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侵权论文-赵以

异议侵权论文-赵以

导读:本文包含了异议侵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第叁人,涉外共同侵权,诉讼,仲裁

异议侵权论文文献综述

赵以[1](2018)在《第叁人涉外共同侵权纠纷管辖权异议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与非仲裁协议第叁人构成涉外共同侵权,被侵权人(仲裁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寻求诉讼救济且共同侵权人提出抗辩,便会产生诉讼管辖与仲裁管辖的冲突。对这类第叁人涉外共同侵权纠纷,是由法院抑或仲裁机构管辖,取决于对仲裁协议的解释采狭义还是广义。要妥善解决这类纠纷,对于我国《仲裁法》来说,可以采取修改仲裁协议解释规则、构建仲裁第叁人制度、引入合并仲裁等措施加以完善;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来说,需要建立争议标的与当事人的"合一性"认定标准,以修正必要共同诉讼认定规则。(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崔文宇[2](2013)在《“天锡楼”复兴受困于权属争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天锡楼”商标权属之争仍在持续发酵。    继“天锡楼”商标异议行政诉讼案之后,围绕该商标而起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将于日前二度启动。    作为一起发回重审案,这起民事诉讼不仅考验着以“天锡楼”创始者后人身份自居的马氏家族成员(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期刊2013-10-25)

刘晓兰,许艳杰[3](2013)在《“被贷款”引发信用侵权 异议处理绿色通道亟待建立》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信用报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居民个人的信用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相关金融部门也加大了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力度。近期,"被贷款"事件频现,暴露出银行在处理信用侵权问题上的弊端,尤其是在异议信息的处理上存在较大问题,导致银行与个人产生矛盾并逐渐升级,在社会上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因此,建立异议处理绿色通道,快速消除由此产生的相关信(本文来源于《吉林金融研究》期刊2013年04期)

王莉雯[4](2012)在《同花顺提出管辖权异议 侵权案审理地点或生变》一文中研究指出将于明年1月底开庭的万得起诉同花顺着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又有新进展。   同花顺今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公司分别于本月19日、2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和《管辖权异议补充申请书》。    就具体内容来看,同(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2-12-25)

贺骏[5](2012)在《迈克尔乔丹方面否认拖延开庭 晋江模式求解》一文中研究指出乔丹体育与迈克尔·乔丹之间关于姓名权的纠纷正在向考量双方智慧的方向前进。日前,乔丹体育在双方的“对峙”中率先让了一步,注销了与迈克尔·乔丹两个儿子姓名中文翻译相同的防御性商标。迈克尔·乔丹方面对乔丹体育此举表示欢迎,同时也希望乔丹体育能够在此基础上停止对(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2-07-09)

姜丽均[6](2012)在《由现行商标权异议制度引发对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权利证明取证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商标权异议制度是指法律给予通过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其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的异议期,一旦有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最后由商标局在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是否准予核准注册的裁定。商标权异议制度是现行商标法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2-05-23)

黄霭云[7](2008)在《浅析物权法上异议登记的侵权归责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异议登记是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法上的重要制度,是对真正权利人之更正登记请求权的一种临时性保全措施。异议登记本质上属于一种防范侵权的补救机制,可是如果运用不当,也有可能让真实权利人感到不安。本文简述了异议登记的侵权归责原则。(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31期)

吕艾军通讯员,郭新宇[8](2008)在《叁晋商标事务所:业务量稳居全省同行首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本刊讯(本刊 吕艾军 通讯员 郭新宇)我省的叁晋商标事务所是专业从事商标注册代理、专利注册代理及企业登记代理的法律服务机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成立,是中国政府首批认可的全国百家商标代理机构之一。服务范围涉及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除办理国内(本文来源于《山西经济日报》期刊2008-05-28)

赵宇[9](2008)在《异议登记的侵权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异议登记是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法上的重要制度,是对真正权利人之更正登记请求权的一种临时性保全措施。近代以来,随着各国对交易安全的日益重视,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得以确立。其在不动产领域的表现就是当真实权利与登记权利不一致时,前者在某些情况下要让位于后者,合理信赖登记而受让财产的人能够获得绝对的保护。为了更好地平衡财产关系动的安全与静的安全,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也应运而生。即当出现登记的权利人与真实的权利人不符的情况时,应允许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但更正登记程序要求较严格,时间较长,在争议一时难以解决或来不及办理更正登记的情况下,还应允许利害关系人对现实登记的权利的正确性提出异议而进行暂时性的登记,此即异议登记。该登记的直接法律效力是对抗现实登记的权利的正确性,中止现实登记的权利人按照登记权利的内容行使权利或阻止第叁人依登记的公信力取得不动产物权。应当看到,异议登记的这套旨在保护真实权利人的运行机制虽然有利于权利状态的最终明晰,却也同时为那些有意于借此法律制度侵犯登记名义人合法权益的少数人提供了一条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侵权手段的新路,异议侵权这一全新的行为模式就此出现在我们今后的日常生活中了。随着异议登记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的正式确立,以真实权利人自居的利益相关人或利害关系人利用异议登记侵害登记名义人合法权利的活动,必将成为不动产物权的一大安全隐患。遗憾的是,《物权法》关于异议登记的简单规定甚至无法满足事后补救的操作要求,所以,如何构建和完善异议登记的侵权制度,就成了当前亟需解决的一项前沿理论问题。对此,本文仅从叁个方面入手做一些探讨:第一部分是对异议登记制度进行的基本理论层面上的初步界定,旨在介绍该项制度的历史渊源与现实价值,表明我国《物权法》引入异议登记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明智之举;但也同时指出,异议登记的正式确立亦将不可避免地为我们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其中,异议侵权就是最为显着的一例。通过对异议登记的运行规则的分析,不难发现,异议侵权的产生,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权利的静态安全与维护这种安全的动态手段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的必然结果:一方面,借助异议登记制度防范现实登记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的立法设计确实有其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异议登记的有效成立将给登记名义人带来的不利后果却又极大地刺激了一部分非权利人的侵权欲。正因为这一矛盾无法协调,所以,建立健全作为事后救济的异议侵权制度可能要比精心打造异议侵权的预防机制更有价值。第二部分是对异议侵权的行为模式的系统分类和总体概述。文章归纳了当登记机关、异议申请人分别作为异议侵权的行为主体以及登记人员与异议申请人共同作为异议侵权行为主体这叁种最为典型的异议侵权行为种类的表现形式、基本特征及危害程度。其中,特别介绍了异议申请人的侵权行为的特殊性,指出这类行为的关键之处不仅在于其所特有的实施方式,更在其所损害的权利客体除了不动产所有权以外,尚有其它种类的物权形式,而这正是传统理论长期忽略的一个重要问题。第叁部分是针对异议侵权制度的一系列核心问题而展开的分析与讨论。文章从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这两个方面横向比较叁种不同的侵权行为的本质区别,进而概括总结出它们各自的基础理论,不仅明确回答了登记机关的侵权归责原则究竟为何这个在理论界争论不休的棘手问题,而且还提出了认定各类异议侵权行为的不同方法,为进一步深入探讨异议侵权制度的巩固与完善扫清了法理上的障碍。第四部分是就如何构建异议侵权中的空白制度,以及怎样完善异议侵权制度中的不足而提出的立法构想与理论构造。在此,文章采取了与第二部分相异的纵向罗列法,详尽论述了各种异议侵权行为的制度构建与机制完善等问题。重点强调了追究登记机关异议侵权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的重要意义,以及保险机制的引入对登记机关承担异议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所起到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具体分析了异议申请人与登记人员共同侵权时的责任性质和责任分担等问题。(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08-04-01)

陈晓英,真东[10](2003)在《公园应当承担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重游圆明园:一切依旧  11月10日下午4时30分,重游曾因一起命案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圆明园。寒风料峭,园子里一片荒芜,湖里的水已被抽干,留下皴裂的泥块和荒草。一路上间或能碰到一两个锻炼身体的老人,却没有看到一个保安或清洁员。杨勇说,事发后,他和(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03-11-13)

异议侵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天锡楼”商标权属之争仍在持续发酵。    继“天锡楼”商标异议行政诉讼案之后,围绕该商标而起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将于日前二度启动。    作为一起发回重审案,这起民事诉讼不仅考验着以“天锡楼”创始者后人身份自居的马氏家族成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异议侵权论文参考文献

[1].赵以.第叁人涉外共同侵权纠纷管辖权异议问题研究[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8

[2].崔文宇.“天锡楼”复兴受困于权属争议[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3

[3].刘晓兰,许艳杰.“被贷款”引发信用侵权异议处理绿色通道亟待建立[J].吉林金融研究.2013

[4].王莉雯.同花顺提出管辖权异议侵权案审理地点或生变[N].上海证券报.2012

[5].贺骏.迈克尔乔丹方面否认拖延开庭晋江模式求解[N].证券日报.2012

[6].姜丽均.由现行商标权异议制度引发对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权利证明取证的思考[N].江苏经济报.2012

[7].黄霭云.浅析物权法上异议登记的侵权归责原则[J].法制与社会.2008

[8].吕艾军通讯员,郭新宇.叁晋商标事务所:业务量稳居全省同行首位[N].山西经济日报.2008

[9].赵宇.异议登记的侵权责任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8

[10].陈晓英,真东.公园应当承担责任[N].法制日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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