意思的当事人在发现错误后即时以明示的方式行使。错误合同撤销后,其效力原则上应溯及合同成立时无效,但在一些存在长期履行的合同关系中,行为人不得行使溯及既往的撤销权,而只能行使一项限于对未来产生效力的终止权。(本文来源于《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9年03期)
余艳清[5](2008)在《错误合同的撤销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合同因本质上需要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其效力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现实中意思表示可能因各种原因存在瑕疵。“意思表示错误”或简称“错误”是意思表示瑕疵的一种,因意思表示错误而订立的合同为错误合同。本文在分析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基础上探讨错误合同的撤销和赔偿问题。第一章首先通过分析不同国家的错误概念来界定本文的错误概念,并指出错误必须具备六个要件。接着以意思表示发生阶段为视角和对归属不明的错误的类型进行了梳理。最后分析了实践中将意思表示错误理论运用于合同实践中应主要注意的问题。第二章分析错误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分析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接着阐述错误合同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方式和期间,最后分析了错误合同的撤销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第叁章分析错误合同被撤销后的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为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错误合同被撤销后产生返还财产的责任,错误表意人须赔偿信赖相对人的利益损失。最后提出本文结论。错误是指表意人因自身原因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错误,而使其主观真实意思与客观意思不一致。错误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由错误表意人以口头、书面等明确方式做出,并应从发现错误后即时做出,但同时应规定一个相对较长的不变期间比较合适。错误合同被撤销后产生返还财产责任。表意人的错误信赖赔偿责任为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责任的性质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应属于一种独立的责任形态。(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08-05-01)
刘长才[6](1991)在《浅谈大陆法系关于错误和错误合同的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错误”一词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民商法中的特有术语,它与我国法律中的过失、过错或错误有着不尽相同的地方。本文根据大陆法系的有关规定,概括地介绍了大陆法系关于错误的含义,特征和由错误而成立的合同——错误合同的种类以及错误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此同时本文也扼要地介绍了错误合同撤销时所涉及的撤销权人、撤销的除斥期间和合同撤销后当事人返还或赔偿财产的范围等问题、(本文来源于《锦州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1991年02期)
错误合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意思表示可能因各种原因使表意人的表示行为与其内心效果意思不相一致,"意思表示错误"或简称"错误"是其中的一种,因"意思表示错误"而订立的合同为错误合同。错误合同被撤销后发生返还财产的责任。错误表意人应承担信赖赔偿责任,该责任在性质上既不属于违约责任也不属于不当得利和侵权责任,而属于一种独立的责任,其责任的范围应为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但应以对方信赖利益的全部损失为基础。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错误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1].戴文琦.电子错误合同的撤销问题研究[D].广西大学.2015
[2].余艳清.论错误合同撤销后的法律责任[J].绥化学院学报.2009
[3].余艳清.论错误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9
[4].余艳清.错误合同撤销权行使之探讨[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
[5].余艳清.错误合同的撤销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2008
[6].刘长才.浅谈大陆法系关于错误和错误合同的理论[J].锦州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