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中的主体认定论文-刘永纪

单位犯罪中的主体认定论文-刘永纪

导读:本文包含了单位犯罪中的主体认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一人公司,合同诈骗,独立人格

单位犯罪中的主体认定论文文献综述

刘永纪[1](2019)在《一人公司单位犯罪主体如何认定——从李某合同诈骗案说起》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修改的《公司法》中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一人公司作为单位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问题,这就带来了问题:一人公司犯罪是认定为单位犯罪还是作为个人犯罪?本文认为:在什么情况下把一人公司的犯罪行为作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又在什么情况下作为个人犯罪来定罪处罚,则需要我们认真理解《刑法》中单位犯罪的目的性,并从一人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的人格方面进行分析判断。(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6期)

高诚刚[2](2014)在《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条件及其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单位犯罪主体资格是单位构成单位犯罪的理论前提。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一般条件包括:单位行为主体条件和单位刑事责任能力条件。二者是单位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不容割裂。另外,对单位犯罪主体资格进行具体认定必须以上述条件为标准,才能科学界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同时,对于单位犯罪主体资格之否定情形必须创设刑法单位人格否定制度,方能予以相应地规制。(本文来源于《毕节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5期)

汤巧茹[3](2013)在《如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犯罪主体》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直以来,理论界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犯罪主体构成颇具争议,有意见认为,金融机构等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一些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本身具有吸收存款的业务,为了完成吸收存款的指标数额,私下提高存款利率,即便吸收了较大数额的公众存款,也不宜按犯罪处理。其(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3-10-11)

肖婕[4](2013)在《单位犯罪主体司法认定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单位犯罪从确立之后就一直是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关注的热点。司法实践的多样化使得单位犯罪主体在司法认定过程中出现多重问题。而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对单位犯罪的基本理论没有理清,从而导致单位犯罪主体在司法认定出现认定不清与认定难的问题。保证立法目的与司法实践的一致性就要将司法实践的问题予以解决。本文从司法实践认定的困境入手,对于单位犯罪主体在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简要总结,并指出困境的症结所在。结合刑法理论对单位犯罪主体认定困境指出理论解决出路。在此基础上以单位犯罪主体的内部范围、外部范围和动态中的单位为分类,解决实践中在单位犯罪主体司法认定的具体困境,从而保证司法实践与立法本意的一致性。第一部分:简要介绍单位犯罪主体。结合应然与实然,将其划分为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的主体。基于此将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划分为内部范围与外部范围,从静态角度简单说明单位犯罪主体。第二部分:引出单位犯罪主体认定的难题。分别从单位犯罪主体的内部范围、外部范围和动态中的单位总结出现今单位犯罪主体司法认定的困境。其中,单位犯罪主体的内部范围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他们在范围上、是否区分主从关系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在外部范围上,非法人单位符合单位犯罪的范围、一人公司、国家机关以及生活中出现的“侦探公司”、“讨债公司”是难题的焦点。从动态角度看,单位自筹建、合并分立和消灭均存在困境。第叁部分:指出单位犯罪主体司法认定困境的症结与理论出路。从单位犯罪的理论地位、单位犯罪主体的犯罪能力、单位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分别说明司法认定困境的症结。在此基础上,指出单位犯罪主体司法认定困境的症结的理论出路,即确立单位犯罪主体的理论地位为独立犯罪形态,认定单位犯罪主体的犯罪能力,从其本质和结构上加以把握其实施单位犯罪的犯罪能力,以及明确单位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基础为独立整体责任。第四部分:在单位犯罪主体理论的指导下,具体解决单位犯罪主体司法认定困境。分别从单位犯罪主体的内部范围、外部范围和动态中的单位明确各自困境的实践出路。在内部范围上,结合单位结构中内部人员的范围,认定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确立二者要区分主从关系。在外部范围中,对应上述困境结合单位犯罪犯罪主体的犯罪能力加以认定,即要符合单位主体的本质,具有单位犯罪主体的结构要素,结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认定。其中非法人单位中的单位的附属机构和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附属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一人公司应当成立单位犯罪以及国家机关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可能性。在动态的单位中,具体结合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基础确立筹建中的单位、合并分立的单位和消失后的单位的刑事责任。(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3-03-01)

庞志毅[5](2012)在《一人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公司、企业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20(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2-06-13)

冯超[6](2011)在《特殊经济体的单位犯罪主体资格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在1987年1月22日六届人大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47条第4款中首次确认单位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典颁布,采用总则与分则相结合的方式把单位犯罪列入其中,这是刑法发展方向的反映,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说明我国的刑法体系正逐步发展、完善。但是,新的形势下要研究单位犯罪的构成,要对特殊经济体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做出准确的认定。(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18期)

赵丽平[7](2011)在《单位犯罪主体的司法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单位犯罪在社会中的危害性越来越严重,各国在立法上加强了对单位犯罪的惩处,理论上也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目前单位犯罪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司法实践中认定单位犯罪有一定的困难。本文借鉴单位犯罪的一些基本理论,阐述了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的特征,由此得出单位犯罪主体的唯一性,单位中承担刑事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员不是单位犯罪的主体。然后对刑法列举的单位犯罪主体进行了论述,分析它们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最后对实践中存在的一些有争议的单位犯罪主体进行了论述,得出了自己的观点,希望能给实践中认定单位犯罪主体问题贡献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11-04-30)

何永东[8](2010)在《论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过于笼统,因而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关于单位犯罪主体认定的争论。一般认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具有合法性、整体性、独立性、复合性的特征。在认定单位犯罪的主体时,应当根据单位犯罪主体的构成条件,结合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不能笼统认定。(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0年36期)

操武斌[9](2010)在《司法实务中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刑法确立了单位的犯罪主体地位,但刑事诉讼实务中对单位犯罪主体的处理非常混乱,导致本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单位被免责,或是只追究单位责任人而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必须明确单位犯罪主体的确立标准,只要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经单位决策程序决定,反应单位意志的犯罪,并为刑法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其犯罪主体就应当是单位,而不论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0年31期)

白金玲[10](2010)在《经济犯罪中单位主体的共犯性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共同犯罪从范围上可以将其界定为发生在经济领域的共同犯罪,其与普通共同犯罪行为一样都具有主体、行为等要件的规定性要求。但又由于其是经济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结合体,因此必然会表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殊性,从经济共同犯罪的主体来看最为特色之处就在于单位共犯主体认定问题。本文拟立足在共同犯罪理论平台之上探讨发生在经济领域里的单位主体参与实施的特殊共同犯罪问题。本文共分叁部分,分别就单位能否成立共犯主体,单位共犯主体资格的确定和单位共犯主体对外意思联络的确认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以期能够对单位共同犯罪问题的研究有所助益。(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0年31期)

单位犯罪中的主体认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单位犯罪主体资格是单位构成单位犯罪的理论前提。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一般条件包括:单位行为主体条件和单位刑事责任能力条件。二者是单位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不容割裂。另外,对单位犯罪主体资格进行具体认定必须以上述条件为标准,才能科学界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同时,对于单位犯罪主体资格之否定情形必须创设刑法单位人格否定制度,方能予以相应地规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单位犯罪中的主体认定论文参考文献

[1].刘永纪.一人公司单位犯罪主体如何认定——从李某合同诈骗案说起[J].法制与社会.2019

[2].高诚刚.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条件及其认定[J].毕节学院学报.2014

[3].汤巧茹.如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犯罪主体[N].江苏法制报.2013

[4].肖婕.单位犯罪主体司法认定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3

[5].庞志毅.一人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N].江苏经济报.2012

[6].冯超.特殊经济体的单位犯罪主体资格认定[J].法制与社会.2011

[7].赵丽平.单位犯罪主体的司法认定[D].黑龙江大学.2011

[8].何永东.论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J].人民论坛.2010

[9].操武斌.司法实务中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J].学理论.2010

[10].白金玲.经济犯罪中单位主体的共犯性认定[J].法制与社会.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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