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挽救论文-董建新,李智群,胡泽瑞,曹希增

刑事挽救论文-董建新,李智群,胡泽瑞,曹希增

导读:本文包含了刑事挽救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告人,普法,创建单位,模拟法庭,法院调解,宁津县,减轻处罚,法院院长,调解员

刑事挽救论文文献综述

董建新,李智群,胡泽瑞,曹希增[1](2019)在《叁举措织密未成年人“关爱网”》一文中研究指出宁津县法院坚持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综合施策,在家事案件中润心疏导、在刑事案件中温情挽救、在送法普法中热情关爱,形成了立体式的“关爱网络”,取得良好成效。该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2018年被确定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每个孩(本文来源于《德州日报》期刊2019-07-24)

肖则兰,尹勇[2](2011)在《未成年人刑案咋判?专人调查后再定夺!》一文中研究指出○探索内容:在全省率先建立大学生社会调查员制度,对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交友状况、心理和生理等进行详细调查。  ○探索目的:调查后形成评估报告,向法庭提交处理意见,意见将作为法庭量刑的参考依据,同时法院可视情况对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本文来源于《四川日报》期刊2011-09-30)

马岳君,王逸菲[3](2011)在《太原少年法庭庭审引入品格证据》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制日报》今天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冲动而引发的暴力犯罪占到该市青少年犯罪的60%。    而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会城市,太原资金少、人才少、研究少,长期以来形成了谁都认为青少年审判要重视、要加强,但面对积累下来的困难和难题却有(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1-05-21)

李立红[4](2010)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开展针对性挽救工作》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10月8日电(李立红)日前,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起草历(本文来源于《中国青年报》期刊2010-10-09)

莫苇菁[5](2008)在《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挽救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逐年上升,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成为全世界共同的话题,国际社会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刑事挽救的认识越来越趋向一致。一味地惩罚,只能使他们更加仇视、对抗社会,加大再犯罪率;而对他们实行挽救能使犯罪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尽快改造成良好公民。在整个犯罪未成年人的挽救体系中,显然最早施予他们的挽救措施正是刑事挽救措施。刑事挽救措施运用是否得当,关系到家庭、学校、单位等的看护、监管以及整个社会体系的帮教等后续挽救措施运用的延续性和效果。然而在我国以往刑事挽救的规定中,没有集中、系统地体现这方面的内容,表现得零散,不成体系,需要进一步地研究和探讨。因此,本文讨论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挽救,显然有其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本文分叁部分,分别从犯罪未成年人刑事挽救的理论基础、刑事挽救的实体应用以及刑事挽救的程序应用,探讨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挽救。第一章,研究犯罪未成年人刑事挽救的理论基础,包括该理论在国外的产生、发展以及该理论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核心思想;我国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刑事挽救的经历和近年来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刑事挽救的重视;社会需要、刑事政策、刑罚目的和犯罪未成年人自身具有可挽救性等是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刑事挽救的现实基础。第二章,研究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刑事挽救的实体应用。包括判决宣告前的刑事和解、非刑罚处罚应用;刑罚宣告中的缓刑、罚金、管制以及拘役的应用、有条件适用累犯;刑罚执行中的假释、减刑的应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前科消灭的应用。上述实体措施的应用意在建立刑事挽救的实体应用体系,也是对该理论在实体上的具体化。第叁章,研究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刑事挽救的程序应用。包括非监禁措施的应用;暂缓起诉的应用;暂缓判决的应用;案件快速处理的程序应用。上述程序措施的应用意在建立刑事挽救的程序应用体系,也是对该理论在程序上的具体化。(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08-10-17)

张若义[6](2006)在《谈在少年犯罪刑事审判中如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一文中研究指出少年犯罪刑事审判是我国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是做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中,作者从掌握少年的犯罪心理,并对犯罪少年的心理进行分析,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工作叁个方面,站在司法实践的角度,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以期收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文来源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6年04期)

聂敏宁,汪澜[7](2005)在《四川司法机关挽救失足少年“手递手”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形成“一条龙”》一文中研究指出“六一”前夕,四川省法、检、公、司四机关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相关工作,分别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并下发全省,将于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今天,四机关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意见的相关情况。(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5/06/01)

何彦桥[8](1990)在《从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谈对严重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的一个共同性的社会问题,低龄化,发案率高频化又是这一问题发展趋势的突出特点.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由于社会制度优越,党的方针政策、方法、措施得当,自然是发案率较低的国家.但也也毋庸讳言,我们在保护青少年的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个亟待加强和完善的问题.在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中,同样包括对青少年严重犯罪的严厉打击,对他们的犯罪行为,凡符合法律规定的严打范围的,当然也要贯彻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这是符合人民的利益的.否则社会治安秩序就很难予以维持.然而,在严打的同时,也应当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体现出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来.其中特别是对青少年犯罪中的纠合性共同犯罪,尤其要注意运用唯物辩证的方法,认真分析,区别对待,打击少数,教育争取多数.1987年8月19日上午,X市X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审了曾X X等7人纠合一起进行抢劫的刑事案件.这一案件的犯罪成员中,最大的刚满18岁,小的不满15岁.他们从1987年元月初到2月27日,在X市区和X公园等地,共进行抢劫9次,受害群众达17人,被抢财物价值近千元.仅2月26日在X公园就连续进行抢劫4次,他们公然在区人民武装部附近,手持长短火药枪、宝剑、菜刀、牛角刀、剥刀等凶器,对民兵行抢,气焰十分嚣张,对此,首先应当是严惩不贷,从重从?(本文来源于《法学探索.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1990年03期)

刑事挽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探索内容:在全省率先建立大学生社会调查员制度,对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交友状况、心理和生理等进行详细调查。  ○探索目的:调查后形成评估报告,向法庭提交处理意见,意见将作为法庭量刑的参考依据,同时法院可视情况对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事挽救论文参考文献

[1].董建新,李智群,胡泽瑞,曹希增.叁举措织密未成年人“关爱网”[N].德州日报.2019

[2].肖则兰,尹勇.未成年人刑案咋判?专人调查后再定夺![N].四川日报.2011

[3].马岳君,王逸菲.太原少年法庭庭审引入品格证据[N].法制日报.2011

[4].李立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开展针对性挽救工作[N].中国青年报.2010

[5].莫苇菁.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挽救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8

[6].张若义.谈在少年犯罪刑事审判中如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

[7].聂敏宁,汪澜.四川司法机关挽救失足少年“手递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形成“一条龙”[N].人民法院报.2005

[8].何彦桥.从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谈对严重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问题[J].法学探索.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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