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立法应对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船舶生物污垢,入侵水生物种,立法思考
立法应对论文文献综述
曾超[1](2019)在《船舶生物污垢未来立法思考及我国应对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船舶生物污垢是导致沿岸国水生物种入侵的重要因素,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影响人类健康,降低船舶能效,增加GHG排放。文中介绍了船舶生物污垢概况及产生的影响,阐述了IMO及其他国家关于船舶生物污垢立法状况,分析了IMO未来制定船舶生物污垢强制规定可能采取的立法措施,并对我国如何开展船舶生物污垢研究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海事》期刊2019年11期)
冷帅[2](2019)在《欧盟外资监管和安全审查立法的评估与应对——基于《建立外国直接投资监管框架条例》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3月,欧盟《建立外国直接投资监管框架条例》获得通过,并将于正式生效18个月后施行。这意味着欧盟"成员国+欧委会"多边、双重外资合作监管和安全审查模式正在形成,也是欧盟首次从关税联盟层面对外资进行规制,从而使外国赴欧投资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法律环境。欧盟拟通过新立法,对内提高外资安全审查的协调性,对外增加国际条约谈判的主动权。这种方式呈现出内外平衡、监管趋严、一体化与差异化并存的特点,对于完善我国外资安全审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基于"平衡博弈"理念,积极应对国外投资安全审查,并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强化执法监管。(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王仁富[3](2019)在《长叁角区域劳动立法协作面临的挑战与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区域人才合理流动和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对劳动保障方面的需要,探索长叁角劳动立法协作模式对于推进长叁角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首先分析了目前推进长叁角劳动立法协作所面临的挑战,借鉴欧盟立法协作的实践做法,结合长叁角区域发展实际,建议长叁角劳动立法协作应采用"合作协议与统一立法"相结合的模式。(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5卷 总第15卷)——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文集》期刊2019-11-01)
孙道萃[4](2019)在《网络不正当竞争犯罪的司法巡思与立法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刷单、网络恶意评价、网络流量劫持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滥不止,严重破坏了正当的网络竞争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市场公平竞争及管理秩序,但刑事处罚明显不足,传统罪名通过扩张解释提供的司法入罪通道面临制度张力有限的短板,使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制裁边界模糊。网络不正当竞争秩序法益的观念阙如,是刑法介入立场困顿不清与刑事制裁乏力的根本原因,应确立网络市场正当竞争管理秩序作为新型刑法的法益地位。原《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刑法规定,深陷规范供给与网络犯罪代际脱节的制度困境。立足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与颁行的《电子商务法》及其相关条款,可以增设第231条之一(网络不正当竞争罪)发挥一般的基本规制作用,增设第231条之二(破坏网络市场信用评价罪)发挥特殊的专门规制作用。(本文来源于《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田丹宇[5](2019)在《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 形成系统法律制度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以“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为主题,要求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理论支撑。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以《环(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19-10-25)
张静思[6](2019)在《论立法语言逻辑的失范及其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立法语言必须同时符合一般语言规范的要求和法律逻辑规范性的要求,但在当前的立法实践中,立法语言逻辑的失范情况广泛存在。语言逻辑失范主要体现在词汇失范和语法失范,法律逻辑失范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混乱不一致,以及立法语言、立法意图与法律条文内容的逻辑冲突。失范的原因主要在于传统思维的影响,缺乏专门立法语言的审查机制以及缺乏专业人才且立法语言逻辑意识淡薄。为应对这种失范现象,必须加大科研力度,引进专门人才,增强立法语言逻辑意识,同时建立专门的立法语言库,形成立法语言审查程序。(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5期)
段伟伟,方修涵[7](2019)在《胎儿民事权益的立法反思及司法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民法总则》第十六条在胎儿权益的保护领域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该法概括性的立法仍未明确胎儿权益的具体范围,从而导致了当前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众多困境。因此,基于胎儿特殊的生理特征及民法对人之本体的关怀精神,民法分则可以从法律解释及司法两个向度出发,拓宽胎儿权益保护的范畴与深度:其一,从民法解释学的角度出发,通过民事责任的方式来保障胎儿的健康权更为合理,胎儿作为"潜在的人"还应当享有受家庭健康抚养的权利;其二,在司法实践中,在非纯获利益情形下应当否认胎儿诉讼主体地位,胎儿在受胎时遭受外界损害,应即时判决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本文来源于《江西理工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潘晓滨[8](2019)在《京津冀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立法势在必行》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正值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叁地视察并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殷切期望。作为中国北方重要的经济增长区域,京津冀地区面临温室气体控排与适应气候环境影响的现实压力,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立法的缺位也日益成为阻碍叁地高质量发展的桎梏。在(本文来源于《天津日报》期刊2019-08-12)
卫学芝,汪全胜[9](2019)在《新时代依法立法原则的地方挑战与应对——对新赋权设区的市2015—2019年899部生效法规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以限定范围的立法权以来,到2019年新赋权设区的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99部。这些法规存在超越权限、缺乏必要与依据、与上位法相抵触等违反依法立法原则的现象。究其根源,主要有《立法法》本身的问题、新赋权设区的市的认识偏差和备案审查机关不作为等。应深入挖掘国家《立法法》赋予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的权力资源,创新立法准入规则、立法解释规则和立法监督规则,坚持稳中求进立法总基调、坚持立法底线思维、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强化依法立法原则在设区的市有效落实,确保地方立法始终走在正确轨道上。(本文来源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黄健雄,郭泽喆[10](2019)在《农村集体土地“叁权分置”普遍性问题及其立法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前"叁权分置"时期,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主要缺陷表现为所有权虚化、使用权体系失调、融资担保权能缺失。土地未流转状态下的所有权层面找准"农民集体"的依托,土地流转状态下的使用权层面分类优化配置权利,土地融资状态下的担保权层面放活权能,是立法上应对"叁权分置"普遍性问题面临的挑战。最新立法沿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代理人"模式,但从长远看"代理人"一元化确有必要。使用权分类优化和系统整合方面,承包地"土地经营权"物权化已迈出关键一步,为确立其为新的物权类型预留了空间。宅基地立法相对滞后,应当抓住民法典编撰以及土地管理法修订的历史机遇,侧重以公法规制权利配给,以私法调整权利流转,构建与宅基地重要性相匹配的健全规范体系。当前,对农村集体土地融资担保的立法探索关键在于创设一种科学的担保权利实现方式。(本文来源于《宁夏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4期)
立法应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9年3月,欧盟《建立外国直接投资监管框架条例》获得通过,并将于正式生效18个月后施行。这意味着欧盟"成员国+欧委会"多边、双重外资合作监管和安全审查模式正在形成,也是欧盟首次从关税联盟层面对外资进行规制,从而使外国赴欧投资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法律环境。欧盟拟通过新立法,对内提高外资安全审查的协调性,对外增加国际条约谈判的主动权。这种方式呈现出内外平衡、监管趋严、一体化与差异化并存的特点,对于完善我国外资安全审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基于"平衡博弈"理念,积极应对国外投资安全审查,并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强化执法监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立法应对论文参考文献
[1].曾超.船舶生物污垢未来立法思考及我国应对措施[J].中国海事.2019
[2].冷帅.欧盟外资监管和安全审查立法的评估与应对——基于《建立外国直接投资监管框架条例》的分析[J].现代法学.2019
[3].王仁富.长叁角区域劳动立法协作面临的挑战与应对[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5卷总第15卷)——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文集.2019
[4].孙道萃.网络不正当竞争犯罪的司法巡思与立法应对[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5].田丹宇.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形成系统法律制度合力[N].中国环境报.2019
[6].张静思.论立法语言逻辑的失范及其应对[J].法制博览.2019
[7].段伟伟,方修涵.胎儿民事权益的立法反思及司法应对[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9
[8].潘晓滨.京津冀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立法势在必行[N].天津日报.2019
[9].卫学芝,汪全胜.新时代依法立法原则的地方挑战与应对——对新赋权设区的市2015—2019年899部生效法规的实证分析[J].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9
[10].黄健雄,郭泽喆.农村集体土地“叁权分置”普遍性问题及其立法应对[J].宁夏社会科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