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张龙飞[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日资银行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上海是国家中心城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浦东开放后,在国家战略的指导下,上海将发展金融业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日资银行是最早一批进入上海的外资银行。到如今日资银行在上海发展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各大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分支机构数量、资产规模和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日资银行已成为上海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上海的日资银行为出发点,通过研究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进程,探究日资银行在上海金融市场所处的位置及影响,进而为上海构建稳定、完善的金融体系提出合理的建议。本文从多角度出发,通过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数据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以详实的资料为依托,对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做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本文的研究框架如下:导论主要是叙述本文的研究背景与选题原因、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所采取的方法和资料来源、研究框架和日资银行相关概念。研究背景和选题原因梳理出目前日资银行在上海发展的上海的发展现状和选题缘由。文献综述是对目前学术界对日资银行的研究做出梳理评述,研究框架用图的形式展现文章的行文逻辑,相关概念说明是界定本文日资银行的概念范围,为接下来的研究主体做出限定。第一章是通过相关研究文献、资料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日资银行在上海发展的背景,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将上海日资银行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阶段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阐述每个时期日资银行的发展进程,业务情况和在上海的空间布局,在此基础上概括出每一个时期日资银行的特点。第五章是日资银行发展给上海带来的影响,积极方面有以下四点,一是为上海提供的金融服务不断增多,二是助力了上海人力资源的发展,三是为上海提供了建设资金,四是日资银行积极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但同时因部分日资银行经营不善退出上海,也给上海金融带来不稳定因素。最后第五章是结论与启示,即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之上,对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进行总结,并以此为基础给日资银行监管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
王毅[2](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认为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陈鹿[3](2020)在《银行业开放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基于我国上市银行(2008-2018)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扩大金融开放的背景下,我国银行业的开放逐步深入,现今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与此同时,中资银行走出去的步伐也在加快。而历史上频频出现的银行危机使得人们愈加关注银行的系统性风险,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便指出要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在这一背景下,银行业开放与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关系便成为意义重大且亟待研究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以银行业开放为研究视角,重点分析银行业开放对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首先,本文阅读了大量银行业开放和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文献,明确了二者之间的可能关系;其次,通过对我国银行业开放历程回顾、现状研究等了解我国银行业的开放特征;再次,本文分析了主要发达国家的银行业开放政策和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开放的典型案例,探讨这些案例对我国银行业开放的启示;而后,根据已有研究和相关案例梳理出银行业开放影响银行系统性风险的作用机理;最后,基于我国银行业2008年至2018年的数据,测度了我国银行业开放水平和银行系统性风险水平,并构建基准模型和交互项模型检验了银行业开放对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得到如下结论:(1)随着我国银行业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在我国稳步扩张,发展态势总体较好;我国银行业对内开放水平偏低,中资银行的国际化水平有待提升。(2)美国、日本和英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政策比较完善,美国和日本对外资银行的限制比较多,英国银行业开放程度相对更高;阿根廷、墨西哥和泰国在银行业开放过程中忽略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盲目引进外资,对外资入侵采取放任态度,最终导致了金融危机的爆发。(3)银行业对外开放会通过竞争机制、风险溢出机制、监管缺失机制和金融安全机制影响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银行业对内开放会通过固有风险机制和资产分散机制影响银行的系统性风险。(4)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会增加我国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银行业对内开放水平的提升会降低我国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银行业对外开放对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会依赖于资本充足率等银行微观特征。文章最后从政府角度、监管机构角度、银行业内部角度三个层面为我国银行业开放和银行体系稳定提供政策建议。
绍兴市人民政府[4](2020)在《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绍兴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绍政发[2019]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9年12月30日为推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银保监会网站[5](2019)在《金融开放大事件 国务院修改外资保险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文中研究说明10月15日,中国政府网消息,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分别于2001年、2006年制定。这
李子林[6](2019)在《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使得外资银行在我国金融业中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角色。外资银行的健康有序发展既可以为东道国吸引外国资本、提供优质的国际化金融服务,也有助于构建公平的银行业竞争环境,促进东道国本土银行、银行业甚至整体经济的发展,然而,固有的跨国性质和业务牵涉资金规模的庞大,使得外资银行对东道国经济有着风险传导性。因此,作为针对外资银行进入东道国的第一环节的规制,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监管制度的研究和设计具有重大意义。从2015年到2018年,为配合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政策,我国当局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立法上不断作出改动,促进了银行业进一步的对外开放,同时随着世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更新,在监管与开放的平衡过程中也产生了新的矛盾和难题,包括市场准入形式上法人化导向的矛盾与其他形式的立法空白、准入条件上软件条件考察制度的不足、国际监管合作制度的迟滞等。本文基于最新制度变化和立法目的,分析当前制度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并参考美国、新加坡的经验,提出完善建议。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选题背景、意义,对学界现有理论成果做出总结,并且说明本文研究方法、创新之处等;第二部分为相关理论概述,对本文涉及的几个关键概念的法律界定进行解读,并介绍国际上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监管主要的指导原则;第三部分为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监管制度现状及问题;第四部分总结了美国、新加坡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监管制度设计经验,说明了选取这两个国家作为参考对象的原因,以及对其中值得借鉴之处进行整理;第五部分为基于以上内容提出的较为具体的完善建议,包括建立统一整体立法体系提高立法效力、针对具体的市场准入监管的形式和条件两方面内容提出的完善建议,以及加强母国并表监管制度建设以完善国际监管合作。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7](2017)在《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的函》文中指出内工商函字[2017]212号10月1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工商发[2017]8号)要求,凡依法新增、取消工商登记
余宏婧[8](2017)在《中韩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建立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中韩两国作为近邻,经过两年半的磋商后签署了《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是迄今为止中国对外签署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同时也是涉及领域最多的自贸协定,这对于促进中韩两国经济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相对于货物贸易而言,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中发展迅速的新领域,而金融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部门之一,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的发展与促进作用。中韩双方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九章当中对金融服务贸易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以具体承诺减让表的形式对各自的金融服务部门作出了高于WTO水平的具体承诺,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两个方面。这些具体承诺将逐步消除中国与韩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壁垒与限制,推动中韩两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施行《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为中国金融服务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为中国国内对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监管带来挑战。尽管在加入WTO之后,中国为了履行金融服务方面的入世承诺,已经对金融服务法律进行了一系列修订,但成立中韩自由贸易区后,为了应对中国在金融服务领域高水平的承诺,中国国内对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及监管有必要进一步进行完善。全文共分为四个章节,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中韩两国金融服务的发展近况、研究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方法和内容;第二章对中韩自贸区及其金融服务贸易制度进行了概括介绍,包括中韩自贸区的谈判历程、协定内容、金融服务的范围和法律框架。《中韩自由贸易协定》除序言外共22个章节,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17个领域。中韩自贸区内金融服务的法律框架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审慎例外原则、透明度和争端解决机制;第三章是根据《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九章以及双方关于金融服务的具体承诺,着重论述了中韩双方在各自的具体承诺表当中关于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规则,包括所有保险及其相关服务、银行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领域。对双方的具体承诺进行了比较分析后发现中方在金融服务各领域的市场准入开放水平要高于韩方,而韩方开放的服务领域较少,而且中方承诺提供国民待遇义务的金融服务部门要远超于韩国承诺承担国民待遇义务的部门,并试图分析其中的原因;第四章首先对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立法原则、立法进程进行了总结。其次,详细论述了中国现行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立法及监管的法律规定,分为银行、保险和证券三个领域。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规定包括设立形式、设立条件、股东资格、业务范围、客户对象和地域限制等方面。最后,对上述三个行业从立法体系、具体规则和监督管理制度上分别提出了完善建议,并且提出中国应该继续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开放更多的市场准入形式与部门,加强监管上的国际合作。
国务院[9](2015)在《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文中研究表明国发[201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刘萍[10](2013)在《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以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为例》文中指出银行监管是各国金融监管的重点,而外资银行监管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资银行监管的重点之一又在于对市场准入的监管。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涉及“国民待遇原则”的具体适用,又对我国银行监管和整个商业银行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金融危机对全球的影响,又给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提出了新的课题。笔者选择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作为探讨我国银行监管的突破口。本文共分为六章,在借鉴学界研究的成果的基础上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思考:第一章为引言部分,介绍笔者选择银行监管中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为研究对象的原因。第二章对外资银行和市场准入进行界定。确定研究对象的具体涵义是研究的基础,笔者从学理界定和法律界定两个方面入手,以求给其一个相对准确的定义。第三章对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立法的历史沿革进行介绍。笔者选择我国对市场准入专门方面的立法,将其分为综合性的立法和业务范围的立法,可以看出我国对其立法的继承和发展,以及其立法的原因和政策考量。第四章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原则和内容进行分析。认为我国的市场准入原则应该是保护主义、国民待遇和互惠原则,尤其是国民待遇原则;而从内容上看,可以分为机构准入监管、业务准入监管和人员准入监管。第五章为文章的主体部分,笔者对我国现行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从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人员准入上进行介绍,并从各国立法实践与我国立法现状上进行法律评析,并据此提出具体建议。第六章为结论部分,得出文章的基本结论,即我国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立法虽有不成熟的地方,但在三十多年的发展中,通过借鉴国际银行监管经验和本国实践,形成了比较符合我国实践的立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日资银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选题原因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六、相关概念 |
第一章 日资银行进入上海的历史背景 |
一、世界金融自由化趋势 |
二、上海施行浦东开放政策 |
三、日资与日资企业进入上海 |
四、利用外资的需要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初期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1979-1989) |
一、改革开放初期日资银行在上海的起步 |
二、日资银行在上海的业务初探 |
三、日资银行代表处在上海的布局 |
四、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浦东开放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1990-2000) |
一、浦东开放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稳健发展 |
二、浦东开放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经营 |
三、浦东开放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布局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入世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2001-2020) |
一、入世后日资银行在沪的繁荣发展 |
二、入世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经营 |
三、入世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布局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日资银行发展对上海的影响 |
一、提供的金融服务不断增多 |
二、助力上海人力资源的发展 |
三、提供上海建设资金 |
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
五、给上海金融带来不稳定因素 |
结论与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3)银行业开放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基于我国上市银行(2008-2018)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概念界定 |
1.2.2 银行业开放的相关研究 |
1.2.3 银行系统性风险的相关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1.4 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2 我国银行业开放历程和现状 |
2.1 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历程和现状 |
2.1.1 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历程 |
2.1.2 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现状 |
2.2 我国银行业对内开放历程和现状 |
2.2.1 我国银行业对内开放历程 |
2.2.2 我国银行业对内开放现状 |
3 银行业开放的国际案例与经验教训 |
3.1 发达国家银行业开放的国际案例 |
3.1.1 美国 |
3.1.2 日本 |
3.1.3 英国 |
3.2 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开放的国际案例 |
3.2.1 墨西哥 |
3.2.2 泰国 |
3.2.3 阿根廷 |
3.3 银行业开放的国际经验与教训 |
4 银行业开放影响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机理分析 |
4.1 银行业对外开放影响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机理分析 |
4.1.1 竞争机制 |
4.1.2 风险溢出机制 |
4.1.3 监管缺失机制 |
4.1.4 金融安全机制 |
4.2 银行业对内开放影响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机理分析 |
4.2.1 固有风险机制 |
4.2.2 资产分散机制 |
5 银行业开放水平和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测度 |
5.1 银行业开放水平的测度 |
5.1.1 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的测度 |
5.1.2 银行业对内开放水平的测度 |
5.2 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测度 |
5.2.1 CoVaR相关理论概述 |
5.2.2 CoVaR的估计方法 |
5.2.3 银行系统性风险CoVaR指标测度结果 |
6 银行业开放影响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实证研究 |
6.1 数据说明与变量选取 |
6.1.1 样本与数据收集 |
6.1.2 变量选取与度量 |
6.2 模型设计和方法选择 |
6.3 回归结果及分析 |
6.3.1 银行业开放水平与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回归结果分析 |
6.3.2 考虑银行特征变量的回归结果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政府部门:坚持国家金融安全至上,遵循对等开放原则 |
7.2.2 监管机构:加强对外资银行的风险监管,有序推动银行业开放 |
7.2.3 银行业内部:提升金融创新力和竞争力,积极进行国际化探索 |
参考文献 |
(6)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外资银行准入法律制度相关理论概述 |
2.1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监管的相关概念 |
2.1.1 外资银行的概念 |
2.1.2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及其监管的含义 |
2.2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监管概述 |
2.2.1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监管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
2.2.2 外资银行的准入类型及其所具有法律地位 |
2.2.3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中母国的监管责任 |
2.3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监管的指导原则 |
2.3.1 保护主义原则 |
2.3.2 对等互惠主义原则 |
2.3.3 国民待遇原则 |
2.3.4 最惠国待遇原则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现状及问题 |
3.1 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及相应开放政策现状 |
3.1.1 我国外资银行开放的经济背景 |
3.1.2 我国外资银行开放的政策趋势 |
3.2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制度现状 |
3.2.1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历程 |
3.2.2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内容 |
3.2.3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特征 |
3.3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当前问题分析 |
3.3.1 法人导向制度设计存在矛盾 |
3.3.2 外资银行准入形式立法存在空白和缺陷 |
3.3.3 外资银行准入软件条件考核不够全面 |
3.3.4 外资银行准入国际监管合作不足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其他国家和地区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设计经验 |
4.1 美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设计经验 |
4.1.1 美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立法背景 |
4.1.2 美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4.2 新加坡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设计经验 |
4.2.1 新加坡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立法背景 |
4.2.2 新加坡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内容 |
4.3 外域经验对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建设的借鉴意义 |
4.3.1 基于国情的国内外外资银行监管政策背景分析 |
4.3.2 有借鉴意义的经验筛选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
5.1 完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立法内容 |
5.1.1 提升外资银行准入立法效力等级 |
5.1.2 继续推进和完善“法人导向”监管模式 |
5.1.3 细化并严格定义外资银行分行市场准入形式 |
5.1.4 完善参股或并购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形式监管立法 |
5.1.5 完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条件监管立法 |
5.2 进一步推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国际监管合作 |
5.2.1 加强与母国监管当局监督信息交流制度 |
5.2.2 加强母国并表监管制度建设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中韩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
2 中韩自贸区及其金融服务贸易制度概述 |
2.1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与中韩自贸区 |
2.1.1 中韩自贸区的谈判历程 |
2.1.2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
2.2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的范围 |
2.3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的法律框架 |
2.3.1 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 |
2.3.2 审慎例外原则 |
2.3.3 透明度 |
2.3.4 争端解决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3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规则解析 |
3.1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市场准入规则解析 |
3.1.1 金融服务市场准入概述 |
3.1.2 韩方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具体承诺分析 |
3.1.3 中方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具体承诺分析 |
3.1.4 中韩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具体承诺的比较分析 |
3.2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国民待遇规则解析 |
3.2.1 金融服务国民待遇原则概述 |
3.2.2 韩方金融服务国民待遇具体承诺分析 |
3.2.3 中方金融服务国民待遇具体承诺分析 |
3.2.4 中韩金融服务国民待遇具体承诺的比较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现状及其完善 |
4.1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概述 |
4.1.1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立法原则 |
4.1.2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立法进程 |
4.2 中国现行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则 |
4.2.1 银行业的法律规定 |
4.2.2 保险业的法律规定 |
4.2.3 证券业的法律规定 |
4.2.4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定与其具体承诺 |
4.3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
4.3.1 银行业法律的不足与完善 |
4.3.2 保险业法律的不足与完善 |
4.3.3 证券业法律的不足与完善 |
4.4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以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银行监管的原因 |
第二节 研究外资银行监管的原因 |
第三节 研究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原因 |
第四节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之学术综述 |
第二章 外资银行与市场准入的界定 |
第一节 外资银行的界定 |
一、 学理上对外资银行的界定 |
二、 我国立法对外资银行的界定 |
第二节 市场准入的界定 |
一、 市场准入的界定 |
二、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界定 |
第三章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立法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市场准入之综合性立法 |
第二节 市场准入之业务范围立法 |
一、 关于外汇业务的专门性规定 |
二、 关于人民币业务 |
三、 关于同业拆借市场业务 |
四、 关于其他业务 |
第四章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原则和内容 |
第一节 各国外资银行监管的基本模式 |
一、 高度保护主义模式 |
二、 适度保护主义模式 |
三、 国民待遇模式 |
第二节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基本原则 |
一、 保护主义原则 |
二、 国民待遇原则 |
三、 互惠原则 |
第三节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之内容 |
一、 机构准入监管 |
二、 业务准入监管 |
三、 人员准入监管 |
第五章 我国现行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评析及其建议 |
第一节 现行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之基本内容 |
一、 机构准入监管 |
二、 业务准入监管 |
三、 人员准入监管 |
第二节 对外资银行机构准入的法律评析及其建议 |
一、 各国对外资银行机构准入之立法 |
二、 关于机构准入重点问题的法律评价及其建议 |
第三节 对外资银行业务准入监管的法律评析及其建议 |
一、 各国对外资银行业务准入监管之立法 |
二、 关于“人民币业务”的评价及建议 |
三、 关于业务准入监管的法律评价及建议 |
第四节 对外资银行人员准入监管的法律评析及其建议 |
一、 各国对外资银行人员准入监管之立法 |
二、 对外资银行人员准入监管之法律评价及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日资银行发展研究[D]. 张龙飞.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3]银行业开放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基于我国上市银行(2008-2018)的实证研究[D]. 陈鹿. 浙江大学, 2020(02)
- [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J]. 绍兴市人民政府. 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02)
- [5]金融开放大事件 国务院修改外资保险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J]. 银保监会网站. 中国外资, 2019(21)
- [6]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D]. 李子林.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9(05)
- [7]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的函[J].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7(23)
- [8]中韩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D]. 余宏婧. 武汉大学, 2017(06)
- [9]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J].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32)
- [10]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以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为例[D]. 刘萍. 云南财经大学, 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