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非诉化调解论文-童曙明,王思淼,丁莉

法院非诉化调解论文-童曙明,王思淼,丁莉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院非诉化调解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非诉,诉前调解,诉调对接,英山,诉讼费用,司法鉴定,调解员,一审判决,安全警示标志,住院伙食补助

法院非诉化调解论文文献综述

童曙明,王思淼,丁莉[1](2018)在《英山法院非诉调解助伤者圆满获赔》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调解中心成功进行了诉前调解——某银行同意赔偿方某7年前受伤后遗症损失73600元,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双方握手言和。基本案情7年前的一天晚上,方某回家时经过银行的路段。因银行门前积水严重,为了(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8-05-03)

刘建章,许建军[2](2018)在《医患纠纷这里有新解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调解员温民权的办公室里一派忙碌景象。这一天,温民权正在引导医患双方代表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准备将协商好的解决方案拿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事情是这样的:4岁的赵明((本文来源于《人民代表报》期刊2018-01-23)

冀天福,刘建章,许建军[3](2018)在《医患纠纷这里有新解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调解员温民权的办公室里一派忙碌景象。这一天,温民权正在引导医患双方代表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准备将协商好的解决方案拿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事情是这样的:4岁的赵明((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1-19)

杨晓兵[4](2015)在《我国法院非讼化调解的现状与发展方向》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我国法院非讼化调解的现状我国的委托调解与国外作为司法ADR主要形式的非讼化调解在很多方面都是一致的。从各个法院运行的具体情况来看,委托调解大致有以下叁种模式:(1)法院根据调解案件的需要自己组建调解员队伍的模式。法院的调解员由法院聘请,在法院从事非讼化调解工作。调解人员主要由退休法官、优秀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组成。目前,这种模式在一些地区已发展为附设在法院内的规模较大的诉调对接中心。(2)由司法局选派优秀的调解(本文来源于《南都学坛》期刊2015年02期)

牛昊祺,付建国[5](2014)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调解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 在非诉执行工作中,对当事人非诉执行和解的内容要严格审查,在坚持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同时,适度掌握执法灵活性,防止引发不良社会效果。绝不可为了结案而违背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进行非诉调解。 案情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大庆(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4-12-04)

卫建萍,严剑漪[6](2014)在《在商言商 依法“得法”》一文中研究指出第一现场 5月28日,上海的夏天已经悄悄来临。 55岁的朱洪超律师出现在我们面前,精神矍铄的他有着很多头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第五届副会长,上海市律协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联合律师(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4-06-22)

陈颖婷[7](2014)在《非诉调解快速化解自贸区商事纠纷》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浦东新区法院自贸试验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正式启动。昨天从“自贸试验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自贸区内发生的商事纠纷诉讼案件将可通过非诉讼调解方式得到解决。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作为首家协作单(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4-05-28)

薛文成,高金登,丁美芳[8](2011)在《非诉调解确认:青浦法院的认知与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求解:“脆弱”的人民调解协议   张某和刘某是朋友关系,由于张某是台湾人,其现有资产不具备开办独资企业的条件,他只好向刘某求助,想借用其名义开办公司。碍于情面,刘某同意做挂名老板,由张某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公章也由他保管。但公司不久就债台高筑。(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1-08-06)

孙振庆,赵贵龙[9](2011)在《论诉讼与非诉解纷方式间和谐衔接机制的构建——从调解切入看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法院功能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一、问题:当前多元解纷机制的困境〔1〕面对社会快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急剧分化整合,中国迎来了一个纠纷多发和诉讼爆炸时代。当前的解纷模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和谐的要求。尽管多年来对大调解格局或多元解纷机制的呼声一直很高,但是,这种机制实践中却运行不畅,化解矛盾能力依然较弱。厦门市近20年来统计表明:基层调解组织庞大,却运行松散、功能不足。〔2〕《中国法律年鉴》(1991-2001)及《中国司法行政年鉴》(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1年05期)

张学力[10](2011)在《论我国法院非诉化调解制度的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近年来,法院非诉化调解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其中有许多理论与实践中的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笔者拟就此做些探讨。全文共分四章,现分述如下:第一章首先介绍法院非诉化调解制度的概念,并与诉讼和解、诉讼调解、人民调解等相关制度相比较,厘清制度本身的内涵。其次阐述法院非诉化调解的意义,包括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法院纠纷解决能力,保障司法效益最大化;缓解当事人的对抗心理,实现法院诉调对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二章考察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法院非诉化调解实践中所采用的模式,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法院非诉化调解制度施行中的异同比较和认识研究,取长补短,借鉴德国的起诉前强制调解制度、日本的民事调停制度、台湾的诉前调解制度以及美国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和英国的法院非诉化调解制度,以期建构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法院非诉化调解制度。第叁章介绍并评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法院非诉化调解制度的有关司法解释,包括对委托调解和司法确认的规定,并评述了法院非诉化调解在上海、北京、广东、甘肃等地的操作实践,主要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程序、朝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模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矛盾纠纷解决体系以及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为典型代表。本文第四章从经济、价值以及功能叁个方面对我国法院非诉化调解制度建构的原理进行分析,并试图从调整具体制度、改进辅助措施两个角度出发建构并完善我国现行的法院非诉化调解,促使其更好的发挥调解作用。(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11-04-20)

法院非诉化调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调解员温民权的办公室里一派忙碌景象。这一天,温民权正在引导医患双方代表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准备将协商好的解决方案拿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事情是这样的:4岁的赵明(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院非诉化调解论文参考文献

[1].童曙明,王思淼,丁莉.英山法院非诉调解助伤者圆满获赔[N].中国商报.2018

[2].刘建章,许建军.医患纠纷这里有新解法[N].人民代表报.2018

[3].冀天福,刘建章,许建军.医患纠纷这里有新解法[N].人民法院报.2018

[4].杨晓兵.我国法院非讼化调解的现状与发展方向[J].南都学坛.2015

[5].牛昊祺,付建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调解适用[N].人民法院报.2014

[6].卫建萍,严剑漪.在商言商依法“得法”[N].人民法院报.2014

[7].陈颖婷.非诉调解快速化解自贸区商事纠纷[N].上海法治报.2014

[8].薛文成,高金登,丁美芳.非诉调解确认:青浦法院的认知与探索[N].人民法院报.2011

[9].孙振庆,赵贵龙.论诉讼与非诉解纷方式间和谐衔接机制的构建——从调解切入看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法院功能定位[J].法律适用.2011

[10].张学力.论我国法院非诉化调解制度的建构[D].复旦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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