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损益补偿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望大特性,望小特性,损益函数,损失系数
损益补偿论文文献综述
王博,范天雨,田静,刘梦琪,聂相田[1](2019)在《不忽略一次项损失且补偿量恒定时望大望小特性质量损益函数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因望大质量特性在实践中无法达到无穷大,望小质量特性在实践中也无法达到0值,当补偿量恒定时,质量损益函数仅采用补偿量及二次项损失表达,直接删除一次项损失是不合理的.在不忽略一次项损失且补偿量恒定时,研究了望大与望小特性质量损益函数的表达形式及二次式损益函数中一次项损失系数和二次项损失系数确定的方法,比较分析了二次式损益函数中一次项损失和二次项损失的大小.研究结果显示,二次项损益函数是二次式损益函数的一种形式.(本文来源于《数学的实践与认识》期刊2019年18期)
米雪[2](2019)在《干旱区旅游开发生态价值损益评价及其补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旅游业在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双重效应,既具有净化降污、维护生物多样性与气候调节的价值,又给支持其发展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压力。乌鲁木齐市作为自然资源依托型旅游目的地,旅游过度开发使目的地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现象日益严峻,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已经受到长期旅游开发中的过度开发行为的影响,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旅游系统的健康发展,因此通过旅游系统对生态系统进行反哺,即构建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是旅游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既是维持生态系统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协调旅游发展所涉及利益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生态脆弱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运用旅游生态足迹模型对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价值损益进行评价,发现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处于不可持续发展状态,需要通过旅游生态补偿方式进行增“益”降“损”。因此,本文以“现状与问题分析——损益评价方法研究——补偿机制研究”为研究主线,对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负荷情况进行定量分析,明确旅游生态补偿实施的必要性;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探讨游客对旅游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及其参与方式,对游客支付意愿进行货币化估算,将其作为旅游生态补偿的一个标准;在此基础上,通过调研与资料分析方式,对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补偿的主客体、补偿对象、保障措施等关键要素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输血式”、“造血式”补偿相结合的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补偿模式。本文旨在建立合理有效的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平衡各利益主体的权益关系,形成区域发展-旅游发展-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实现乌鲁木齐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本文来源于《新疆大学》期刊2019-06-30)
孙璇,曾菊新,陈四云,杨振,罗静[3](2018)在《顾及生态损益的生态补偿支付次序研究——以湖北省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不同主体功能区主导功能的发挥,其中合理确定支付次序对开展生态补偿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在科学假设的前提下,根据"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湖北省为例,以44个重点开发区(提供补偿区域)和3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受偿区域)为研究对象,从生态损益视角提出生态补偿支付次序优先度模型。结果表明:(1)基于重点开发区接受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受惠量相对大小,补偿支付次序整体上遵循距离衰减规律,部分地区呈现"先后交错分布"的特点。(2)根据重点开发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致损量相对大小,补偿支付次序整体上呈"东先西后"分布。由先到后依次为东部武汉城市圈、中部江汉平原西部及其以北地区、西部地区。(3)顾及生态损益两个视角,重点开发区生态补偿综合支付次序呈现较明显的空间分异特征。整体上为"东西先、中间后"分布,局部地区不同重点开发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支付次序的影响因素不同。(本文来源于《经济地理》期刊2018年05期)
李国平,石涵予[4](2015)在《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标准、农户行为选择及损益》一文中研究指出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激励农户自愿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关键,而现有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测算方式没有考虑农户机会成本和损益状况的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文章将实物期权理论引入农户收益测算中,通过数值模拟探讨南北不同地区收益不确定条件下成本收益等额补偿的转换边界,结果表明农户退耕的机会成本随时间和地域变动而变动,科学高效的退耕补偿标准也应随之变动。随后,根据2002-2013年相关统计数据以小麦和稻谷为代表估算南北不同地区退耕地块上退耕农户的机会成本,结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初值密度和生态林认定标准以杉木和刺槐为代表估算南北不同地区造林成本,进而得到退耕还林的造林净收益,通过比较历年种植农作物和造林的净收益,表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呈现波动上升的状态,2002-2009年期间的退耕还林净收益高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农户因退耕受益,2010-2013年期间的退耕还林净收益低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农户因退耕受损。最后,利用几何布朗运动模拟2014-2030年的退耕机会成本的可能走势并与转换边界进行比较,得到粮食产量、补偿标准与农户受损概率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下退耕农户的受损概率随农作物产量的增加而增加,随补偿标准的增加而减小,在相同立地条件和相同补偿标准下南方地区退耕农户受损的概率更大。文章为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政策含义是在中央政府"一刀切"政策现状下,地方政府应结合地域特征和机会成本的变化制定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在选择退耕地块时应考虑地块的立地条件,避免宜耕地被退。(本文来源于《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期刊2015年05期)
卢元清[5](2015)在《基于损益分析的矿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煤炭开采规模的扩大,生态环境损毁造成的外部性成本对于经济发展的边际约束作用越发明显。生态补偿是将这种外部性成本纳入开发成本的一种机制。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作为生态补偿机制中的核心内容,需要有大量的数据支持。本文根据矿区特点,建立了一种针对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的新核算体系——生态损益核算体系,包括生态退化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土地复垦费用、环境维护费用和土地复垦收益五个部分,前4者为损,末者为益。其中,生态退化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利用修正当量法计算生态服务价值的变化量而得,修正包括叁个系数(空间异质系数、社会发展系数、资源稀缺系数)的动态修正和两种生态系统(复垦耕、林、草地和工矿建设用地)的嵌套修正。本文选取平朔露天矿区为研究对象,对1986、1996、2004、2013共4期遥感影像进行解译提取土地利用数据,并查阅了大量统计年鉴、政府文件等以作数据来源,计算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量,结果显示总体呈下降趋势。单项服务功能中以废物处理的下降幅度最大,从5180.24万元下降为-4652.66万元。2012年生态损益体系核算结果如下:1)经过贴现率修正后的2012年生态退化的经济损失为11771.01万元;2)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6582.41万元,其中大气污染的损失28014.34万元,水污染损失28568.07万元;3)2012年土地复垦费用13680.28万元;4)生态环境维护费用7231.80万元;5)往年复垦土地于2012年的收益5489.34万元。根据矿产资源开发的获益方和受损方,确定补偿主体为矿方企业和政府,补偿客体为自然环境和平鲁区居民。本文尝试性提出生态补偿方案,其具体的补偿标准为:1)2012年对于自然环境的补偿金额为19002.81万元。2)2012年对于矿区居民的生态补偿为,矿区农村居民2987.82元/人,矿区城镇居民1956.41元/人。在对于矿区居民的直接经济补偿方式上还有待商榷,建议可以采取重点补偿与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平朔矿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标准,是根据相对客观的生态损益分析计算结果而制定的。一些主观因素如支付意愿、各方博弈等未涉及,故仍需进一步的完善,使之成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机制,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2015-05-01)
阮品江[6](2015)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损益定量分析及补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水利水电事业的快速发展,已建、在建和将建的水库数量越来越多,虽给社会和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效益,但与此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水库移民。移民在搬迁、安置和重置过程中,因生态环境、地质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等存在差异,导致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面临巨大的挑战。移民问题是一个水电项目成败的关键,只有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妥善解决移民问题,方能理顺国家、水电企业与移民的经济和社会关系。本文通过梳理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总概况及移民政策演变历程,实地走访澜沧江、金沙江的部分水库移民,深入调查了思茅、丽江等部分安置区移民在搬迁前后的生产生活变化情况,深入了解水库移民的损失和补偿问题。以调查访问收集得到的资料为主,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系统介绍了水利水电移民问题的研究现状,提出移民损失量化的必要性。(2)整理调查访问资料,详细列出了水库移民的实物损失,并总结了有形损失的各种量化方法。(3)详细列出了水库移民的无形损失,分析了无形损失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补偿量化方法。(4)针对现有的水库移民补偿政策,提出其主要不足之处,并给出对应的补偿建议。(本文来源于《昆明理工大学》期刊2015-04-20)
熊小青[7](2015)在《基于自然资源开采的农民环境损益与补偿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民环境损益与补偿无论法理还是经济意义都具有正当性。但环境损益评估的复杂性,博弈性,尤其是地方政府资源政策经济取向等因素,导致环境损益评估补偿存在许多欠完善之处。为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和谐,应该从规范地方政府资源管理行为和鼓励农民参与等方面入手,努力实现资源正义。(本文来源于《赣南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1期)
李梦茹[8](2014)在《基于政策损益补偿规律探讨医师多点执业》一文中研究指出阐述医师、卫生管理者、患者等利益相关者对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认知情况,分析各利益相关者与医师多点执业的关系,运用政策损益补偿规律,从医师、卫生管理者、患者等利益相关者的视角,提出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二十叁届学术会议论文集》期刊2014-09-01)
李曦[9](2013)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政策损益补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把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损益补偿是公共政策调控利益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利益平衡的主要机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对于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为农村农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实施社区化管理,促进城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部分地区由于拆迁补偿标准低,损益补偿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农民的利益损失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由此导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展受阻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利益损益调查,并且运用公共政策损益补偿理论探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集中居住过程中产生的政策损益及合理补偿问题,对于政策完善和保障农民利益显得尤为突出和必要。本文以保障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政策损益补偿理论为指导,从现阶段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切入,首先总体上把握现阶段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特点,结合河北省w县的调查研究,认为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政策损益补偿的问题表现为“叁低”,即补偿标准低、政策透明度低、农民满意度低,进一步分析了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农民的弱势性和地方政府利益驱使导致执行不力及政策损益补偿机制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在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损益补偿要从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补偿标准认定机制、完善补偿程序制度、完善监督制度入手,达到政策损益补偿的短期平衡并在长远上保障农民利益有所增益,从而整体上增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的公共效益。(本文来源于《大连理工大学》期刊2013-06-06)
刘玄[10](2013)在《支教教师的损益及补偿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国城乡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尤其是义务教育方面,农村学校不管在硬件方面还是软件方面和城镇学校都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近几年国家对农村教育政策的倾斜,逐年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农村学校的硬件资源有了很大的改善,城乡差距不断缩小。但是在软件资源——师资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择校”、“农村教师的流失”等,农村和城镇义务教育的师资水平差异仍然很大,不仅表现在数量方面,更表现在质量和结构方面,农村教师队伍问题突出,是阻碍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为缩小城乡师资差异,国家采取了各种各样的举措,包括对口帮扶、挂职锻炼、顶岗支教等措施来促进农村师资力量的改善,其中支教是缩小城乡差异、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举措。但是支教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缺乏理论指导,管理脱节,多数教师存在抵触情绪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在于目前的教师支教补偿机制没有尊重教师的意愿,不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对补偿机制加以完善,充分发挥支教的作用。因此,本文从支教教师出发,以江苏省L县为样本,首先结合推拉理论、ERG理论和激励理论对教师在支教中的损失和收益进行理论分析,然后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描述性统计等方法对实地调研结果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结果发现:支教教师不仅有货币损失,还有非货币损失,货币损失包括交通费用、生活费用、住房费用和其他费用,非货币损失包括心理损失和专业发展损失。心理损失主要表现在与家人待在一起的时间减少以及与朋友聚会的次数减少等方面造成的损失;专业发展损失主要表现在培训和进修的机会减少等方面造成的损失。然后,在分析了损失和收益后对支教教师的补偿意愿进行差异性分析,运用单因素分析和非参数检验的方法分别在性别和年龄特征上进行显着性检验,并得出:支教教师的非货币补偿意愿要高于货币补偿意愿,排在前叁位的补偿方式都属于非货币补偿方式,教师比较看重非货币补偿。支教教师的补偿意愿在性别和年龄上具有显着性差异,在性别上,对男教师应侧重于交通补助、领导的认可和赏识、晋升评优给予优先考虑这叁种补偿方式,对女教师应侧重于给予支教奖励和提供更多的培训进修机会两种补偿方式。在年龄上,对31-40岁之间的教师侧重于晋升评优给予优先考虑补偿方式,对30岁及以下的教师侧重于提供更多的培训进修机会的补偿。最后,提出了支教教师补偿机制的构建框架:(1)明确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2)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确定补偿标准;(3)补偿方式多样化,货币补偿与非货币补偿相结合,“统一”与“差异”相结合;(4)有相关的配套机制做保障。本文希望为由城镇向农村学校支教的教师补偿提供一些指导和针对性意见,鼓励更多的城镇教师到农村去支教,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本文来源于《南京农业大学》期刊2013-05-01)
损益补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旅游业在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双重效应,既具有净化降污、维护生物多样性与气候调节的价值,又给支持其发展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压力。乌鲁木齐市作为自然资源依托型旅游目的地,旅游过度开发使目的地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现象日益严峻,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已经受到长期旅游开发中的过度开发行为的影响,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旅游系统的健康发展,因此通过旅游系统对生态系统进行反哺,即构建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是旅游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既是维持生态系统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协调旅游发展所涉及利益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生态脆弱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运用旅游生态足迹模型对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价值损益进行评价,发现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处于不可持续发展状态,需要通过旅游生态补偿方式进行增“益”降“损”。因此,本文以“现状与问题分析——损益评价方法研究——补偿机制研究”为研究主线,对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负荷情况进行定量分析,明确旅游生态补偿实施的必要性;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探讨游客对旅游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及其参与方式,对游客支付意愿进行货币化估算,将其作为旅游生态补偿的一个标准;在此基础上,通过调研与资料分析方式,对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补偿的主客体、补偿对象、保障措施等关键要素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输血式”、“造血式”补偿相结合的乌鲁木齐市旅游生态补偿模式。本文旨在建立合理有效的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平衡各利益主体的权益关系,形成区域发展-旅游发展-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实现乌鲁木齐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损益补偿论文参考文献
[1].王博,范天雨,田静,刘梦琪,聂相田.不忽略一次项损失且补偿量恒定时望大望小特性质量损益函数设计[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9
[2].米雪.干旱区旅游开发生态价值损益评价及其补偿研究[D].新疆大学.2019
[3].孙璇,曾菊新,陈四云,杨振,罗静.顾及生态损益的生态补偿支付次序研究——以湖北省为例[J].经济地理.2018
[4].李国平,石涵予.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标准、农户行为选择及损益[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
[5].卢元清.基于损益分析的矿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5
[6].阮品江.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损益定量分析及补偿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15
[7].熊小青.基于自然资源开采的农民环境损益与补偿刍议[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15
[8].李梦茹.基于政策损益补偿规律探讨医师多点执业[C].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二十叁届学术会议论文集.2014
[9].李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政策损益补偿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3
[10].刘玄.支教教师的损益及补偿机制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