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理学论文-贾岩

我国法理学论文-贾岩

导读:本文包含了我国法理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土地确权,所有权,经营权,法理学

我国法理学论文文献综述

贾岩[1](2019)在《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制度的法理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两大社会基础权利呈现出复杂动态。我国人口流动的加速,城市出现集群化现象。在城市扩张过程中,政府征用大量土地,产生了大量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地产商、投机商和地方政府利益相互冲突交织,使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难以界定。本文探讨我国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并对农村土地确权制度进行法理学分析,以期从中汲取经验。(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9期)

文竹[2](2019)在《对我国高校法理学教学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法学教育历史悠久,但是当前高校法理学教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教师见识少、读书少、思辨少,教学内容完全依托于教材,教学方式单一等。要提高我国高校法理学教学质量,需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在教学内容方面要注重传授中国的"道",并推进教学方式创新。(本文来源于《教育理论与实践》期刊2019年03期)

刘璐[3](2018)在《口供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法理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法律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背景下,加强口供在司法实践当中的规范程度,是实现法制化目标的重要体现。口供是司法中应用频率最高的证据,口供的形式有口头以及书面形式,通过对口供建立相应的制度,发挥口供的积极作用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就口供的价值体现和我国口供的现状及问题加以阐述,然后从法理学角度对口供在司法实践当中的作用发挥及措施进行详细探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9期)

郭剑平[4](2018)在《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构建的法理学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离婚冷静期是司法机关审判离婚案件兼顾情理法的有益探索。在我国离婚实践中,构建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弥补婚姻理论不足、促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和谐的需要。我国法院的积极探索为冷静期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现实样本,同时立法上审限的延长为法官审理离婚案件适用冷静期扫除了后顾之忧。在构建我国离婚冷期静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适用原则、标准、对象、期限的科学定位与设计,冷静期的启动、终止、法律救济等程序的设置,专职的社会调查员制度的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与健全,有效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家》期刊2018年07期)

张俊楠[5](2018)在《我国法理学的发展路径——浅谈当下中国法理学流派与西方法律理论学派》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下中国有若干个法理学流派,如"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还有"历史法学";不可否认其取得的成就,但梳理各学派的文章发现几点困惑。现通过对西方法律理论流派进行简要研究与梳理,以期对中国法理学流派做积极的探索。(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8年13期)

任龙[6](2018)在《完善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理学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社会存在着叁种正义的提供方式,一是共和国提供的分配正义,二是市场经济提供的消极正义,叁是法治提供的法律正义。而且,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正义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社会正义提供的基础。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面对转轨社会和大一统社会传统的挑战,需要充分明确叁种正义提供的方式,充分利用好这叁种正义的提供方式,保障社会长期、稳定的繁荣。(本文来源于《财政科学》期刊2018年05期)

张庆久,李小伟[7](2017)在《合法性探讨与程序性完善——我国执行机构负责财产保全实施的法理学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一、问题的提出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中得以专节规定。在英美法系,这一制度被称为"临时性救济措施"。~([1])在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它一般被翻译为"假扣押或假处分"。~([2])从其功用角度看,财产保全即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之前,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对相对方的财产或特定标的物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防护措施,其目的是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本文来源于《“强制执行的理论与制度创新”——“中国执行论坛”优秀论文集》期刊2017-02-01)

佘大伟[8](2016)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调解替代判决现象的法理学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调解代替判决"现象在我国执行"调解优先"的司法原则中十分普遍,具有一定的现实和理性。但从法理学角度来说,以调解代替判决也容易出现问题,例如当判不判、以调代判等,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一些负面作用。本文结合法理学角度展开研究,针对这一现象展开分析,并探究克服调解代替判决中负面影响的途径。(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6年22期)

杨婷[9](2016)在《法理学视角下我国公民迁徙权的形成与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没有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迁徙权,但由于迁徙权以公民在一地的选举、受教育、医疗等权利的实现表现出来,因此迁徙权的提出在现代法治社会已不可回避。本文将探寻我国公民迁徙权的由来与现状,从法理学视角解释公民迁徙权在限制与保护中的博弈、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7期)

丁一[10](2016)在《基于法理学视角的我国社区养老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区养老制度是养老社会化过程中的一种制度化产物。我国社区养老制度是集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叁位一体的社会养老制度。本文在分析我国社区养老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各自的优势及其之间的法律关系,以促进社区养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本文来源于《开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9期)

我国法理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法学教育历史悠久,但是当前高校法理学教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教师见识少、读书少、思辨少,教学内容完全依托于教材,教学方式单一等。要提高我国高校法理学教学质量,需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在教学内容方面要注重传授中国的"道",并推进教学方式创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我国法理学论文参考文献

[1].贾岩.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制度的法理学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9

[2].文竹.对我国高校法理学教学的反思[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

[3].刘璐.口供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法理学分析[J].法制博览.2018

[4].郭剑平.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构建的法理学思考[J].社会科学家.2018

[5].张俊楠.我国法理学的发展路径——浅谈当下中国法理学流派与西方法律理论学派[J].山西青年.2018

[6].任龙.完善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理学思考[J].财政科学.2018

[7].张庆久,李小伟.合法性探讨与程序性完善——我国执行机构负责财产保全实施的法理学思考[C].“强制执行的理论与制度创新”——“中国执行论坛”优秀论文集.2017

[8].佘大伟.我国司法实践中调解替代判决现象的法理学思考[J].山西青年.2016

[9].杨婷.法理学视角下我国公民迁徙权的形成与发展[J].法制博览.2016

[10].丁一.基于法理学视角的我国社区养老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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