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异化论文-张志坚

法律的异化论文-张志坚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的异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着作权流转,聚合服务,效率,制度变革

法律的异化论文文献综述

张志坚[1](2019)在《着作权聚合中介服务企业的价值、异化与治理——兼论我国着作权流转法律制度的问题与变革》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流转制度的效率无法匹配新时代传播大规模、高效率使用作品的要求,是我国着作权制度的主要问题之一。着作权聚合中介服务企业发挥了润滑着作权流转过程、提升流转效率的作用,有重要的产业和公共价值。但有些企业在利用市场、技术等优势谋求利益时,产生了角色异化和行为失范,应对其加以治理。还应建构着作权流转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充足公共产品;并对着作权法进行价值调适和制度变革,为新时代传播发展营造制度空间。(本文来源于《编辑之友》期刊2019年12期)

张凌寒[2](2019)在《算法权力的兴起、异化及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人工智能时代,具有自主学习与决策功能的智能算法与人的行为分离并超越了工具化范畴。算法基于海量数据运算配置社会资源,直接作为行为规范影响人的行为,辅助甚至取代公权力决策,从而发展为一支新兴的技术权力。算法权力以处理海量数据的机器优势、基于复杂算法生态的架构优势与对社会权力运行的嵌入优势为基础,形成了跨越性与隔离性的特征。由于缺乏有效规制,算法权力在商业领域形成与消费者的不公平交易,催生了监视资本主义;在公权力领域嵌入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甚至成为独立的决策者,严重挑战正当程序制度和权力专属原则。防范算法权力异化,应建立限权与赋权的制度体系。限权制度包括明确算法的应用范围与限制条件,建立正当程序制度和算法问责机制;赋权制度包括赋予公民个人数据权利,建立事后救济制度,加强行业自律以及引入第叁方参与合作治理。(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期刊2019年04期)

黄薇君[3](2019)在《专利联营异化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专利联营是目前各企业为适应高新科技专利实施而创造的新型合作模式,专利联营过程中产生的异化现象则会与专利联盟设立初衷背道而驰。文章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及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研究得出:专利联营异化主要涉及内部契约与外部许可的异化形态;产生原因有联盟成员信任不足、最大经济利益的驱动和专利权天然垄断性;中国应该结合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法律规制路径,修订专利法、反垄断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文件,并同时注重与《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之间的协调。(本文来源于《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李宗阳[4](2019)在《浅论网络犯罪异化与刑事法律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网络犯罪已经从计算机过渡到以网络作为犯罪工具、对象再到犯罪空间的转变。本文主要谈论了网络犯罪异化包含的内容,提出了构建刑事法律的具体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1期)

张蕾[5](2019)在《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下船舶物权人异化之事实物权人的法律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船舶物权的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模式,而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区分诠释了挂靠船舶的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船舶的权属。作为事实物权人的挂靠人,其权利应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分析挂靠人提起的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从两方面论述挂靠人得到权利保障的法律途径。在船舶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不一致时,在《海商法》下应当对第叁人给予保护,基于此提出对《海商法》船舶物权部分的修改建议并提出法律修改建议稿。(本文来源于《中国海商法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张怡歌[6](2019)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异化与法治化破解》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其异化现象值得注意。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名义下,契约合作精神并未得到真正落实,反而出现"应然状态"与"实然图景"的背离。受依附性合作关系的制约,政府的主导地位使政府购买行为产生异化,法律服务的社会力量独立性亦受到威胁,沦为政府的工具,交易过程与考核评价体系的缺失导致法律服务产生内卷化。推进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推进律师职业发展、培育社会的自主性、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购买制度设计是破解异化现象的可行路径。(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9年02期)

徐克勤[7](2019)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是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新生力量,其对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资金微循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却在封闭性、互助性和民主性方面出现了异化。应严格限制地域范围、区分服务对象,合理确定利率和盈余分配,完善治理结构、合理配置表决权,确保各类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来源于《福建法学》期刊2019年01期)

王康辉[8](2019)在《论网络犯罪异化与刑事法律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犯罪经历了计算机系统作为犯罪对象到以网络作为犯罪对象、犯罪工具再到网络作为犯罪空间的裂变。与此同时,刑法作为网络犯罪的重要调控法律也经历了数次演变。目前而言,网络犯罪对于传统刑法的异化主要表现在客观不法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形态等几个方面。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网络刑法应当做出积极回应,比如增设独立的"互联网犯罪"章节;提高量刑情节,增设职业禁止规定;实行严格责任,帮助行为与预备行为独立定罪。(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期刊2019年01期)

王杨[9](2018)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是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新生力量,其对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资金微循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却在封闭性、互助性和民主性方面出现了异化。应严格限制地域范围、区分服务对象;合理确定利率和盈余分配;完善治理结构、合理配置表决权,确保各类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来源于《农村经济》期刊2018年10期)

李吉[10](2018)在《我国P2P网贷异化模式及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P2P网贷井喷式的发展,中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P2P网贷市场,与此同时,我国现在很多P2P网贷平台已经超越了P2P平台本身的服务范围,开始直接介入借贷双方的交易,使平台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叁种P2P网贷异化典型模式引发的诸多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期在防范风险和创新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本文来源于《吉林金融研究》期刊2018年07期)

法律的异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人工智能时代,具有自主学习与决策功能的智能算法与人的行为分离并超越了工具化范畴。算法基于海量数据运算配置社会资源,直接作为行为规范影响人的行为,辅助甚至取代公权力决策,从而发展为一支新兴的技术权力。算法权力以处理海量数据的机器优势、基于复杂算法生态的架构优势与对社会权力运行的嵌入优势为基础,形成了跨越性与隔离性的特征。由于缺乏有效规制,算法权力在商业领域形成与消费者的不公平交易,催生了监视资本主义;在公权力领域嵌入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甚至成为独立的决策者,严重挑战正当程序制度和权力专属原则。防范算法权力异化,应建立限权与赋权的制度体系。限权制度包括明确算法的应用范围与限制条件,建立正当程序制度和算法问责机制;赋权制度包括赋予公民个人数据权利,建立事后救济制度,加强行业自律以及引入第叁方参与合作治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的异化论文参考文献

[1].张志坚.着作权聚合中介服务企业的价值、异化与治理——兼论我国着作权流转法律制度的问题与变革[J].编辑之友.2019

[2].张凌寒.算法权力的兴起、异化及法律规制[J].法商研究.2019

[3].黄薇君.专利联营异化的法律规制[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李宗阳.浅论网络犯罪异化与刑事法律建构[J].法制博览.2019

[5].张蕾.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下船舶物权人异化之事实物权人的法律出路[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9

[6].张怡歌.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异化与法治化破解[J].法学杂志.2019

[7].徐克勤.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法律规制[J].福建法学.2019

[8].王康辉.论网络犯罪异化与刑事法律建构[J].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2019

[9].王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法律规制[J].农村经济.2018

[10].李吉.我国P2P网贷异化模式及法律规制[J].吉林金融研究.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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