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之我见(论文文献综述)
孙曈[1](2020)在《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建构与发展路径研究》文中指出政党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政党认同是政治主体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对政党所产生的一种思想、情感和意识上的归属感,是其对政党做出的一种肯定性的心理反映和行为表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根植于中国特有的国情,淬炼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种新型的政党关系主要特征就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框架下,存在着执政党认同与参政党认同的两个维度,由于参政党与执政党在目标、利益和使命上的一致性,因此,中国的执政党与参政党携手形成了“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认同关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政治发展道路,构建了新型的中国政党制度。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参政党的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方针和政策,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一历史性文件中,将中国八个民主党派定性为“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①由此可见,中国参政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受到信任,同时所肩负的使命也更加重大。但是,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中国参政党认同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参政党在领导班子建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党协商、自身建设等还存在诸多不足,进而影响了参政党的认同度。因此,从政党认同的视角来把握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脉络,总结参政党认同的历史经验,探索今后参政党认同的路径,对新时代参政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通过对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演进进行梳理,总结了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脉络,论证了各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认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必然;探讨了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认同中国共产党、发挥参政党政党功能、与执政党一道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基础。通过新时代中国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基于问卷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总结了参政党认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索了参政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队伍建设、履职绩效、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认同路径,为今后如何进一步提高中国参政党的认同度、提升中国参政党的履职能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论文内容由以下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中国参政党认同的理论阐述。对与本研究相关的政党认同理论概念问题,如:认同、政治认同、政党认同进行界定与解读;对参政党认同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政党认同思想进行梳理和阐释,为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建构与发展路径提供了理论分析框架和理论指导。第二部分是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演进。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民主党派认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建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制度保障,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参政党认同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新时代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实践成果,对中国参政党认同经验进行了概括与总结。第三部分是新时代中国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认同的空间、认同的平台、自我认同层面阐明新时代参政党认同的机遇;从意识形态、信息技术、大统战工作格局、参政党履职能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层面阐述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挑战;通过对参政党认同的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揭示出当前参政党认同面临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发展路径。根据参政党认同理论,分别从政党意识形态认同、参政党队伍认同、参政党履职绩效认同、参政党自身建设认同、参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认同等方面,提出了推进新时代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发展路径及对策。
杜俊奇[2](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裴仕彬[3](2019)在《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1804-1970)》文中指出辩诉交易,英文“Plea Bargaining”,字面意思就是答辩的讨价还价。美国辩诉交易起源于19世纪初,从出现之初便招致种种质疑,在质疑声中,美国辩诉交易如今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影响力。本文意在对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历史考察、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社会学分析等方法,梳理美国辩诉交易演进过程的三个历史分段中检察官的作用、辩诉交易运行概况、主要交易模式,分析了美国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原因,比较了美国辩诉交易和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异同,针对我国检察裁量权运行中存在问题,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出从提高检察官适用认罪协商动力的角度完善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除了导论外,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美国检察官的演变及在辩诉交易兴起中的作用”分成四节。第一节是对美国检察官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考察。从“地理大发现”开始,美国本土的居民便呈现出多民族、多文化交融的特点,其检察制度在不断变革中独具特色,英国普通法绝不是影响美国检察制度的唯一性力量。在美国,对美国检察官起源之争一直没有停过,早期北美殖民地的宗主国包括英、法、荷等国,宗主国的检察制度或多或少影响殖民地检察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因此,在对各种学说进行分析介绍的基础上,结合殖民地时期特有的历史文化背景,美国检察官制度是以英国普通法传统为主体,兼具大陆法系特征的混合体系。在数百年的发展中,美国检察官制度的演变脉络主要是刑事诉讼启动从私诉到公诉、检察官选任从任命到民选,检察体制从单轨制到双轨制。第二节主要对检察官适用辩诉交易的犯罪类型进行了分析。首先考察了19世纪前美国主要的犯罪类型与刑罚,该时期道德和宗教犯罪在刑法体系中占据重要作用,独立战争后刑法加强了对财产的保护,刑罚也出现轻刑化趋势。本文通过对马萨诸塞等地区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酒类案件成为马萨诸塞州最先适用辩诉交易的案件类型。纽约、波士顿等城市的辩诉交易并非从酒类案件开始,而是在盗窃等财产犯罪中最先适用。由于对谋杀罪进行分级,谋杀等重罪案件也逐步可以适用辩诉交易。第三节探讨了立法对法官量刑裁量权进行限制。由于存在对权力的警惕,法官尽管获得了司法审查的权力,但是在1860年以前,最高法院适用司法审查的案例少之又少,法官裁量权一方面受到法典化运动带来的刑事立法成文化和制衡思想广泛传播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司法操作方面受到强制性量刑法令的约束,检察官作为行政部门不太起眼的角色,找到了法官裁量权行使的漏洞而在实践中不断使用辩诉交易。第四节进一步考察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主要模式,美国检察官的定位和职权被认为是代表着正义、法律和秩序,代表人民和政府追诉犯罪。美国检察裁量权吸收了英国总检察长关于撤回起诉的主要内容,该权力不断演变为几乎不受司法审查的排他性权力。提出在内战之前,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可以使用的主要筹码有诉讼费用、过度指控等,检察官把撤回起诉的裁量权运用至辩诉交易程序中,指控交易便成为该时期主要的交易模式,在19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检察官针对立法限制检察官不起诉便又在实践中使用中止诉讼的交易模式。第二章“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广泛实践中的作用”共四节。第一节分析了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刑事立法增长而带来案件的增加。19世纪,美国经历了工业革命、移民潮以及西进运动等影响促进美国经济发展的事件,最终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基本完成了工业化,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危机和社会动乱频繁发生,政治日益腐败和低效,为了扭转这种不利经济发展的弊病,美国掀起了一股扩张刑事制定法的浪潮,大量带有刑事制裁的经济管制立法、社会立法、道德立法出现,检察官的指控职能不断扩大。第二节着重考察了联邦检察官职权的扩大和司法部的创立对检察官职权的影响。内战后行政权,尤其是以联邦总统为代表的行政权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大,联邦政府不断介入经济社会事务。联邦检察官的职权、人数及薪水均在增加,联邦检察官的地位也随之提升,尤其是联邦司法部的创设,司法部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司法部获得了官员账目、法官薪水分配、人事推荐权等监督法官的行政性权力。第三节介绍了进步主义运动对刑事司法运行的影响。社会有识之士为了揭露和治理社会经济等领域的问题,引发了一场进步主义运动。该运动对美国当时的政治、法律领域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首先,该时期政治哲学发生了从立国时遵循的自然法原则向实用主义的转向。刑事司法领域也深受法学实用主义的影响,关于刑罚目的的讨论导致不定期制度、缓刑制度、假释制度和少年司法的确立和发展。同时,刑事司法领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正当程序的勃兴、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使得庭审日益复杂化,控辩双方从经济的角度也必然倾向于选择辩诉交易。大陪审团固有的制度缺陷也导致其本身指控职能不断被削弱,为检察官行使裁量权进一步提供制度空间。第四节分析了内战后辩诉交易的变化和发展。由于美国政治的双轨制,本文分别考察了联邦和各州的辩诉交易的情况,辩诉交易案件主要发生在各州,各州辩诉交易的情况存在不平衡的情况。本文还选取了谋杀和酒类案件为例分析该阶段辩诉交易的特点,初步显示出政治因素的影响。辩诉交易的发展离不开法官,州法院对辩诉交易存在认同和质疑两种不同的意见,而联邦法院基本对辩诉交易持沉默态度。检察官利用新出现的缓刑、不定期刑和假释作为适用辩诉交易的工具。在具体的运行上,检察官的量刑权在扩大,检察官也利用犯罪形态和前科作为交易的手段与辩护律师谈判,辩诉交易对被告人的罚金刑影响更大,本文还分析了公众舆论对检察官是否选择辩诉交易的影响。第三章“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得到合宪性认可中的作用”一共分为三节。第一节着重考察了对辩诉交易中检察官作用的理论探讨及反思,犯罪浪潮、司法丑闻的爆发以及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运用,由民间组织实施的犯罪调查通过案件分析和数据统计逐渐发现了隐藏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的辩诉交易现象,并提出改革检察制度的建议。20世纪20、30年代,很多学者根据犯罪调查报告公布的司法数据,对检察官裁量权作了更为细致和精深的研究,揭露存在的问题,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改进建议。第二节讨论了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逐步得到法院确认的过程。在20世纪,商业犯罪、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等日益成为危害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毒瘤,检察官对上述犯罪类型不仅具有指控权力,还享有侦查调查权。法官在辩诉交易发展史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法官在一战后对辩诉交易的态度逐步发生转变,不再一味地否定,加大了对辩诉交易是否具有事实基础、答辩是否具有自愿性和是否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等方面司法审查力度,最终由联邦最高法院于1970年通过案例确认了辩诉交易的合宪性。第三节研究了一战后辩诉交易模式的细化。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司法界掀起一股正当法律程序革命的浪潮,权利法案条款实现联邦化。辩护制度在刑事案件的全覆盖促使公设辩护人制度的兴起和发展,公设辩护人制度自身困境又进一步导致控辩双方乐于进行辩诉交易。在一战后,联邦和各州的辩诉交易的比率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根据调查表明,检察官对辩诉交易的态度各异,没有统一的标准。辩诉交易制度也出现类型化的趋势,本文对谋杀犯罪、毒品犯罪、部队中犯罪、少年犯罪等类型案件中的辩诉交易进行了分析,并按照交易主体和交易模式不同对辩诉交易进行了类型化的探讨。第四章“美国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原因探析”共分为三节。第一节简单介绍了辩诉交易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废除危机,并分析了国外对辩诉交易兴起的几种解释理论。第二节探究了辩诉交易之所以兴起于美国的特殊政治法律文化原因。肇始于殖民地时期塑造起来的契约精神和自治实践深刻影响了控辩双方和民众对辩诉交易的态度,控辩双方从内心认可协商解决刑事实体及程序的问题。分权理论和实践使得检察官在决定是否提起指控和如何指控具有排他性的权力,在辩诉交易中行使的是准司法权。本文认为,检察官采用选举制对检察官刑事诉讼的微观运作产生了深远影响,检察官处理刑事案件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其选举利益的需要。第三节通过运用庞德社会控制的法社会学基本原理对检察官倾向于适用辩诉交易进行了分析。辩诉交易兴起和发展的19世纪也正是美国工业化、大量移民的时期,人口的变迁与辩诉交易率呈现一定的相关性,通过普选制,组织的影响日益扩大,检察官必然会为了保护社会人力资本倾向于采用辩诉交易。19世纪,社会冲突不断深化,检察官也通过辩诉交易中“从宽机制”予以应对,缓和了社会组织之间的紧张关系。第五章“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地位对我国的启示”共分为四节。第一节在比较了中美两国检察官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不同定位后,重点分析了我国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立检察机关控权型的法律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措施的法律效力和司法权威。第二节重点研究了美国检察官裁量权演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美国检察官享有几乎绝对的起诉裁量权,但是,美国检察官行使裁量权也受到内部裁量政策和案例法上抗辩事由的约束。本文考察了我国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检察裁量权的变迁,分析我国裁量权存在的行使界限不清等问题,提出以公共利益标准重新塑造我国检察裁量权的行使边界,构建保障检察裁量权依法独立行使的机制。第三节分析了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司法审查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并对美国在司法审查中秉持的合宪性推定进行了研讨,提出我国一方面建立刑事司法中的合宪性推定原则,另一方面构建以自愿性为核心的认罪认罚司法审查机制。第四节对辩诉交易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异同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本文较为深入地分析了我国检察官在适用认罪认罚协商程序时面临协商成本过高、存在职业风险等动力不足问题。总结出我国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定位,并以新刑事诉讼法新增的认罪认罚中特殊不起诉制度为例,细化在特殊不起诉中公共利益衡量原则的具体适用规范。本文提出从突出控辩双方的主体地位、提高协商主体的决策能力、落实庭审实质化和构建认罪认罚协商的“契约”秩序等方面增强检察官适用认罪认罚协商的动力。
荣震[4](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腐败治理,围绕着如何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问题,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腐败治理道路,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腐败治理体制。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改革的历程和经验,把握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为研究对象,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为理论基础,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该理论分析框架包括纵向历时分析和横向要素分析两个维度。以理论分析框架为依托,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演变历程。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每一个历时时期内的分析则以横向要素为依托,从制度环境、制度需求、制度供给三个展开论述。其中,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环境,制度需求主要是从腐败形势对腐败治理体制提出的治理任务角度切入,而制度供给则包括腐败治理指导思想、组织体系和具体制度规范供给三个内容展开论述。历史演进分析之后,综合运用制度分析范式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历程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在进行透彻的历时演变分析和变迁逻辑分析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特征、基本经验与存在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最后,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三个层面提出了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路径。具体而言,文章共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是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在阐释腐败、腐败治理、体制与机制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明确界定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与世界范围内的主要模式。然后,基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三个理论流派主要理论支撑点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理论分析框架主要包括横向历时性分析维度和纵向要素性分析维度两个组成部分。第二章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十八大迈入新时代四个党史发展的“关键节点”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史演进划分阶段,结合官方腐败治理体制改革表述话语体系及学术界现有研究的阶段和命名划分,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对每个阶段内腐败治理的政治生态环境、腐败形势、腐败治理体制分别展开论述。第三章主要基于制度分析理论范式对腐败治理体制变迁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第四章是基于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变迁历程和变迁内在逻辑,对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经验、主要特征和存在问题总结与分析;第五章则是在上述四章的基础上,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提出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本路径。
张青磊[5](2018)在《我国公民安全研究》文中指出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也是人类发展的首要条件。公民安全与公民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而且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同时,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公民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得到了极大拓展,另一方面公民面临的安全威胁也越来越多,国家和公民已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安全已成为社会发展与人的幸福的首要价值性标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公民对安全的要求日益增长,维护和保障公民安全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置于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提出的“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使保障公民安全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民主法治不断完善,军事科技实力逐步增强,互利共赢的和平外交顺利推进,我国公民安全总体上得到较好保障。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8年新年贺词中指出:“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是,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影响,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相互交织,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渗透,境内不稳定因素与境外不稳定因素相互作用,我国公民安全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极端贫困问题、食品不安全问题、恐怖主义问题、生产安全事故、盗窃诈骗类侵财性刑事犯罪、城镇化进程中的强征强拆、生态环境破坏、公权力腐败等对我国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自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阶段,如何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是新时代推进公民自由而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新时代,我们必须从维护公民生存和发展的立场出发,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理念,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微观角度探寻克服公民安全困境、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的具体路径;同时,我们还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公民可持续安全理念,从宏观角度思考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的总体路径。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绪论、五章正文和结语七个部分。绪论主要阐述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的问题和内容及研究问题的说明,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正文第一章是公民安全的理论源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中有关人的生存、人的财产、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思想和西方批判安全研究与“人的安全”理论及中国主流思想中的安全理念等进行梳理分析,挖掘“中、西、马”有关公民安全的理念、思想和观点,为科学界定公民安全做好理论铺垫。第二章对公民安全进行科学界定。根据第一章对“中、西、马”有关公民安全理念、思想和观点的梳理分析,结合学界对安全的不同界说,对公民安全进行科学界定,明确公民安全的概念,核心内容和演绎路径,并分析探讨实现公民安全的条件和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与公民安全的关系,为后文对我国公民安全进行系统分析奠定基础。该部分指出,公民安全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在实际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免受来自内部或外界的非法侵害,以及所拥有的一种有保证或有保障的状态。公民生命安全、公民财产安全、公民自由安全是公民安全的核心内容,也是公民安全的价值所在。将自由安全纳入公民安全核心内容突破了传统上认为公民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界限。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公民安全的成长环境,亦可称为公民安全的萌生条件。安全问题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相伴生,但公民安全作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安全的一个研究领域则是20世纪90年代“人的安全”理念提出以后的事情,这说明公民安全提出、形成和发展是需要条件的。该部分从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国际等五个方面发生的变化来分析探讨我国公民安全的成长环境。第四章用理论和实证的方法,从我国公民安全安全核心内容的三个层面对我国公民安全概况进行现实考量,即主要从我国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自由安全层面分析了我国公民安全的现状、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困境产生的原因,是本论文的重点。第五章是本文的另一个重点,分析探讨了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路径。该部分从中国公民安全实际出发,按照“分——总”的思路提出了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路径。第一节主要是针对我国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自由安全的现状和面临的困境,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第二节主要是根据我国公民安全的总体概况,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对如何实现我国公民安全进行了总体思考。通过“分——总”思路分别提出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路径,并使之形成一个完整体系,共同保障和推进我国公民安全的实现。最后一部分是结语,虽然我国公民安全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威胁公民安全的因素复杂多元,而且有些难以预测,但在中国共产党党、中国政府、社会力量和公民的共同努力下,威胁公民安全的因素会逐步得到解决或减少,公民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好,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的条件也会越来越完善。
刘厚见[6](2016)在《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指出信访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政治参与制度,源远流长,在中国古代、近现代都有它的影子。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传承中国几千年的信访文化,创造性地建立了党的信访制度,把信访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给信访注入了新的内涵,意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依法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权处理的其他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合理诉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权处理的管理部门必须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活动。这就明确了信访是一种有别于司法诉讼制度的权利救济制度。中国共产党在开展信访工作中,主动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调解与处理信访问题,打击非正常上访,鼓励人民群众依法诉讼,充分发挥了信访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展道路上的政治参与、权力监督、矛盾化解、权利救济功能与作用,为建设和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党的信访工作理论研究,从毛泽东到习近平,党的历届中央领导人就党的信访工作开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研究和论述,建立信访制度,创新信访工作方法,科学总结并形成了一套贯穿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信访理论。众所周知,毛泽东思想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理论原则思想,它关于“信访矛盾就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信访工作要服务党的其他工作开展、信访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群众工作”的信访理论,主要体现的是群众观点和社会动员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与发扬,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信访思想主要集中体现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之中,还有党的十八大明确的“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思想等。这些理论思想之间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一个统一的科学理论体系。前者为后者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后者又在继承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它们以党的群众路线、党的根本宗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体制、党巩固稳定的基层政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理论支点,立足于中国共产党信访制度的建立完善与创新发展,在党的信访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它们的正确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信访工作,热情接待群众信访,认真处理群众诉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方法,积累了丰富的信访工作实践经验。从建国后信访制度的建立到文化大革命信访制度的破坏,再到1976年后信访制度的恢复,中国共产党的信访工作走过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探索过程。从1982年开始,中国共产党的信访工作才正式进入规范发展与创新发展的新时期,党的信访工作秩序开始得到初始规范,各项信访工作法规政策得到进一步健全,信访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得到进一步创新,信访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凸显,信访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搞,中国共产党的信访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当然,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信访问题。特别是当前,党所面临的信访形势不容乐观,从中央到地方信访量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而且信访群众三五成群,集体上访趋势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逐渐成为上访的主流。信访群众的行为也越来越激烈,非正常上访问题日益突出,群体性事件也频繁发生。再加上我们一些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宗旨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信访的法治思维滞后,信访行为与法律规定相悖,各级信访部门又只注重畅通入口,不注意疏通出口,职能缺位、行为越位,而且信访问题越来越复杂,处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增添了当前信访形势的严峻程度。有了问题,就必须分析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当前引发这些突出信访问题和工作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是制度性因素、体制性因素、法治性因素和中国传统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我们党要解决这些问题,创新信访工作,就必须强化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纪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依法解决群众问题,做到公平正义,有错必纠,违法必究;就必须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方法,改变方式拓宽渠道,抓好信访的源头治理和信访工作秩序的规范整顿,多措并举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就必须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起常态的宣传教育机制、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机制、高效的信访问题处理机制、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从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法治信访的道路。
王元成[7](2013)在《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是当代中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实际运行状况,是当代中国各项民主制度建立、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和条件,体现着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发展水平。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性环节。本项研究主要以政治角色理论为分析工具,以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研究者本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的若干履职行为和相关亲身经历进行研究。本文试图以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行为描述为研究进路,通过展现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产生和角色扮演的全过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及其与相应角色规范和角色期望之间的联系,从而描述和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情况,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制度规定及其运转情况,为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功能、认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某些特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本项研究认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是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产生的基础,也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作为个体的全国人大代表对代表角色期望的领悟以及代表再社会化过程对代表个体履职能力的影响使不同的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呈现出一定个性特点。代表角色所担当的其他角色,特别是代表所担当的其他政治角色对代表的角色扮演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其行为与角色期望的一致性程度、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角色行为特征既与代表个体特征有内在联系,但从更深层次的原因看,其行为特征更多地反映了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在某些方面存在的欠缺。要使人大代表角色行为与角色期望实现更高程度的一致,解决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问题,必须通过改革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相关政治体制。本文内容安排除导言和结论部分外,正文部分共分五章。导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介绍本选题的缘由和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对本文的主要分析概念进行解释,说明本研究的目的、研究思路、主要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等。第一章主要是介绍相关政治主体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可以分为社会期望和角色自我期望。社会期望包括制度性期望和道德性期望。制度性期望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在履职过程中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这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道德性期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要求,主要靠社会舆论以及角色扮演者本人的内心信念发挥作用。角色自我期望是角色对自己行为模式的设想。角色期望最终要通过角色承担者本人对角色的领悟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对角色期望的领悟是代表角色扮演的动力和主观前提。第二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挑选和确定过程,分析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及其对人大代表角色扮演可能产生的影响。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角色期望具体化为一个个代表的过程,当选代表是政治角色的具体承担者和扮演者。第三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总结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第四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分析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行为模式的特点。第五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再社会化的内容、主要途径、特点及其对代表角色扮演行为的影响等。本文最后概括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进行了探讨。
伍玉功[8](2012)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神圣职责,是“坚强的共和国之盾”。因此,人民警察一定要研究并找准加强党的领导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是指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保护权益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也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之一。同时,也对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提出了要求:即树立科学执法的理念、提高民主执法的素质和加强依法执法的技能。从整体上说,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是较强的,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服务群众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高。但是,由于人民警察自身素质不高、现行公安体制存在弊端、公安教育与培训体制存在问题、公安经费保障不力、警力严重不足、公安立法存在缺陷以及人民警察绩效考核不合理等原因,导致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还存在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公共服务能力有待加强、法律运用能力不高、专业技能较弱和语言表达能力较低等,已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党的领导,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威胁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要求、人民警察自身职业特点以及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能力、侦查能力、法律运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擒拿格斗能力等。只有通过改革人民警察录用培养体制;加强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完善人民警察执法考核监督机制;转变人民警察执法理念;改善执法环境,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等等;才能提升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文章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介绍选题依据、研究意义、研究目的、研究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瓮安事件”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削弱了党的领导,动摇了党的执政地位。而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差是“瓮安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既有现实价值,又能弥补理论上的一大空白。第二部分是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必要性。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第三部分是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要求。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也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之一。同时,也对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提出了要求:即树立科学执法的理念、提高民主执法的素质和加强依法执法的技能。第四部分探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现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围绕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加大了队伍建设和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力度,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高。但由于人民警察自身素质不高、现行公安体制存在弊端、公安教育与培训体制存在问题、公安经费保障不力、警力严重不足、公安立法存在缺陷以及人民警察绩效考核不合理等原因,导致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存在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公共服务能力有待加强、法律运用能力不高、专业技能较弱和语言表达能力较低等,急需提升。第五部分探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内容。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内容很多,但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要求、人民警察自身的职业特点以及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能力、侦查能力、法律运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擒拿格斗能力等。第六部分探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途径。由于制约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原因颇多,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途径也就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只有通过改革人民警察录用培养体制;加强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完善人民警察执法考核监督机制;转变人民警察执法理念;改善执法环境,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等等;才能提升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
徐华良[9](2011)在《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自2006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拉开了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的序幕。5年来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对提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定检察官的法律信仰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与此同时,在检察官社会注意法治理念培养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采用文献收集和实证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的基础理论入手,对比地介绍了法治与法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异同和检察官的职能、职业特点等相关概念的释义,并结合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和执法办案实践,总结了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另外,本文经过调查,发掘了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从最高检、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实地调查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三个层次描述了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现状。另一方面,较为客观地发掘了当前从内容、方式和相关机制方面的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
田瑞兰[10](201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结构研究》文中提出任何一个理论体系都有比较严密的结构组成,否则,就不成其为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结构复杂的理论体系。研究这个理论体系的结构组成和逻辑关系,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各个构成层面,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结构研究,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本身整体性的认识,进一步澄清或纠正某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片面的甚至歪曲的认识,从而坚定全党全国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有利于从思想高度提升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理论指导地位,从而进一步增强在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此外,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结构研究,总结中国模式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规律,也有利于从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高度总结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和教训,提升中国模式在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影响力和借鉴意义。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首先要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基础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从时代背景来看,20世纪中叶以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新科技革命突飞猛进,在这样的情况下,世界各国都在抢占科技高地,试图通过本国的迅速发展来增强在世界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同时由于人类共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日益增多,迫使一球两制下的世界上的人们在解决矛盾和冲突时更多的选择和平与合作的方式而非战争与对抗的方式。从思想渊源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根源是马克思主义,因为其基本的概念、范畴、原理、规律都来自这一基本理论,但由欧洲发源的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和丰富离不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和哺育。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渊源更离不开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直接理论来源。从实践基础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同时借鉴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前3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前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从理论体系本身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内容博大精深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还要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不仅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而且结合中国发展的具体实际,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比较系统地初步解决了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一当代最大的历史性课题,并以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如此庞大的理论体系,只有首先把握其总体轮廓,理清其发展脉络,抓住其精神实质,确定其横向与纵向的基本坐标,即掌握其基本结构,才能进一步全面理解理论体系本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是它的严整性、逻辑性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包括主题、精髓和核心三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理论体系的架构中,主题具有纲举目张的统领意义,是贯穿整个理论体系的轴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精髓之于理论,犹如灵魂之于躯体,理论有了精髓,就有了灵魂,有了活力;失去了精髓,也就失去了理论本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科学地诠释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直接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宗旨和基本价值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精髓、核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内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始终,发挥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从纵向结构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三种理论形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探索和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问题上分别作出了各自的贡献,因此对其进行分别研究十分必要。根据三大理论形态在理论体系中形成时间的先后以及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所起的历史作用来看,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形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形态,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颗理论大树上的理论成果,都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都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体现了坚持与发展的统一、继往与开来的结合。因此,在进行分别研究的同时又必须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始终保持历史发展的眼光,才能避免犯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错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行纵向结构研究,有助于从历史发展的角度阐明这三大理论形态的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和特点。从横向结构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着丰富的理论组成,可以提炼出十三条基本原理。这些基本原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整体框架中所处的位置、所产生的影响、所起的作用又是不一样的。只有在搞清楚每一个基本原理的理论内涵、提出背景的基础上,又清楚其在整个理论框架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做到头脑清楚,既能重点突出又能统筹兼顾,下好社会主义建设这整盘棋。为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横向结构,又可以依据一定的划分视角把这十三条基本原理归结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指理论根据层面上的基本原理,包括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发展动力论、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论;第二层面是指主体内容层面上的基本原理,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第三层面是条件保障层面上的基本原理,包括社会主义发展战略论、社会主义外交和国际战略论、社会主义军队和国防建设论、社会主义依靠力量论、社会主义执政党建设论。从横向结构来看,十三条基本原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这个中心点按照由里到外三个层面依次展开,从纵向结构来看,十三条基本原理都衍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产生的基础条件,纵穿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不仅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紧密地连在了一起,而且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随着实践的发展继续发展和丰富。
二、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之我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之我见(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建构与发展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1. 有助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
2. 有助于提高我国参政党的政党生命力 |
3. 对中国参政党的政党社会形象塑造具有推动意义 |
4. 对参政党理论建设具有一定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1. 关于参政党研究 |
2. 政党认同理论研究 |
3. 参政党认同的历史研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1. 政党认同理论在西方 |
2. 西方学者关于中国政党认同研究 |
(三) 文献述评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主要研究方法 |
四、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 研究的创新点 |
1. 研究观点的创新 |
2. 研究视角创新 |
(二) 论文不足之处 |
1. 对原始资料的研究不足 |
2. 理论阐述中还存在不够深入、透彻的问题 |
3. 调查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
第一章 中国参政党认同的理论阐释 |
一、 政党认同相关概念 |
(一) 认同 |
(二) 政治认同 |
(三) 政党认同 |
二、 参政党认同 |
(一) 参政党认同的主体和客体 |
1. 参政党认同的主体与客体界定 |
2. 主体对客体认同内容界定 |
(二) 参政党认同层次 |
1. 参政党的情感认同 |
2. 参政党的认知认同 |
3. 参政党的评价认同 |
4. 参政党的行为认同 |
三、 参政党认同与执政党认同的区别与联系 |
(一) 二者认同的联系:具有一致性 |
(二) 二者认同的区别:具有多样性 |
四、 参政党认同的主要影响因素 |
(一) 意识形态影响因素 |
(二) 参政党形象(组织、领导人)影响因素 |
(三) 参政党绩效影响因素 |
(四) 信息技术革命影响因素 |
五、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认同思想 |
(一) 关于人民群众认同的思想 |
(二) 关于意识形态认同的思想 |
(三) 关于政党组织认同的思想 |
(四) 关于执政党治理能力认同的思想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演进 |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民主党派认同的历史构建 |
(一) 在救亡图存中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二) 在历史性抉择中不断构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1. 高举“和平、民主、团结”的旗帜,促进了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2. 在爱国民主运动中,各民主党派认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政治纲领 |
3. 积极响应“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坚定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二、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制度保障构建 |
(一) 《共同纲领》在制度上培育参政党政治认同 |
(二) 参与国家建设和管理打下参政党认同基础 |
(三) “八字方针”构筑参政党认同的制度根基 |
1. “八字方针”提供了参政党认同制度保障 |
2. “八字方针”坚定了民主党派成员政党认同的信心 |
3. 在各种政治考验中不忘对中国共产党认同的初衷 |
三、 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制度完善 |
(一) 拨乱反正参政党认同进入新时期 |
1. 召开政协会议,明确民主党派政党认同基调 |
2. 巩固政治联盟地位,凝聚参政党认同共识 |
3. 出台“十六字方针”,巩固参政党认同基础 |
(二) 建章立制完善参政党认同体系 |
(三) 提升绩效塑造参政党认同形象 |
1. 发挥人才优势,提升参政党绩效 |
2. 发挥参政党职能,突显履职成效 |
(四) 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参政党认同质量 |
1. 政治参与体现参政党价值认同 |
2. 政治交接传承参政党认同传统 |
3. 强化参政党成员认同主体作用 |
4. 创新履职方式,增强参政党认同评价 |
(五) 出台重要法规文件为参政党认同保驾护航 |
四、 中国参政党认同进入新时代 |
(一) 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论断 |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 |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科学内涵 |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论断的重大意义 |
(二) 参政党认同迈上新台阶 |
1. 召开中央统战会议,参政党认同的一个里程碑 |
2. 出台系列法规性文件,从理论、政策上加大对参政党认同 |
(三) 参政党认同实践步入新境界 |
1.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参政党政治认同 |
2. 强化组织建设构建参政党认同根基 |
3. 履职尽责强化参政党绩效认同 |
4. 提升社会服务水平赢得民众认同 |
5. 在促进祖国统一中,增进海内外同胞对参政党认同 |
五、 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经验 |
(一) 参政党认同的根基是与执政党永葆政治共识 |
(二) 参政党认同的基础是不断提升履职绩效 |
(三) 参政党认同的优势是“人才兴党”战略 |
(四) 参政党认同的源动力是不断创新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时代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一、 新时代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机遇 |
(一) 新时代拓宽了参政党认同的空间 |
(二) 新时代搭建了参政党认同的平台 |
(三) 新时代为参政党自我认同带来机遇 |
二、 新时代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挑战 |
(一) 意识形态复杂化的挑战 |
1. 西方各种敌对势力对我国意识形态不断渗透的挑战 |
2. 社会主流价值遭遇市场逐利性的挑战 |
3. 媒体格局与舆论生态发生变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 |
(二) 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挑战 |
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网络党建 |
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大党建”网络平台的成功构建 |
3. 参政党信息网络技术平台的滞后性 |
(三) 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挑战 |
(四) 参政党履职能力的挑战 |
(五)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挑战 |
三、 新时代参政党认同情况调查与分析——以XX省部分参政党成员为例 |
(一)调查基本情况 |
(二) 调查基本内容 |
1. 对参政党认知情况 |
2. 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认知情况 |
3. 参政党与意识形态 |
4. 对参政党领导班子及参政党代表人士的评价 |
5. 对参政党履职绩效的评价 |
6. 对参政党自身建设认同情况 |
7. 互联网与参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 |
8. 对参政党认同有什么建议 |
(三) 调查结果与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推进中国参政党认同的路径选择 |
一、 参政党认同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路径选择 |
(一) 参政党成员要做主流意识形态的坚信者 |
1. 要坚定信仰,树牢价值自信 |
2. 要不断增进多党合作的政治共识 |
(二) 参政党成员要做主流意识形态的守护者 |
(三) 参政党成员要做主流意识形态的践行者 |
1.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2. 要在思想道德建设上身体力行 |
3. 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
4. 在网络意识形态中释放最大正能量 |
二、 推动中国参政党队伍建设认同的路径 |
(一) 对中国参政党领导班子的认同 |
(二) 对中国参政党代表人士的认同 |
(三) 对中国参政党成员的认同 |
三、 推动中国参政党履职绩效的认同路径 |
(一) 参政议政绩效认同路径 |
(二) 民主监督绩效认同路径 |
(三) 政党协商绩效认同路径 |
(四) 社会服务绩效认同路径 |
四、 推动中国参政党自身建设的认同路径 |
(一) 参政党思想理论建设的认同路径 |
(二) 参政党特色建设认同路径 |
1. 在参政党思想建设上,在坚持政治共识的基础上要保持“求同存异” |
2. 在组织建设上注重界别特色与组织结构优势 |
3. 各民主党派要在自己重点分工领域做出成绩,推出经典和品牌 |
(三) 参政党基层组织建设认同路径 |
(四) 参政党作风建设认同路径 |
(五) 参政党制度建设认同路经 |
(六) 参政党机关建设认同路径 |
五、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中国参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认同路径 |
(一) 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参政党建设的重要性 |
1. 促进了参政党领导班子作用的发挥 |
2. 思想建设形式更加丰富多彩 |
3. 参政党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
4. 参政党的特色更加突出 |
5. 参政党基层组织更加活跃 |
6. 组织管理更加精准 |
(二) 参政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参政党互联网平台技术的滞后性 |
2. 参政党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匮乏 |
3. 参政党成员政党网络意识的弱化性 |
4. 参政党网络安全的危险性 |
(三)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参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认同路径 |
1. 构建“智慧参政党”网络大数据管理平台 |
2. 建立参政党大数据中心 |
3. 培养参政党网络技术人才,不断增强参政党成员政党网络意识 |
4.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参政党网络安全 |
5. 只有线上线下联动才能取得参政党建设的双赢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国参政党认同情况问卷调查 |
第一部分 个人基本情况 |
第二部分 参政党认知 |
第三部分 关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 |
第四部分 关于参政党在意识形态的作用 |
第五部分 关于对参政党领导班子及参政党代表人士的评价 |
第六部分 关于对参政党履职绩效的评价 |
第七部分 关于参政党自身建设的评价 |
第八部分 互联网与参政党治理能力 |
第九部分 (开放题)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3)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1804-197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主要概念辨析 |
第一章 美国检察官的演变及在辩诉交易兴起中的作用 |
第一节 美国检察官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美国检察官制度起源之争 |
二、私诉到公诉 |
三、任命到民选 |
四、单轨制到双轨制 |
第二节 检察官适用辩诉交易的犯罪类型 |
一、19世纪前美国主要的犯罪类型与刑罚 |
二、19世纪早期辩诉交易的案件类型 |
三、适用辩诉交易的其他案件类型 |
第三节 法官的量刑裁量权受到立法的限制 |
一、法典化运动 |
二、强制性量刑法令 |
第四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主要模式 |
一、普通法文化下的检察官裁量权 |
二、检察官进行交易的主要筹码 |
三、辩诉交易的基本模式 |
第二章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广泛实践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不能承受之重——案件量的不断增长 |
一、美国工业社会的繁荣与困境 |
二、检察官刑事指控职能在增加——制定法的膨胀和刑法的扩张 |
第二节 联邦检察官职权的扩大与司法部的创立 |
一、内战后联邦权力的扩大 |
二、联邦检察官的扩容和地位的提高 |
三、联邦司法部的设立 |
第三节 进步主义运动对刑事司法运行的影响 |
一、进步时代法学思潮的兴起 |
二、实用主义在司法领域的兴起和发展 |
三、进步主义时代刑事司法领域的变革 |
第四节 内战后辩诉交易的变化和发展 |
一、辩诉交易的基本情况 |
二、法官对辩诉交易的矛盾态度 |
三、进步主义时代刑罚改革对辩诉交易的影响 |
四、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新变化 |
第三章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得到合宪性认可中的作用 |
第一节 对辩诉交易中检察官作用的理论探讨及反思 |
一、20世纪20年代犯罪报告对检察官裁量权的评论 |
二、20世纪20、30年代学者对检察官裁量权的研究与反思 |
第二节 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逐步得到法院确认 |
一、检察官在控制犯罪中的作用在增加 |
二、法院对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态度的转变 |
三、法院加大对辩诉交易的司法审查 |
四、联邦最高法院对辩诉交易的正式确认 |
第三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模式的细化 |
一、正当法律程序革命的影响 |
二、公设辩护人制度与辩诉交易 |
三、检察官交易模式的类型化 |
第四章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演进中占主导作用的原因探析 |
第一节 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原因理论研究现状 |
一、辩诉交易废除危机 |
二、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若干解释理论 |
第二节 传统的政治法律实践 |
一、美利坚民族基因——契约精神 |
二、分权思想在美利坚的落地生根 |
三、选举制的全局性影响 |
第三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社会学解析——实现社会控制的手段 |
一、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 |
二、社会控制视角下的检察官与辩诉交易 |
第五章 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美国检察官的定位 |
一、美国检察官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 |
二、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及现状 |
三、改革思路 |
第二节 美国检察官裁量权的演变 |
一、美国检察官裁量权的自由与限制 |
二、我国检察官裁量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检察裁量权的路径 |
第三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司法审查 |
一、辩诉交易中司法审查的合宪性推定原则 |
二、构建我国认罪认罚司法审查制度 |
第四节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中的作用对认罪认罚制度的启示 |
一、辩诉交易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较 |
二、认罪认罚协商制度中检察官面临的困境 |
三、关于认罪认罚制度中检察官作用的思考——以特殊不起诉为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内容 |
(一)研究内容 |
(二)可能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阐释 |
(一)腐败 |
(二)腐败治理 |
(三)体制与机制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界定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价值及功能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典型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腐败治理的思想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时期(1978-199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恢复重建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私利的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蔓延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时期(1992-2002) |
(一)腐败治理体制适应性变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权力寻租、资金密集型领域的多样化腐败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时期(2002-201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深化改革时期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从争夺经济利益到争夺政治权力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时期(2012—今) |
(一)腐败治理全面协同深化改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高层化、群体化、家族化、多元化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逻辑 |
一、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 |
(一)从治标主导到标本兼治的腐败治理战略取向 |
(二)从权力反腐、制度反腐到系统反腐的核心理念 |
(三)从反黑色腐败到全方位反腐的腐败治理行动策略 |
二、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动力机制 |
(一)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外生因素 |
(二)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生因素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行动主体 |
(一)党、政、司法机关为主的专门腐败治理机构 |
(二)人大和政协等监督机构 |
(三)社会参与主体 |
四、腐败治理体制变迁方式分析 |
(一)供给强制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二)需求诱致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五、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分析 |
(一)权力结构不均衡的路径依赖 |
(二)腐败治理手段的路径依赖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特征、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高度反腐自觉的变迁底色 |
(二)腐败治理制度体系建构与完善的变迁核心 |
(三)兼具时代性与历史传承性的变迁历程 |
(四)党纪国法互联互通的变迁协同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基本经验 |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正确政治方向 |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推动腐败治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
(三)明确核心理念,锁定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定位 |
(四)与中国政治发展环境相适应,保证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时代回应性 |
(五)寓腐败治理于制度建设之中,促进腐败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 |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腐败治理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
三、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腐败治理的认识存在误区 |
(二)腐败治理机构职能协同不足 |
(三)腐败治理制度规范有待完善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社会参与不足 |
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现代化治理理念不牢固 |
(二)体制自主性困境的制约 |
(三)腐败治理体系不完整 |
(四)腐败治理能力总体偏弱且不平衡 |
第五章 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路径选择 |
一、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战略分析 |
(一)坚持以政党为中心的反腐逻辑支点 |
(二)坚持法治思维为主导的反腐价值理念 |
(三)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的反腐行为取向 |
二、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策略分析 |
(一)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 |
(二)推进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 |
(三)促进腐败治理的社会参与 |
(四)加强腐败治理的国际合作 |
三、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着力点 |
(一)强化腐败治理主体责任 |
(二)强化反腐制度落实 |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5)我国公民安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国外关于公民安全的研究 |
2.2 国内关于公民安全的研究 |
2.3 小结:公民安全研究的不足与启示 |
3 研究的问题与内容 |
3.1 研究的主要问题 |
3.2 研究问题的说明 |
3.3 研究的内容 |
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4.1 研究方法 |
4.2 技术路线 |
第1章 公民安全的理论源流 |
1.1 马克思主义人学相关思想 |
1.1.1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生存的基本思想 |
1.1.2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财产的基本思想 |
1.1.3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 |
1.1.4 小结:马克思主义人学相关思想蕴含人的安全理念 |
1.2 西方批判安全研究与“人的安全”理论 |
1.2.1 西方人的安全研究的历史溯源 |
1.2.2 批判安全研究 |
1.2.3 “人的安全”理论 |
1.2.4 小结:批判安全与“人的安全”研究为界定公民安全提供思想滋养 |
1.3 中国主流思想中的安全理念 |
1.3.1 中国民本思想蕴含的安全理念 |
1.3.2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蕴含的安全理念 |
1.3.3 小结:中国主流思想中的安全理念为公民安全研究提供重要指引 |
1.4 公民安全的理论源流研究述评 |
第2章 公民安全的界定 |
2.1 安全及其相关概念 |
2.1.1 安全的不同界说 |
2.1.2 安全相关的主要概念 |
2.2 公民安全的内涵 |
2.2.1 公民安全的概念 |
2.2.2 公民安全的内容 |
2.2.3 公民安全的演绎路径 |
2.3 公民安全的基本特征 |
2.4 公民安全的实现条件 |
2.4.1 国家善治 |
2.4.2 社会和谐 |
2.4.3 公民安全意识内化于心 |
2.4.4 经济持续科学发展 |
2.5 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与公民安全之关系 |
2.5.1 国家安全与公民安全“对立统一” |
2.5.2 社会安全与公民安全相互交织 |
2.5.3 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民安全“和而不同” |
第3章 我国公民安全的成长环境 |
3.1 政治环境 |
3.1.1 民族解放与国家独立 |
3.1.2 四大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
3.1.3 “依法治国”的提出和完善 |
3.2 经济环境 |
3.2.1 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与改革 |
3.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
3.3 社会环境 |
3.3.1 社会异质性增加 |
3.3.2 社会转型发展 |
3.4 文化环境 |
3.4.1 儒家文化的历史传承 |
3.4.2 “以人为本”文化生态的建立 |
3.5 国际环境 |
3.5.1 全球化浪潮的推动 |
3.5.2 国际公约的规制 |
3.5.3 世界人权斗争的影响 |
3.5.4 联合国“人的安全”的提出 |
3.6 小结 |
第4章 我国公民安全的现实考量 |
4.1 我国公民安全的现状 |
4.1.1 公民生命安全总体得到保障 |
4.1.1.1 威胁生命安全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
4.1.1.2 威胁生命安全的战乱因素总体得到控制 |
4.1.2 公民财产安全基本实现 |
4.1.2.1 公民财产稳步增长 |
4.1.2.2 国家重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安全 |
4.1.2.3 保障公民合法财产安全的法律比较完善 |
4.1.3 公民自由安全逐步完善并落实 |
4.1.3.1 公民真实自由逐步实现 |
4.1.3.2 公民政治权利逐渐完善和落实 |
4.1.3.3 公民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共同发展 |
4.2 我国公民安全的主要困境 |
4.2.1 公民生命安全面临的威胁 |
4.2.1.1 贫困威胁依然存在 |
4.2.1.2 食品不安全威胁突出 |
4.2.1.3 重大疾病威胁加大 |
4.2.1.4 生产安全事故威胁频现 |
4.2.1.5 恐怖主义威胁增多 |
4.2.2 公民财产安全遭遇的挑战 |
4.2.2.1 强征强拆侵犯公民财产安全 |
4.2.2.2 侵财犯罪损害公民财产安全 |
4.2.3 公民自由安全存在的问题 |
4.2.3.1 公民真实自由存在诸多短板 |
4.2.3.2 侵犯公民自由安全的现象还存在 |
4.3 我国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原因 |
4.3.1 经济发展不科学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根本原因 |
4.3.2 民主法治不完善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关键原因 |
4.3.3 公民安全理念缺位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重要原因 |
4.3.4 社会安全问题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直接原因 |
第5章 新时代我国公民安全的实现路径 |
5.1 新时代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具体路径 |
5.1.1 新时代我国公民生命安全威胁的应对 |
5.1.1.1 以“精准扶贫”为指引,打赢扶贫攻坚战 |
5.1.1.2 以“社会共治”为主线,保障公民食品安全 |
5.1.1.3 以“预防”为中心,防控重大疾病威胁 |
5.1.1.4 “规范”为导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
5.1.1.5 以“去极端化”为基础,打好反恐“组合拳” |
5.1.2 新时代我国公民财产安全挑战的化解 |
5.1.2.1 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强征强拆行为 |
5.1.2.2 以“打防控”为举措,制止各类侵财犯罪 |
5.1.3 新时代我国公民自由安全问题的处置 |
5.1.3.1 以“发展”为根本,筑牢公民自由安全的基础 |
5.1.3.2 以“制度”为核心,约束公权力对公民自由的侵害 |
5.2 新时代实现我国公民安全路径的总体思考 |
5.2.1 正确架构政党、国家、社会与公民安全的关系 |
5.2.1.1 突出中国共产党维护公民安全的主导作用 |
5.2.1.2 强化政府保障公民安全的主体作用 |
5.2.1.3 发挥社会力量保护公民安全的重要作用 |
5.2.2 全面推进公民安全保障法治化 |
5.2.2.1 法治是保障公民安全的必由之路 |
5.2.2.2 加快推进公民安全保障法治化建设 |
5.2.3 推动经济平衡充分发展筑牢保障公民安全基础 |
5.2.3.1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平衡充分发展 |
5.2.3.2 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环境问题 |
5.2.4 科学发展军事实力和外交关系厚植保障公民安全优势 |
5.2.4.1 强军兴军建设世界一流军队 |
5.2.4.2 合作共赢构建新型外交关系 |
5.2.5 提升公民安全意识,升级公民安全理念 |
5.2.5.1 努力提升公民安全意识 |
5.2.5.2 升级公民安全理念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信访的相关概念辨析和历史源起 |
第一节 信访的相关概念辨析 |
一、信访与信访工作 |
二、越级上访与非正常上访 |
三、信访调解与司法诉讼 |
第二节 信访的历史源起 |
一、中国古代社会信访 |
二、中国近代社会信访 |
三、中国现代社会信访 |
第三节 信访的主要功能 |
一、政治参与功能 |
二、权力监督功能 |
三、矛盾化解功能 |
四、权利救济功能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的发展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的相关思想 |
二、毛泽东关于内部矛盾的主要思想 |
三、毛泽东关于利益矛盾的主要思想 |
四、毛泽东关于敌对矛盾的主要思想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的发展轨迹 |
一、毛泽东思想中的信访理论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信访思想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的理论支点 |
一、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 |
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 |
四、巩固稳定的基层政权建设观 |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实践的探索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实践的曲折探索 |
一、信访制度的建立(1949—1966) |
二、信访制度的破坏(1966—1976) |
三、信访制度的恢复(1976—1982)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实践的创新发展 |
一、信访工作秩序的初始规范(1982—1995) |
二、信访工作法规政策的健全(1995—2005) |
三、信访工作机制方法的创新(2005年至今) |
第四章 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信访出现的突出问题 |
一、信访量持续高位运行 |
二、集体访逐渐成为信访主流 |
三、非正常上访日益突出 |
四、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 |
第二节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信访服务的观念不强作风不实 |
二、信访接待的进口过宽出口不畅 |
三、信访部门的职能缺位行为越位 |
四、信访问题的内容繁杂处理复杂 |
五、信访人法治思维滞后行为偏执 |
第三节 信访问题凸显的成因 |
一、制度性因素 |
二、体制性因素 |
三、法治性因素 |
四、观念性因素 |
第五章 创新信访工作的对策 |
第一节 强化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纪律要求 |
一、强化党的纪律,切实坚持党对信访工作领导 |
二、强化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
三、强化公平正义,切实坚持依法依规处理问题 |
四、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坚持有错必纠违法必究 |
第二节 创新信访工作方式 |
一、改变方式拓宽群众信访渠道 |
二、夯实基础做好信访源头治理 |
三、整顿秩序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
四、多措并举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
第三节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
一、建立常态的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机制 |
二、建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机制 |
三、建立高效的信访事项处理工作机制 |
四、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
第四节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
一、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理论依据 |
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法律依据 |
三、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现实依据 |
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路径分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和选题的意义 |
1. 笔者本人的履职与学习经历是引发本项研究的直接原因 |
2. 本项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
3. 本项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 |
2. 对人民代表大会运行机制的研究 |
3. 对人民代表大会与执政党关系的研究 |
4. 对人大代表的研究 |
5. 对国外议会和议员的研究 |
三、研究目的、分析工具与研究思路 |
1. 研究目的 |
2. 分析工具和主要概念 |
3. 研究思路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六、篇章结构 |
七、研究个案的相关基本情况 |
第一章 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 |
一、制度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3、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旳制度性保障 |
二、道德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
2.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
3.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
4.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
5.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正确处理党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之间的关系 |
6.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为民请命的精神 |
三、自我期望 |
四、角色领悟 |
五、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期望的特点 |
1. 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不突出 |
2. 制度性社会期望与道德性社会期望之间无明显界限 |
3. 各种社会期望之间以及角色自我期望与社会期望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
第二章 推荐、考察与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选择与确定 |
一、代表候选人名额的确定与分配 |
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过程 |
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考察与初步确定 |
1. 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机构 |
2. 考察内容与过程 |
3.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初步确定 |
4. 后续材料工作 |
四、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正式确定 |
1. 省委会议讨论 |
2. 各党派和人民团体民主协商 |
五、正式候选人的确定与投票选举 |
1. 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
2. 投票选举 |
六、当选代表的资格审查与确认 |
七、全国人大代表角色产生过程的特点 |
1. 代表产生过程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
2. 组织推荐提名是当选代表的重要前提 |
3. 组织推荐和考察过程集中体现了党对代表角色的社会期望 |
4. 投票选举是代表当选的决定性环节 |
5. 代表候选人个人在选举中难以发挥作用 |
6. 代表来源形式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
7. 代表产生过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点 |
第三章 议案、审议与表决: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
1. 会议通知 |
2. 赴京报到 |
3. 建团会议 |
4. 预备会议 |
二、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
1. 会议议程 |
2. 会议日程安排 |
三、向大会提交代表议案和建议 |
1. 提交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要求 |
2. 会议提交议案、建议情况 |
四、听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和各项议案的说明 |
1. 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第二次全体会议 |
3. 第三次全体会议 |
4. 第四次全体会议 |
五、审议各项议案和工作报告 |
1. 3月5日下午,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3月6日,代表小组第一次会议 |
3. 3月7日上午,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 |
4. 3月7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二次会议 |
5. 3月8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 |
6. 3月9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四次会议 |
7. 3月10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五次会议 |
8. 3月10日下午,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 |
9. 3月11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六次会议 |
10. 3月12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七次会议 |
11. 3月12日下午,代表团第四次全体会议 |
12. 3月13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八次会议 |
13. 3月13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九次会议 |
六、会议简报交流 |
1. 印发简报的目的 |
2. 简报的特点 |
七、对工作报告决议案和其他议案决议进行表决 |
1. 大会表决办法 |
2. 大会议程和表决程序 |
八、选举和决定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 |
1. 选举、决定和表决办法 |
2. 会议期间代表对人选的酝酿过程 |
3. 投票选举和表决 |
九、大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规范性一致是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基本取向 |
2. 审议过程客观上成为代表行为实现规范性一致的重要准备 |
3. 角色冲突是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伴随现象 |
4. 代表在会议期间存在较严重的角色超载现象 |
5. 角色扮演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角色错位现象 |
6. 代表角色行为具有重要的象征性功能 |
7. 提交议案和建议成为代表个体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 |
第四章 视察、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代表视察 |
1. 会前集中视察 |
2. 专题性集中视察 |
二、执法检查 |
1. 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2. 参加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三、专题调研 |
1.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2.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四、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
1.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成立情况 |
2.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五、列席有关会议 |
1. 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
2. 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六、联系人民群众 |
1.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
2. 通过走访联系群众 |
3. 通过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
4. 向有关专业人士请教 |
5. 应有关部门邀请担任社会监督员 |
七、闭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代表角色行为规范性一致程度明显降低 |
2. 代表角色冲突广泛存在 |
3. 代表角色超载现象更为严重 |
4. 代表角色错位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
5. 代表角色行为的象征性功能淡化,制度性功能显现 |
6. 代表角色行为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性空间 |
第五章 培训、研讨与经验交流: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再社会化 |
一、专题培训 |
1. 2008年第八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 |
2. 2009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 |
3、2010年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代表培训班 |
4. 2011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5. 2012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二、履职经验交流与专题研讨 |
1. 履职经验交流 |
2、履职专题研讨 |
三、代表再社会化的其他途径 |
1. 有关部门寄送的履职所需资料 |
2. 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为代表订阅的其他资料 |
3. 代表专用电子信箱 |
四、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特点 |
1. 代表再社会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主体特点 |
2. 代表再社会化内容方面的特点 |
3. 代表再社会化过程中接受培训的代表构成方面的特点 |
4. 代表再社会化时间安排方面的特点 |
5. 代表再社会化的作用方面的特点 |
结论与讨论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1. 角色期望决定着代表角色的选择及其行为特点 |
2. 代表角色的产生过程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特性 |
3.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反映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 |
4.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是现行政治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 |
5. 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遭遇的困境反映了现行制度的某些欠缺 |
6. 代表角色再社会化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 |
二、进一步的讨论: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 |
1. 更加突出代表角色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 |
2. 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程序 |
3. 实现代表角色与相关角色的有效分离 |
4. 完善人大会议制度 |
5. 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
6. 创新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实现形式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目的 |
四、研究综述 |
五、研究思路 |
六、研究方法 |
七、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必要性 |
第一节 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概述 |
二、人民警察发展历程的呼唤 |
三、人民警察性质的内在规定 |
第二节 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一、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政治保证 |
二、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构筑稳定的安全保障 |
三、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夯实良好的社会基础 |
第三节 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和要求 |
二、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应有之义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要求 |
第一节 树立科学执法的理念 |
一、人民警察树立科学执法理念的理性依据 |
二、人民警察树立科学执法理念的基本要求 |
第二节 提高民主执法的素质 |
一、人民警察提高民主执法素质的理论依据 |
二、人民警察提高民主执法素质的基本要求 |
第三节 加强依法执法的技能 |
一、人民警察加强依法执法技能的法理依据 |
二、人民警察加强依法执法技能的基本要求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现状 |
第一节 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现状 |
一、人民警察的公共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
二、人民警察的法律运用能力不高 |
三、人民警察的专业技能较弱 |
四、人民警察的语言表达能力较低 |
第二节 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人民警察自身素质不高 |
二、现行公安体制存在弊端 |
三、公安教育与培训体制存在问题 |
四、公安经费保障不力 |
五、警力严重不足 |
六、公安立法存在缺陷 |
七、人民警察绩效考核不合理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内容 |
第一节 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内容概述 |
第二节 公共服务能力 |
一、人民警察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必要性 |
二、人民警察公共服务能力的内涵 |
第三节 侦查能力 |
一、人民警察提升侦查能力的必要性 |
二、人民警察侦查能力的界定 |
三、人民警察侦查能力的构成 |
四、人民警察侦查能力的特点 |
五、人民警察侦查能力的分类 |
第四节 法律运用能力 |
一、人民警察提升法律运用能力的必要性 |
二、人民警察法律运用能力的构成 |
第五节 人际交往能力 |
一、人民警察提升人际交往能力的必要性 |
二、人民警察人际交往能力概述 |
第六节 语言表达能力 |
一、人民警察提升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性 |
二、人民警察语言表达能力概述 |
第七节 擒拿格斗能力 |
一、人民警察提升擒拿格斗能力的必要性 |
二、人民警察擒拿格斗能力概述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的途径 |
第一节 改革人民警察录用培养体制 |
一、改革人民警察的录用体制 |
二、改革人民警察的培养体制 |
第二节 加强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 |
一、人民警察正规化的涵义 |
二、加强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的构想 |
第三节 完善人民警察执法考核监督机制 |
一、构建科学规范的人民警察绩效考核体系 |
二、加强监督,依法治警,从严治警 |
第四节 转变人民警察执法理念 |
一、人民警察人性化执法的理论概述 |
二、人民警察人性化执法存在的误区 |
第五节 改善执法环境,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
一、人民警察执法环境的现状 |
二、改善执法环境,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方法、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及方法 |
1.4.3 研究创新点 |
2 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的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释义 |
2.1.1 法治与法制 |
2.1.2 检察官职能及职业特点 |
2.1.3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 |
2.2 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的基本内容 |
2.2.1 依法从检与规范执法 |
2.2.2 立检为公与执法为民 |
2.2.3 公正执法与维护正义 |
2.2.4 维护稳定与服务发展 |
2.2.5 党的领导与独立执法 |
2.3 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的意义 |
2.3.1 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办案 |
2.3.2 提升检察官执法能力 |
2.3.3 完善检察官队伍建设 |
2.3.4 促进社会和谐 |
3 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及其存在的问题 |
3.1 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的现状 |
3.1.1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 |
3.1.2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 |
3.2 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培养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
3.2.2 培养方式缺乏新颖性和生动性 |
3.2.3 考评与保障机制缺乏稳定性与有效性 |
4 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
4.1 丰富系统高效的培养内容 |
4.1.1 增强内容的实效性 |
4.1.2 增强内容的针对性 |
4.2 探索科学多样的培养方式 |
4.2.1 "双讲"授课式培训 |
4.2.2 自学式培训 |
4.2.3 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式培训 |
4.2.4 案例式培训 |
4.2.5 远程教育式培训 |
4.3 完善长期有效的考评与保障机制 |
4.3.1 健全考评环节 |
4.3.2 改进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结构的意义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结构研究述评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结构的研究方法和思路 |
第1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基础条件 |
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时代背景 |
1.1.1 时代主题 |
1.1.2 时代特征 |
1.1.3 冲突与合作并存的两种社会制度下的国家间关系 |
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产生的思想渊源 |
1.2.1 理论源头:马克思列宁主义 |
1.2.2 直接理论来源:毛泽东思想 |
1.2.3 文化渊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
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产生的实践基础 |
1.3.1 新中国成立以来前30 年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及其启示 |
1.3.2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
1.3.3 苏共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教训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 |
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 |
2.1.1 学术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题的不同观点 |
2.1.2 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主题 |
2.1.3 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 |
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 |
2.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精髓的形成轨迹 |
2.2.2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之间的内在关系 |
2.2.3 理论精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
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 |
2.3.1 以人为本思想的理论来源与科学内涵 |
2.3.2 以人为本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
2.3.3 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第3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纵向结构 |
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形态 |
3.1.1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背景及其过程 |
3.1.2 邓小平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的探索与回答 |
3.1.3 邓小平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贡献 |
3.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形态 |
3.2.1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形成背景及其过程 |
3.2.2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的探索与回答 |
3.2.3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贡献 |
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 |
3.3.1 科学发展观的形成背景及其过程 |
3.3.2 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的探索与回答 |
3.3.3 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贡献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横向结构 |
4.1 理论根据层面上的基本理论 |
4.1.1 社会主义本质论 |
4.1.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
4.1.3 社会主义发展动力论 |
4.1.4 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论 |
4.2 主体内容层面上的基本理论 |
4.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 |
4.2.2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 |
4.2.3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论 |
4.2.4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 |
4.3 条件保障层面上的基本理论 |
4.3.1 社会主义发展战略论 |
4.3.2 社会主义外交和国际战略论 |
4.3.3 社会主义军队和国防建设论 |
4.3.4 社会主义依靠力量论 |
4.3.5 社会主义执政党建设论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之我见(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建构与发展路径研究[D]. 孙曈.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2]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1804-1970)[D]. 裴仕彬.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D]. 荣震.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7)
- [5]我国公民安全研究[D]. 张青磊. 上海师范大学, 2018(07)
- [6]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与实践研究[D]. 刘厚见. 湖南师范大学, 2016(08)
- [7]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D]. 王元成.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2)
- [8]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警察执法能力提升研究[D]. 伍玉功. 湖南师范大学, 2012(05)
- [9]检察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问题研究[D]. 徐华良. 大连理工大学, 2011(07)
- [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结构研究[D]. 田瑞兰. 河北大学, 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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