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林场改革 促进营林生产(论文文献综述)
王佳[1](2020)在《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全球化进程中“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共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走绿色发展之路”,而林业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林业制度体系是推动我国林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林权制度则是其中的核心。经过多次改革,逐渐清晰、合理的林权制度在明确各林权主体权利边界,释放林业经营潜能,增加林业经营者收入,保持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林业经济、生态、社会综合功能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已经凸显。但改革没有完全释放我国林权制度功能,全面实现改革目标,林权制度仍待完善。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是对改革后林权制度实施过程中基础性作用效果的全面展现,所以林权制度完善需要以绩效评价为依据。因此,本研究通过对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更加有针对性的完善现有林权制度,提升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本研究以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和现状,现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重点研究,以促进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进一步提升。在对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进行的研究中,明确我国林权制度发展的动因、特征、趋势,并在此基础上对林权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明确我国现有林权制度目标、主体构成、权责划分及改革前后制度实施效果对比情况。在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部分,首先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次运用基于熵权的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我国现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明确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整体情况和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各自情况。以上述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结论为基础,探究形成如上结论的影响因素,并运用层次分析、效用值法、相关性分析、DEA、Malmquist等方法对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明确我国林权制度改革尚待改进之处,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对策建议。首先对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和现状进行研究。我国林权制度发展经历了萌芽时期、探索时期、完善时期三个阶段。运用以政府主导林业经营者参与的调整方式,通过森林资源稀缺性及林权制度对外部环境的不断适应、对各林权主体利益不断满足的推动,使林权逐渐清晰,林权主体利益关系日趋协调,林权制度改革绩效逐渐多元化。现阶段我国林权制度目标为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综合绩效提升及国家、集体、林业经营者多方共赢。并通过对林权合理的分配激发各林权主体积极性,通过林权主体对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促进林权制度实施,从而推动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显现。其次对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进行评价。从经济、生态、社会三方面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进行评价。林权制度改革后,现有林权制度的实施使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得到提升,且集体林权制度优于国有林权制度。但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水平不高仍存在提升空间,且两者在经济、生态、社会三方绩效上呈现差异。林权制度改革带动了林业第一、三产业的发展并对各产业内部结构进行整合使林业产业结构整体得到优化。林业经营者在产业经营中获得收益,收入得到明显提升。上述表现使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经济绩效均明显增长,集体林权制度稍占优,两者差距不大。林权制度改革对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的重视使林业经营者造林、护林的意识和行为效果均得以优化,国有林权制度实施更注重森林管护,而集体林权制度则更侧重提高森林数量,所以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生态绩效均呈现波动上涨,且集体林权制度占优。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社会绩效在显着提升后呈现下降趋势,集体林权制度呈整体波动上升趋势,但国有林权制度整体绩效水平稍高于集体林权制度。说明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集体林权制度社会绩效的显现逐步明显,而国有林权制度受改革程度的限制社会良性影响逐渐减弱。基于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对影响绩效的因素进行探究。林权清晰度、林业生产要素投入及区域发展环境是影响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提升及形成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差异的因素。林权清晰程度越高越有利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提升,其对增加各林权主体权利实施主动性和优化权利实施效果的影响显着。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权界定相比较于集体林权制度模糊、局限之处较多,所以其绩效提升幅度较低。林业生产要素投入越充足、合理越有利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提升。林权制度实施过程中资金要素投入对绩效提升的带动明显优于劳动力和技术要素。国有林权制度的技术进步不足和集体林权制度技术进步与技术效率不同步使两者改革绩效呈现出不同。区域发展环境越完善对林权制度实施的支撑越充分则绩效提升越明显。国有林权制度代表省份的区域经济、政务、法治环境评分均明显低于集体林权制度代表省份,限制了改革后国有林权制度的实施,使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水平低于集体林权制度。根据林权清晰度、林业生产要素投入及区域发展环境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对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形成影响的分析结果,从提高林权清晰度、完善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三个角度进行对策设计支持并进行综合运用,从而实现绩效的进一步提升及多方主体共赢。
金银亮[2](2020)在《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与经营绩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至今,以林业企业为主体的工商资本进山入林已有20多年,林业企业投资林业意愿较强,进山入林速度较快;总体经过了三个阶段,不同阶段林业企业进山入林政策法律与市场环境不同,但林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受到政府过度管制、产权保护不力的困扰,增加了林业企业经营成本,影响林业企业进山入林意愿;有必要梳理林业企业进山入林后承担哪些制度性交易成本,确定其成因,研究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的理论机理以及影响方向、程度等。制度性交易成本不同于市场交易成本,同时也不等同于制度成本;制度成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必要成本,是制度运行、实施必须支付的成本;另一部分是非必要成本,即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来源于政府过度管制和产权保护不力,对企业是一种负担,是被迫或变相被迫的,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不与政府官员打交道、不得不处理因此发生的各种冲突、纠纷和损失导致的成本,是“非对等、非自愿耗费”的,属于非必要成本,抑制市场功能发挥、增加市场不确定性,风险更大、不可控因素更强。林业企业受到的政府过度管制主要是采伐许可管制,现行采伐许可管理制度加剧了林业企业采伐指标供需不均衡,采伐指标分配不公开、不透明;林业企业办理采伐许可难度较大,为了获得采伐许可证,出现林业企业寻租、政府官员抽租、其他主体攫取租金的现象。在产权保护不力方面,主要是权属纠纷和流转合同纠纷,表现在政策法律变化引起的权属纠纷,不同时期林权流转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林权流转合同的期限与租金支付方式存在较大风险,林权流转合同法律效力较弱等;林业企业为了保护其产权安全性,不得不增加成本支出,由此增加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对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理论分析基础上,以广西、广东9家营林型林业企业进行案例研究,并对具有营林环节的上市企业进行计量分析,发现林业企业受到政府过度管制主要是在采伐制度实施环节,包括采伐指标分配、采伐许可及自由裁量权等,林业企业办理采伐许可过程中受到了来自于农户、村委会、乡镇林业站、乡镇政府、林业局等机构的制约,为了维护与上述主体关系,会采取公关等措施,增加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产权保护不力方面,发现林权纠纷多发频发,显着影响林业企业正常经营。在计量分析上,政府管制增加了林业企业获得行政许可难度,采伐数量受到一定限制,挤占用于生产的资金,增加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进一步对异质性企业进行划分后发现,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受政府管制影响更大。在产权保护方面,林权保护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影响不够显着。相比于大规模企业,政府管制对于小规模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更大,更大程度增加了小规模林业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林业企业所在地“开埠通商”时间作为产权保护的工具变量、交通运输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作为政府管制的工具变量解决内生性问题后,发现采伐许可管制、林权纠纷是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来源的结果依旧具有稳健性。将森林采伐限额、集体林权改革作为政府管制、产权保护的替代变量回归后发现距离集体林权改革的时间越长,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越大,森林采伐限额数量对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显着性影响。在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绩效机理分析上,采伐许可管制增加了林业企业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林权纠纷增加企业产权保护成本,影响林业企业融资能力,降低林业企业盈利能力。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创新水平,降低林业企业创新能力,复杂繁冗的行政审批降低创新时间,扭曲资源配置价格,导致资源错配;林权纠纷增加创新“外溢性”和企业产权保护成本,降低企业创新意愿。在上述理论分析基础上,选取林业上市企业进行计量分析,发现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林业企业经营绩效产生显着负面影响,显着降低林业企业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而降低林业企业经营绩效。在政策建议上,应该增强森林经营方案法律效力;强化林权流转合同法律效力;增加人工林经营最高期限与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的规定。
周舟[3](2020)在《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研究 ——以浙江、安徽两省为例》文中提出伴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国家层面提出集体林“三权”分置的概念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指导文件。一项政策的出台并不是简单决策下的产物,涉及到现实需求和制度供给两方面的因素。质言之,本文从产权供需角度对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做出相关研究,分析改革的动因、路径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回答当下的产权供给是否满足产权需求的现实问题,以现实依据为基础提出对政策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本文的研究路径为:首先通过文献梳理按照产权供需的角度分析建国以来的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并对当前阶段下的集体林“三权”分置的产权特征进行分析,论述改革动因。然后通过论述浙江、安徽两省集体林“三权”分置实施改革的具体内容,分析“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并且以产权演变的角度论述“三权”分置的改革进展,总结实施改革的实现效果。最后通过利益相关者分析界定集体林“三权”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分类讨论各利益相关者对改革产权供给是否满足实际需求的认知,若不满足那对政策的利益诉求又是什么?通过博弈分析其利益诉求的可获得性,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政策改进建议。本文的研究结果为: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产生于流转加剧下传统流转方式不能满足对抵押权获取的需求与政府以期用放活经营权促进林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的双重推动;林地经营权证作为林地经营权载体是实现“三权”分置改革产权供给的有效途径;“三权”分置的产权供给保障了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流转意愿,但是利益获取才是成功流转的决定性因素;林地经营权证的产权供给扩展了流转抵押融资的路径,但不能解决林权作为抵押品的固有缺陷;改革现阶段产权供给基本满足各利益主体需求,但改革还不够有效,需在各利益主体诉求博弈下得出有效改进路径。最后为改进路径提出政策建议为:健全林权流转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林地权属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强化配套改革;规范森林资产评估标准,完善林权价值评估机制;系统总结发展适合林业经营特色的融资方式,创新金融产品;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合同,加大林地流转对林地经营权发证力度。
李思勤[4](2019)在《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着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基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国有林场作为木材储备和产业资源发展的主要领导者,同时是保障生态系统稳定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载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有效的可持续发展可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和保障生态系统稳定。就现阶段,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展开研究,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以下简称国有三门江林场)产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情况数据作为基础,从生态、经济、社会的视角动静分析林场各产业经营现状,经系统分析并找到问题切入点,构建林场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并进行合理性选择,形成了包含3个结构层次及27个评价指标组成的林场森林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层次分析方法和相关技术规范,采用经验赋值法取得各层指标基本评分值,通过构建判断矩阵测算各指标权重值,进而计算各结构层次综合评价指数,从而评定林场森林可持续发展的状态。总结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策略,为监测和分析林场产业发展趋势提供依据,为林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正确发展方向。(1)基于国有三门江林场森林经营的现状,国有三门江林场产业指标:生态效益(0.5247)>经济效益(0.3338)>社会效益(0.1415)。林场产业资源经营的障碍因素在于:经营树种和林种结构简单,生态公益林面积比例较低,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土地生产力低;多种经营方式和规模不足,可采资源相对匮乏,经营效益较差等。(2)论文对国有三门江林场产业多元化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相关分析,在林场多个产业发展中,按可持续发展大小排序为:油茶产业>森林经营>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提出今后林场发展可偏向加大油茶产业发展比例,促进经营效益提升;注意加大其它产业投资促进均衡发展,使森林经营的多功能价值得到更好体现,可持续发展效果更加明显。(3)针对产业经营现状,提出实现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即提高森林经营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深化林种结构指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生态经济圈,促进林场多元化发展;锐意改革创新,深化内部管理升级;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
朱震锋[5](2019)在《全面停伐后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有林区是我国林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典型区域,除了林区的地理空间分布特征之外,同时又有着在资源、经济、社会乃至企业等多个层面上的一系列复杂内涵。也正是如此,国有林区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便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既有着持续至今的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探索、实践,又不乏对资源利用与保护这一横亘在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重大历史命题的探求、解答。依托国家生态建设和财政支持,十多年来黑龙江国有林区社会经济和资源危机逐步得到缓和,但根植于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和林区政企合一体制方面的内在问题却并未彻底解决,加之全面停伐政策对林区带来的巨大冲击,林区面临着一系列严峻形势。2015年中央出台《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后简称《意见》),这为黑龙江国有林区在竭力应对全面停伐的关键档口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意见》出台之后,黑龙江国有林区加快了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制定通过了《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设定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自此开始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本文正是立足黑龙江国有林区对预期改革目标的迫切需求,以系统创新的研究范式提出构建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这一总体研究目标,充分调动林区资源,不断激发改革活力,提升改革动力,进而加快林区改革进程并提高改革绩效,促进林区从根本上破解体制困境、实现社会经济转型发展。为了实现上述研究目标,本文围绕着科学构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展开一系列深入研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了国有林区改革、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两个概念的基本内涵,这是开展后续研究内容的最基本前提。根据对创新系统理论的深刻理解以及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目标、改革路线、改革任务的系统把握,界定了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基本内涵,即通过有效协调改革过程中各相关主体、相关改革措施等之间的关系,促进彼此之间协同并进,从而更好、更快地推动林区各领域的改革实践,以此提高改革的进程和最终成效。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还可以根据功能不同进一步划分为改革创新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第二,分别从理论和现实层面阐述了构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重要基础。理论基础方面,搭建了“金字塔”式的理论支撑体系,其中,熊彼特创新理论主要为深刻领会和揭示本研究旨在构建的改革创新机制的理论逻辑和基本理念服务,深化对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内涵的理论认识,为后续改革创新机制构建的目标设定及预期的理论研究价值实现提供理论支持;创新系统理论为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构建提供了有效的研究范式和分析框架;国企改革理论和供给侧理论则分别对林区改革中关于森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及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创新研究提供指导。现实基础方面,基于对近年来黑龙江国有林区在生态资源、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呈现出的新内涵和新趋势进行的创新性解构及深刻分析,系统论述了这些新内涵和新趋势对构建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所提供的现实依据。第三,在系统描述黑龙江国有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以及生态资源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以及赴黑龙江森工系统开展有关国有林区改革的专题访谈,总体呈现了当前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具体实践现状及取得的基本成效;挖掘和归纳了改革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对影响林区改革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上述现状研究及定量研究为后续具体构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提供了充分的定性和定量支持,同时还借此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创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后续改革任务,并在完善创新机制的同时兼顾增强、削弱林区改革的驱动、扰动因素,为下文建立改革创新的保障机制提供思路。第四,具体构建了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理论框架。明确了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设计目标和基本原则;并将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构成要素归纳为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深入分析了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运行机理。这部分的研究内容在整个研究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根据这部分的研究结论,为后续专门构建改革创新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指导。第五,从两个方面展开对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主体研究。一是探究了推动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运行的动力机制,在明确动力源的前提下,从两类动力源入手建立了具体的驱动林区改革创新机制运行的动力策略,这是后续建立的改革创新机制得以持续运行的前提基础。二是充分结合已经完成的理论框架及动力机制方面的研究成果,分别以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森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社会行政管理体制、林区和地方融合发展机制等为基本路径,实现了本文构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总体研究目标。最后,基于对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具体构成、运行机理、动力体系以及作用路径等关键问题的深刻认识,同时充分参考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结果,并结合第四章中关于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运行过程中如何构建综合保障机制所明确的3个着力点,分别从三个方面构建了改革创新机制的保障措施。第一,积极确立深化国有林区改革的思想认识,为林区改革创新提供思想保障。包括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强化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意识、转变经济发展思维。第二,营造良好的改革创新环境,为林区改革创新提供环境保障。
张启彬[6](2018)在《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的林权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华民族得以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兼顾物质和精神需求、以及生态需求平衡、充分地全面发展。森林资源具有“金山银山”的经济属性和“绿水青山”的生态属性;林权法律制度如何在促进林业生产发展的同时,维护作为林业生产条件的森林资源自身的永续发展,是《森林法》修改、集体林权制度完善的重要议题。新时代生态文明观,强调社会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的整体发展,以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间合理有序的物质变换,对林权制度完善具指导意义。生态文明观指导下的林权制度研究,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立论:1)林权法定:在森林资源公有背景下,设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私人产权;即通过产权制度调节人类对自然生产力的支配:一方面,构建内容清晰的林权权利束,行使林权的成本和收益被“内部化”,促进“自负其责”的权利人合理调控社会生产力对自然生产力的影响;如“非采掘类森林使用权”将森林固碳的生态功能商品化,使公益林、天然林林权人有意愿开展护林措施。另一方面,通过构建可流转的林权制度,激励人们组织和调配社会生产力,使得森林资源这种自然生产力可高效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如“三权分置”活化集体林权担保、出资入股,实现家庭承包集体林地的规模化经营。2)林权限制:森林同其他环境资源要素一样,是人类生活和劳动的富源;作为人类创造性劳动的前提条件,制约着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一方面,森林是人类的生存资料来源和生存背景,构成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主张扬弃林权的私人财产排他属性,构建“森林进入权”制度,保障公众进入森林少量地采摘野果、亲近森林景致的自然权利,实现人自身和精神的生产与再生产。另一方面,森林作为可再生资源,其在人类管护下的人化自然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决定了人类林业经济生产能力;主张保留而不是拆除采伐限额及许可制度,通过“许可决定程序公开”、设置“(造林、再造林)采伐环境影响评价”环节等完善措施,规制人类森林开发行为遵循森林自身生产的规律。为实现研究任务,除却第一章资料准备、方法论铺垫,正文论证分为五部分:1)第二章确定因循的生态哲学。探寻生态文明的马克思生态观及“红绿”批判理论资源;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梳理生态文明理念的发展;将生态文明归纳为四个层次、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生态伦理;新时代的生态文明理念,强调社会生与自然生产力全面发展,对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完善提出新要求。2)第三章明确林权构建目标。回溯追踪了我国森林资源财产权的流变,梳理还原了现行森林资源资产物权体系,探讨揭示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与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的同构性。结合历史唯物主义生态观统领下的新兴营林理念,指出现行森林财产权存在的制度弊端,及林权制度完善的必要性。3)第四章界定林权含义。林权界定的争议源于对林权设置的机理认识不清;宪法保障的森林资源公有制度,具有合理协调物质变换、克服资本主义生产物质变换断裂的生态意涵;从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法治角度,应因循“所有权、使用权分离”理论析分私人财产权性质的林权,化解公有产权配置资源的负外部性。4)第五章完善林权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社会生产力约束自然生产力,设置“界定清晰”和“便利流转”的私人财产权。林权制度完善包括:类型化“森林使用权”内容;明晰“国有林地使用权”内容及流转模式;复设次级承包经营权性质的“经营权”,促进集体林地流转。5)第六章研讨林权限制。社会生产力同时亦受自然生产力制约,森林开发活动需遵循森林自身的自然生产力发展规律;法律制度上,表现为符合宪法精神的森林公共池塘资源困境治理的生态文明制度顶层设计;并建议设置森林进入权及完善采伐许可等林权限制措施,以严密的法治保障森林生态文明建设。
邢智勇[7](2018)在《凤城市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自2015年以来,我国开展了新一轮的国有林场改革,以通过国有林场分类管理,明确林场性质,理顺管理体制,优化经营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在国家宏观政策明朗的情形下,具体国有林场这一微观层面的发展情况如何成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研究命题。通过对具体林场的研究,可以为宏观政策的完善提供对策建议。本文旨在对特定地区国有林场的实地调研获取分析所用数据与资料,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析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发展现状、问题及成因,进而得出国有林场的发展对策。研究表明:第一,我国国有林场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了多次改革,改革既是为了更好顺应社会经济发展,也是为了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当前,国有林场应该采用了国家主导型的经营形式,注重提供生态服务产品。第二,辽宁省凤城市通远堡、宝山、凤山、边沟、赛马等五个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现状和效益存在一定差异,其中通远堡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水平更高和效益更好,一方面取决于国有林场的发展历程,另一方面取决于现有的资源情况和经营管理能力。第三,凤城市国有林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经济困难,管护政策不健全,人员老龄化,经营机制不灵活,即具有我国国有林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此,本文建议在现行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投入支持力度、完善激励和监督机制、建立现代人力管理制度、增强发展活力。由于凤城市为辽宁省具有代表性的国有林分布地区,本研究针对凤城市形成的研究发现对该省和东北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具有相应的借鉴意义。
董玮[8](2017)在《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及公共政策效应研究》文中认为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以森林的生物机能为核心的现代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越来越表现出基础性、主体性和先导性。由于林业的基础是森林,其公益性、产业性和弱质性密不可分,经营、管理和外部性都伴随着较高的综合风险,尤其需要公共政策的协同发力和持续保障。当前,在“五大”发展理念成为引领中国前行的新战略,我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同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下,实施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发展以林业为支撑的林业生态经济正在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推进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面。发展林业生态经济,完善林业公共政策体系日益上升为国家战略,日渐成为学术研究和社会讨论的热点。在促进林业生态经济的基础上,如何选择合理有效的林业公共政策,通过政策的实行完成对相关群体利益的调节,利用利益激励机制实现对森林生态建设的推动和林业经济增长的促进,进而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林业公共政策作为经济激励方式,在体现生态保护经济性的同时又兼顾了经济发展的生态性,其实行有理论依据和现实必要。本文以公共经济学、生态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基本理论为分析基础,从林业的两大特殊属性——公共品与外部性出发,从理论上阐释了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内涵,并从实践上进行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与公共政策的效应测度研究。通过查阅文献资料、统计数据、网站资料以及实际调研,本文对省级和农户层面的林业生态经济发展以及公共政策实施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评价并分析了我国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现状,并进一步对林业公共政策的影响因素及区域差异进行了详细分析,探讨了林业财政政策、林业产权政策和林业管制政策三大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并基于2003-2013年涵盖9个省份1497个样本农户的跟踪调研数据,运用面板数据回归分析法,多维度实证检验了我国林业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政策效应,并测算了各政策的贡献度。最后,基于理论与实证双重分析结果提出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公共政策的优化建议。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1)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内涵与模式研究。基于生态经济学视经济系统为生态系统的子系统的基本原理与思想,构建了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理论释义模型,认为经济的扩大化再生产不是无限的,必须受到能量传递不可逆转条件的制约。林业经济增长也并非无限,而必须有适度的规模,适度规模的约束条件即林业生态的承载力。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模式要求在一定的生态承载力范围内发展林业经济,达到物质和能量的输入、输出以及废弃物的吸收平衡,即达到稳态均衡。(2)我国林业生态发展状况及林业公共政策体系研究。通过宏观统计数据,认识我国林业生态发展总体状况以及区域生态发展差异状况,明确了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描述了我国林业生态发展特征化事实,我国林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区域差异较大,森林生态功能较弱。基于公共品与外部性理论,指出了林业公共政策施行的必要性和现实性。通过对我国林业公共政策的演进以及当前林业公共政策体系的梳理,结合对政策执行及需求等现实情况的调研,反映了林业公共政策的总体情况,并指出存在财政支出结构刚性、产权改革目标偏离、管制寻租及委托代理风险等问题。(3)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状况的评价研究。利用历年森林资源普查数据、林业发展统计数据和微观农户调研数据,从宏观、微观两方面以及规模、结构、分配三个角度分析了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构建了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改进熵值法对我国各区域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综合指数进行了测算。整体来看,南方林区及其他林区林业生态经济综合状况较好,区域林业生态经济综合指数的均值分别为1.899和1.821,南方林区对区域林业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更高,其他林区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更多依赖对林业资源消耗。而东北林区和西南林区林业生态经济综合状况较差,其指数分别为0.908和0.871,尽管东北林区及西南林区林业资源丰富,但是对林业资源的利用程度不高,存在效率损失。(4)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区段和类型划分。按照各区域林业生态经济综合指数大小,将我国不同区域林区划分为四种不同类型:优质区、良好区、成长区和落后区。林业生态经济发展优质区主要包括贵州、广东等5个省份,均分布在南方林区,单位林业生态产生的经济效益在2倍以上,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较高。林业生态良好区主要包括江西、辽宁等9个省份,单位林业生态所生产的经济效益处于1和2之间,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较好。成长区包括吉林、黑龙江等省份,基本分布在东北林区和西南林区,尽管这两大国有林区林业资源特别丰富,但是区域林业经济发展并未发挥森林资源的比较优势。林业生态经济落后区包括山东、江苏和甘肃3个省份,该区域省份在考察期间生态水平均呈现了下降趋势,林业经济的发展模式严重损害了林业生态资源和环境。(5)影响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因素与差异分析。根据对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评价结果,分析案例省份影响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因素,并继而比较省份之间政策因素的差异,识别出重点政策因素,作为实证分析的基础。不同地区间由于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及政治基础的差异,其公共政策的实施与执行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财政政策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公共管护支出、林区补偿标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方面;产权政策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林权证的规范化管理、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保险以及林权纠纷调处问题等方面;相较于林业财政政策和产权政策,各省份间的管制政策差异性较小,只是对于不同林区伐后森林郁闭度、林分蓄积量、采伐强度等的数值规定略有不同。(6)林业公共政策的生态经济效应测度。在定性分析找出政策因素的基础上,做更深一步的公共政策效应及贡献度定量分析,以遴选出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有突出作用的政策类别,为政策选择提供依据。结果表明林业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有明显的影响效应。其中,对林业生态经济效应影响系数最高的三项分别是:产权政策中的林地流转政策、管制政策中的林木采伐指标是否易获得以及财政政策中的造林补贴政策。造林补贴主要针对生态林有较为显着的效果;而对于商品林,抚育补贴、集体林权改革、林木资源管制政策效果较为明显。(7)林业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分析。对林业公共政策的贡献度分析结果表明:对于林业生态发展,林业公共政策的贡献度大小依次是:产权政策35.53%,管制政策8.63%,财政政策8.21%。对于林业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林业公共政策的贡献度大小依次是:产权政策5.14%,财政政策0.83%,管制政策0.16%。不同省区由于所处区位、资源、环境的不同和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的差异,各项林业公共政策在各地区的贡献度表现不同。综合来看,产权政策在浙江、福建、江西三省贡献度较高,管制政策在湖南、福建、江西三省贡献度较高,财政政策在湖南、辽宁、福建三省贡献度较高。(8)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是当地资源、经济、社会、体制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下的产物,不同的发展模式与政策搭配存在效力的差异。从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要素利用角度,提出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包括提高林地产出率、森林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林业资本产出率、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制度效率等。结合对生态经济和公共经济学理论的演绎推理,明确公共政策促进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进而针对不同林区所处的不同区位、不同权属、不同林种等特征,设计差别化的林业公共政策组合方案,并辅以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多层次公共政策组合体系。
南孝旭[9](2015)在《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比较研究》文中指出森林是生态系统的核心,不但可以改善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还可以净化城市生活的疲惫,林业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能为人类提供生态、物质和文化等服务或产品,林业已成为人类生存与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开发林业的多种服务,是适应社会发展对林业提出的多元需求,加快林业发展是必然选择。林业发展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各国应该进一步推动林业发展,而林业经营管理至关重要。作为邻国,中国与韩国在林业的经营管理上存在许多相同之处。研究对比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以期能够提出具体适用于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政策建议,为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提供一定依据。研究的主要方法:(1)对比分析法。对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各组成要素一一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差异并分析原因,且尽可能地进行评价;(2)文献研究法。根据研究内容,通过调查和阅读大量与林业经营管理相关文献资料,进而全面地、正确地掌握所要研究的问题;(3)专家咨询法。在研究开展的前期,曾多次召开专家会谈,对研究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补正,对与林业经营管理相关影响因素、中韩林业经营管理的对比、改善方案和政策建议等方面都进行了指导。研究的主要内容:(1)对中韩两国在林业资源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方面进行归纳。其中问题包括:木材供需缺口大、木材供给对外依存高、木材供给能力低、林业生产成本高、农村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严重、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环境变化和绿色增长的影响:(2)对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所包含的因素:林业经营管理体系、融资体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能人才队伍、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一一进行比较并分析各因素的优劣点;(3)通过对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所包含的各因素归纳比较分析,找出各因素的异同之处;(4)通过对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所包含的各因素利弊分析,分别总结对中韩两国的启示;(5)针对性的提出对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的政策建议。以期能够为未来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提供一定依据,深入加强两国在林业方面的合作。研究的主要结果:(1)中韩两国的林木资源供给都存在着严重不足,木材资源的需求量还在持续增加;(2)影响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的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林业经营管理体系、融资体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3)对中韩林业经营管理所包含的各因素比较,结果显示各有其利弊;(4)中韩在林业经营管理上,彼此都有需要借鉴的地方;(5)通过比较研究,针对性地提出了适用于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政策建议,为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提供一定依据。
李烨[10](2015)在《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严重滞后,方式单一,导致林地生产率低、林龄结构不合理、后续潜力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的多种需求。针对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功能定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是本文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首先通过描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现状和经营管理的历史阶段,借鉴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发现了目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确定了研究视角;其次,通过分析森林资源的功能,运用马斯诺需求理论界定了利益相关者对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需求,明确了不同需求影响下的经营管理行为;第三,结合DPSR框架模型和层次分析法评价了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9~2013年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行为;第四,运用生物种群理论中的Logistic模型和三维Lotka-Volterra模型构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及其判断标准;第五,运用一元Logit回归模型,探析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者的主体特征和偏好对经营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第六,利用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结果、模式的设计及其判断标准,确定了省域层面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最后基于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本研究的结论主要包括:第一,协调发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从而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多样性需求是可行的;第二,近5年我国国有林场营林生产行为能力在不断增强,生态保护行为能力呈波动状上升趋势,社会开发行为能力呈现不断上升的局面;第三,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类型分为“保护、开发与生产共生型”、“保护与生产双生型”、“开发与生产双生型”、“保护与开发双生型”和“主导功能需求型”五类;第四,模式的选择受经营管理者自身和家庭状况、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对森林功能及需求的偏好、对制度措施的偏好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第五,我国有16个省(市、自治区)可采取“保护与生产双生型”模式,3个省(市、自治区)可采取“保护与开发双生型”模式,12个省(市、自治区)可采取“主导功能需求型”模式。本研究提出的政策建议为:第一,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因地制宜地开展营造林活动;第二,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保障能力;第三,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第四,实施国有林场科技兴林策略;第五,加强国有林场依法治林工作。
二、深化林场改革 促进营林生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深化林场改革 促进营林生产(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和研究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产权制度 |
2.1.2 林权制度 |
2.1.3 制度绩效 |
2.1.4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规模经济理论 |
2.2.4 内生增长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
3.1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 |
3.1.1 萌芽时期的林权制度(1949年-1978年) |
3.1.2 探索时期的林权制度(1979年-2000年) |
3.1.3 完善时期的林权制度(2001年-至今) |
3.2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特征及动因分析 |
3.2.1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特征 |
3.2.2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动因 |
3.3 林权制度现状 |
3.3.1 林权制度目标 |
3.3.2 林权制度设计 |
3.3.3 林权制度实施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 |
4.1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1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选取依据 |
4.1.2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1.3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
4.2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数据来源 |
4.3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过程 |
4.3.1 熵权法评价过程 |
4.3.2 灰色关联分析法评价过程 |
4.4 评价结果分析 |
4.4.1 总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 |
4.4.2 各维度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5.1 影响因素的选取 |
5.2 影响因素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2.1 林权清晰度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2.2 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2.3 区域发展环境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3 本章小结 |
6 我国林权清晰度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1 指标选取 |
6.2 分析方法的选取及数据来源 |
6.3 评价过程 |
6.4 结果分析 |
6.4.1 林权清晰度对总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4.2 林权清晰度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4.3 林权清晰度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5 本章小结 |
7 我国林业生产要素投入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7.1 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
7.2 分析方法选取 |
7.2.1 相关性分析方法的选取 |
7.2.2 有效性分析方法的选取 |
7.3 结果分析 |
7.3.1 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相关性结果分析 |
7.3.2 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有效性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我国区域发展环境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1 林权制度省份区域发展环境评价 |
8.1.1 评价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
8.1.2 分析方法选取 |
8.1.3 分析过程 |
8.2 结果分析 |
8.2.1 区域发展环境对总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2.2 区域发展环境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2.3 区域发展环境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3 本章小结 |
9 提升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对策建议 |
9.1 提高林权清晰度 |
9.1.1 消除承包权经营权界定障碍 |
9.1.2 优化林权确权赋权环节 |
9.1.3 深化采伐许可制度调整 |
9.1.4 厘清林权主体关系 |
9.2 完善林业生产要素投入 |
9.2.1 维持林权制度实施资金供给 |
9.2.2 纠正劳动力投入偏差 |
9.2.3 持续强化技术投入 |
9.3 优化区域发展环境 |
9.3.1 保持市场经济运行顺畅 |
9.3.2 推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9.3.3 健全法治环境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结论 |
10.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0.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与经营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2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2.1 主要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2.3 本文研究框架 |
1.3 本文贡献与研究难点 |
第二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梳理与评述 |
2.1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及其对企业经营绩效影响 |
2.1.1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界定与成因 |
2.1.2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 |
2.1.3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与经营绩效关系 |
2.2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及其对企业经营绩效影响 |
2.2.1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 |
2.2.2 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林业企业经营绩效影响 |
2.3 其他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的因素 |
2.4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理论分析 |
3.1 政府过度管制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3.1.1 政府对林业企业过度管制的主要表现 |
3.1.2 政府过度管制导致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机理 |
3.2 产权保护不力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3.2.1 林业企业产权保护不力的主要表现 |
3.2.2 产权保护不力影响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机理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实证分析 |
4.1 案例研究 |
4.1.1 林业企业基本情况 |
4.1.2 政府过度管制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4.1.3 林权纠纷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4.2 计量研究 |
4.2.1 数据与模型说明 |
4.2.2 政府过度管制、产权保护不力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4.2.3 进一步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理论分析 |
5.1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投资效率 |
5.1.1 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林业企业经营成本 |
5.1.2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融资能力 |
5.1.3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盈利能力 |
5.2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创新能力 |
5.2.1 林业企业创新内涵 |
5.2.2 林业企业创新现状 |
5.2.3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创新机理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实证分析 |
6.1 数据与模型说明 |
6.1.1 模型设定与估计方法 |
6.1.2 样本与数据来源 |
6.1.3 变量选择 |
6.2 实证结果 |
6.2.1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林业企业经营绩效 |
6.2.2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林业企业创新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参考文献 |
(3)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研究 ——以浙江、安徽两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标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研究综述 |
1.3.2 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研究综述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和文献梳理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三权”分置 |
2.1.2 集体林产权 |
2.2 理论基础梳理 |
2.2.1 制度与制度变迁的内涵 |
2.2.2 产权的内涵与功能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4 博弈理论 |
2.3 集体林产权制度的变迁—“三权”分置的改革动因 |
2.3.1 禁止流转期(1949-1980) |
2.3.2 改革探索期:“两权分离”的出现(1981-1987) |
2.3.3 改革过渡期(1988-2012) |
2.3.4 “三权”分置改革阶段(2013-至今) |
2.4 集体林“三权”分置的产权特征 |
2.4.1 各项权利的权能和定位 |
2.4.2 集体林产权结构细分界定 |
2.4.3 集体林产权细分下的抵押权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浙江、安徽两省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的内容及进展 |
3.1 研究区域概况 |
3.2 浙江、安徽两省集体林“三权”分置的改革内容 |
3.2.1 林地经营权证制度的实践 |
3.2.2 集体林产权流转的规范 |
3.2.3 金融产品的创新 |
3.3 浙江、安徽两省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进展 |
3.3.1 由“两权分离”走向“三权分置” |
3.3.2 林地经营权持有集中度再次走向集中 |
3.3.3 流转发林权证变为发林权证和林地经营权证并存 |
3.3.4 产权结构细分随产权需求变迁 |
3.4 浙江、安徽省集体林“三权”分置的改革效果 |
3.4.1 林地经营权证加强产权保护 |
3.4.2 拓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实现路径 |
3.4.3 促生公益林流转和质押贷款模式 |
3.4.4 改革存在的不足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利益相关者对“三权”分置改革的认知与诉求分析 |
4.1 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
4.1.1 流转环节中的利益相关者 |
4.1.2 抵押贷款环节中的利益相关者 |
4.1.3 利益相关者分类 |
4.2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产权供需分析 |
4.2.1 林地所有者 |
4.2.2 林地承包者 |
4.2.3 林地经营者 |
4.2.4 金融机构 |
4.2.5 政府 |
4.3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政策需求分析 |
4.3.1 林地所有者:提升造林补贴等财政补贴扶持的诉求 |
4.3.2 林地承包者: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和财政补贴提升 |
4.3.3 林地经营者:林权抵押融资的困境扶持 |
4.3.4 金融机构:提供林权作为抵押物的评估、处置渠道扶持 |
4.3.5 政府: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改革配套措施完善 |
4.4 利益相关者博弈分析:利益诉求的可满足性 |
4.4.1 林地承包者-林地经营者博弈:林地流转的成功路径 |
4.4.2 金融机构-林地经营者博弈:抵押贷款的成功路径 |
4.4.3 政府-其他利益相关者博弈:政府投入的约束性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1.1 “三权”分置产生于林业实践需求 |
5.1.2 林地经营权证具有保障功能 |
5.1.3 “三权”分置对于流转的支持效应有待提升 |
5.1.4 “三权”分置无法改变林权抵押贷款的弱质性 |
5.1.5 利益相关方具有深化改革诉求 |
5.2 政策建议 |
5.2.1 健全林权流转法律法规体系 |
5.2.2 完善林地权属信息平台和加强配套改革 |
5.2.3 规范森林资产评估和完善评估机制 |
5.2.4 系统总结发展适合林业经营特色的融资方式,创新金融产品 |
5.2.5 规范林权流转合同和普及林地经营权证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参考文献 |
(4)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林业产业资源研究综述 |
1.3.2 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研究 |
1.3.3 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评价研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创新性 |
1.6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1.7 技术路线 |
2 相关理论 |
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1 国有林场论述 |
2.1.2 林业可持续发展 |
2.1.3 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
2.2 层次分析评价方法 |
2.3 层次分析评价法应用 |
3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现状分析 |
3.1 各类土地面积变化 |
3.2 森林蓄积量变化 |
3.3 主要林种面积变化 |
3.4 主要树种面积、蓄积变化 |
3.4.1 主要树种面积变化 |
3.4.2 主要树种蓄积量变化 |
3.5 国有三门江林场产业发展现状 |
3.5.1 森林经营产业发展状况 |
3.5.2 油茶产业发展状况 |
3.5.3 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状况 |
3.5.4 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状况 |
3.5.5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状况 |
3.6 小结 |
4 构建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4.1 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意义 |
4.2 数据来源依据 |
4.2.1 数据采集方法 |
4.2.2 变量层指标参照值确定方法 |
4.3 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4.4 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 |
4.4.1 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 |
4.4.2 权重的计算结果 |
4.5 指标分析 |
4.5.1 经济效益分析 |
4.5.2 生态效益评价 |
4.5.3 社会效益分析 |
4.6 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主成分分析 |
4.7 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主成分综合评价 |
4.8 评价结果问题分析 |
4.8.1 积极造林,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促进森林资源大幅增长 |
4.8.2 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综合利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
4.8.3 森林资源保护措施加强,促进资源稳步增长 |
4.8.4 国土资源结构向生态改善转化,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初具规模 |
4.8.5 技术标准调整对资源统计结果产生的影响 |
4.8.6 商品林经营树种变化显着 |
5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
5.1 经济可持续发展依然薄弱 |
5.2 经济结构仍不够完善 |
5.3 生态与经济发展过于失衡 |
5.4 管理及服务体制有待完善 |
5.5 科技创新能力仍不足 |
6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对策 |
6.1 提高森林经营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
6.2 深化林种结构指数,促进产业经济结构升级 |
6.3 优化生态经济圈,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
6.4 锐意改革创新,深化内部管理升级 |
6.5 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
7 结论与讨论 |
7.1 结论 |
7.2 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全面停伐后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解析 |
2.1.1 国有林区 |
2.1.2 国有林区改革 |
2.1.3 创新机制 |
2.1.4 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 |
2.2 基础理论体系 |
2.2.1 熊彼特创新理论 |
2.2.2 创新系统理论 |
2.2.3 国企改革理论 |
2.2.4 供给侧理论 |
2.2.5 各理论功能及地位 |
2.3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实践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
3.1 黑龙江国有林区概况 |
3.1.1 社会发展状况 |
3.1.2 经济发展状况 |
3.1.3 生态资源状况 |
3.2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实践现状分析 |
3.2.1 黑龙江国有林区体制机制概貌 |
3.2.2 社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 |
3.2.3 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 |
3.2.4 森工企业经营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 |
3.3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过程中的障碍和挑战 |
3.3.1 社会职能移交情况复杂 |
3.3.2 资金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
3.3.3 区域发展参齐不齐 |
3.3.4 协调配套机制有待完善 |
3.4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影响因素分析 |
3.4.1 因素定位及作用机理分析 |
3.4.2 研究方法及模型构建 |
3.4.3 模型测算及验证 |
3.4.4 结果讨论与启示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社会经济需求分析 |
4.1 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 |
4.1.1 国有林区社会经济内涵解构 |
4.1.2 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
4.2 林区经济发展社会化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2.1 林区经济发展社会化的总体表现 |
4.2.2 宏观视域下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2.3 微观视域下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3 林区生态资本市场化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3.1 林区生态资本市场化的发展历程 |
4.3.2 产权要素层面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3.3 市场要素层面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4 林区资源型经济持续化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4.1 林区资源型经济持续化的基本态势 |
4.4.2 非木质资源型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改革创新的现实需求 |
4.4.3 木材经济理性回归对改革创新的潜在需求 |
4.5 林区和地方社会经济一体化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5.1 林区和地方社会经济一体化的本质内涵 |
4.5.2 林区和地方社会一体化发展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5.3 林区和地方经济一体化发展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构建的理论框架 |
5.1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设计目标及原则 |
5.1.1 创新机制设计的总体目标 |
5.1.2 创新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 |
5.2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基本构成 |
5.2.1 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动力机制 |
5.2.2 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运行机制 |
5.2.3 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保障机制 |
5.3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运行机理 |
5.3.1 创新机制的执行动力 |
5.3.2 创新机制的运行过程 |
5.3.3 创新机制的运行保障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动力机制 |
6.1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动力源 |
6.1.1 生存需求催生改革创新动力 |
6.1.2 发展需求激发改革创新动力 |
6.1.3 生态需求增强改革创新动力 |
6.2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动力的类别 |
6.2.1 改革创新机制中的激发动力 |
6.2.2 改革创新机制中的驱动动力 |
6.3 增强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驱动效应 |
6.3.1 提升林区加快改革创新的激发动力 |
6.3.2 增强执行系统对改革创新的驱动动力 |
6.3.3 增强制度系统对改革创新的驱动动力 |
6.3.4 增强创新资源对改革创新的驱动动力 |
6.4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运行机制 |
7.1 构建重点国有林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域的创新机制 |
7.1.1 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重点国有林管理机构 |
7.1.2 创新黑龙江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机制 |
7.1.3 创新黑龙江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机制 |
7.1.4 创新黑龙江国有林区资源管理绩效考核机制 |
7.2 构建国有森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域的创新机制 |
7.2.1 改革建立规范化的现代林业企业 |
7.2.2 创新林业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策略 |
7.2.3 优化拓展林业企业主营业务和服务 |
7.3 构建加快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创新机制 |
7.3.1 创新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基本理念 |
7.3.2 进一步优化林区替代产业空间布局 |
7.3.3 以供给侧结构改革引领林区转型发展 |
7.4 构建深化国有林区和地方融合发展的创新机制 |
7.4.1 继续推进林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 |
7.4.2 创新林区和地方社会融合发展机制 |
7.4.3 创新林区和地方经济一体化发展机制 |
7.5 本章小结 |
8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保障机制 |
8.1 强化全面深化国有林区改革的思想认识 |
8.1.1 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 |
8.1.2 强化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
8.1.3 转变林区经济发展思维 |
8.2 营造黑龙江国有林区良好的改革创新环境 |
8.2.1 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的社会环境 |
8.2.2 改善有利于转型经济发展的投融资环境 |
8.2.3 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
8.3 加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配套支持 |
8.3.1 加大林区创新资源的持续性投入 |
8.3.2 持续完善社会职能剥离移交的配套政策 |
8.3.3 建立健全林区改革创新的法治建设 |
8.3.4 增强改革后林区城镇运营基础建设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黑龙江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化发展指标统计 |
附录2 黑龙江国有林区社会资本自由化流动趋势 |
附录3 黑龙江国有林区非木质林产品市场发展指标统计 |
附录4 黑龙江国有林区非木质林业产业发展指标统计 |
附录5 国有林区木材产量(1993~2015) |
附录6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6)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的林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本文的研究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2 我国生态文明理念的发展 |
2.1 生态文明的理论资源 |
2.2 生态文明的理念嬗变 |
2.3 生态文明的意涵解读 |
2.4 本章小结 |
3 我国森林财产权制度流变及其挑战 |
3.1 森林资源财产权配置模式沿革 |
3.2 现行法律中的森林资源财产权结构 |
3.3 营林理念变革给森林资源财产权带来的挑战 |
3.4 本章小结 |
4 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林权内涵 |
4.1 林权设置目的之澄清 |
4.2 林权生成的基础(母权):森林资源公有产权 |
4.3 林权的生成过程:森林资源所有权的拆分 |
4.4 本章小结:林权的应然含义 |
5 林权的权利结构 |
5.1 林权建构的基本思路 |
5.2 森林使用权 |
5.3 国有林地使用权 |
5.4 林地承包权与经营权 |
5.5 本章小结 |
6 林权的环保限制 |
6.1 林权限制的制度框架 |
6.2 林权环保限制的法律制度 |
6.3 林权环保限制的正当性 |
6.4 森林进入权的制度建设 |
6.5 采伐许可的制度完善 |
6.6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7)凤城市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文献回顾 |
1.3.1 相关文献定义 |
1.3.2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研究进展 |
1.3.3 国有林场改革研究进展 |
1.3.4 国外公有林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研究 |
1.4 研究方法、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技术路线图 |
2. 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国有林场 |
2.1.2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一般管理理论 |
2.2.2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 凤城市国有林场发展历程与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 |
3.1 凤城市国有林场发展历程 |
3.1.1 宝山林场发展历程 |
3.1.2 通远堡林场发展历程 |
3.1.3 赛马林场发展历程 |
3.1.4 边沟林场发展历程 |
3.1.5 凤山林场发展历程 |
3.2 凤城市国有林场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 |
4. 凤城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现状分析 |
4.1 凤城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指标选取 |
4.2 凤城市国有林场资源指标分析 |
5. 凤城市国有林场职工管理现状分析 |
5.1 凤城市国有林场职工指标选取 |
5.2 凤城市国有林场职工指标分析 |
6. 凤城市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
6.1 凤城市国有林场财务指标选取 |
6.2 凤城市国有林场财务指标分析 |
6.2.1 2012年凤城市林场财务状况 |
6.2.2 2013年凤城市林场财务状况 |
6.2.3 2014年凤城市林场财务状况 |
6.2.4 2015年凤城市林场财务状况 |
6.2.5 2016年凤城市林场财务状况 |
6.2.6 2012-2016年凤城市林场偿债能力状况 |
6.2.7 2012-2016年凤城市林场盈利能力状况 |
6.2.8 2012-2016年凤城市林场营运能力状况 |
6.2.9 2012-2016年凤城市林场发展能力状况 |
6.2.10 凤城市林场职工素质结构与净利润相关性分析 |
7. 凤城市国有林场经营管理问题成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
7.1 凤城市林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
7.1.1 经济困难与缺乏盈利能力 |
7.1.2 资源危机与财政支持乏力 |
7.1.3 人员老龄化严重与缺乏合理招用人机制 |
7.1.4 经营能力低下与缺乏市场竞争意识 |
7.2 优化与完善凤城市林场经营管理体制建议 |
7.2.1 加强财政政策支持与制定优惠扶持政策 |
7.2.2 提高人力管理与完善激励考核机制 |
7.2.3 提高职工素质与增强人力资源保障 |
7.2.4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与提高经济效益 |
8. 研究结论及前景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致谢 |
(8)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及公共政策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林业生态经济 |
二、林业公共政策 |
三、政策贡献度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五节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林业属性特征与政府干预 |
一、林业的公共品特性 |
二、林业外部性的相关研究 |
三、政府干预相关研究 |
第二节 林业生态经济与公共政策相关研究 |
一、林业生态经济演进、内涵和模式 |
二、林业财政政策相关研究 |
三、林业产权政策相关研究 |
四、林业管制政策相关研究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述评 |
第三章 中国林业生态发展状况与现行林业公共政策体系 |
第一节 中国林业发展总体状况 |
第二节 中国林业生态发展特征化事实描述 |
一、林地资源数量变动及趋势 |
二、林地资源质量变化 |
三、林木资源变动及趋势 |
四、林木资源质量变化 |
第三节 中国现行林业公共政策体系及演进 |
一、中国现行林业公共政策体系 |
二、中国林业公共政策演进及存在的问题 |
三、林业公共政策体系的国际视角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 |
第一节 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
一、林业生态经济规模情况 |
二、林业生态经济结构情况 |
三、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状况:基于微观农户的考察 |
四、基于林业经济分配情况进一步考察 |
第二节 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测度:改进熵值法 |
一、指标体系构建 |
二、评价方法 |
三、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指标评价结果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效应 |
第一节 公共政策因素的识别与区域差异 |
一、公共政策因素的识别 |
二、林业公共政策区域差异 |
第二节 林业公共政策效应测度 |
一、基本研究框架构建 |
二、数据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
三、林业公共政策效应测度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基于公共政策贡献度的进一步分析 |
一、贡献度理论模型构建 |
二、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测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公共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
一、路径选择的基本原则 |
二、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
第二节 促进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建议 |
一、林业公共政策的优化目标 |
二、促进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建议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主要结论与局限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典型案例调研情况 |
调研情况一:林业生态经济 |
调研情况二:政策需求情况 |
附录 B:部分国际林业公共政策列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情况 |
后记 |
(9)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林业经营管理研究 |
1.2.2 中国林业经营管理研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木材资源 |
2.1.2 林业经营管理 |
2.1.3 木材生产影响要素 |
2.2 理论基础 |
2.2.1 森林永续利用理论 |
2.2.2 森林多功能理论 |
2.2.3 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 |
2.2.4 生产要素理论 |
2.2.5 国际贸易理论 |
2.2.6 林业政策理论 |
3 中韩林业资源现状 |
3.1 林业经营沿革 |
3.1.1 韩国林业经营沿革 |
3.1.2 中国林业经营沿革 |
3.2 森林资源概况 |
3.2.1 林地面积 |
3.2.2 森林面积 |
3.2.3 森林蓄积 |
3.2.4 森林结构 |
3.3 面临的问题 |
3.3.1 木材供需缺口大 |
3.3.2 木材供给对外依存高 |
3.3.3 木材供给能力低 |
3.3.4 林业生产成本高 |
3.3.5 农村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 |
3.3.6 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 |
3.3.7 环境变化和绿色增长的影响 |
4 韩国林业经营管理 |
4.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4.1.1 林业经营体系 |
4.1.2 林业管理体系 |
4.2 融资体系 |
4.2.1 财政融资 |
4.2.2 国库融资 |
4.2.3 林业贷款贴息 |
4.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4.3.1 森林组合中央会 |
4.3.2 地域森林组合 |
4.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4.4.1 技能人营林团组织 |
4.4.2 技能人才队伍培育 |
4.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4.5.1 林业机械化 |
4.5.2 林道设施扩充 |
5 中国林业经营管理 |
5.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5.1.1 林业经营体系 |
5.1.2 林业管理体系 |
5.2 融资体系 |
5.2.1 财政融资 |
5.2.2 林业贷款贴息 |
5.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5.3.1 森工集团公司 |
5.3.2 林业专业合作社 |
5.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5.4.1 技能人才队伍组织 |
5.4.2 技能人才队伍运用 |
5.4.3 技能人才队伍培育 |
5.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5.5.1 林业机械化 |
5.5.2 林道设施扩充 |
6 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比较分析 |
6.1 林业经营管理比较因素的选择 |
6.1.1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6.1.2 模型建立及实证分析 |
6.2 不同点 |
6.2.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6.2.2 融资体系 |
6.2.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6.2.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6.2.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6.3 共同点 |
6.3.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6.3.2 融资体系 |
6.3.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6.3.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6.3.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6.4 韩中两国林业经营比较总结及启示 |
6.4.1 比较总结 |
6.4.2 对韩国的启示 |
6.4.2.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6.4.2.2 融资体系 |
6.4.2.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6.4.2.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6.4.2.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6.4.3 对中国的启示 |
6.4.3.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6.4.3.2 融资体系 |
6.4.3.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6.4.3.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6.4.3.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7 林业经营管理政策建议 |
7.1 对韩国的政策建议 |
7.1.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7.1.2 融资体系 |
7.1.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7.1.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7.1.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7.1.6 其它建议 |
7.2 对中国的政策建议 |
7.2.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7.2.2 融资体系 |
7.2.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7.2.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7.2.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8 结论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个人介绍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10)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和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概念的界定 |
2.1.1 森林资源经营和管理 |
2.1.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 |
2.1.3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模式 |
2.2 主要理论基础 |
2.2.1 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理论 |
2.2.2 种群生态学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国内外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演变过程 |
2.3.2 国外公有林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现状和模式研究 |
2.3.3 国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研究现状 |
2.4 国内外研究评述与研究视角的确定 |
2.4.1 现有研究评述 |
2.4.2 本文研究视角的确定 |
3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3.1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现状分析 |
3.1.1 国有林场现状 |
3.1.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现状 |
3.2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历史阶段分析 |
3.2.1 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初创阶段(1949年~1957年) |
3.2.2 以林为主,林副结合,综合经营,永续作业的快速阶段(1958年~1965年) |
3.2.3 集中过伐,采育失调的挫折动荡阶段(1966年~1977年) |
3.2.4 从注重经济效益到注重生态效益的转型发展阶段(1978年~2000年) |
3.2.5 分类经营,生态效益优先的改革提升阶段(2000年~现在) |
3.3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
3.3.1 未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
3.3.2 分类经营,模式单一,总体效益不高 |
3.3.3 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功能界定及对经营管理的需求分析 |
4.1 我国国有林场的功能定位分析 |
4.1.1 进行国有林场功能定位的原因 |
4.1.2 新时期国有林场功能定位的依据 |
4.1.3 新时期国有林场的功能定位 |
4.2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功能界定 |
4.2.1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 |
4.2.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社会功能 |
4.2.3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经济功能 |
4.3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需求分析 |
4.3.1 基于马斯诺需求理论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需求分析 |
4.3.2 林产品的获取需求 |
4.3.3 生态安全的保障需求 |
4.3.4 精神文化的满足需求 |
4.4 功能需求与经营管理的关联框架分析 |
4.4.1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济生产经营管理行为 |
4.4.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经营管理行为 |
4.4.3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社会开发经营管理行为 |
4.5 本章小结 |
5 多重功能需求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分析 |
5.1 评价指标设计 |
5.1.1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DPSR模型及因子分析 |
5.1.2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DPSR指标体系构建 |
5.1.3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指标解释 |
5.2 评价方法设计 |
5.2.1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模型 |
5.2.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评价指标权重测算 |
5.3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结果与分析 |
5.3.1 评价指标数据的标准化处理 |
5.3.2 经济功能需求下的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评价 |
5.3.3 生态功能需求下的保护经营管理行为评价 |
5.3.4 社会功能需要下的开发经营管理行为评价 |
5.4 本章小结 |
6 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构建 |
6.1 构建多功能需求约束经营管理模式的目标 |
6.2 多功能需求约束经营管理模式的推导 |
6.2.1 生物种群关系模型的导入 |
6.2.2 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经营管理模式的Logistic模型 |
6.2.3 多功能需求约束下经营管理模式的导出 |
6.3 多功能需求约束下经营管理模式的设计 |
6.3.1 主导功能需求型经营管理模式 |
6.3.2 保护与生产双生型经营管理模式 |
6.3.3 保护与开发双生型经营管理模式 |
6.3.4 开发与生产双生型经营管理模式 |
6.3.5 保护、开发与生产型经营管理模式 |
6.4 本章小结 |
7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
7.1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者的选择偏好理论 |
7.2 研究假设和研究方法 |
7.2.1 研究假设与变量选择 |
7.2.2 数据解释与分析 |
7.2.3 计量模型的选择 |
7.3 模型的估计结果及对结果的讨论 |
7.3.1 主导功能需求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3.2 保护与生产双生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3.3 保护与开发双生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3.4 生产与开发双生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3.5 保护、开发与生产共生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省域划分和建议 |
8.1 省域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行为的关系分析 |
8.1.1 经济生产与生态保护经营管理行为间的约束关系 |
8.1.2 生态保护与社会开发经营管理行为间的约束关系 |
8.1.3 经济生产与社会开发经营管理行为间的约束关系 |
8.2 省域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分类结果 |
8.3 个体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选择 |
8.4 总体性政策建议 |
8.4.1 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因地制宜地开展营造林活动 |
8.4.2 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保障能力 |
8.4.3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 |
8.4.4 实施国有林场科技兴林策略 |
8.4.5 加强国有林场依法治林工作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清单 |
致谢 |
四、深化林场改革 促进营林生产(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D]. 王佳.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7)
- [2]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与经营绩效研究[D]. 金银亮. 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3]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研究 ——以浙江、安徽两省为例[D]. 周舟. 南京林业大学, 2020(02)
- [4]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可持续发展评价研究[D]. 李思勤.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9(02)
- [5]全面停伐后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研究[D]. 朱震锋. 东北林业大学, 2019(01)
- [6]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的林权制度研究[D]. 张启彬.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3)
- [7]凤城市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D]. 邢智勇. 北京林业大学, 2018(04)
- [8]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及公共政策效应研究[D]. 董玮. 安徽大学, 2017(12)
- [9]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比较研究[D]. 南孝旭. 北京林业大学, 2015(10)
- [10]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D]. 李烨. 北京林业大学, 2015(10)
标签:林业论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论文; 国有林场改革论文; 林权抵押贷款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