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立体化保护(论文文献综述)
程纪香[1](2021)在《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路径及策略》文中认为用影像记录和保护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前非遗保护最佳手段,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田野调查法、系统设计法、专家访谈法等,将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按体育学特征分为8类,并甄别、筛选省级43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及15项有着明显体育特征的类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定为首批影像记录对象。通过拍照、录像、录音、手记等方式方法,完成项目影像记录,根据其级别、名称、特点、内涵等基础性质进行编目与分析,对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的基础存储保护、C/S结构保护、BS结构保护三种保护路径进行了研究分析,并以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媒体宣传、学校传教为依托,提出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媒体宣传、学校传教四位一体传播策略。
李秉朔[2](2021)在《增强现实出版物的着作权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徐靓[3](2021)在《文字作品虚拟角色着作权保护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禚伟[4](2021)在《用法律护卫化妆品企业的知识产权》文中指出化妆品企业是建立在科研基础之上的,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十分关键。在此过程中,无法避免专利保护方面的问题,从而给企业带来致命硬伤。因此,立足化妆品行业发展的高度进行战略布局,注重用好法律武器保护企业十分必要。本文将立足化妆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展开研究,明确范围内容、特点现状,进而分析所产生的问题和原因,最后提出相关的保护和对策。目前,我国的化妆品企业拥有数量庞大的技术研发人员和科研人员,技术资源和智力资源比较丰富,是化妆品创新创造以及成果转化的重要助推力。
姜雪[5](2021)在《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与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印度理工学院作为印度政府创建的国家重点学院典型代表,是印度高等教育系统重要创新和改革的产物。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教育在印度国内首屈一指,在世界范围内影响较大,培养出一大批享誉世界的高级计算机人才,成为众多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跨国公司竞相招揽的对象。计算机人才从诞生、成长再到壮大的培养过程与其计算机学科从创立、发展再到崛起并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学科的历史进程保持一致。中国和印度两国在国情和历史发展背景方面较为相似,与欧美发达国家名列前茅的世界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相比,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成长路径对我国高等教育创建一流学科,成功进行计算机教育,有效发挥计算机学科的社会服务功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采用历史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及文献研究法,由点到面,从纵向到横向尝试对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发展历程进行立体化、系统化的梳理与剖析。从学科发展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出发,以时间为线索,探寻其学术平台、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管理体制及社会服务等学科建设必要要素的特点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归纳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建设经验,指出学科建设中的不足之处,明确对我国建设一流学科的历史价值。以1963年印度理工学院坎普尔分校计算机中心的成立为主要标志,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正式创立。1963年至1982年是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早期发展阶段,计算机中心、电气工程系和数学系开展了一系列的计算机教育与研究活动。1983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正式成立,由此,计算机学科拥有了规范化的学术平台,学术项目更加丰富。同时,以计算机应用为主导的科学研究方向的确立也推动了学科的蓬勃发展与快速崛起。从计算机学科创立伊始,印度政府就在国家财政支出和国家政策方面对其给予了大力支持。20世纪80年代,在财政及政策的双重保障下,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在学术平台、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及社会服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建设举措,迅速成长为印度国内一流的计算机学科。1992年,“创新与技术转移基金会”在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正式成立,标志着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进入产教融合、产学研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阶段。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角度考查,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积极承担国家级政府资助及企业咨询项目的举措不但与国家科技政策及国家发展战略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还促进了企业与高校协同发展、校企协同育人的学科发展新模式的产生。在世界信息革命浪潮的推动及印度政府制定的建设信息技术产业超级大国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不断发展完善稳步提升,培养的尖端计算机人才在国际知名计算机企业崭露头角。从学科建设的必要要素出发归纳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迅速崛起的主要原因是十分必要的。学科的快速发展无外乎是内外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外部因素而言,国际环境中有世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以及计算机革命浪潮的推动,国内环境有印度政府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科技战略,特别是建设计算机超级大国目标的指引;就内部因素而言,印度理工学院从学科平台、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合作、学科制度以及社会服务等若干学科建设的必要要素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计算机学科的快速发展。本文最后总结出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发展的原因:紧跟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部署,明确计算机学科发展定位;注重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为计算机学科的快速发展提供人力保障;促进以计算机学科为基础的多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学科可持续发展;善于利用国际援助并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多方资金支持为学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近年来,学科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如下问题:印度政府过多干预,削弱学术自治权;优秀师资数量增长与学科稳步提升存在失衡现象;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总量不足,阻碍国际学术影响力持续扩大。然而,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原则,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
郭同同[6](2021)在《论重混作品的着作权保护》文中研究表明在互联网高速发展时代,随着媒介与技术的发展,网络作品的传播速度可谓“日行千里”,人们拥有一部可以上网的设备便可足不出户获知最新最感兴趣的讯息。正是在这个背景下,重混作品应运而生,在网络上星罗棋布、随处可见。然而,很多重混作品创作人出于效率与成本的考虑,未经许可便利用原作品进行重混创作,以致重混作品与原作品产生权利冲突。重混作品是否属于着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重混作品与原作品着作权的权利冲突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亟待解决,而我国法律未置可否,这折射出重混作品未来发展中的潜伏危机。对重混作品应当予以保护,对其进行保护符合着作权法促进知识传播,防止知识被垄断的立法目的,可以促进着作权法公有领域的发展,促使利益主体的更加丰富多元。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往往具有滞后性,以及重混作品的灵活性和新兴性,现有的着作权法在解决相关重混创作行为着作权纠纷时显得鞭长莫及:无法用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使用制度等法律制度作为重混创作的侵权抗辩之理由。没有现行法律规范的利益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上不应得到保护。在借鉴境外较成熟着作权法相关制度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保护重混作品实际存在的阻碍,分析重混作品着作权法保护的路径主要有:首先,明确重混作品的着作权属性,认定其属于着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其次,关于重混作品与原作品着作权冲突的解决:一方面,我国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方式可以转变为相对开放式,进而将符合合理使用的非营利性重混作品纳入其保护;因“转换性使用”不排除商业性使用,所以,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中采用“转换性使用”标准方可保护部分营利性重混作品。另一方面,完善着作权许可制度,对于明显不符合着作权合理使用情形的营利性重混创作,可以通过着作权许可制度予以规范,该制度也不失为一种兼顾原作作者与重混作者双方利益的较好的方式。由于法定许可制度的除外规定,即立法赋予了权利人可以在他人使用自己作品之前就主张不许使用的权利,使得法定许可制度的实际效用打了折扣,不利于作品的流通。所以可以引入着作权强制许可使用制度,对作者声明不许使用的部分作品,由相关主管机关视情况决定是否授权他人使用版权作品。
陶圆[7](2021)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S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以互联网发展为基础,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渗透到各生产与生活领域中,新经济形态如同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税收领域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受到明显的挑战,税源管理难度增加,互联网企业、线上交易主体数量日益壮大,税源虚拟化特征增强,税收隐匿现象持续增加,避税、逃税的科技性更加突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严重。由此可见,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迫在眉睫,有效的征管方式与手段对当前大数据背景下税务机关的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采用文献阅读法、实证分析法等手段,以S市的税收征管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探索互联网背景下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可行性措施。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结合大数据背景和税收征管问题,对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文献进展等进行论证和总结,并给出分析需要给出新公共服务、流程再造等理论。其次,以S市税务局为例,分析大数据背景下S市税收征管发展现状、问题与原因。最后,对税收征管模式进行优化,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意见,帮助S市更好地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质量。面对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大数据应用范围持续扩大的现实情况,税务机关也需要顺应时代潮流,引进和推广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提高大数据与税收征管工作的融合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挖掘与分析税源数据,全方位、多角度地比对纳税人变化,优化税收征管的服务模式和理念。
董爽[8](2021)在《中国电视舞蹈综艺的他鉴与本土化(2006-2020)》文中指出本论文研究对象是中国电视舞蹈综艺,聚焦于2006——2020年间的他鉴与本土化过程。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对国外电视舞蹈综艺进行了简要的历史梳理,以英、美两国的电视舞蹈综艺为例,归纳出其由公共教育至商业化的转向特征,并具体叙述了早期的商业化文娱节目与之后领潮的电视舞蹈节目;第二章论述中国电视舞蹈综艺的历程,并将其归纳为四个发展阶段,比对分析它与英美电视舞蹈综艺的发展路径。并在中国电视生态变革的背景下,分析舞蹈综艺节目的商业化驱动、“模式”效仿与创新的难题。第三章将《舞蹈风暴》作为田野个案研究对象,以技术迭代为支撑背景,分析电视舞蹈综艺他鉴中的本土体现、本土化中的调适、本土化后的结果。第四章承接前两章中的内容,以国内电视舞蹈综艺他鉴和本土化中的媒介、舞蹈和人为落脚点,指出本土化中的共性特征,共有四个方面:舞蹈综艺制作的本土意识和创新、舞蹈的行业市场和公共空间的变化、舞蹈综艺公共领域中的特性以及舞蹈从业者的选择和态度,勾勒出国内外传媒影响下中国舞蹈文化传播的变化。
教育部[9](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刘奕[10](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二、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立体化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立体化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1)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路径及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现状 |
(一)影像资料多以申遗文本为主,影像保护意识薄弱 |
(二)无文字记载项目朝不保夕,影像记录资料匮乏 |
(三)影像记录与保护亟待宣传与推广,专业记录人才极度缺乏 |
二、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原则、方法、特点 |
(一)采集原则 |
(二)记录方法 |
1. 筛选并确认首批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对象 |
2. 对已筛选项目进行全面的基础信息采集与影像拍摄 |
3. 对已采集的资料进行加工制作 |
4. 对影像记录资料进行智能存储与管理 |
(三)流程特点 |
1. 项目筛选认定兼备专业性和针对性 |
2. 影像记录内容极具真实性和可靠性 |
3. 影像传播路径极富有效性和广泛性 |
4. 影像存储管理富有全面性和有序性 |
三、贵州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路径 |
(一)借基础存储保护 |
(二)借C/S结构保护 |
(三)借BS结构保护 |
四、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策略及启示 |
(一)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策略 |
1. 政府支持:权责有法可依为影像保护提供安全保障 |
2. 社会参与:多途径传播方式综合运用保证影像保护效果 |
3. 媒体宣传:多元化传播手段实现影像传承异地共享 |
4. 学校传教:可持续性活态传承保证影像深度传播 |
(二)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的启示 |
五、结语 |
(5)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发端奠基: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创立与早期发展(1963—1982 年) |
第一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创立 |
一、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的背景 |
二、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创立 |
第二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早期发展的举措 |
一、计算机学科学术平台逐步扩展与完善 |
二、汇集国内外优秀学者组建高水平师资队伍 |
三、确立以计算机基础理论为主导的科学研究方向 |
四、以掌握计算机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为中心的人才培养 |
五、争取国际援助为学科发展提供硬件与资金支持 |
六、开展学科治理体制建设,为学科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
七、积极开展计算机社会咨询服务 |
第三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早期发展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一、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早期发展取得的成效 |
二、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早期发展存在的问题 |
第二章 国内一流: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快速崛起(1983—1991 年) |
第一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的背景 |
一、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蓬勃开展 |
二、“计算机总理”拉吉夫·甘地带领印度迈向信息时代的决心 |
第二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的举措 |
一、计算机学科学术平台的专业化发展 |
二、构建以学术认同为基础的内聚性学术团队 |
三、确立以计算机应用为主导的科学研究方向 |
四、以实践型计算机人才培养为中心 |
五、不断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 |
六、完善五级管理体制确保管理自治与学术自由 |
七、实施学校计算机素养与学习提升计划 |
第三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一、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取得的成效 |
二、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国际知名: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稳步提升(1992 年—至今) |
第一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的背景 |
一、世界信息革命浪潮的推动 |
二、印度领导人建立信息产业超级大国战略目标的指引 |
第二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的举措 |
一、计算机学科学术平台及设施的现代化更新 |
二、构建以探索学科核心领域为目标的传承性学术团队 |
三、确立以计算机前沿领域研究为主导的科学研究方向 |
四、以创新性复合型计算机人才培养为中心 |
五、积极提升计算机学科国际学术交流话语权 |
六、实施旨在提升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本科学术项目审查评估 |
七、承担国家级计算机系统和程序研发项目,不断深化国际合作 |
第三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一、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取得的成效 |
二、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与发展的省思 |
第一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发展的原因 |
一、紧跟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部署,明确计算机学科发展定位 |
二、注重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为学科快速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
三、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推进计算机学科可持续发展 |
四、善于利用国际援助并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 |
五、积极争取多方资金支持为学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
第二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发展中的问题 |
一、学科发展后期印度政府过多干预,削弱了学术自治权 |
二、学科发展后期优秀师资数量增长与学科稳步提升存在失衡现象 |
三、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总量不足,阻碍国际学术影响力持续扩大 |
附录1 专有名词简称、全称及中译表 |
附录2 信息技术领域印度理工学院知名校友代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6)论重混作品的着作权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重混作品的界定 |
(一)重混作品的概念 |
1.重混作品的内涵 |
2.重混作品的分类 |
(二)重混作品之类型界定 |
1.重混作品与汇编作品的区别 |
2.重混作品与演绎作品的区别 |
二、重混作品着作权保护之正当性分析 |
(一)保护重混作品符合着作权法的立法目的 |
(二)言论自由是保护重混作品的宪法基础 |
(三)保护重混作品有助于着作权法公有领域的发展 |
三、重混作品着作权保护的困境 |
(一)重混作品是否构成着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明 |
(二)无法用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保护重混作品 |
(三)无法用着作权许可制度保护重混作品 |
四、重混作品着作权保护的解决路径 |
(一)明确重混作品构成着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
(二)通过完善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保护重混作品 |
1.采用开放式立法模式 |
2.引入“转换性使用”标准 |
(三)通过完善着作权许可使用制度保护重混作品 |
1.优化着作权法定许可使用制度 |
2.引入着作权强制许可使用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S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大数据定义及特征 |
2.1.2 税收征管内涵及流程 |
2.2 互联网时代税收征管特征 |
2.2.1 数据驱动 |
2.2.2 信息共享 |
2.2.3 便捷高效 |
2.3 相关理论依据 |
2.3.1 流程再造理论 |
2.3.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3 纳税遵从理论 |
2.3.4 税收风险理论 |
第3章 大数据背景下税收征管发展现状——以S市税务局为例 |
3.1 S市税收概况 |
3.2 大数据背景下S市税收征管开展情况 |
3.2.1 有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
3.2.2 大胆创新纳税服务措施 |
3.2.3 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体系 |
3.3 S市税收征管取得的成效 |
3.3.1 纳税服务流程简化明显 |
3.3.2 企业日常管理效率更高 |
3.3.3 风险防控技术手段升级 |
3.3.4 政策宣传辅导模式创新 |
第4章 大数据背景下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S市税务局为例 |
4.1 大数据背景下S市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4.1.1 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 |
4.1.2 税务信息技术队伍不合理 |
4.1.3 大数据技术利用不充分 |
4.2 大数据背景下S市税收征管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4.2.1 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足 |
4.2.2 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
4.2.3 纳税服务体系粗糙僵化 |
第5章 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加强S市税收征管的对策及建议 |
5.1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
5.1.1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
5.1.2 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
5.1.3 有效获取第三方信息 |
5.2 加强税收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
5.2.1 完善大数据人才培养机制 |
5.2.2 创新干部激励机制 |
5.2.3 加强大数据人才引进交流 |
5.3 强化大数据综合利用能力 |
5.3.1 增强数据处理能力 |
5.3.2 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电视舞蹈综艺的他鉴与本土化(2006-202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研究背景和意义 |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外电视舞蹈综艺概略 |
第一节 主流媒体的公共责任 |
一、英国BBC |
二、美国CBS |
第二节 商业化转向 |
一、早期的商业化文娱节目 |
二、领潮的电视舞蹈节目 |
(一)《来跳舞吧》与《舞动奇迹》 |
(二)《舞魅天下》与《与星共舞》 |
第二章 中国电视舞蹈综艺的历程 |
第一节 发展概况 |
一、2000——2005 年电视舞蹈综艺“初创期” |
二、2006——2014 年电视舞蹈综艺“勃发期” |
三、2015——2016 年电视舞蹈综艺“停滞期” |
四、2017——2020 年电视舞蹈综艺“黄金期” |
第二节 变革和效仿 |
一、生态变革 |
二、模式效仿 |
第三节 创新难题 |
第三章 个案研究:《舞蹈风暴》的他鉴和本土化 |
第一节 他鉴模式的本土体现 |
一、舞蹈之外的角色设定 |
二、受众参与 |
第二节 本土化中的调适 |
一、节目的重新定位 |
二、素材与人才的选择 |
三、大众化的适应调整 |
四、新媒体中的营销与大众传播 |
(一)多屏营销 |
(二)粉丝社群 |
第三节 本土化后的结果 |
一、技术创新 |
二、赛制中真正的幕后“推手”——编导 |
三、对舞蹈创编的催化 |
第四章 他鉴和本土化中的媒介、舞蹈和人 |
第一节 舞蹈综艺制作的本土意识和创新 |
第二节 舞蹈的行业市场和公共空间 |
一、“全球舞蹈超市” |
二、舞蹈空间的拓展 |
第三节 舞蹈综艺公共领域中的特性 |
一、综艺内容对社会文化的反映 |
二、受众参与和民主权利的体现 |
三、媒体助推大众审美 |
第四节 舞蹈从业者的选择和态度 |
一、体制内演员对市场的接纳 |
二、舞蹈专业群体的“抵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1999——2020 年电视舞蹈、舞蹈综艺节目一览表 |
附录二 《舞蹈风暴》个案田野调查相关人员采访名单 |
附录三 田野个人采访记录(部分) |
一、采访冯双白记录 |
二、采访夏小虎记录 |
三、采访《舞蹈风暴》编导胡岩记录 |
四、采访《舞蹈风暴》编导池咚咚记录 |
五、采访郑子豪记录 |
附录四 《舞蹈风暴》第一、二季作品名单(部分)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10)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四、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立体化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 [1]贵州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路径及策略[J]. 程纪香.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21(05)
- [2]增强现实出版物的着作权问题研究[D]. 李秉朔.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3]文字作品虚拟角色着作权保护研究[D]. 徐靓.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1
- [4]用法律护卫化妆品企业的知识产权[J]. 禚伟. 中国化妆品, 2021(Z1)
- [5]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与发展研究[D]. 姜雪. 河北大学, 2021(09)
- [6]论重混作品的着作权保护[D]. 郭同同.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0)
- [7]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S市为例[D]. 陶圆. 吉林大学, 2021(01)
- [8]中国电视舞蹈综艺的他鉴与本土化(2006-2020)[D]. 董爽.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1(09)
- [9]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10]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