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案例指导规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指导案例67号,《合同法》第167条,编写技术,裁判理由
案例指导规则论文文献综述
楼秋然[1](2019)在《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规则的妥当构建:以对指导案例67号的审思为核心》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9月19日,最高法发布指导案例67号。指导案例67号不仅具有实现相关案件同案同判的司法价值,更在确立、推广商事组织法裁判思维方面凸显其指导/示范价值。公司法学界虽已就其编写技术、裁判理由部分提出诸多检讨,却对指导案例67号所存在的政策目的与法律手段之间的错配关系疏于关注。就指导案例67号而言,其所需处理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如何抑制股权转让合同解除之后,因股权自动逆向复归而导致的代理成本。为填补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漏洞、满足组织法交易的特殊需求与运行逻辑,指导案例67号错误选择了限缩股权转让合同之解除事由——排除《合同法》第167条之合同解除规定的适用——这一司法适用路径,并因此在裁判说理上出现论证不明、评价矛盾、文不对题等问题。而事实上,解决此项组织法问题的恰当路径,应是类推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叁第24条第3款或者《公司法》第71条第2款,或是重新解释《合同法》第97条所指的"合同性质",以重构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在具体案型的处理问题之外,指导案例67号更提醒学界未来应在商法/组织法思维的确立之外,更加注重司法实践实现该种思维的手段选择的研究和检讨。(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肖志珂[2](2019)在《论目的解释在刑事指导案例中的运行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解释具有叁个内在属性,分别是主客观统一性、主体间性及实用性,目的解释的实践应用具有重要影响。基于刑事指导案例分析,目的解释中的目的一般是从立法精神、司法政策、社会价值叁个维度进行展开的。对指导案例中的目的解读需要规范和限制,具体包括,规范适用不能超出司法解释权限,指导案例应指向同类案例,指导案例应该有一定内容创新。(本文来源于《政法学刊》期刊2019年04期)
谢春晖[3](2018)在《从“个案智慧”到“类案经验”: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的发现及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利于审判权的独立运行,但一直面临同案能否同判的现实质疑。从裁判者的思维路径来看,面对法律疑难时,求助于先例经验成为潜意识的思维倾向。故整体、稳定的司法经验,是消解法律适用分歧,平衡司法能动性与谦抑性的内修之法。因此,最高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并以"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作为其核心价值。然而,由于裁判者对指导案例的参照力、参照对象及功能认识模糊,最高院亦未对参照方式予以指引,指导案例在实践中适用率偏低,且出现裁判规则大前提化、法律关系混淆、关键事实把握不准等误区。为形成规范化的参照技艺,本文以案例文本为研究起点,立足成文法语境,厘清指导案例的参照力、参照对象及功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叁阶段"的适用方法:一是发现阶段,以争议问题为导向,结合裁判要点与裁判理由归纳指导案例裁判规则;二是推理阶段,对裁判规则进行演绎解构,确定作为同案识别点的"关键事实",并运用类比技术判断两案关键事实能否适用相同的法律评价;叁是验算阶段,回归规范语义脉络,运用情势权衡,对推理结论的适法性和适切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针对适用效果偏差,对裁判规则进行调适与修正,使"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经验"。(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8年02期)
周东鹏,董翠香[4](2019)在《“刺破公司面纱”规则辨析——以最高人民法院第15号指导案例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刺破公司面纱规则分为传统刺破公司面纱、反向刺破公司面纱及刺破姊妹公司面纱。刺破姊妹公司面纱又分为直接刺破姊妹公司面纱及间接刺破姊妹公司面纱,后者亦称"叁角刺破"。最高人民法院第15号指导案例适用直接刺破公司面纱,而非叁角刺破公司面纱,其不同之处在于责任流是否需经由实际控制人直接流向姊妹公司。(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肖建国[5](2018)在《民事指导性案例中的管辖规则研究——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5号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诉讼要件的管辖,具有明晰、确定和不易引发争议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5号、56号分别发挥着弥补管辖规范漏洞、解释管辖规范文义的制度性效能,尤其是厘清了保险代位求偿权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标准,确立了"依代位的请求权性质"确定该类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该原则不仅广泛适用于保险人代位的各类侵权请求权案件中,更一体适用于因第叁者的违约行为导致保险标的受损之代位求偿权案件中,由此决定了在被保险人与第叁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上,合同中有效管辖协议或仲裁条款对于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而言,具有扩张效力,保险人应当受管辖协议或仲裁条款的约束,而且该原则对于其他类型的行使法定追偿权案件也同样存在着可适用的空间。(本文来源于《环球法律评论》期刊2018年03期)
魏振华[6](2017)在《易地建设费的法律属性及其减免规则——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1号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一、问题的提出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16批共计87个指导性案例,其中"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以下简称指导案例21号)~①被认为是为数不多的(尤其是行政法领域)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案例。该案被选编为指导性案例之前,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作为第60号案例刊登于《中国行政审判案例》(以下简称行政案例60号)~②,并被认为"结论正确,符合立法本意,对于明确相关法规适用标准、促进房地产行业履行国家法定防空义务意义重大"。~③但该案的法律论证一直存在较大争(本文来源于《中国不动产法研究》期刊2017年02期)
谢春晖[7](2017)在《从“个案智慧”到“类案经验”: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的发现及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的自主判断权和自由裁量权将进一步增强,可能引发裁判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仅靠审监"外力"无法塑造实践理性,立法完善亦难避免解释偏差,稳定、整体的司法经验,才是消解认识分歧,平衡司法能动性与谦抑性的"内功"。为此,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指导案例,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化逻辑传承司法经验,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本文来源于《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期刊2017-05-15)
周寓先,张媛媛[8](2017)在《“规则供给”抑或“结果呈现”:“同案同判”视角下指导案例制度运行的应然逻辑》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指导案例的规则供给特征(一)对指导案例实现同案同判的特别期待指导案例制度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实践中的"同案不同判"。类似案情不同处理,给宣称适用统一法律文本的司法带来无法回避的困扰:既然适用同一法律文本即相同的大前提,如果小前提相同或者相似,那么结果的相异将无法被理解和说明。相似案件应当相似处理。~①"同案同判"为司法的题中之义。遵循在先判例具有多种优(本文来源于《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期刊2017-05-15)
本刊讯[9](2016)在《最高法院发布指导案例确立认定“老字号”商标不正当竞争的裁判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本刊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2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指导案例58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旨在明确与"老字号"无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将"老字号"或与其近似的字号注册为商标后,以"老字号"的历史进行宣传的,应认定为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与"老字号"具有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在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本文来源于《中华商标》期刊2016年06期)
宋保振[10](2016)在《法律解释方法的融贯运作及其规则——以最高院“指导案例32号”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裁判中,合理裁判结果的得出需要法官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体现在"指导案例32号",文义解释在刑法谦抑立场下,明确了"不确定"法律规范的裁判底线;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论理解释方法,通过对"本案焦点"的现实认定,在文义的边缘能动解释,进而形成融贯的解释论证系统。此过程中,为有效约束法官恣意,多种解释方法的融贯运作受到文义优先规则、节约和无赘言规则、发展规则等融贯规则的制约。同时,这些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融贯运作及其规则性要求,也构成法律解释研究规则转向的重要内容。(本文来源于《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6年03期)
案例指导规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的解释具有叁个内在属性,分别是主客观统一性、主体间性及实用性,目的解释的实践应用具有重要影响。基于刑事指导案例分析,目的解释中的目的一般是从立法精神、司法政策、社会价值叁个维度进行展开的。对指导案例中的目的解读需要规范和限制,具体包括,规范适用不能超出司法解释权限,指导案例应指向同类案例,指导案例应该有一定内容创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案例指导规则论文参考文献
[1].楼秋然.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规则的妥当构建:以对指导案例67号的审思为核心[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
[2].肖志珂.论目的解释在刑事指导案例中的运行规则[J].政法学刊.2019
[3].谢春晖.从“个案智慧”到“类案经验”: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的发现及适用研究[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8
[4].周东鹏,董翠香.“刺破公司面纱”规则辨析——以最高人民法院第15号指导案例为中心[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9
[5].肖建国.民事指导性案例中的管辖规则研究——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5号为中心[J].环球法律评论.2018
[6].魏振华.易地建设费的法律属性及其减免规则——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1号的分析[J].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17
[7].谢春晖.从“个案智慧”到“类案经验”: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的发现及适用研究[C].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2017
[8].周寓先,张媛媛.“规则供给”抑或“结果呈现”:“同案同判”视角下指导案例制度运行的应然逻辑[C].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2017
[9].本刊讯.最高法院发布指导案例确立认定“老字号”商标不正当竞争的裁判规则[J].中华商标.2016
[10].宋保振.法律解释方法的融贯运作及其规则——以最高院“指导案例32号”为切入点[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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