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地震灾害认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民众,认知,响应,区域差异
地震灾害认知论文文献综述
孙磊[1](2019)在《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区域和文化差异——以2010年玉树地震青海灾区和2008年汶川地震陕西灾区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是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根本目标。民众是灾害事件最直接和最广大的承灾体,增强广大民众的减灾能力是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基本和最基础的方面。民众的减灾能力深受其所处自然、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与条件的影响;我国地域辽阔,地震灾害频度高、分布广,不同地区间的自然与社会经(本文来源于《国际地震动态》期刊2019年03期)
孙磊[2](2018)在《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区域和文化差异》一文中研究指出“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是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根本目标。民众是灾害事件最直接和最广大的承灾体,增强广大民众的减灾能力是“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基本和最基础的方面。民众的减灾能力深受其所处自然、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与条件的影响;我国地域辽阔,地震灾害频度高、分布广,不同地区间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和文化环境往往存在显着差异;分析和理解这些差异影响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机制和规律,是梳理与提炼区域针对性与文化适宜性防灾减灾对策的必由之路,对有效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有重要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本论文以2010年玉树7.0级地震青海灾区和2008年汶川8.0级地震陕西灾区为例,基于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档案资料研究,采用定量分析为主、质性研究为辅的综合方法手段;分析了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水平/能力、实况、影响因素和影响机制,重点分析了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中的区域差异和文化差异,提炼了区域针对性与文化适宜性相统一的提升民众地震灾害认知水平与响应能力对策建议。主要工作和结论如下:(一)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水平/能力、实况和差异针对研究目标和基于调查问卷结构,定义了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定量分析变量,含地震灾害认知变量和地震灾害响应变量两大类。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对两地民众在这些变量上的作答得分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揭示了在本研究所使用问卷及访谈提纲所涵盖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范畴内,两地民众所具有的水平/能力、实况和差异。主要结论包括:1、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整体水平/能力和差异样本民众在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变量上的得分率([0,1]区间)反映了其各方面水平/能力的高低/强弱。统计结果显示:青海灾区样本民众在地震灾害认知变量和地震灾害响应变量上的平均得分率分别为0.45和0.43,明显低于陕西灾区样本民众的0.68和0.65。表明: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整体水平/能力均不理想;且青海灾区民众明显更差。2、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单方面水平/能力和差异(1)地震灾害认知上的水平和差异本研究用人们的地震灾害知识了解情况、防震减灾技能掌握程度、政府防震减灾工作及政策/对策熟悉程度和相关的态度/意愿共4个不同侧面(分变量),来反映民众对地震灾害的认知情况。两地样本民众在这4个地震灾害认知分变量上的得分率显示:两地民众对这4方面的认识既有差异亦有相似性。具体是:·地震灾害知识了解方面。主要相似点有:(1)“震级、99%以上的地震人们都感受不到、主震震级只有一个但烈度多个、以及主余震(大小)关系”都是两地民众掌握相对较好的方面;(2)“震级-烈度关系和震级-灾害大小关系”都是两地民众认识最薄弱的地方,答对率均不足15%,且两地间几无差别;(3)对“我国地震多发”和“我国西部较东部地区地震更多”两点常识的了解均不如预期,知晓率仅26%(青)和37%(陕)。主要差异是:陕西民众对知识的了解普遍比青海民众好,且优势主要体现在对“前述两地民众都有所了解的知识点”的更普遍了解上。·防震减灾技能掌握方面。主要相似点是:(1)两地民众对基本紧急救护知识的掌握均很差,掌握率总体分别在15%(青)和20%(陕)以下,明显甚至大大低于对各种紧急逃生避震注意事项的知晓率(青海30%-50%,陕西60%-90%);(2)各种紧急避震逃生注意事项中,两地民众对“避震逃生时尽可能关闭火源/电源和不使用明火”的知晓率均最低。主要差异是:陕西民众的防震减灾技能掌握明显好于青海民众,且优势主要体现在对紧急避震逃生注意事项的了解上,除与“电/火”有关的注意事项外,知晓率均接近甚至超过80%。·政府防震减灾工作及政策/对策了解方面。主要相似点是:(1)两地民众均对政府主导的地震应急演习和学校灾害教育了解较多,而对政府主导开展的地震科学研究工作和建筑物安评工作了解不足。(2)主要差异是:陕西民众对政府防震减灾工作及相关政策/对策的了解普遍好于青海民众,主要优势体现在对“地震预测”和“地震预报”相关工作和政策的了解上。·防震减灾态度方面。主要相似点是:两地民众都具有积极的防震减灾态度,均有超过60%的受访者表示想了解地震灾害知识、想学习防震减灾技能、认为自救互救行动重要以及想掌握分辨地震谣言本领。两地主要差异体现在,陕西民众防震减灾态度更为积极,尤其是体现在对自救互救行动重要性的认识上。(2)地震灾害响应上的能力/实况和差异本研究讨论的民众“震时/震后”响应含3个侧面:一是民众个体层面的响应(紧急避震逃生、情绪反应与恢复和地震谣言辨识);二为家庭自救与短期恢复;叁为灾后灾区广大民众的泛灾害态行为与态度。两地民众在这些方面的相似性和差异分别如下:·个体层面的震灾响应。主要相似点是:(1)两地民众对预防次生火灾注意事项的实践情况均不乐观,实践率均为各考察项最低。(2)两地民众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害怕、慌乱”,“悲伤”,“无助、悲观”以及“敏感、脆弱”等负面情绪。主要差异是:(1)陕西灾区民众紧急避震逃生情况好于青海灾区民众,其中在选择临时避险场地/场所方面(如避震地点要远离高楼、大烟囱、悬崖峭壁、河边、高压线、广告牌等)优势更为明显。(2)陕西灾区民众震后情绪的短期恢复情况好于青海灾区——震后一个月后,75.6%的陕西受灾民众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青海灾区相应比例仅为59.6%。(3)陕西灾区民众拥有更好的地震谣言辨识能力。·家庭自救与短期恢复。两地均有超过叁分之二的受灾家庭及时进行了家庭自救。主要差异体现在,(1)陕西灾区受相关灾害家庭在营救/照顾“埋压、被困及受伤亲人”等“救人”方面表现更好,而青海灾区家庭在搭建帐篷、修复房屋等“救物”方面表现更好。(2)陕西受灾家庭的短期恢复情况好于青海灾区。陕西灾区绝大部分受灾家庭(94.2%)在震后1个月内就恢复了正常(或比较正常)的家庭生活,相应比例在青海灾区仅为51.6%。·民众灾后的泛灾害态行为与态度。民众灾后的泛灾害态行为与态度,我们定义为因灾害扰动而在民众中激发产生的一系列与“平时”不同的行为与态度。本研究主要关注社会友好行为(Pro-social behavior)、社会不友好行为(Anti-social behavior)、“信息交流与传播”3个侧面。两地民众灾后的泛灾害态行为与态度相似点主要有:震后两地日常社会友好行为均有所增多,但同时也都出现了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哄抬物价和破坏社会团结等社会不友好行为;在“信息交流与传播”方面,两地均存在较严重的散播地震谣言现象。但不同具体行为的发生程度,两地存在差异:(1)相较于青海灾区民众(56.4%),更多的陕西灾区民众(89.8%)认为其周围日常性社会友好行为比震前增多。(2)除哄抬物价的民众发现率陕西比青海高10%外,陕西灾区其他社会不友好行为的发现率均普遍比青海灾区低,其中以哄抢救灾物资最为明显(30.4%的受访民众认为存在),比青海(60.5%)低近30%。(二)两地民众认知地震灾害与其响应地震灾害的关系和差异主要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对两地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如何影响其响应地震灾害能力/实况,进行了建模分析,研究显示:1、整体上:结构方程分析结果显示:民众认知综合变量与响应综合变量间的路径系数β(相当于相关系数或标准化回归系数)青海灾区为0.59,陕西灾区为0.47,均达到统计显着(p<0.05);表明两地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与其响应能力均显着正相关。而且,两地路径系数的差异也统计显着(p<0.05);表明:认知对响应的正向作用在青海灾区更大。2、不同“认知侧面”对“响应地震灾害”的作用大小不同:在青海和陕西两地,作用最大的均是人们的防震减灾技能掌握程度(青海灾区:β=0.48;陕西灾区:β=0.40),防震减灾态度(青海灾区:β=0.12;陕西灾区:β=0.07)和地震灾害知识了解程度(青海灾区:β=0.15;陕西灾区:β=0.12)的作用次之且大体相当,是否了解政府防震减灾工作、政策/对策对普通百姓的灾害响应影响相对最小,路径系数β未达到显著水平。3、不同“响应侧面”均受“认知灾害水平”影响,但在影响程度上两地存在差异:两地受影响最大的均是人们的避震逃生能力(青海灾区:β=0.53;陕西灾区:β=0.44),互助互救能力其次(青海灾区:β=0.30;陕西灾区:β=0.22),民众情绪控制与恢复所受影响相对较小(青海灾区:β=0.18;陕西灾区:β=0.20)。两地间差异主要体现在认知水平对避震逃生能力的影响上,虽然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对避震逃生的影响在两地都是排第一位的,但青海灾区民众的避震逃生能力受“认知灾害水平”的影响明显更大。(叁)地震灾害认知和响应的影响因素、影响机制以及两地间差异影响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根据数据和资料获取情况,本研究主要关注以下几类:民众人口统计学特点、当地信息基础设施情况、当地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工作,以及宗教因素影响。通过方差分析、独立样本T检验、多元回归和相对权重等方法,统计分析了这些因素与认知及响应各变量/分变量(即:认知综合水平及其防震减灾态度、知识、技能以及政策4个侧面/分变量,响应综合能力及其避震逃生、互助互救及其信息情绪3个侧面/分变量)之间的关系。具体计算分析时,人口统计学因素以性别、受教育程度变量和职业变量代表,信息基础设施等硬环境(Hard environment)因素以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变量代表,政府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示范工作等软环境(Soft environment)因素以政府日常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变量代表;除性别和职业变量外,上述其它变量所代表的因素我们将其统称为区域性因素。根据数据资料获取情况,宗教因素/文化性因素则主要以地震超自然认识变量为代表。同时又通过实地访谈和文献档案资料分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或佐证。主要结论和认识如下:1、人口统计学因素。(1)受教育程度、职业和性别等人口统计学因素中,职业对民众认知水平与响应能力的影响最为关键,无论是青海灾区还是陕西灾区,民众从事职业声望越高,其认知综合水平与响应能力也就越高/越好;而且这种最关键或最主要的影响,在对民众地震灾害知识水平、防震减灾技能掌握程度和紧急避震逃生3个侧面上表现得最突出。(2)两地间差异主要体现在:(1)在陕西灾区,民众的认知综合水平和响应综合能力存在性别差异(男性好于女性);而这两种性别差异在青海地区不显着。(2)在青海灾区,防震减灾态度和互助互救情况存在职业差异,震后情绪控制与恢复情况存在受教育程度差异;但这些差异在陕西灾区均不显着。2、信息基础设施。(1)在青海和陕西两地,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与民众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均存在显着正相关关系。民众拥有的知识信息获取渠道越多,其地震灾害认知水平越高,地震灾害响应能力越好;两地知识信息获取渠道多样性变量与认知综合变量和响应综合变量的相关系数在0.14-0.30之间(p<0.05)。进一步分析信息获取渠道多样性对7个不同认知与响应侧面的影响发现:信息渠道多样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认知中的知识、技能和响应中的避震逃生和互助互救这4个侧面”的影响上(2)两地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1)陕西灾区民众比青海灾区民众拥有更为多元化的知识和信息获取渠道,除“学生时代的课本课堂”这一传统渠道外,陕西民众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化渠道获取知识或信息的频度都远高于青海民众。(2)两地主要的知识信息获取渠道不同。陕西灾区,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政府宣传是当地民众获取防震减灾知识、获取震后地震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青海灾区,在获取防震减灾知识方面,“学生时代的课本课堂”是最主要渠道;在震后相关信息获取方面,青海灾区受访者通过各渠道获取信息的频度差异不大,且都较低。(3)两地民众对不同信息渠道的信任程度存在差异。相较于青海灾区民众,陕西灾区民众更加信任官方媒体和政府,更加不信任源于“陌生人”等弱关系社会网络的信息。3、政府宣传教育和示范。(1)方差分析结果显示:经政府宣传途径获取知识技能“很少”、“一般”和“很多”3类群体在认知综合变量和响应综合变量上的得分率上存在显着差异;获取“很多”者得分率最高,获取“一般”多者得分率其次,获取“很少”者得分率最低。表明:政府宣传教育和示范工作对两地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提升均起着显着的促进作用。(2)两地差异体现在:相较于陕西灾区,青海灾区政府对于防震减灾宣教和示范工作强调不够、相关工作开展明显不足,对民众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的影响不足。4、宗教因素。宗教因素对青海灾区民众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存在积极和消极双重影响,分别对应两种影响机制。(1)受藏传佛教影响,民众存在地震超自然认识倾向,且其信仰越虔诚,越倾向于把地震归结为神或者上天惩罚;而这种超自然认识,又与人们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2)共同的藏传佛教信仰强化了民众对于“群体内”(In-group)(相同信仰者、特别是对宗教人士)的认同和信任,积累了重要的灾害应对资源。这种群体内的认同和信任,无论是在平时获取防震减灾知识,还是震时震后克服生产生活困难,亦或是情绪恢复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5、不同因素影响民众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水平/能力上的相互作用机制。人们的人口统计学特点、当地信息基础设施情况、当地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工作,和宗教因素这四类因素中,人口统计学因素与其它叁类因素之间可能存在或单向或双向的影响;叁类非人口统计学因素之间,也可能彼此相互促进或制约;因而不同因素在影响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和响应中,彼此之间可能存在调节(或交互)效应、中介效应。而认知作为影响人们如何响应更为直接的因素(即“认识决定行动”),在上述四类因素影响人们的地震灾害响应中,可能存在中介效应。本研究采用层次回归法和逐步检验法分别对上述假设中的调节(交互)效应和中介效应进行了检验。具体结果如下:·人口统计学因素与其它叁类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1)受教育水平与民众地震超自然认识在影响民众地的震灾害认知水平中存在交互效应。即:民众受教育水平越高,民众地震超自然认识对民众地震灾害认知水平的负向影响越小;反之,人们越倾向于把地震归结为神或者上天惩罚,民众受教育水平对地震灾害认知水平的正向影响越小。(2)信息基础设施因素和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在“人口统计学因素对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影响”中存在中介效应。该机制在青海陕西两地的表现既有差异亦有相同点——相同点是:在青海和陕西两地,职业因素都会通过影响民众拥有的防震减灾知识信息获取渠道多样性来影响其地震灾害认知水平与响应能力;不同点是:在陕西灾区,受教育程度会通过影响民众拥有的防震减灾知识信息获取渠道多样性及接触/参与政府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示范工作机会,来影响人们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但是在青海灾区,受教育程度的这种影响路径/机制表现不显着。·叁类非人口统计学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1)信息基础设施因素在“民众超自然认识对人们地震灾害认知水平的影响”中,存在调节效应。即:民众拥有的获取地震灾害知识和信息渠道越多,地震超自然认识对地震灾害认知水平的负向影响越小。(2)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和地震超自然认识对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影响路径/机制,彼此相互独立。(3)在陕西灾区,信息基础设施因素和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两者,在对“民众认知地震灾害的影响”中存在交互效应(影响作用彼此强化),而这种交互效应在青海灾区不显着。·“人口统计学因素、信息渠道多样性、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和宗教因素这4类因素”与“地震灾害认知因素”在影响民众地震灾害响应中的相互作用: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在“这4类因素影响人们的地震灾害响应”中存在中介效应。即:人口统计学因素、民众超自然地震认识、信息基础设施、以及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工作这4大方面因素,都可以通过影响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进而影响人们的地震灾害响应能力。(四)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区域差异和文化差异以人口统计学因素、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地震超自然认识(即认为地震是神或者上天对人的惩罚)为自变量,分别以各认知与响应变量为因变量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并结合相对权重法分析各自变量对因变量贡献率的权重;借此进一步分析青海和陕西两地灾区各类因素影响民众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的机制,特别是其中的区域差异和文化差异。分析结果表明:1、青海灾区。(1)认知方面,整体上人口统计学因素的作用更大,且主要体现在对知识和技能的影响上,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的累计权重可分别达78.4%和52.0%;态度方面文化因素影响最大(权重为33.7%),职业和政府宣传的作用亦很明显;对政策的了解方面政府宣传作用居主导地位(52.6%)。(2)响应方面,整体而言信息渠道多样性作用突出,且主要体现在对避震逃生和互助互救的影响上,其中在互助互救上优势特别明显(46.2%);职业影响普遍,避震逃生、互助互救和信息情绪3方面的贡献在14%-27.5%之间;文化性因素(47.0%)和政府宣传(34.5%)对情绪反应与恢复的影响突出。2、陕西灾区。(1)认知方面,整体上人口统计学因素、信息渠道多样性和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工作均有重要贡献;知识和政策2个方面,人口统计学因素的影响最大,受教育程度和职业两者累计权重达80.4%和67.0%;态度和技能侧面,政府宣传教育工作和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分别居于主导地位,权重为69.1%和45.5%。(2)响应方面,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和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的影响居主导地位,且集中体现在避震逃生和互助互救2个方面上,两者累计权重高达90%以上。信息情绪中的职业因素影响突出,贡献可达69.7%。3、青海陕西两地差异。(1)青海陕西两地民众认识与响应地震灾害上的差异是两地间区域差异因素和文化差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区域性因素中,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因素的优势地位明显,对认知各侧面两地差异的影响权重为27%-42%,对响应各侧面两地差异影响作用更大,其权重接近甚至超过50%。文化性因素对认知与响应不同侧面两地差异均有显着影响,其权重均在30%以上,其中,对防震减灾态度与震时震后“情绪反应与恢复”这2个侧面的影响作用尤为突出,权重分别为58.6%和44.3%。(2)无论是区域性因素还是文化性因素,他们对人们响应地震灾害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影响人民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来实现的:在同时考虑区域性因素、文化性因素和综合认知变量3方面的响应回归模型中,青海陕西两地认知变量影响响应变量的贡献率权重分别为66.1%和79.9%;换句话说:无论是青海还是陕西,在所考察的影响人们响应地震灾害能力的5大类因素中(人口统计学、信息基础设施、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宗教因素、人们自身的地震灾害认知),有超过65%的影响直接来自于人们自身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因素。(五)提升两地民众认识地震灾害水平和响应地震灾害能力的对策建议基于上述结论和认识,本文提出以下几方面防震减灾工作建议:1、开展区域和文化针对性的地震灾害教育。(1)宣教内容应切实满足当地民众的需求,不能太过于专业化,培养防震减灾态度和传播知识技能并重。(2)加大紧急救护技能的培训力度。(3)青海灾区的地震灾害教育内容应与当地宗教文化氛围相适应。2、进一步拓展防震减灾知识和信息普及和传播渠道。(1)重视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作用。(2)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兴媒体作用。(3)青海灾区,应充分挖掘当地社会网络的作用。3、重视宗教资源在震后生产生活恢复及灾害心理干预中的作用。4、通过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来提高民众学习防震减灾知识技能的能力和能动性,进而提高其防震减灾能力。5、加强针对不同职业群体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可开展针对农牧养殖业群体的专项工作,提升这类群体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本文来源于《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期刊2018-10-01)
武洋[3](2016)在《中学教师人群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地区差异》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社会与民众的灾害响应能力是全社会减灾能力的重要基础,提升普通民众和基层社会的灾害应对能力对提升全社会的减灾能力而言至关重要。人们的灾害响应能力与其灾害认知水平密切相关,提高人们正确认识灾害及其相关问题的水平,是提升其灾害应对能力的基本前提之一。同时,灾害认知水平与响应能力又受到地区因素的影响,因此,“因地制宜”地提高人们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水平和能力,才是有效提升其灾害应对能力的关键。教育是提高人们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的基本途径之一,教师作为教育的具体实施者,其自身对灾害与防灾减灾知识的了解水平、在灾害中取得经验、感受和再认识等,无疑是学校减灾教育水平的保障与财富。因此,本论文以2010年玉树Ms7.1地震青海灾区和2008年汶川Ms8.0地震陕西灾区为例,基于问卷调查和访谈,着重分析了两地中学教师间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地区差异,提出了具有地区针对性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建议。主要结论与认识如下:(一)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整体特点的地区差异1、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总体水平与能力方面:两地中学教师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总体水平与能力虽然都不理想,但相比而言,陕西教师明显好于青海教师,尤其是在响应地震灾害的能力上更是如此。2、不同群体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与响应能力方面:(1)在青海,男女教师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整体水平与能力大体相当;然而在陕西,男性教师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整体水平与能力好于女性。(2)无论是青海中学教师还是陕西中学教师,年龄不同均未造成统计学上可信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或响应能力差异;总体而言,青海和陕西两地之间,年长教师间的差距更大一些。(3)陕西中学教师中,不同受教育程度教师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水平和能力相近;青海中学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在地震灾害认知方面,特别是防震减灾技能掌握方面,好于大专学历者。(4)青海初、高中教师之间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能力与水平相近;而陕西高中教师在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总体水平上均好于初中教师,其优势在关于地震灾害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与震后情绪恢复方面表现地尤为明显;(5)无论在青海还是陕西,任教文科和任教理科的中学教师之间在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上均不存在统计学可信的差距。3、认知水平与响应能力关系方面:(1)两地中学教师认知地震灾害的水平好,尤其是防震减灾技能与相关政策/措施的了解好,则其对地震灾害的响应更加积极合理;而且青海教师中这一关系更加突出。(2)两地教师对防震减灾技能与有关政策/措施的了解,对自救互救的影响最大;教师们掌握地震灾害知识的多少,对震后情绪恢复影响最大。(3)教师们在地震灾害和防震减灾问题上的意愿与态度,显着影响着其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总体水平与能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不仅需要提升教师们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和减灾政策/措施了解水平,而且还需要促成更加良好/积极的减灾意愿与态度氛围。(二)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单项/单方面实况的地区差异1、地震灾害相关知识与技能的了解情况:(1)对地震灾害及其特点了解方面,除“造成地震的原始力量”和“地震震级”两个知识点外,两地教师对其它方面的认识都不理想,但整体而言,陕西教师明显好于青海教师。“造成地震的原始力量”知晓率上,陕西教师为91.3%,青海为77.3%,“地震震级”知晓率上,陕西教师率为86.5%,青海为75.9%。对其他知识点的了解陕西教师普遍在30%-65%之间;青海教师普遍在15%-55%之间,而且多数为15%-30%。(2)防震减灾技能掌握方面,两地中学教师对紧急避震逃生注意事项的了解比较充分,除极少数方面外,知晓率均可达85%以上。扒救被埋压人员原则方面,陕西教师对有关原则的了解在70%-95%之间;青海教师在55%-90%之间;其中两地教师对“先救青壮年”原则的知晓率均比较低——青海为58.3%,陕西为71.4%。两地教师对紧急医疗救护技能的了解都很差,陕西教师知晓率在4%-16%之间,青海教师知晓率在1%-11%之间。(3)国家防震减灾基本方针政策和开展工作了解方面,两地教师对前者的了解尚可,知晓率大体在65%-80%;而对后者的了解普遍较差,除对“学校灾害教育、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地震应急演习”知晓率较高外(最高可达70%上下),对国家开展的其它工作的了解率普遍在50%以下,且多数为30%左右。2、实际应对地震灾害的情况:(1)紧急避震逃生注意事项的实践方面,陕西教师的实践率明显高于青海教师;青海教师实践率在35%-70%之间,陕西教师在55%-95%之间;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迅速熄灭明火,关闭火源/电源;不使用明火照明,而使用手电筒;利用手边物品做好自我保护”——这种最一般的注意常识,两地教师的实践率都不理想,都是两地所有实践率中最低的——青海在35%-50%之间,陕西在55%-65%之间。(2)扒救被埋压人员原则的实践方面,陕西教师亦明显好于青海教师;青海教师实践率在40%-70%之间,陕西教师实践率在60%-80%之间;其中,两地教师对于“先救青壮年”这一原则的实践率均较低,青海教师为43.3%,陕西教师为64.8%。(3)震后自救互救态度方面,96.7%的陕西教师认为自救互救重要(45.1%)或很重要(51.6%);而只有52.6%青海教师认为自救互救重要(33.0%)或很重要(19.6%)。3、地震经历的作用:(1)对地震灾害及其特点了解的影响。两地教师在经历地震后,对于地震灾害及其特点的了解均有所增加,但是增幅普遍不大;其中对于地震或地震灾害基本特点的了解上,青海教师增加相对较多,知晓率的增加幅度在5-30个百分点之间,陕西教师知晓率的增加幅度在11-16个百分点之间。对于地震相关常识和术语的了解上,除“地震震级”与“地震烈度”以外,两地教师对于其他常识和术语的了解增加幅度普遍不大,陕西教师增加相对较多,其知晓率的增加幅度在4-14个百分点之间,青海教师知晓率的增加幅度在0.5-6个百分点之间;对于“地震震级”知晓率的增幅,青海教师与陕西教师分别为65.7和62.8个百分点,对于“地震烈度”知晓率的增幅,青海教师与陕西教师分别为35.6和50.4个百分点。(2)经历地震后,两地教师的防震技能普遍得以增加,且陕西教师中技能得以增加的人数所占比例更高;75-98%的陕西教师认为其相关防震减灾技能在震后增长较多,70-87%的青海教师认为其防震减灾技能在震后增长较多;教师中认为在逃生避震措施和注意事项方面增长较多的教师比例最大,分别为86.4%(青海)和97.7%(陕西),认为在紧急医疗救护方面增长较多的比例最小,分别为70.7%(青海)和75.8%(陕西)。(3)对国家防震减灾基本方针政策了解的影响。两地教师在经历地震后,对于国家防震减灾方针政策的了解都得到了明显的增长,青海教师的增幅为76.5个百分点,陕西教师的增幅更高,达到了93.9个百分点。4、地震灾害知识与防震减灾技能的获取途径:陕西中学教师通过各种新老途径获取地震灾害知识与防震减灾技能的频度,整体上远高于青海中学教师。在陕西,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老媒体、学校和政府针对性/临时性宣传是陕西教师学习地震灾害知识与防震减灾技能的主要途径。在青海,新老媒体均未显出明显优势,教师经由学校和政府针对性/临时性宣传获取知识与技能的频度更小(甚至低于经由寺院或向宗教人士学习的途径);地震经历的贡献最大,学生时代的学习和长辈亲朋之间的口口相传仍然是当地教师积累和学习地震灾害和防震减灾相对知识与技能的重要途径。5、加强防震减灾宣教途径与防震减灾工作的看法:(1)两地中学教师所认为最应当加强的防震减灾宣教途径均为政府宣传,其次均为学校教育,而互联网、手机短信以及亲朋之间的口口相传等途径都没有得到两地中学教师的重视;青海教师对于媒体和政府宣传的重视程度相较陕西教师更高,而陕西教师则更加重视大众科普的作用。(2)在青海,地震监测预报、学校中的灾害教育和建筑物地震安全性评价与设防等是中学教师们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在陕西,中学教师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为地震监测预报;两地相比,除地震科学研究与监测预报以外,青海教师对于其他多数防震减灾工作的加强意愿都更强烈。基于上述分析结果,本论文提出了以下几点有关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1、对两地均适用的建议是:(1)强化两地教师群体对地震灾害和相关防震减灾问题的总体认识水平。(2)丰富两地教师对紧急医疗救护知识和政府防震减灾工作的了解。2、针对青海地区的建议是:(1)青海地区需要加快开展和完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2)注重针对年长中学教师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3)在加强政府与学校宣传教育的同时,注重科普书籍的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媒体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3、针对陕西地区的建议是:(1)初中教师的认识水平需要特别加强。(2)可能有必要针对女性中学教师群体开展专项工作。(3)利用好政府、学校、互联网和媒体等效果较好的宣传教育途径,进一步完善科普书籍和手机这两种宣教途径的建设。(本文来源于《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期刊2016-06-01)
靳一凡,魏本勇,苏桂武,张海峰,孙磊[4](2015)在《青海玉树地区政府人员地震灾害认知特点的初步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实际的防震减灾行动与人们对各种相关事项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联系密切,亦即认识决定行动;认识不同,行动就有差异。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对青海省玉树地区区县及乡镇政府人员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进行了初步分析。结果表明:总体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地震灾害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较差,尤其对部分较为专业的概念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地震次生灾害的辨识能力不足;绝大多数政府工作人员对防震减灾技能的掌握水平相对较好。相比而言,区县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认知水平又明显好于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和了解各种地震灾害的渠道主要通过科普书籍、互联网、以及电视、广播和报纸等传统媒体,而其他途径相对较少。针对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地震灾害的认知现状,我们给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灾害学》期刊2015年04期)
靳一凡[5](2015)在《藏区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人群差异》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众作为灾害事件最直接和最广大的承灾体,其防震减灾能力对于全社会减灾意义重大。民众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作为地方社会减灾能力的重要方面,分析不同民众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的特点和群体之间的认知响应差异,可为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民众响应地震灾害水平,提出一些群体针对性的意见。本文以2010年4.14玉树7.1级地震为例,通过前期积累的大量问卷数据资料,讨论了玉树地区不同群体认知和响应地震灾害的总体情况,具体分析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教师和家长等不同群体之间的认知和响应地震灾害的差异,得出了相关结论:1.玉树地震灾区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总体状况尚不理想,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综合变量平均得分率为0.45,地震灾害知识、防震减灾技能和震时自救互救的平均得分率均小于0.5。其中,震时自救互救的得分率最低,为0.41,说明玉树地区五类人群认知和响应地震灾害的能力有待加强。2.对玉树民众在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四个变量上的具体题目得分率进行计算,得出:在知识上民众对“震级”的掌握较好,而对于“烈度”“地震谣言的特征”及“地震前兆”等专业术语掌握不甚理想,在技能上,对“紧急医疗救护技能”和“紧急避震和逃生原则”这两题掌握最差,自救互救掌握较好的为“对不妥当、不道德行为的反应”,在震后心理情绪中,民众对“地震传言的态度”该题得分率最低,今后应加强有关此类题目知识的普及教育。3.玉树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其地震灾害响应能力存在正相关关系,说明玉树民众对地震灾害的认知程度深刻影响其对地震灾害的响应行为。与地震灾害知识相比,防震减灾技能的掌握情况对地震灾害响应行为的影响更为明显。4.玉树五类目标人群间的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群体差异较为显着,具体表现在:①对男女性别进行认知变量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男性和女性在认知变量上无显着差异,在地震灾害响应变量上存在显着差异。②除震后心理/情绪外,25-30岁年龄段在其余变量上得分率最高,70岁以上人群最低。总体看来,各群体在自救互救和震后心理/情绪变量上的得分率要高于地震灾害知识变量和防震减灾技能变量。5.玉树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差异的影响因素:①对教师和家长进行受教育程度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受教育程度对家长在地震灾害知识和防震减灾技能2个变量上都有显着影响,对教师无显着性影响。②对五类人群进行宗教信仰程度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宗教信仰因素仅对初中生无显着性影响,其余4个群体都在不同变量上受宗教信仰因素的影响。③经济水平对高中生、家长的地震灾害知识方面存在显着性差异;小学生、教师和家长在防震减灾技能上存在显着差异,高中生在震时自救互救变量上存在显着差异。在震后信息/情绪上,高中生和教师受经济水平影响较为显着。④有无受灾经历分别对小学生的地震灾害知识、初中生的防震减灾技能和自救互救变量有显着影响,教师和家长在除震后信息/情绪变量外的叁个变量上均受此因素的影响。而受灾经历对高中生各考察变量无显着影响。⑤受灾程度的大小对高中生的地震灾害知识及小学生的防震减灾技能有显着性影响;同时影响着小学生和高中生的震时自救互救;受灾程度影响着教师和家长的震后心理情绪,对学生群体无显着性影响。6.基于以上分析结果,提出了几点建议:(1)加强关于地震灾害基本知识、常识的科普宣传,特别是一些可操作性、实用性强的防震减灾技能。(2)重视小学生和教育程度较低群体防震减灾能力的提高。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玉树地区,小学生和受教育程度较低群体对地震灾害的认知与响应能力处于较低水平。因而针对该类群体特点,开展相应的宣传工作,如通过广播、电视或者各类形象化的防震减灾宣传画册以及对教育水平要求低的途径对其进行宣传教育。(3)应开展和普及医疗常识和紧急医疗原则等,同时加强民众震时自救互救方面的知识和常识。(4)在震后的心理情绪恢复时期,被研究的五个群体对宗教信仰和寺院及宗教人士的安抚此两项因素的认同率较高,因此,今后的工作,应将防震减灾宣传同当地独特的宗教文化相结合,也可通过寺院和宗教人士的力量,借此来提高整个玉树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本文来源于《青海师范大学》期刊2015-03-01)
吕俊旭[6](2013)在《闽台大学生地震灾害认知调查及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认知是人们对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各种因素的心理感受和认识,是测量公众心理的指标。开展地震认知调查,研究大学生对地震灾害的认知特征及其主要影响因素,不仅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的地震灾害意识,而且还能为政府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地震灾害管理提供决策依据。选择福建的闽江学院和台湾的台湾实践大学两所高校进行问卷调查,通过统计分析600份有效问卷,得出以下结论:闽台两地大学生对地震灾害认知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高等教育阶段台湾地区目前已经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地震灾害安全教育制度、比较完善的地震灾害信息的传播机制,与此相比,福建地区高等教育中大学生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应对行为需进一步提升和加强。(本文来源于《青春岁月》期刊2013年13期)
张文佳[7](2013)在《藏区民众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的特点》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地震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在不断增大,如何有效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得到了学术界更加广泛的关注。而以普通民众为主体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研究较少,尤其在不同文化背景群体的认知与响应方面。2010年4月14日玉树7.1级地震发生在藏族聚居区,宗教氛围浓郁。本文以该次地震为例,基于本人所在学科组通过问卷调查采集积累的大量第一手数据,就当地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情况及文化因素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通过数理统计等方法从地震灾害知识、减灾技能与政策掌握、自救互救、震后情绪与信心恢复等多个方面,讨论了玉树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总体情况,并探讨了文化等社会背景因素的相关影响。结合分析结果和当地特殊的文化背景,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防震减灾宣教建议。主要结论与相关认识如下:(1)玉树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水平整体偏低,地震灾害知识、减灾技能与政策掌握、自救互救、震后情绪与信心恢复等方面的得分率均在0.45以下。其中,减灾技能与政策掌握方面的得分率最低,为0.26。表明,提高该地区社会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水平的工作,既任重道远,又大有作为。(2)玉树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存在着多种群体差异,主要特点是:①从青少年到老年,认知和响应地震灾害几个方面上的水平与能力均逐渐增强后又逐渐减弱,能力最好水平最高的为20-30岁年龄段人群,58岁以上老年人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情况最差。②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从小学到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民众在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各方面上的能力或水平也大都不断增强,但对自救互救能力的影响并不显着;③从事不同职业的群体认知和响应地震灾害几个方面上的水平与能力差异性显着。机关干部的能力最好,农牧民和宗教人士能力最低。④突发事件经历次数不同的群体,在减灾技能与政策掌握方面存在显着差异。⑤男女两性群体只在自救互救方面存在可信的群体差异。(3)在Ⅶ度及以上烈度区,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能力与其所处烈度区的等级变化一致。(4)城镇居民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能力明显高于乡村居民,且前者对于防震减灾知识与技能在实际震例及其应对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更加认可。与其他地区相比,玉树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水平较低。(5)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其地震灾害响应能力存在正相关关系。与地震灾害知识相比,防震减灾技能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掌握情况对响应行为的影响更加明显,且民众对后者的评价更加积极。对于具体的防震减灾技能,民众的执行度远低于知晓程度。(6)震前,民众获取地震灾害知识和防震减灾技能的主要途径是学校教育和自身经历,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并不占优势。而在震后,民众获取防震减灾知识与技能主要途径则是广播电视、政府宣传和家庭内部交流。玉树民众对于广播电视等权威媒体、政府和学校的宣传等传播方式较信任,并希望相应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7)玉树地区特有的文化背景对于当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影响:①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与宗教信仰程度存在一定关系;宗教信仰程度对受教育程度较高和较低群体的地震灾害认知和响应能力存在较为显着的影响。②玉树民众对于宗教人士和亲人朋友的信任度较高,愿意向其寻求帮助并倾诉心理感受。③大部分民众的消极情绪和家庭的正常生活在半年内恢复正常。亲人朋友的开导鼓励、宗教人士的帮助和安抚、民众自身的宗教信仰在震后情绪恢复和家庭生活恢复方面的作用较为明显。(本文来源于《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期刊2013-06-01)
仵焕杰[8](2013)在《藏区小学生对地震灾害的认知与响应》一文中研究指出认知灾害、并有效地响应灾害是降低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灾害认知和响应研究受到了国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地震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破坏性最大的灾害之一,而小学生是社会群体之中的典型脆弱性群体,更易遭受伤害。所以,针对这个群体展开认知和响应灾害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Ms7.1级地震为例,借助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该地区小学生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现状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分析,总结出了一些特点。在分析结果的基础之上,讨论了提高该地区小学生防震减灾能力的对策和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玉树地区小学生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整体很不理想,其在地震灾害知识、防震减灾技能、震时自救互救、震后情绪与信息传播四个考查变量上的平均得分率均很低;得分率最高者——震后情绪控制与信息传播变量的得分率也仅为0.52,得分率最低者——防震减灾技能变量的得分率只有0.29。从得分情况来看,该地区小学生认知和响应地震灾害的能力亟待加强,该地区针对小学生的防震减灾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但同时也表明该项工作将大有作为。2、认知地震灾害具体特征:当地小学生对地震灾害基本知识、概念和常识掌握状况差;对紧急避震注意事项的认识薄弱;对地震谣言的辨识情况不佳,易受谣言影响;震后,当地小学生对地震灾害知识与防震减灾技能的求知欲有明显提高。小学生正处于知识积累和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针对其对地震灾害知识和防震减灾技能的了解与掌握水平、以及对地震谣言的辨识能力相对有限、震后对灾害知识和技能学习的愿望有明显提升的特点,现阶段应抓紧时机,发展针对性策略,切实提高该地小学生的灾害认知水平。3、响应地震灾害具体特征:本次地震灾害发生时多数小学生没有主动采取紧急避震或逃生的措施,但值得肯定的是大部分小学生都具有主动帮助和解救他人的意愿;地震发生后,小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害怕、慌乱和悲伤等不良情绪反映;进一步分析显示:在稳定小学生震后情绪的诸多因素中,家人亲戚朋友的作用最大,其次是宗教人士、老师和同学;同时,尽管本次地震对小学生们的心理状态造成了很大冲击,但表示对今后学习和生活充满信心者仍在50%以上。今后,要求小学生掌握一些行之有效的逃生减灾技能,加强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以应对突发的灾害事件;同时,应针对家庭及学校之于安抚小学生心理状态的优势、重视宗教因素的在这方面的作用,发展针对性的对策,稳定他们的情绪,进一步提升其学习和生活信心。4、在可能影响小学生认知和响应能力的因素中,性别因素对小学生认知和响应水平影响不大;城镇小学生在各变量上的得分要好于农村小学生;宗教信仰程度对认知和响应地震灾害的能力存在一定影响;不同灾害等级区小学生在各考查变量上的得分率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但差异的具体形式和其原因还需探究。5、进一步分析显示:小学生经验因素对其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综合水平有明显影响;相比较地震灾害知识,防震减灾技能对小学生的实际响应行为与态度的影响更大;小学生的地震灾害认知和掌握程度深刻地影响着震时和震后的实际响应行为。6、受当地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玉树小学生获取地震灾害知识与防震减灾基本技能的途径主要来自课堂、书本及老师的传授;其次是学校针对性的宣传;寺院、政府和科普书籍的作用大致相当;而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资源的作用没有优势。普及地震灾害知识是防震减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而选择适合的途径则显得非常的重要,因此要根据小学生自身的特点及其所处的生活环境选择有效的渠道展开工作,以此达到理想的效果。基于以上分析结果,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以便提高当地小学生的地震灾害认识水平与响应能力。(1)加强小学生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特别是要传授一些逃生自救技能;(2)重视农村小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工作,同时结合当地的民族及民族信仰特点,恰当地发挥宗教人士的力量;(3)制定地震等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经常组织应急演练;(4)今后该地区的防震减灾教育与宣传中,要想方设法充分利用和挖掘好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与此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和推动当地政府部门的针对性科普宣传工作。(本文来源于《青海师范大学》期刊2013-04-01)
魏本勇,苏桂武,陈彪,张文佳[9](2013)在《北京市民众地震灾害认知特点的初步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借助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北京市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进行了初步调查分析。结果表明,目前北京民众对于地震灾害知识的掌握水平非常有限,部分民众辨识地震谣言的能力不足;在防震减灾技能方面,民众的掌握程度相对较好,基本上都能够正确认识和掌握紧急避震的注意事项及震后的救人技巧等;北京民众整体的防震减灾意识较强,都希望多了解掌握一些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且绝大部分民众都能认识到邻里、社区或单位的自救互救在应急救灾方面的重要性。北京民众对地震灾害知识的认知水平具有群体差异性,男性整体认知水平要稍好于女性;受教育程度、年龄均对民众的认知水平有着显着的正影响。除继续加强传统传媒渠道对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外,加强学校正规教育中的灾害教育渗透和通过互联网及手机等现代通信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也应得到进一步的重视。(本文来源于《地震地质》期刊2013年01期)
仵焕杰,苏桂武,魏本勇,田青,刘峰贵[10](2012)在《青海玉树地区小学生认知地震灾害现状的描述统计特点》一文中研究指出以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MS7.1地震为例,借助问卷调查,对该地区小学生认知地震灾害的现状进行了初步分析,讨论了其防震减灾教育意义。主要结论如下:1)当地小学生对地震灾害基本知识及其相互关系的掌握差;对地震是自然现象认识不清,甚至有严重的错误;基本不知道只有政府部门才有权发布地震预报;大部分小学生不能辨别地震谣言;对紧急避震注意事项的了解差,对各具体注意事项的知晓率均在50%以下。加强针对该地区小学生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2)亲身经历了玉树MS7.1地震发生的全过程后,当地小学生对地震灾害知识与防震减灾技能的求知欲明显提高,应抓紧时机,加强针对性的教育与宣传。3)玉树小学生学习和了解地震灾害知识与防震减灾技能的途径主要来自课堂、书本及老师的传授;其次是学校针对性的宣传;寺院、政府和科普书籍的作用大致相当;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和网络等没有优势。因此需要强化学校教育,同时推动当地政府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恰当地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本文来源于《地震地质》期刊2012年04期)
地震灾害认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是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根本目标。民众是灾害事件最直接和最广大的承灾体,增强广大民众的减灾能力是“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基本和最基础的方面。民众的减灾能力深受其所处自然、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与条件的影响;我国地域辽阔,地震灾害频度高、分布广,不同地区间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和文化环境往往存在显着差异;分析和理解这些差异影响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机制和规律,是梳理与提炼区域针对性与文化适宜性防灾减灾对策的必由之路,对有效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有重要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本论文以2010年玉树7.0级地震青海灾区和2008年汶川8.0级地震陕西灾区为例,基于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档案资料研究,采用定量分析为主、质性研究为辅的综合方法手段;分析了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水平/能力、实况、影响因素和影响机制,重点分析了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中的区域差异和文化差异,提炼了区域针对性与文化适宜性相统一的提升民众地震灾害认知水平与响应能力对策建议。主要工作和结论如下:(一)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水平/能力、实况和差异针对研究目标和基于调查问卷结构,定义了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定量分析变量,含地震灾害认知变量和地震灾害响应变量两大类。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对两地民众在这些变量上的作答得分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揭示了在本研究所使用问卷及访谈提纲所涵盖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范畴内,两地民众所具有的水平/能力、实况和差异。主要结论包括:1、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整体水平/能力和差异样本民众在各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变量上的得分率([0,1]区间)反映了其各方面水平/能力的高低/强弱。统计结果显示:青海灾区样本民众在地震灾害认知变量和地震灾害响应变量上的平均得分率分别为0.45和0.43,明显低于陕西灾区样本民众的0.68和0.65。表明: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整体水平/能力均不理想;且青海灾区民众明显更差。2、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单方面水平/能力和差异(1)地震灾害认知上的水平和差异本研究用人们的地震灾害知识了解情况、防震减灾技能掌握程度、政府防震减灾工作及政策/对策熟悉程度和相关的态度/意愿共4个不同侧面(分变量),来反映民众对地震灾害的认知情况。两地样本民众在这4个地震灾害认知分变量上的得分率显示:两地民众对这4方面的认识既有差异亦有相似性。具体是:·地震灾害知识了解方面。主要相似点有:(1)“震级、99%以上的地震人们都感受不到、主震震级只有一个但烈度多个、以及主余震(大小)关系”都是两地民众掌握相对较好的方面;(2)“震级-烈度关系和震级-灾害大小关系”都是两地民众认识最薄弱的地方,答对率均不足15%,且两地间几无差别;(3)对“我国地震多发”和“我国西部较东部地区地震更多”两点常识的了解均不如预期,知晓率仅26%(青)和37%(陕)。主要差异是:陕西民众对知识的了解普遍比青海民众好,且优势主要体现在对“前述两地民众都有所了解的知识点”的更普遍了解上。·防震减灾技能掌握方面。主要相似点是:(1)两地民众对基本紧急救护知识的掌握均很差,掌握率总体分别在15%(青)和20%(陕)以下,明显甚至大大低于对各种紧急逃生避震注意事项的知晓率(青海30%-50%,陕西60%-90%);(2)各种紧急避震逃生注意事项中,两地民众对“避震逃生时尽可能关闭火源/电源和不使用明火”的知晓率均最低。主要差异是:陕西民众的防震减灾技能掌握明显好于青海民众,且优势主要体现在对紧急避震逃生注意事项的了解上,除与“电/火”有关的注意事项外,知晓率均接近甚至超过80%。·政府防震减灾工作及政策/对策了解方面。主要相似点是:(1)两地民众均对政府主导的地震应急演习和学校灾害教育了解较多,而对政府主导开展的地震科学研究工作和建筑物安评工作了解不足。(2)主要差异是:陕西民众对政府防震减灾工作及相关政策/对策的了解普遍好于青海民众,主要优势体现在对“地震预测”和“地震预报”相关工作和政策的了解上。·防震减灾态度方面。主要相似点是:两地民众都具有积极的防震减灾态度,均有超过60%的受访者表示想了解地震灾害知识、想学习防震减灾技能、认为自救互救行动重要以及想掌握分辨地震谣言本领。两地主要差异体现在,陕西民众防震减灾态度更为积极,尤其是体现在对自救互救行动重要性的认识上。(2)地震灾害响应上的能力/实况和差异本研究讨论的民众“震时/震后”响应含3个侧面:一是民众个体层面的响应(紧急避震逃生、情绪反应与恢复和地震谣言辨识);二为家庭自救与短期恢复;叁为灾后灾区广大民众的泛灾害态行为与态度。两地民众在这些方面的相似性和差异分别如下:·个体层面的震灾响应。主要相似点是:(1)两地民众对预防次生火灾注意事项的实践情况均不乐观,实践率均为各考察项最低。(2)两地民众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害怕、慌乱”,“悲伤”,“无助、悲观”以及“敏感、脆弱”等负面情绪。主要差异是:(1)陕西灾区民众紧急避震逃生情况好于青海灾区民众,其中在选择临时避险场地/场所方面(如避震地点要远离高楼、大烟囱、悬崖峭壁、河边、高压线、广告牌等)优势更为明显。(2)陕西灾区民众震后情绪的短期恢复情况好于青海灾区——震后一个月后,75.6%的陕西受灾民众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青海灾区相应比例仅为59.6%。(3)陕西灾区民众拥有更好的地震谣言辨识能力。·家庭自救与短期恢复。两地均有超过叁分之二的受灾家庭及时进行了家庭自救。主要差异体现在,(1)陕西灾区受相关灾害家庭在营救/照顾“埋压、被困及受伤亲人”等“救人”方面表现更好,而青海灾区家庭在搭建帐篷、修复房屋等“救物”方面表现更好。(2)陕西受灾家庭的短期恢复情况好于青海灾区。陕西灾区绝大部分受灾家庭(94.2%)在震后1个月内就恢复了正常(或比较正常)的家庭生活,相应比例在青海灾区仅为51.6%。·民众灾后的泛灾害态行为与态度。民众灾后的泛灾害态行为与态度,我们定义为因灾害扰动而在民众中激发产生的一系列与“平时”不同的行为与态度。本研究主要关注社会友好行为(Pro-social behavior)、社会不友好行为(Anti-social behavior)、“信息交流与传播”3个侧面。两地民众灾后的泛灾害态行为与态度相似点主要有:震后两地日常社会友好行为均有所增多,但同时也都出现了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哄抬物价和破坏社会团结等社会不友好行为;在“信息交流与传播”方面,两地均存在较严重的散播地震谣言现象。但不同具体行为的发生程度,两地存在差异:(1)相较于青海灾区民众(56.4%),更多的陕西灾区民众(89.8%)认为其周围日常性社会友好行为比震前增多。(2)除哄抬物价的民众发现率陕西比青海高10%外,陕西灾区其他社会不友好行为的发现率均普遍比青海灾区低,其中以哄抢救灾物资最为明显(30.4%的受访民众认为存在),比青海(60.5%)低近30%。(二)两地民众认知地震灾害与其响应地震灾害的关系和差异主要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对两地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如何影响其响应地震灾害能力/实况,进行了建模分析,研究显示:1、整体上:结构方程分析结果显示:民众认知综合变量与响应综合变量间的路径系数β(相当于相关系数或标准化回归系数)青海灾区为0.59,陕西灾区为0.47,均达到统计显着(p<0.05);表明两地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与其响应能力均显着正相关。而且,两地路径系数的差异也统计显着(p<0.05);表明:认知对响应的正向作用在青海灾区更大。2、不同“认知侧面”对“响应地震灾害”的作用大小不同:在青海和陕西两地,作用最大的均是人们的防震减灾技能掌握程度(青海灾区:β=0.48;陕西灾区:β=0.40),防震减灾态度(青海灾区:β=0.12;陕西灾区:β=0.07)和地震灾害知识了解程度(青海灾区:β=0.15;陕西灾区:β=0.12)的作用次之且大体相当,是否了解政府防震减灾工作、政策/对策对普通百姓的灾害响应影响相对最小,路径系数β未达到显著水平。3、不同“响应侧面”均受“认知灾害水平”影响,但在影响程度上两地存在差异:两地受影响最大的均是人们的避震逃生能力(青海灾区:β=0.53;陕西灾区:β=0.44),互助互救能力其次(青海灾区:β=0.30;陕西灾区:β=0.22),民众情绪控制与恢复所受影响相对较小(青海灾区:β=0.18;陕西灾区:β=0.20)。两地间差异主要体现在认知水平对避震逃生能力的影响上,虽然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对避震逃生的影响在两地都是排第一位的,但青海灾区民众的避震逃生能力受“认知灾害水平”的影响明显更大。(叁)地震灾害认知和响应的影响因素、影响机制以及两地间差异影响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根据数据和资料获取情况,本研究主要关注以下几类:民众人口统计学特点、当地信息基础设施情况、当地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工作,以及宗教因素影响。通过方差分析、独立样本T检验、多元回归和相对权重等方法,统计分析了这些因素与认知及响应各变量/分变量(即:认知综合水平及其防震减灾态度、知识、技能以及政策4个侧面/分变量,响应综合能力及其避震逃生、互助互救及其信息情绪3个侧面/分变量)之间的关系。具体计算分析时,人口统计学因素以性别、受教育程度变量和职业变量代表,信息基础设施等硬环境(Hard environment)因素以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变量代表,政府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示范工作等软环境(Soft environment)因素以政府日常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变量代表;除性别和职业变量外,上述其它变量所代表的因素我们将其统称为区域性因素。根据数据资料获取情况,宗教因素/文化性因素则主要以地震超自然认识变量为代表。同时又通过实地访谈和文献档案资料分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或佐证。主要结论和认识如下:1、人口统计学因素。(1)受教育程度、职业和性别等人口统计学因素中,职业对民众认知水平与响应能力的影响最为关键,无论是青海灾区还是陕西灾区,民众从事职业声望越高,其认知综合水平与响应能力也就越高/越好;而且这种最关键或最主要的影响,在对民众地震灾害知识水平、防震减灾技能掌握程度和紧急避震逃生3个侧面上表现得最突出。(2)两地间差异主要体现在:(1)在陕西灾区,民众的认知综合水平和响应综合能力存在性别差异(男性好于女性);而这两种性别差异在青海地区不显着。(2)在青海灾区,防震减灾态度和互助互救情况存在职业差异,震后情绪控制与恢复情况存在受教育程度差异;但这些差异在陕西灾区均不显着。2、信息基础设施。(1)在青海和陕西两地,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与民众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均存在显着正相关关系。民众拥有的知识信息获取渠道越多,其地震灾害认知水平越高,地震灾害响应能力越好;两地知识信息获取渠道多样性变量与认知综合变量和响应综合变量的相关系数在0.14-0.30之间(p<0.05)。进一步分析信息获取渠道多样性对7个不同认知与响应侧面的影响发现:信息渠道多样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认知中的知识、技能和响应中的避震逃生和互助互救这4个侧面”的影响上(2)两地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1)陕西灾区民众比青海灾区民众拥有更为多元化的知识和信息获取渠道,除“学生时代的课本课堂”这一传统渠道外,陕西民众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化渠道获取知识或信息的频度都远高于青海民众。(2)两地主要的知识信息获取渠道不同。陕西灾区,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政府宣传是当地民众获取防震减灾知识、获取震后地震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青海灾区,在获取防震减灾知识方面,“学生时代的课本课堂”是最主要渠道;在震后相关信息获取方面,青海灾区受访者通过各渠道获取信息的频度差异不大,且都较低。(3)两地民众对不同信息渠道的信任程度存在差异。相较于青海灾区民众,陕西灾区民众更加信任官方媒体和政府,更加不信任源于“陌生人”等弱关系社会网络的信息。3、政府宣传教育和示范。(1)方差分析结果显示:经政府宣传途径获取知识技能“很少”、“一般”和“很多”3类群体在认知综合变量和响应综合变量上的得分率上存在显着差异;获取“很多”者得分率最高,获取“一般”多者得分率其次,获取“很少”者得分率最低。表明:政府宣传教育和示范工作对两地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提升均起着显着的促进作用。(2)两地差异体现在:相较于陕西灾区,青海灾区政府对于防震减灾宣教和示范工作强调不够、相关工作开展明显不足,对民众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的影响不足。4、宗教因素。宗教因素对青海灾区民众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存在积极和消极双重影响,分别对应两种影响机制。(1)受藏传佛教影响,民众存在地震超自然认识倾向,且其信仰越虔诚,越倾向于把地震归结为神或者上天惩罚;而这种超自然认识,又与人们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2)共同的藏传佛教信仰强化了民众对于“群体内”(In-group)(相同信仰者、特别是对宗教人士)的认同和信任,积累了重要的灾害应对资源。这种群体内的认同和信任,无论是在平时获取防震减灾知识,还是震时震后克服生产生活困难,亦或是情绪恢复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5、不同因素影响民众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水平/能力上的相互作用机制。人们的人口统计学特点、当地信息基础设施情况、当地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工作,和宗教因素这四类因素中,人口统计学因素与其它叁类因素之间可能存在或单向或双向的影响;叁类非人口统计学因素之间,也可能彼此相互促进或制约;因而不同因素在影响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和响应中,彼此之间可能存在调节(或交互)效应、中介效应。而认知作为影响人们如何响应更为直接的因素(即“认识决定行动”),在上述四类因素影响人们的地震灾害响应中,可能存在中介效应。本研究采用层次回归法和逐步检验法分别对上述假设中的调节(交互)效应和中介效应进行了检验。具体结果如下:·人口统计学因素与其它叁类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1)受教育水平与民众地震超自然认识在影响民众地的震灾害认知水平中存在交互效应。即:民众受教育水平越高,民众地震超自然认识对民众地震灾害认知水平的负向影响越小;反之,人们越倾向于把地震归结为神或者上天惩罚,民众受教育水平对地震灾害认知水平的正向影响越小。(2)信息基础设施因素和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在“人口统计学因素对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影响”中存在中介效应。该机制在青海陕西两地的表现既有差异亦有相同点——相同点是:在青海和陕西两地,职业因素都会通过影响民众拥有的防震减灾知识信息获取渠道多样性来影响其地震灾害认知水平与响应能力;不同点是:在陕西灾区,受教育程度会通过影响民众拥有的防震减灾知识信息获取渠道多样性及接触/参与政府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示范工作机会,来影响人们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但是在青海灾区,受教育程度的这种影响路径/机制表现不显着。·叁类非人口统计学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1)信息基础设施因素在“民众超自然认识对人们地震灾害认知水平的影响”中,存在调节效应。即:民众拥有的获取地震灾害知识和信息渠道越多,地震超自然认识对地震灾害认知水平的负向影响越小。(2)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和地震超自然认识对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影响路径/机制,彼此相互独立。(3)在陕西灾区,信息基础设施因素和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两者,在对“民众认知地震灾害的影响”中存在交互效应(影响作用彼此强化),而这种交互效应在青海灾区不显着。·“人口统计学因素、信息渠道多样性、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和宗教因素这4类因素”与“地震灾害认知因素”在影响民众地震灾害响应中的相互作用: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在“这4类因素影响人们的地震灾害响应”中存在中介效应。即:人口统计学因素、民众超自然地震认识、信息基础设施、以及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工作这4大方面因素,都可以通过影响民众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进而影响人们的地震灾害响应能力。(四)两地民众认知与响应地震灾害的区域差异和文化差异以人口统计学因素、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地震超自然认识(即认为地震是神或者上天对人的惩罚)为自变量,分别以各认知与响应变量为因变量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并结合相对权重法分析各自变量对因变量贡献率的权重;借此进一步分析青海和陕西两地灾区各类因素影响民众地震灾害认知与响应的机制,特别是其中的区域差异和文化差异。分析结果表明:1、青海灾区。(1)认知方面,整体上人口统计学因素的作用更大,且主要体现在对知识和技能的影响上,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的累计权重可分别达78.4%和52.0%;态度方面文化因素影响最大(权重为33.7%),职业和政府宣传的作用亦很明显;对政策的了解方面政府宣传作用居主导地位(52.6%)。(2)响应方面,整体而言信息渠道多样性作用突出,且主要体现在对避震逃生和互助互救的影响上,其中在互助互救上优势特别明显(46.2%);职业影响普遍,避震逃生、互助互救和信息情绪3方面的贡献在14%-27.5%之间;文化性因素(47.0%)和政府宣传(34.5%)对情绪反应与恢复的影响突出。2、陕西灾区。(1)认知方面,整体上人口统计学因素、信息渠道多样性和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工作均有重要贡献;知识和政策2个方面,人口统计学因素的影响最大,受教育程度和职业两者累计权重达80.4%和67.0%;态度和技能侧面,政府宣传教育工作和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分别居于主导地位,权重为69.1%和45.5%。(2)响应方面,知识信息渠道多样性和政府宣传教育/示范工作的影响居主导地位,且集中体现在避震逃生和互助互救2个方面上,两者累计权重高达90%以上。信息情绪中的职业因素影响突出,贡献可达69.7%。3、青海陕西两地差异。(1)青海陕西两地民众认识与响应地震灾害上的差异是两地间区域差异因素和文化差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区域性因素中,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因素的优势地位明显,对认知各侧面两地差异的影响权重为27%-42%,对响应各侧面两地差异影响作用更大,其权重接近甚至超过50%。文化性因素对认知与响应不同侧面两地差异均有显着影响,其权重均在30%以上,其中,对防震减灾态度与震时震后“情绪反应与恢复”这2个侧面的影响作用尤为突出,权重分别为58.6%和44.3%。(2)无论是区域性因素还是文化性因素,他们对人们响应地震灾害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影响人民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来实现的:在同时考虑区域性因素、文化性因素和综合认知变量3方面的响应回归模型中,青海陕西两地认知变量影响响应变量的贡献率权重分别为66.1%和79.9%;换句话说:无论是青海还是陕西,在所考察的影响人们响应地震灾害能力的5大类因素中(人口统计学、信息基础设施、政府宣传教育与示范、宗教因素、人们自身的地震灾害认知),有超过65%的影响直接来自于人们自身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因素。(五)提升两地民众认识地震灾害水平和响应地震灾害能力的对策建议基于上述结论和认识,本文提出以下几方面防震减灾工作建议:1、开展区域和文化针对性的地震灾害教育。(1)宣教内容应切实满足当地民众的需求,不能太过于专业化,培养防震减灾态度和传播知识技能并重。(2)加大紧急救护技能的培训力度。(3)青海灾区的地震灾害教育内容应与当地宗教文化氛围相适应。2、进一步拓展防震减灾知识和信息普及和传播渠道。(1)重视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作用。(2)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兴媒体作用。(3)青海灾区,应充分挖掘当地社会网络的作用。3、重视宗教资源在震后生产生活恢复及灾害心理干预中的作用。4、通过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来提高民众学习防震减灾知识技能的能力和能动性,进而提高其防震减灾能力。5、加强针对不同职业群体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可开展针对农牧养殖业群体的专项工作,提升这类群体的地震灾害认知水平和响应能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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