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析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论文文献综述)
王旭东[1](2021)在《CreditMetrics模型在我国MBS信用风险度量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孙汉康[2](2020)在《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比较研究 ——基于产品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对比》文中指出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始于住房抵押贷款领域。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在美国迅速开展起来。90年代初资产证券化的概念被引入中国。2005年,中国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试点。之后,中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逐渐发展起来,并且在借鉴美欧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对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进行了比较研究。在适用性方面,比较了住房抵押贷款等12种主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发展动因、制约发展的因素。通过中外资产证券化的比较,分析了各种证券化产品在中国的适用性和发展前景。运用分值评定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适用程度。适用性方面侧重于定性研究。在安全性方面,以“违约率”为指标对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安全性、三类产品(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的安全性、个人债务的资产证券化和公司债务的资产证券化的安全性进行了量化比较。在此基础上,以“证券的年化违约率”作为衡量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风险程度)的指标,也即因变量,以“年化早偿、资产利率、证券利率、次级占比、评级下调、证券年限”为自变量。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借助“统计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软件(Statistical Product and Service Solutions,SPSS)进行了计算,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的模型,预测了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安全性,并将安全性的实际数据与通过模型计算得到的数据进行比较,以验证模型的准确性。在流动性方面,以“证券发行后进入二级市场的比例”为指标对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个人债务的资产证券化和公司债务的资产证券化的流动性进行了量化比较。在此基础上以“证券发行后进入二级市场的比例”作为衡量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指标,也即因变量,以“年度增长值、证券发行金额、进入二级市场交易额”为自变量。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借助SPSS软件进行了计算,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模型,预测了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并将流动性的实际数据与通过模型计算得到的数据进行比较,以验证模型的准确性。在盈利性方面,以“证券产品利差”作为衡量资产证券化产品盈利性的指标,对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盈利性、个人债务的资产证券化和公司债务的资产证券化的盈利性进行了量化比较。与前两节不一样的是,并没有将“证券产品利差”作为因变量,而是将“证券利润”作为因变量,以“证券产品利差、发行金额、各种费用”为自变量,根据会计准则建立了度量中国资产证券化盈利性的模型。在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以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为引领,以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为支撑的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综合评价体系(ASLP),提出了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方向和策略。对需大力发展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提出了发展路径,包括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REITs)、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资产证券化。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通过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之间的比较研究,提出了衡量资产证券产品的标准――“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并率先进行了探索。(2)在对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金融市场中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中国的适用程度,并提出了衡量产品“适用性”的主要依据。实证研究了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安全性(风险程度),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的标准和模型;实证研究了中国各种资产证券产品的流动性,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标准和模型;实证研究了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盈利性,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盈利性的标准和模型。(3)本文综合对产品“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比较研究的结果,提出了评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四性”体系(ASLP)。
王志勤[3](2020)在《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 ——以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中心》文中提出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制度功能在于保障不动产抵押权的流通性与融资性,这是本文的基本命题。本文的研究难点在于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历史源流考,研究重点在于理清、检讨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现行法律制度,找出“问题制度”并探寻其优化方案。围绕基本命题,本文需要回答六个子问题: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民法基础是什么?其是如何产生的?其形成了哪些模式?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制度有哪些?这些法律制度存有哪些问题?对“问题制度”如何优化?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分为直接证券化和间接证券化。在“物尽其用”的物权法原理驱动下,不动产抵押权走抽象化之路,使其与债权相分离,建立起流通抵押权制度,使不动产抵押权相对或完全独立于债权,并与证券直接相结合,以其自身为投资对象,从市场融资,从而实现流通与融资功能。“物尽其用”的物权法原理构成不动产抵押权直接证券化的民法基础。在“有价值就有交换”的合同法原理指引下,在没有建立起流通抵押权制度的国家,具有严格从属地位的不动产抵押权与债权一起打包,利用资产证券化技术,通过金融机构这个中介,使不动产抵押权与证券间接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不动产抵押权的流通与融资。“有价值就有交换”的合同法原理构成不动产抵押权间接证券化的民法基础。通过对法制史的爬梳发现,无论是不动产抵押权直接证券化还是间接证券化,均起源于德国,两者几乎是同时产生、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交错发展的。直接证券化最早可追溯到1783年的《普鲁士抵押权法令》,至今已建立起较为详尽的、最为完备的抵押权证书制度。间接证券化最早可追溯到1770年德国信贷组织西里西亚信用协会的成立,成熟于抵押银行兴盛的19世纪后叶。由于直接证券化在融资能力上具有天然缺陷,它必然被间接证券化所超越,后者逐渐成为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最主要表现形式。间接证券化形成了两种最为典型的模式:德国模式和美国模式。德国模式的不动产抵押权及其担保的债权不从金融机构手中转移出去,在会计处理上就表现为继续保留在其资产负债表中,是表内证券化。美国模式通过结构设计,使不动产抵押权与债权打包组成的基础资产,不仅从贷款发放人那里独立出来,而且也独立于特殊目的实体的其他资产,以隔离贷款发放人或特殊目的实体的破产风险,是表外证券化。德国模式更安全,对我国试点前影响很大,美国模式更有效率,是我国的现实选择。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首先是从城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的,农村土地抵押贷款证券化尚未产生。试点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持续了10年,才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是结构性融资行为,参与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在试点以来的十数年间,其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基本法”、“单行法”、“单项法”构成其基本框架和主体内容,其他内容则由散见于其他法律文本中的法律规范所构建。这一整套法律制度是在“边试点边立法”指导思想指引下建立起来的,鼓励创新意图明显,但这也必然会导致立法冲突、立法不到位、无法可依等问题。通过对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制度的全面检视和检讨发现,其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住房抵押权实现法律制度需改进、住房抵押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存有歧义、预抵押权法律制度立法不到位、抵押物为唯一住房法律制度有失公正、债权转让通知主义与征得债务人同意主义相冲突、基础资产所有权权属不明、信托公司是否具有发行证券的资格上下位法相矛盾、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流程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等。解决这些问题,有的可以通过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加以规制,有的可以通过修改现有的法律规范加以优化。本文提出了具体的优化方案及建议:在处理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的法律设计中,应将变更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作为实现住房抵押权的前置程序,然后再配以激励、约束机制,引导贷款服务机构主动选择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变更这一违约救济措施。虽然德国模式相较美国模式对我国的影响要小得多,但当我国房地产市场进入下降通道或者对银行表外业务进行“瘦身”时,更安全的德国模式也许会成为我国学习借鉴的一个重要目标。在未来的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实践中,美、德两种模式并举,也许是更为合理的选择。另外,法律应强制要求进行不动产抵押权的变更登记、可借鉴建设工程款的做法赋予不动产预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明确基础资产所有权的主体为发行机构、应赋予信托公司证券发行的资格、加强信用征信、贷款审核法律制度建设,金融机构应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李天翊[4](2019)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研究》文中认为所谓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其指的是金融机构整合自身所持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并将之重新组合成抵押贷款群组,通过真实出售的方法转售给证券化机构,后者再进行担保或信用增级后以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的融资过程。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类型,最近几年,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迅猛发展,其对金融市场意义也十分重大,不仅使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更佳,还能有效化解资产期限错配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同时对次级抵押贷款的一级市场也起了积极作用,拓宽了资金来源,分散了贷款风险,扩大了贷款范围,更大程度的满足了购房者融通资金的需求。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也是把“双刃剑”,在为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众多益处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突出的三个风险问题,提前偿付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文章首先介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作机理、参与主体和风险类别,而后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已发行产品的成功经验,将三大主要风险问题的概念、原因、影响进行展开式分析,后续结合工作中运作的“建元2018-14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运用调查法、案例分析法,将各期有效数据匹配三大风险进行分析,说明各项风险对投资者、证券化产品、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造成的影响,最后针对主要分析的三个风险问题提出防范措施,为金融机构后续发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提供优化建议。
韦家鹏[5](2019)在《我国不良住房贷款证券化发展问题研究 ——以“建鑫2016-2”为例》文中认为随着2015年以来的经济下行,各家商业银行银行均面临着不良资产大幅攀升现象,传统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不再满足银行的需求,其必须为不良资产的处置找到一个新的方向和渠道,避免由于银行不良资产过高而引发银行的银行经营风险失控。建设银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等八部委的号召,于2016年9月23日成功发行了不良证券化重启后的境内首单不良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建鑫2016-2。研究其发行过程与构架,可以剖析我国不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问题情况,对推动我国住房信贷领域及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其次对“建鑫2016-2”案例进行介绍和剖析,归纳其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出表后的贷款服务商依然为发行机构,二是基础资产计息方式单一,三是证券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程度不够高,四是证券投资者仅有境内金融机构,最后针对目前我国不良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业务和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存在共性的问题提炼出如下对策:一是由政策引导成立专业的贷款服务商,二是推出更多的贷款类型,三是贷款定价进一步利率市场化,四是进一步提升贷款管理信息化程度,五是引入全国统一口径的借款人信用分数,六是进一步引进更多类型投资者。
江涛[6](2019)在《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放了住房市场,虽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的发展,但是带来发展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风险,那就是由于住房抵押贷款占商业银行贷款规模比例过大,导致“短存长贷”巨大的风险敞口。由于我国RMBS市场基础资产质量相对优异,在证券利率确定上也是浮动利率发行,因此,提前偿付风险相较于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在我国显得更加突出,提前偿付风险不仅会影响RMBS产品本身资产池的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定价的准确性,也会使得产品的投资者和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失,甚至会影响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所以,为了避免提前偿付风险可能带来的危害,对RMBS市场提前偿付行为进行研究则具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正文首先阐述了提前偿付风险的定义,并进一步梳理了造成提前偿付风险的因素组成;接着介绍了各种提前偿付度量方法:基于经验数据、基于计量模型、基于期权理论,分析了三种度量模型在“建元2005-1RMBS”的适用性,得出SMM和CPR作为提前偿付率衡量风险水平;然后进行了具体的案例介绍,分别从“建元2005-1RMBS”基本要素、交易结构、产品资产池、产品收益分配四个方面揭示了产品目前的提前偿付风险较高,并描述了其风险特征和重点分析了提前偿付风险受到的影响因素;最后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建元2005-1RMBS”提前偿付风险的影响因素开始入手,收集整理“建元2005-1RMBS”每期的信托机构受托报告的偿付数据,使用单月清偿率和条件提前偿付率得出产品的提前偿付率,利用多元回归模型进行提前偿付风险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得出了因素的影响方向和程度。本文结论显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与提前偿付风险呈现负相关关系,资本收益率与提前偿付风险呈现正相关,但是两者皆有延期效应;房屋价格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提前偿付风险水平呈现结果不同,前者是负向,后者是正向的;对于贷款特征中提前偿付累计总额,该因素影响不是线性的;在季度效应中,处于2月份左右的春节效应则使提前偿付水平降低。对此基于本文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了调整条款设定、产品结构创新、资产池有效选择搭配、制定投资规划、适当缩短抵押贷款剩余期限和余额这些针对性建议。
高睿[7](2019)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与定价研究 ——以“兴元2017-1”RMBS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RMBS)是创新性金融产品,上世纪70年代起源于美国,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中的一类证券化产品。RMBS可以将商业银行中流动性差的住房抵押贷款重组为抵押贷款基础资产池,进而成为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RMBS的推出带动了美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欧洲引入了RMBS,使欧洲房地产市场同样蓬勃起来。自90年代起,RMBS被日本引入亚洲,成为了全球性金融创新产品。2005年12月,我国中国建设银行成功发行了我国首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建元2005-1”RMBS,开创了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历史。到目前为止我国RMBS的历史并不久,但我国已发行了多支RMBS,其中分析研究最多的为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和2007年分别发行的“建元2005-1”RMBS、“建元2007-1”RMBS,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起的“邮元2014-1”RMBS。虽然住房抵押证券化项目获得国家大力推行,由于我国RMBS起步比其他国家晚,相对缺乏实践经验,在交易方案和定价中存在风险研究不足和定价较为粗糙等问题,影响融资效率,导致实际市场流通数量非常少,交易不活跃,RMBS证券投资者还是以银行、以理财基金为主体的大型机构投资者为主,类型比较单一,不受个人投资者的青睐。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内投资者对MBS缺乏了解,因为条件限制,难以准确预测MBS的风险及未来现金流,进而难以对RMBS进行定价。因此,在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后,本文选择2017年发行的规模最大,也是具有代表性“兴元2017-1RMBS”产品为案例,对RMBS的风险和定价进行研究。我国目前大力推行RMBS的当务之急就是可以分为两方面,分析RMBS风险以及在此基础上对RMBS进行合理定价。本文对RMBS从两方面进行研究,分别为风险分析和定价方法。首先系统阐述了了RMBS的三种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利率风险以及违约风险。其次,介绍了RMBS的基本定价理论并进行特征对比,分析每个定价理论的优缺点,近而构造出适合我国的定价方法。本文案例选取了兴元2017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作为研究对象,该案例是近期推行规模较大的RMBS项目,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研究意义。此证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为AAA级证券。本文对RMBS市场现状及兴业银行RMBS做了简单的介绍。针对项目特征选取了证券化定价中运用了静态现金流折现定价(SCFY),静态利差定价(SS)和蒙特卡洛模拟定价法(MCS)对产品进行模拟定价。通过对定价方法进行对比,得出蒙特卡洛模拟定价结果误差最小,本文最终认定基于蒙特卡洛模拟定价在我国目前的RMBS产品定价中具有合理性和适用性。
张弛[8](2019)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四十年的快速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影响是银行信用风险增加和流动性降低。为了降低银行信用风险并增加流动性,我国借鉴国际上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做法,在2005年发行了我国第一支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建元2005-1RMBS”。但是因为2007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我国停止了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发行,直到2014年才重新开始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行工作。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信用风险必须给予高度关注。本文第一步是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做了国内外的综述分析。第二步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参与方、运作流程和基本原理做了简要介绍。接着从理论上分析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并将信用风险分为了广义信用风险和狭义的信用风险同时对本文的研究目标进行了界定。第三步对我国目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和信用风险进行了分析。第四步是对选取的“建元2007-1RMBS”从基础资产方面和借款人方面做了信用风险分析。基础资产方面分别分析了住房抵押贷款单笔金额的大小、单笔贷款的分散度、加权平均住房抵押贷款抵押率等。借款人方面分析了借款人的年龄大小。第五步是运用单位根检验、Johansen协整检验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来研究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国房景气指数、汇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建元2007-1RMBS”信用风险的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调节行为。本文选取“建元2007-1RMBS”2008年2月到2018年12月的违约率数据为样本。实证结果显示: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国房景气指数、汇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建元2007-1RMBS”的信用风险具有长期均衡关系。并且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居民消费价格指和“建元2007-1RMBS”信用风险是正相关,国房景气指数、汇率和“建元2007-1RMBS”的信用风险是负相关。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将会以0.0311的调整力度将其调整到均衡状态。第六步是结合上文的分析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田玲昊[9](2019)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行为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金融领域跨越式的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也有了质的飞跃。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最早诞生于60年代的美国,该产品的兴起为住房业的发展和复兴开辟了一条资金来源的新途径。但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较短,业务开展范围较小,受次贷危机的影响,我国的证券化发展一段时间内都处于停滞状态。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当前的背景下,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进行深入的研究,以避免再次引发金融危机。本文首先介绍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讲述了RMBS的运行原理和运作机制,回顾总结了RMBS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在我国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和相关法律风险等。其次,本文运用“建元2007-1RM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在介绍了“建元2007-1RMBS”的基本情况、参与主体、交易结构的基础上,提出单月偿付率来对提前偿付行为进行测算。再次,通过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中每个影响因素的研究分析,详细讨论了各因素的变化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影响因素包含传统观念对提前偿付行为的影响、借款人收入水平、房价、抵押贷款利率、资本收益率等。通过理论分析,得出了各影响因素与提前偿付行为的相关关系。选取了“建元2007-1RMBS”从2010年1月至2018年12月每期的信托跟踪评级报告,计算出了单月的提前偿付率,然后运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对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最后,针对我国目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背景以及发展现状,结合相关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对预防提前偿付的风险提出了建议。
王佗[10](2018)在《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研究》文中认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发展以来,对解决居民住房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不断升高,公积金中心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凸显。对此,我国于2015年试点发行公积金资产支持证券以支持住房公积金建设。公积金贷款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公积金贷款,通过证券化的方式转变为资本市场上的能够出售和流通的证券资产,它能够有效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积金中心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品种。但是,公积金贷款证券化作为金融创新,除了能为各参与主体以及市场带来一系列好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风险。本文首先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原理以及运作机制,从我国当前公积金制度出发,深入分析了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原因,进而阐述了公积金贷款证券化继续发展的可行性;其次,以沪公积金2015年第一期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为例,从国情出发,重点分析了我国公积金贷款证券化的提前偿付风险;再次,以沪公积金2015年第一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提前偿付数据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对影响提前偿付率的宏观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季节因素、利率水平、住宅价格水平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公积金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均有显着影响;最后,文章对公积金贷款证券化所面临的提前偿付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和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今后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提供借鉴,也为我国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累经验。
二、浅析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析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比较研究 ——基于产品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对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境外研究文献 |
1.3.2 国内研究文献 |
1.3.3 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 |
1.4 理论基础 |
1.4.1 适用性分析 |
1.4.2 “三性”原则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框架 |
1.7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7.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7.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资产证券化产品综述 |
2.1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结构 |
2.1.1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
2.1.2 资产证券化的参与方 |
2.1.3 资产证券化产生的原因 |
2.1.4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 |
2.2 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分类 |
2.2.1 国外关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类 |
2.2.2 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分析 |
2.2.3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类 |
2.3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现状及特点分析 |
2.3.1 发展现状 |
2.3.2 外部环境 |
2.3.3 存在的问题 |
2.3.4 特点分析 |
第三章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比较 |
3.1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分析 |
3.1.1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发行量分析 |
3.1.2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分析 |
3.2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适用性比较 |
3.2.1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的评分依据 |
3.2.2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得分 |
3.3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适用性结论 |
3.3.1 高等程度适用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3.3.2 中等程度适用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3.3.3 低等程度适用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第四章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比较 |
4.1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比较 |
4.1.1 历史数据比较 |
4.1.2 变量选择及建立模型 |
4.1.3 验证模型 |
4.2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比较 |
4.2.1 历史数据比较 |
4.2.2 变量选择及建立模型 |
4.2.3 验证模型 |
4.3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盈利性比较 |
4.3.1 历史数据比较 |
4.3.2 变量选择及建立模型 |
第五章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方向和策略 |
5.1 “四性”综合评价体系(ASLP)的建立及运用 |
5.2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方向 |
5.2.1 大力发展适用性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5.2.2 适度发展适用性居中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5.2.3 谨慎发展适用性较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5.3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策略 |
5.3.1 不同类别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策略 |
5.3.2 根据中国资产证券化的特点确定发展策略 |
第六章 重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路径 |
6.1 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路径 |
6.1.1 组建汽车贷款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池 |
6.1.2 评级汽车贷款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
6.1.3 规范汽车贷款证券的后期管理 |
6.2 房地产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REITs)的发展路径 |
6.2.1 规范REITs的流程 |
6.2.2 完善REITs的信用增级分析 |
6.2.3 分析REITs评级的影响因素 |
6.2.4 明确REITs的发展方向 |
6.3 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路径 |
6.3.1 建立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池 |
6.3.2 确定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原则 |
6.3.3 合理设计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方案 |
6.3.4 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 |
6.3.5 规范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框架和流程 |
6.4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路径 |
6.4.1 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程序 |
6.4.2 稳妥有序地发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
6.4.3 严格筛选PPP项目资产 |
6.4.4 采用主信托方式进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
6.4.5 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法规 |
第七章 结论 |
7.1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四性”的比较 |
7.2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方向和策略 |
7.3 衡量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标准、指标、依据、模型及评价体系 |
7.4 中国重点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的路径 |
参考文献 |
附表 |
致谢 |
个人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 ——以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及研究过程 |
二、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方法 |
四、基本内容 |
第一章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不动产、不动产抵押权 |
二、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 |
三、基本分类:直接证券化和间接证券化 |
第二节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制度功能 |
第三节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民法基础 |
一、“物尽其用”的物权法原理 |
二、“有价值就有交换”的合同法原理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不动产抵押权直接证券化:以德国法为考察中心 |
第一节 德国是不动产抵押权直接证券化的起源国 |
第二节 德国土地抵押权直接证券化的现行法律规定 |
第三节 德国土地抵押权直接证券化的利弊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不动产抵押权间接证券化:两种典型的模式 |
第一节 德国模式:德国土地抵押权间接证券化 |
一、旧、新土地信用协会主导的土地抵押权间接证券化 |
二、抵押银行主导的土地抵押权间接证券化 |
三、德国模式对我国的影响 |
第二节 美国模式:美国住房抵押贷款间接证券化 |
一、住房抵押贷款的困境及其证券化的产生 |
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设计 |
三、多种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发行 |
四、住房抵押权实现法律制度 |
五、当前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方向 |
六、美国模式对我国的影响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制度的形成 |
一、试点工作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出台与改进 |
二、常态化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多重法律关系 |
一、信托法律关系 |
二、投资法律关系 |
三、服务法律关系 |
四、委托代销法律关系 |
第三节 主体法律制度 |
一、发起机构 |
二、发行机构 |
三、投资者 |
四、借款人 |
五、信用评级机构 |
六、其他非基本主体 |
第四节 客体法律制度 |
一、基础资产 |
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
第五节 存在的问题 |
一、边试点边立法存在的问题 |
二、表内与表外两种证券化模式的两难选择问题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制度之检讨 |
第一节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权法律制度之检讨 |
一、住房抵押权实现法律制度需改进 |
二、住房抵押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存有歧义 |
三、预抵押权法律制度立法不到位 |
四、抵押物为唯一住房法律制度有失公正 |
第二节 我国其他配套法律制度之检讨 |
一、债权转让通知主义与征得债务人同意主义相冲突 |
二、基础资产所有权权属不明 |
三、信托公司是否具有发行证券的资格上下位法相矛盾 |
四、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流程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制度之优化 |
第一节 完善我国住房抵押权实现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模式选择的建议 |
第三节 其他配套法律制度之优化 |
一、保护发行机构基于住房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
二、债权转让应采通知主义,通知方式应明确、具体 |
三、法律应当明确基础资产所有权的主体 |
四、应赋予信托公司证券发行资格 |
五、金融机构应优化风险控制流程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第一节 本研究的主要观点 |
第二节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及余论 |
一、主要贡献 |
二、余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学术成果情况 |
(4)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与基本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关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实践的文献综述 |
1.3.2 关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的文献综述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概述 |
2.1 资产证券化基本原理及产品类别 |
2.1.1 资产证券化基本原理 |
2.1.2 资产证券化现存产品类别 |
2.2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概述 |
2.2.1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原理 |
2.2.2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及交易结构 |
2.2.3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意义 |
2.3 资产证券化风险概述 |
2.3.1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类别 |
2.3.2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类别 |
2.3.3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类别 |
第3章 我国个人住房抵贷款证券化发展概述及风险分析 |
3.1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概述 |
3.2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面临的主要风险 |
3.2.1 提前偿付风险分析 |
3.2.2 利率风险分析 |
3.2.3 信用风险分析 |
第4章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案例分析—以“建元2018-14RMBS”为例 |
4.1 “建元2018-14RMBS”基本情况 |
4.1.1 发行情况 |
4.1.2 交易结构 |
4.1.3 基础资产情况 |
4.2 “建元2018-14RMBS”主要风险分析 |
4.2.1 “建元2018-14RMBS”提前偿付风险 |
4.2.2 提前偿付风险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影响 |
4.2.3 “建元2018-14RMBS”利率风险 |
4.2.4 利率风险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影响 |
4.2.5 “建元2018-14RMBS”信用风险 |
4.2.6 信用风险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影响 |
4.3 “建元2018-14RMBS”其他风险分析 |
第5章 防范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的对策建议 |
5.1 防范提前偿付风险的对策建议 |
5.1.1 收取违约金,降低风险水平 |
5.1.2 完善提前偿付数据库,提前预测风险 |
5.1.3 设计多样化产品,满足借款人需求 |
5.2 防范利率风险的对策建议 |
5.2.1 建立合理的基准利率,降低利率风险 |
5.2.2 借用衍生工具,规避利率风险 |
5.3 防范信用风险的对策建议 |
5.3.1 增强放贷审核力度,优化个人征信机制 |
5.3.2 完善信用增级体系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我国不良住房贷款证券化发展问题研究 ——以“建鑫2016-2”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银行业不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概述 |
2.1 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总体情况 |
2.1.1 市场发行情况 |
2.1.2 基础资产类型分布 |
2.1.3 银行间市场发行利率情况 |
2.2 银行业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情况 |
2.2.1 不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市场概况 |
2.2.2 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 |
2.3 不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一般发行流程 |
2.3.1 监管机构及一般监管流程 |
2.3.2 对于发起机构一般操作流程 |
2.3.3 对于中介机构一般操作流程 |
第三章 “建鑫2016-2”RMBS案例介绍及分析 |
3.1 “建鑫2016-2”基本情况 |
3.2 “建鑫2016-2”基础资产池 |
3.2.1 “建鑫2016-2”资产池的组建 |
3.2.2 “建鑫2016-2”基础资产总体特征 |
3.2.3 基础资产分布信息 |
3.2.4 基础资产分析 |
3.3 “建鑫2016-2”产品结构 |
3.3.1 “建鑫2016-2”交易结构 |
3.3.2 “建鑫2016-2”流动性储备账户设置及现金流支付顺序 |
3.3.3 信用增级措施 |
3.4 “建鑫2016-2”基础资产池分析 |
3.4.1 “建鑫2016-2”基础资产池优点 |
3.4.2 “建鑫2016-2”基础资产池的不足 |
3.5 “建鑫2016-2”估值及风险测算 |
3.5.1 影响估值相关风险分析 |
3.5.2 “建鑫2016-2”估值过程及风险测算 |
第四章 我国不良住房贷款证券化作用和问题分析 |
4.1 我国不良住房贷款证券化作用分析 |
4.1.1 对发行方起到的作用——以“建鑫2016-2”为例 |
4.1.2 对社会起到的作用——以“建鑫2016-2”为例 |
4.2 我国不良住房贷款证券化缺陷及风险分析——以“建鑫2016-2”为例 |
4.2.1 出表后的贷款服务商依然为发行机构 |
4.2.2 基础资产计息方式单一,有一定的利率风险 |
4.2.3 证券基础资产的缺乏统一化、数值化的指标 |
4.2.4 证券投资者仅有境内金融机构 |
4.3 我国不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
4.3.1 无专业的贷款服务商 |
4.3.2 贷款利率类型和还款方式单一,市场定价程度低 |
4.3.3 贷款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
4.3.4 缺乏全国统一的信用评分系统 |
4.3.5 二级市场流动性差,投资者范围偏窄,市场份额占比低 |
第五章 我国不良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风险防范对策及展望 |
5.1 我国不良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风险防范对策 |
5.1.1 由政策引导成立专业的贷款服务商 |
5.1.2 推出更多的贷款类型 |
5.1.3 贷款定价进一步利率市场化 |
5.1.4 进一步提升贷款管理信息化程度 |
5.1.5 引入全国统一口径的借款人信用分数 |
5.1.6 进一步引进更多类型投资者 |
5.2 我国不良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业务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和不足 |
第一章 提前偿付风险的形成原因 |
第一节 提前偿付风险概述 |
第二节 提前偿付风险的成因 |
一、传统理念和心理因素 |
二、现行市场抵押利率 |
三、贷款种类 |
四、消费者的信用状况 |
五、政策与法律因素 |
六、其他因素 |
第二章 提前偿付风险度量方法 |
第一节 基于经验数据的度量方法 |
一、FHA经验法 |
二、12年生命周期法 |
三、单月清偿率指标法 |
四、条件提前偿付率指标法 |
五、PSA模型 |
第二节 基于计量模型的度量方法 |
一、比例危险率提前偿付模型 |
二、新高盛提前偿付模型 |
三、logistic提前偿付模型 |
第三节 期权理论方法 |
一、基于提前偿付期权理论 |
二、基于竞争风险期权理论 |
第三章 “建元2005-1RMBS”提前偿付风险情况与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建元2005-1RMBS”产品案例介绍 |
一、产品的基本要素 |
二、产品的交易结构 |
三、产品资产池的分析 |
四、产品收益分配 |
第二节 “建元2005-1RMBS”提前偿付风险的管理 |
一、建立有风险因子的提前偿付模型 |
二、完善提前偿付行为数据库建设 |
第三节 “建元2005-1RMBS”提前偿付风险情况分析 |
第四节 “建元2005-1RMBS”提前偿付风险影响因素 |
一、宏观因素 |
二、微观因素 |
第四章 提前偿付风险度量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建元2005-1RMBS”提前偿付风险的度量 |
一、提前偿付风险的度量方法的选择 |
二、提前偿付风险的度量结果 |
第二节 “建元2005-1RMBS”提前偿付风险实证检验 |
一、模型选定 |
二、变量选取 |
三、数据来源 |
四、实证检验 |
第三节 结论分析和讨论 |
应对提前偿还风险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与定价研究 ——以“兴元2017-1”RMBS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定价基本理论 |
第一节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理论 |
第二节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违约风险理论及模型 |
第三节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利率风险理论及模型 |
第四节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定价理论及模型 |
第二章“兴元 2017-1”RMBS案例简介 |
第一节“兴元 2017-1”RMBS简介 |
一、“兴元 2017-1”RMBS交易结构信息 |
二、“兴元 2017-1”RMBS证券发行情况 |
三、发行机构简介 |
第二节 RMBS的市场现状 |
一、RMBS发行市场现状 |
二、RMBS交易市场现状 |
第三章“兴元 2017-1”RMBS风险定价分析 |
第一节“兴元 2017-1”RMBS定价方法构建及样本选取 |
一、样本和定价方法的选取 |
二、定价模型的基本假设 |
第二节“兴元 2017-1”RAMBS的模型定价与结果分析 |
一、静态现金流折现定价(SCFY法) |
二、静态利差模型定价(SS法) |
三、蒙特卡洛模拟定价(MCS法) |
四、定价结果及分析 |
结论与建议 |
一、主要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以及不足 |
第二章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的理论分析 |
2.1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相关概念和原理 |
2.1.1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含义 |
2.1.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参与者 |
2.1.3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作流程 |
2.1.4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本原理 |
2.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的概念 |
2.3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的特征 |
2.4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的来源和研究目标界定 |
2.5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 |
第三章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和信用风险分析 |
3.1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分析 |
3.1.1 我国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必要性 |
3.1.2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起机构发行的动因 |
3.1.3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现状 |
3.2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分析 |
3.2.1 制度建设方面 |
3.2.2 宏观经济影响因素方面 |
第四章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微观影响因素分析 |
4.1 信用风险分析 |
4.1.1 资产池状况 |
4.1.2 借款人情况 |
第五章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宏观影响因素分析 |
5.1 样本数据和变量选择 |
5.2 实证分析方法和模型 |
5.3 实证分析 |
5.3.1 序列平稳性检验 |
5.3.2 协整关系检验 |
5.3.3 向量修正误差模型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第六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提高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基础资产质量方面的建议 |
6.2.2 完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建议 |
6.2.3 稳定房价方面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行为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本文研究总体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总体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之处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运行、发展及风险分析 |
2.1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运行机制 |
2.1.1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行原理 |
2.1.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行流程 |
2.2 MBS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2.3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我国发展的风险点 |
2.3.1 提前偿付风险 |
2.3.2 信用风险 |
2.3.3 相关法律风险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行为案例分析 |
3.1 “建元2005-1RMBS”的资产池情况 |
3.2 建元2007-1RMBS基本情况 |
3.2.1 “建元2007-1RMBS”的基本要素 |
3.2.2 “建元2007-1RMBS”的基础资产 |
3.2.3 “建元2007-1RMBS”的票面利率 |
3.3 “建元2007-1RMBS”资产池的提前偿付分析 |
3.3.1 提前偿付行为的度量方法 |
3.3.2 “建元2007-1RMBS”提前偿付率的计算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行为理论分析 |
4.1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行为的影响分析 |
4.1.1 对MBS定价的影响 |
4.1.2 对投资人的影响 |
4.1.3 对发起人的影响 |
4.2 影响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行为的因素分析 |
4.2.1 传统观念对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行为的影响 |
4.2.2 借款人收入水平对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行为的影响 |
4.2.3 房价对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行为的影响 |
4.2.4 抵押贷款利率对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行为的影响 |
4.2.5 资本收益率对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行为的影响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行为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1 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
5.1.1 变量的选择 |
5.1.2 变量汇总及数据来源 |
5.2 实证部分 |
5.2.1 模型选取 |
5.2.2 描述性统计 |
5.2.3 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表达式 |
5.2.4 平稳性检验 |
5.2.5 滞后阶数的选择 |
5.2.6 协整分析 |
5.2.7 回归结果 |
5.2.8 向量误差修正模型 |
5.2.9 脉冲响应函数 |
5.2.10 方差分解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6.2.1 对提前偿付信息的数据库进行完善 |
6.2.2 完善贷款合同条款,减少借款人收入变动对提前偿付的影响 |
6.2.3 设立提前还款预约制度 |
6.2.4 建立与完善我国的个人征信制度 |
6.2.5 为满足各类借款人需求,设计多样化的贷款产品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本文框架 |
五、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公积金贷款证券化基本理论概述 |
第一节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
二、基本原理 |
第二节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机制 |
一、基本交易结构 |
二、运作流程 |
第三节 公积金贷款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 |
一、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涵义和特点 |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现状 |
三、我国公积金贷款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情况 |
第二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的分析与研究 |
第一节 我国继续发展公积金贷款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 |
第二节 “沪公积金2015-1”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情况 |
一、主要参与主体 |
二、“沪公积金2015-1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 |
三、资产池的基本分析 |
第三节 提前偿付行为对“沪公积金2015-1”主要参与主体的影响 |
一、对发起人的影响 |
二、对特定目的机构(SPV)的影响 |
三、对投资者的影响 |
第三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分析 |
第一节 提前偿付风险的作用机理分析 |
一、提前偿付风险的涵义 |
二、等额本息还款条件下提前偿付时机分析 |
三、在某一时点全部结清贷款余额 |
四、在某一时点提前部分还款同时贷款年限不变 |
第二节 影响提前偿付的因素分析 |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
二、贷款利率 |
三、冲还贷方式 |
四、住宅价格水平 |
第三节 提前偿付的风险度量标准与计量模型 |
一、提前偿付率的度量 |
二、提前偿付风险的计量模型 |
第四章 “沪公积金2015-1”提前偿付风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模型的选取 |
第二节 指标变量与样本区间的选取 |
一、因变量的选取 |
二、自变量的选取 |
三、数据的插频处理 |
第三节 提前偿付风险的影响因素研究 |
一、计量模型建立 |
二、多元回归分析 |
三、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的防范对策 |
一、提前偿付风险的基本防范措施 |
二、关于提前偿付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浅析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论文参考文献)
- [1]CreditMetrics模型在我国MBS信用风险度量中的应用研究[D]. 王旭东. 长春大学, 2021
- [2]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比较研究 ——基于产品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对比[D]. 孙汉康. 河北大学, 2020(02)
- [3]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 ——以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中心[D]. 王志勤. 中央财经大学, 2020
- [4]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研究[D]. 李天翊.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 [5]我国不良住房贷款证券化发展问题研究 ——以“建鑫2016-2”为例[D]. 韦家鹏. 广西大学, 2019(01)
- [6]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研究[D]. 江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7]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与定价研究 ——以“兴元2017-1”RMBS为例[D]. 高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8]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风险分析[D]. 张弛. 云南大学, 2019(03)
- [9]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行为影响因素研究[D]. 田玲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10]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提前偿付风险研究[D]. 王佗. 厦门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