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办“私校”利弊分析

名校办“私校”利弊分析

一、公办名校办“民校”的利弊剖析(论文文献综述)

郭丛斌,徐柱柱,张首登[1](2021)在《超级中学:提高抑或降低各省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文中提出基于A大学2007—2017级的新生数据,将所占A大学录取比例超过省内平均水平两个标准差的高中定义为超级中学,通过构建超级中学的教育垄断指数测量各省超级中学的垄断程度,并以理科一本录取分数线以及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理科分数线作为衡量各省高中教育质量的测度指标,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分析我国超级中学教育垄断的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探讨其对各省高中教育质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超级中学平均占据了A大学34%的录取机会,造成的教育垄断现象较为严重;内地有26个省份都属于中度垄断型及以上,其中西部省份长期保持一所高中一家独大的局面,而教育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众多的省份则会出现三所超级中学三足鼎立的态势;各省份教育垄断指数名次与理科一本线名次大体上呈现相反的变化趋势,超级中学教育垄断的提高会显着降低各省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为打破教育垄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严令禁止超级中学跨区域无限制招生的同时,还应该在提升弱势高中教育质量,引导学生与家长理性择校、提高高等学校专项招生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付诸努力。

袁蕾[2](2018)在《昆明市“名校融校”办法执行效果研究 ——以呈贡新区为例》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我国教育已从追求保证每一个孩子“有学上”转变为让每一个受教育者都“上好学”,换句话说,教育界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和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这也是目前昆明市教育面临的主要矛盾。在探索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中,昆明从2014年开始就独具创新地提出并实施“名校融校”办法,并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其内部局限性及与其他政策之间的冲突逐渐显现,因此,要判断这项政策决定是否正确,必须对其执行效果进行研究分析。从政策学的角度出发,将“名校融校”办法的执行效果作为研究对象,采取资料整理、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找到该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将对该项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和实现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的效果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立足于呈贡新区执行“名校融校”办法的现实状况,通过运用问卷调查、文献整理、统计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对呈贡新区“名校融校”办法的执行效果进行判断和评价,并从中发现该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成因,进而提出加强“名校融校”办法执行效果的建议。“名校融校”办法的提出,是为解决昆明优质教育资源稀缺且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这一问题。本文对呈贡区目前中小学、幼儿园的发展情况,“名校融校”办法的执行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执行效果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其中,围绕学校软硬件条件、师资管理水平、“名校带弱校”执行状况、政策的总体执行效果及学生入学倾向度等五个方面做了重点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学校管理现状、“名校带弱校”推动方式、优质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外向吸引力等方面,分析了呈贡区执行“名校融校”办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成因,并从加强对引进名校的、大力扶持本地教育、加大提升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多渠道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三个方面,对加强呈贡新区“名校融校”办法的执行效果提出建议。

罗士琰[3](2015)在《义务教育阶段“名校办民校”产生的有关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基于重庆市的调查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名校办民校”是我国义务教育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之一,然而却被长期忽视。关于“名校办民校”,社会、教育学界认识不一,存在诸多争鸣,甚至在国家教育部门系统内部也出现不同意见。“名校办民校”作为一种办学体制的创新曾风靡一时,成为一些地方推动优质教育发展的重要方略,对优化课程与教学资源整合、促进当地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少地方弊端丛生,既不利于课程设置与教学水平的提升,又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教育公平,虽经多次整治,却收效甚微。本研究紧紧围绕重庆市“名校办民校”这一核心难题,重点研究当前重庆市“名校办民校”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规范策略。试图通过调查研究,真实客观的反映重庆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名校办民校”的发展现状,总结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力争科学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建议,以期推动重庆市“名校办民校”的发展,进而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难题,为重庆市政府、市教委制定“名校办民校”及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提供有益参考。调研发现:重庆市“名校办民校”虽然在推动校本特色课程开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育投资结构、促进学校树立竞争意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名校办民校”的竞相发展,其弊端也日渐凸显,为社会所诟病:“公”“民”不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冲击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加重教育不公。究其原因,主要为政策研究欠缺、导向不明,对“名校办民校”的研究多散见于新闻报道或情绪化批判,政策性、理论性和建设性的研究更为稀少,“名校办民校”政策研究力度十分单薄;教育监管不力:不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临管缺乏严密、实际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措施,监管不力、流于形式;经济利益驱动:“名校”、“民校”及教育行政机关在财政上存在着某种微妙的关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政策执行存在偏差;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国家虽然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但是对于规范“名校办民校”办学行为还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和明确的要求;监管不力:由于“名校办民校”利益主体关系错综复杂,不少对“名校办民校”的有关规定被束之高阁,未能有效执行;投入不足:“名校办民校”之所以会出现,追本溯源是因为既有办学条件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规范“名校办民校”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多年来却被忽视,在依法治教、教育公平的今天,尽快规范“名校办民校”,应尽快统一思想,加强政策研究与引导,研制规范“名校办民校”方案,提升“名校办民校”督导监管,推动“名校办民校”转制进程,尽快为“名校办民校”立法立规,注重“名校办民校”特色发展。

张茜[4](2014)在《我国中小学阶段“名校办民校”研究》文中提出姓名:张茜导师:卢宝祥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方向:教育管理年级:2011级中小学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的基础,发展中小学教育对于提升我国整体的教育水平,保持国家繁荣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的中小学教育发展不平衡。许多地区由于国家财政性教育资金和教育资源投入不足,导致公办中小学教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人们对于中小学教育的需求也向着高品质、特色化的方向发展。在这种背景下,民办中小学教育开始高速发展。在民办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一种由公办学校和民间资本合作经营的“名校办民校”出现了。“名校办民校”既具有名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又具有民校的灵活地办学体制,一出现便对我国中小学教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名校办民校”一方面能够弥补公办中小学教育的不足,满足社会对于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优势明显,对公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产生了冲击,对于我国中小学教育事业产生了双面的影响。“名校办民校”的出现和发展有其历史环境和社会需求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放任其无序发展或是一味遏制,都是不利于我国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的。本文通过对我国“名校办民校”的产生背景、理论依据、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名校办民校”发展过程中的弊端,并寻找解决的对策。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首先阐述了本课题研究的缘起、目的和意义。通过文献检索收集和整理了与本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对文献内容进行分类的评述,为下一步研究提供理论的依据和指导。同时,对本研究中涉及的“名校”、“民校”和“名校办民校”等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回顾了“名校办民校”产生的历史背景、相关政策和理论依据以及回顾其发展的历程;第三部分前两个部分的研究,总结了“名校办民校”在发展过程中队我国教育事业所产生的利弊;第四部分通过对美、英、法和日本等教育发达国家中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历程和现状的综述,找出规范民校发展的策略,为我国“名校办民校”的发展提供参考;第五部分从国家宏观政策和学校自身管理两个方面阐述了规范“名校办民校”发展,消除其弊端的策略。

曹建平[5](2013)在《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实践和发展趋势研究 ——以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为个案》文中提出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始终制约着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高中教育作为初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一方面,高中教育要承担继义务教育之后继续培养和提高国民基本素养的重任;另一方面,高中教育也要从各方面为青年学生将来接受高等教育作好充分准备,有着为高校输送优秀学生的责任,因此其供需矛盾表现得十分尖锐。高中教育成为整个中国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瓶颈”。因此,如何提供更多的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如何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进一步升学和就业的需要,这些都是当今教育理论界和教育实践界一直在探讨的问题。高中“名校办民校”就是公办高中“名校”(或重点学校)开办具有民营性质,以收取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作为办学经费主要来源,让学生有偿享受名校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分校。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出现,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增加了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供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所以,虽然高中“名校办民校”发展到今天弊端重重,笔者认为高中“名校办民校”是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创新,在国家尚不能对教育投入足够资金支持其长效发展的前提下,高中“名校办民校”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但从更为长远的角度来看,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对教育投入的曾加,高中“名校办民校”必将失去其存在价值,从而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也就是说,无论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可能发展趋势是什么,现阶段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它仍然需要走下去。本文通过文献法、调查法、访谈法、个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这种办学模式的产生和发展作一个较为全面的研究,发现高中“名校办民校”的产生和发展有其众多优势和劣势。因此,本文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对高中“名校办民校”发展的原因与过程、优劣势及其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从而对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发展给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是政府政策方面的政策改进,其次是母体学校的搀扶,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母体校对于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帮助应该多倾向于无形的、软件方面(如丰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完善的教师培养体系、高考信息等),而不应简单的派出优秀教师包揽民校日常的所有教育教学任务。最后是民校自身的创新,民校要发展,关键还在高中“名校办民校”自身,具体来说,在管理体制(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和办学体制上都要有所创新。只要政府、名校、民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高中“名校办民校”一定会办出特色。

林诗韵[6](2012)在《“名校办民校”的现状分析与利弊思考》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现代教育化的发展,民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与国家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名校办民校"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其产生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却备受争议。从交易成本经济学、制度学派等角度客观分析了"名校办民校"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以及探讨了其存在的利弊影响。

黄本新[7](2012)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存在的合理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不仅是百姓的普遍教育诉求,更是政府的主要责任之一。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家为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义务教育,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不断推行教育改革,公办教育作为教育的主渠道,在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推行市场经济以来,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今天,国家只开办公立学校,公立学校一统天下,已经很难适应社会对教育丰富多彩的需求。公办教育是国家开办的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追求的是统一性。无论是培养目标,还是教育内容都几乎是整齐划一的,学校的管理和评价实质上大都以升学为基本导向。公立学校更多的是关注大多数学生的共性的一般发展,追求的是为社会培养具有基本素质的合格公民,公立教育难于关注和保证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学生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有着不同的性格特点、素质和教育的需求。公办教育很难使每一位学生得到适合自己特点的教育。如今每一个家庭大都只要一个孩子,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大都十分关心,希望让孩子接受优质的教育得到良好的发展。然而,学生人数的减少,直接导致学校生源数量的减少,公办学校正在而临着合并与撤销的危机,在这种情况下,讨论民办学校的生存发展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存在的合理性做了初步的研究,希望能够通过论证民办学校存在的合理性,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从而使民办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作为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祝爱武[8](2012)在《责任与限度: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研究》文中提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问题属于政府与社会之关系范畴,它所关注的焦点是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政府、第三部门、市场主体怎样实现公共高等教育利益最大化,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是“何以”和“如何”发挥各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创造性使一定条件下的公共高等教育具有最大规模、最高质量。这是研究现代大学制度无法绕开的命题。本文分为六章。分别讨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概念与分类基础、各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责任与限度以及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构成状况。第一章区分了大学的“立”和“办”,为避免使用宽泛概念造成逻辑混乱而影响研究效果,本文中的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取义为高等教育的举办者,并主要依据萨拉蒙的三元框架理论,将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区分为政府、第三部门和市场主体。第二章着重对高等教育的属性进行了探讨,认为高等教育既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私人性,值得全社会投入,同时认为高等教育又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举办高等教育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全社会的创造力。第三章提出政府办学的特征是“以强制求公益”,这使公共高等教育利益有赖于政府,有时也受制于政府,为了促进公共高等教育利益最大化,政府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必需具有一定的责任与行为限度,本文认为政府举办大学具有对大学的宏观规划、财政投入等责任,具有为受教育者提供适合的、公平的、越多越好的高等教育等责任,具有对公共高等教育资源公正分配和有效使用等责任;同时认为政府举办大学的目标追求限于公益、活动内容限于大学外部公共事务、办学状况限于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第四章提出第三部门办学具有“以志愿求公益”的特征,这是利用社会散财之道与人们的志愿精神增进公共高等教育利益的一条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这条途径的作用,探讨第三部门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责任与限度问题很有必要,本文认为第三部门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需要承担自身组织的培育与可持续发展责任,需要承担对资助者、受助者和政府的责任,同时认为第三部门办学限于社会对第三部门的认识、限于政府对第三部门办学的规范要求与扶持力度、限于第三部门办学中的资金与人才等条件。第五章提出市场主体办学的特征是“以志愿求私益”,市场主体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已被美国、印度等国家所认可,市场主体在高等教育办学中承担“走‘文化钢丝’”之责任,需要平衡商业文化与学术文化之价值,同时其行为在办学环境、面向对象、办学内容、办学导向等方面也有限度。第六章在同分异构思想指导下以比较的视角探讨了高等教育办学主体之构成状况,提出了欧洲模式、美国模式、日本模式等高等教育办学主体构成模式,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构成状况,探讨了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发展趋势,认为第三部门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政府仍将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办学主体,政府与第三部门将具有更强的合作性。

谢素文[9](2011)在《教育公平视角下的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主要从教育公平的视角研究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问题。首先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它的发展特点以及在我国教育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然后阐明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民办基础教育的地位在不断的上升,《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民办学校的同等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要促进民办学校的公平待遇,面临的障碍和现实困难仍然很多,现状仍很不乐观。新形势下出现了许多教育不公平现象,从而制约了民办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民办学校的地位受歧视,不仅仅受外部的政策性因素的影响,还受民办学校自身内部不规范的管理所限制。民办学校的发展空间越来越被挤压的现实表明民办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当前,我国进入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还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别强调“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政府为大力发展民办基础教育还勾画了宏伟的蓝图,但是机遇与挑战共存。最后,在科学的设计和促进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协调发展的前提下,阐述了促进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公平发展的建议。从政府层面上,着重指出政府在立法过程中必须强化教育公平理念,保证教育权主体之间的平等;制定科学健全的政策法规,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平等地位;采用以市场为导向的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政府监督功能;加强民办基础教育理论研究。从民办学校自身的角度来看,指出民办学校必须保证正确的价值取向,明确办学方向创新观念;加强制度化建设并依法治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积极培养和稳定师资队伍;建立保障系统,降低办学风险。只有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和透明的竞争机制,才能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让教育公平成为现实,让民办基础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充分体现应有的活力,为推进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和改革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高怀明[10](2011)在《我国基础教育品牌培育研究》文中认为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教育,作为民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不断调整适应经济的发展。尤其在基础教育领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已经全面实施,高中阶段也有实施免费教育的趋势,基础教育的质量与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下问题、教育公平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怎样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哪?通过在公共教育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具体地讲就是在基础教育领域引入品牌理念。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教育服务质量,而且这一理念的引入可以使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扩大,从根本上缓解优质教育资源供求中矛盾。在进行我国基础教育品牌培育的研究过程中,本文主要采取了如下研究方法。首先,大量查阅了有关基础教育、市场营销以及品牌方面的文献;其次,为了避免论述空洞,我还积极对一些品牌学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走访了一些知名的教育学者和居于一线的优秀校长。本文通过对基础教育品牌的理论的构建、基础教育品牌属性的论述以及基础教育品牌培育途径的分析,不仅从静态的角度论述清楚了基础教育品牌应该是怎样的,而且还从动态的角度讨论了如何按照一定的模式和流程来培育基础教育品牌。本文大胆的将品牌理念引入基础教育领域,既不失基础教育的公共服务职能,又保证了基础教育服务质量的快速提升,进而快速增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规模。这正是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正在努力实现的目标。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加,政府对基础教育领域的投入也在不断扩大。作为教育的消费者政府和人民都需要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基础教育学校通过合理的将品牌理念引入基础教育领域,积极科学的构建基础教育品牌学校。随着我国基础教育品牌的形成,基础教育将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公办名校办“民校”的利弊剖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办名校办“民校”的利弊剖析(论文提纲范文)

(1)超级中学:提高抑或降低各省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提出
二、测量指标及模型设定
    (一)测量指标
        1. 超级中学的界定
        2. 教育垄断指数
        3. 高中教育质量
    (二)模型设定
三、实证研究结果
    (一)各省份超级中学对精英大学录取人数的垄断情况
        1. 各省份超级中学数量的分布情况
        2. 各省份超级中学对A大学录取机会的垄断情况
    (二)各省份高中教育质量的基本情况
    (三)教育垄断对各省份高中教育质量的影响
        1. 教育垄断指数对各省份理科一本录取分数线的影响
        2. 教育垄断指数对各省份精英大学录取分数线的影响
四、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2)昆明市“名校融校”办法执行效果研究 ——以呈贡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 研究目的
        (二) 研究意义
    三、研究方案
        (一) 研究目标与内容
        (二) 研究方法
        (三) 研究思路
    四、概念界定和理论依据
        (一) 主要概念界定
        (二) 理论依据
        (三) 文献综述
第二章 呈贡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情况分析
    一、呈贡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构成情况分析
    二、呈贡新区实施“名校融校”办法的政策分析
第三章 呈贡新区“名校融校”办法的执行效果现状调查
    一、调查的实施
        (一) 调查对象
        (二) 问卷设计与统计
    二、调查结果
        (一) 学校软硬件条件调查
        (二) 学校师资管理水平调查
        (三) “名校带弱校”执行情况调查
        (四) 政策总体执行效果调查
        (五) 学生入学倾向度调查
    三、调查结论
第四章 呈贡新区执行“名校融校”办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各引进的“分校”“民校”管理不到位
    二、“名校带弱校”的推动方式缺乏合理性
    三、优质教育资源在学段上的分布不均衡
    四、优质教育资源的外向吸引力相对较弱
第五章 加强呈贡新区“名校融校”办法执行效果的建议
    一、加强监管引进名校大力扶持本地教育
    二、加大力度提升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
    三、多渠道促进中小学、幼儿园优质教育均衡发展
结语
附录
    附录A: 昆明市实施“名校融校”办法政策执行效果研究调查问卷(教师卷)
    附录B: 昆明市实施“名校融校”办法政策执行效果研究调查问卷(学生卷)
    附录C: 昆明市实施“名校融校”办法政策执行效果研究调查问卷(家长卷)
参考文献
致谢

(3)义务教育阶段“名校办民校”产生的有关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基于重庆市的调查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 问题提出
    (二) 文献综述
    (三) “名校办民校”及相关概念界定
    (四) 研究设计
一、“名校办民校”的调研结果与分析
    (一) 调研对象
    (二) 调研结果与分析
二、“名校办民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 “名校办民校”会加重教育不公
    (二) “名校办民校”冲击真正民办教育的发展
    (三) “名校办民校”导致“公”“民”不分
    (四) “名校办民校”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名校办民校”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 政策研究欠缺
    (二) 教育监管不力
    (三) 经济利益驱动
    (四) 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
四、规范“名校办民校”的对策建议
    (一) 加强“名校办民校”政策研究
    (二) 研制“名校办民校”’规范方案
    (三) 提升“名校办民校”督导监管
    (四) 推动“名校办民校”转制进程
    (五) 加快“名校办民校”立法立规
    (六) 注重“名校办民校”特色发展
五、研究结论、不足与展望
    (一) 研究结论
    (二) 研究不足
    (三)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4)我国中小学阶段“名校办民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三) 文献综述
        1. 国外研究现状
        2. 国内研究现状
    (四) 研究现状评述
    (五) 核心概念界定
        1 名校
        2. 民校
        3 名校办民校
二、“名校办民校”产生的背景、依据及发展历程
    (一) “名校办民校”的产生背景
        1. 公办基础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
        2. “名校办民校”模式增加了名校的经济收益和社会影响力
        3. “名校办民校”模式盘活国家教育资产
    (二) 创办依据
        1. 理论依据
        (1) 公平理论
        (2) 教育的市场机制理论
        2. 法律依据
    (三) 发展历程
三、“名校办民校”的利弊分析
    (一) “名校办民校”的有利之处
        1. “名校办民校”满足了社会对办学主体多元化的需求
        2. 利于增加教育经费来源的渠道
        3. 利于办学模式的创新
        4. 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5. 利于推进教育改革
    (二) “名校办民校”的弊端
        1. 扰乱办学秩序
        2. 导致学校教育竞争力不平衡
        3. 违背教育的公益性
        4. “名校”自身发展受到影响
四、国外民办学校的经验和启示
    (一) 美国的特许学校经验及启示
    (二) 英国的公学经验及启示
    (三) 日本的私立学校经验及启示
    (四) 法国的私立教育经验及启示
五、对发展“名校办民校”的建议
    (一) 国家层面
        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监管
        2 明确“名校办民校”产权归属
        3. 加大教育投入,整合教育资源
        4. 提高教师待遇,注重教师发展
    (二) 学校层面
        1. 开展素质教育,重视全面发展
        2 把握时代脉搏,满足社会需求
        3. 注重办学特色,扩大社会影响
六、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本人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文章
致谢

(5)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实践和发展趋势研究 ——以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论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 选题背景
        (二) 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一) 国外研究现状及其不足
        (二) 国内研究现状及其不足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方法
    四、创新之处
第一章 高中“名校办民校”的相关理论问题
    一、核心概念界定
        (一) 高中名校
        (二) 民办学校
        (三) 名校办民校
    二、高中“名校办民校”的目标、特征
        (一) 高中“名校办民校”的目标
        (二) 高中“名校办民校”的特征
    三、高中“名校办民校”的理论基础
        (一)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原理
        (二) 人力资本理论
        (三) 教育公平理论
        (四) 产权理论
        (五) 竞争理论
第二章 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实践研究——以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为个案
    一、学校概况
        (一)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
        (二)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
    二、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办学状况
        (一)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的办学宗旨
        (二)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的办学性质
        (三)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的办学形式及规模
        (四)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的校领导组成概况
        (五)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的师资概况
        (六)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的生源概况
    三、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办学存在的问题
        (一) 相关法律制度及政策不完善
        (二) 母体校的帮扶不正确
        (三) 学校核心竞争力缺失
第三章 高中“名校办民校”的优势和劣势
    一、高中“名校办民校”的优势
        (一) 起点优势
        (二) 体制优势
        (三) 师资优势
        (四) 生源优势
    二、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劣势
        (一) 生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二) 认识偏见
        (三) 依赖性大
        (四) 信誉度不高
第四章 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发展趋势和主要策略
    一、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发展前景
        (一) 长期性
        (二) 过渡性
    二、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发展趋势
        (一) 回归母体校或成分校
        (二) 独立成为纯民办学校
        (三) 完成使命后自然消失
    三、深入开展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原则
        (一) 条件性原则
        (二) 区域性原则
        (三) 非营利性原则
    四、深入开展高中“名校办民校”主要策略
        (一) 政府部门的政策改进
        (二) 母体校的搀扶帮助
        (三) 民办学校的自主创新
参考文献
附录一:关于高中“名校办民校”的专家访谈
附录二: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章程
附录三: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机构设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6)“名校办民校”的现状分析与利弊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和概述
二、“名校办民校”的现状分析
    (一) 体现了名牌效应的影响
    (二) 反映了民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 “名校办民校”的可行性有中外实践经验之佐证
    (四) “名校办民校”是利益驱动的产物
    (五) “名校办民校”根源在于财政投入, 教育分布不平衡
三、“名校办民校”的价值讨论
    (一) “名校办民校”的积极作用
        1. 有利于弥补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足。
        2. 有利于提高“名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有利于人们对教育的多元需求。
    (二) “名校办民校”的不利影响
        1. 挤占了公共教育资源。
        2. 影响了教育公平。
        3. 对纯民办学校造成不公平竞争。
        4. 滋生教育的腐败现象。
四、结语与启示

(7)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存在的合理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相关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意义
第一章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基本问题考察
    一、民办教育的概念及由来
        (一)民办教育的概念
        (二)民办教育主要有以下基本属性
        (三)民办义务教育产生和发展
第二章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立法考察
    一、民办学校的法律依据
        (一) 《义务教育法》
        (二)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三) 《民办教育促进法》
        (四)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民办教育发展原则
        (一) 公益性与自我发展相结合
        (二)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三) 法制化与人性化相结合
第三章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我国存在合理性依据
    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我国产生和发展具有合理性
        (一)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 选择性教育的内在需求
        (三) 自身的定位模式的生存空间
    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必要性
        (一) 适应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深化的需要
        (二) 公办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三) 社会现实与历史文化共同作用的需要
        (四) 解决教育经费不足,打破国家长期包揽办学的格局
    三、否认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论争
        (一) 社会:从义务教育全局出发,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二) 政府:义务教育规范化管理,成熟的干预机制
        (三) 学校自身:倡导“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办学道路
第四章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风险防范制度
    一、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国家、社会监督机制
        (一) 完善民办教育法规,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 建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二、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管理体制
        (一)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二) 依托品牌的特色办学
        (三) 灵活的办学机制,吸收借鉴国外经验
    三、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公益性
        (一) 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学校
        (二) 减少企业的干预管理工作
        (三) 合理回报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8)责任与限度: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基本概念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思路与论文的基本内容
    六、本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第二章 高等教育的属性
    一、公共性
        (一) 公益性
        (二) 公正性
        (三) 公开性
        (四) 参与性
    二、私人性
        (一) 私人受益性
        (二) 私人发展性
        (三) 私人享用性
    三、准公共产品属性
        (一) 私人产品的正外部性
        (二) 公共产品的拥挤性和价格排他性
第三章 政府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责任与限度
    一、政府及其办学特征
        (一) 多维视角中的政府
        (二) 政府办学的特征:以强制求公益
        (三) 政府“悖论”与高等教育公共性的实现
    二、政府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责任
        (一) 对大学的责任
        (二) 对受教育者的责任
        (三) 对公共高等教育资源的责任
    三、政府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限度
        (一) 目标追求:限于“公益”而非“私益”
        (二) 活动内容:限于大学外部公共事务,止于大学内部事务
        (三) 办学状况:限于一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四章 第三部门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责任与限度
    一、第三部门及其办学特征
        (一) 多维视角中的第三部门
        (二) 第三部门办学的特征:“以志愿求公益”
    二、第三部门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责任
        (一) 第三部门的培育与可持续发展责任
        (二) 对资助者的责任
        (三) 对受助者的责任
        (四) 对政府的责任
    三、第三部门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限度
        (一) 限于社会对第三部门的认识
        (二) 限于政府对第三部门办学的规范要求与扶持力度
        (三) 限于第三部门办学中的资金、人才等条件
第五章 市场主体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责任与限度
    一、市场主体及其办学特征
        (一) 市场主体及其特征
        (二) 市场主体举办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
        (三) 市场主体办学的特征:“以志愿求私益”
    二、市场主体在高等教育办学中的“边缘性”文化身份
        (一) 市场主体的“文化脱离”困扰
        (二) 营利性高校是高等教育系统中的边缘机构
        (三)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具有边缘性
    三、市场主体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责任
        (一) 目标责任:利润而非教育宗旨
        (二) 纳税的责任
        (三) 资本运营和教育运营的责任
    四、市场主体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限度
        (一) 办学环境:限于一定的历史和社会发展条件
        (二) 面向对象:限于付费的学习者
        (三) 办学内容:限于可营利的项目与活动
        (四) 办学导向:限于市场需求而非学科
第六章 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构成状况
    一、国际上不同的高等教育办学主体构成模式
        (一) 欧洲模式
        (二) 美国模式
        (三) 日本模式
    二、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构成状况
        (一) 新中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变化历程
        (二) 当代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构成状况与问题
        (三) 对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发展趋势的预测
参考文献
致谢

(9)教育公平视角下的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一、导论
    (一)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意义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四) 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五) 本课题的可能创新之处
二、教育公平与民办基础教育的内涵及相互关系
    (一) 教育公平的科学内涵
    (二) 民办教育的内涵
    (三) 二者的相互关系
三、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历程、特点与地位
    (一)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历程
    (二)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特点
    (三)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地位
四、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公平现象及其原因
    (一)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不公平现象
    (二)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五、促进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公平发展的策略建议
    (一) 对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建议
    (二) 对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10)我国基础教育品牌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问题提出
    课题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课题研究的内容
        课题研究的方法
        论文逻辑结构图
第二章 相关理论综述
    教育服务理论
    学校营销
    品牌理论
        品牌的定义
        品牌的分类
        品牌的功能
        品牌的资本化
    基础教育品牌理论
        含义
        基础教育品牌的分类
        基础教育品牌的特征
        基础教育品牌的本质
        基础教育品牌的价值
第三章 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
    市场化环境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形成
        基础教育服务买方市场的形成
        市场机制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全面渗透
        教育服务价格问题凸显
        基础教育学校的竞争从升学竞争到整体竞争
    基础教育服务的生产和提供适当分离的制度变革
    国外基础教育管理实践
        政府与学校关系明晰
        校本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四章 我国基础教育品牌属性
    基础教育品牌的名称和标志
        基础教育品牌的名称
        基础教育品牌的标志
    基础教育品牌的师资
        基础教育品牌学校的师资素质
        基础教育品牌学校的师资结构
        基础教育品牌学校的教师评价
    基础教育品牌的课程
        课程目标和内容结构
        课程设置
    基础教育品牌的校友资源
    基础教育品牌的办学理念
        基础教育品牌办学的质量观
        基础教育品牌的人才观
        基础教育品牌的教学观
        基础教育品牌的师生观
        基础教育品牌的管理观
    基础教育品牌的办学特色
    基础教育品牌的校园文化
    基础教育品牌的校园安全
第五章 基础教育品牌培育途径
    基础教育品牌培育的模式
        基础教育品牌理念的确立
        基础教育品牌培育的环境分析
        基础教育品牌培育状况的评估
        选择和规划基础教育品牌培育的战略
    基础教育品牌的培育流程
        基础教育品牌的定位
        基础教育品牌设计
        基础教育品牌学校的制度安排
        基础教育品牌的形象传播
        基础教育品牌管理
        基础教育品牌的扩张
第六章 基础教育品牌培育的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基础教育消费者的基础教育品牌评价
    基于基础教育消费者的基础教育品牌价值评价指标体系
    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权重
第七章 案例分析北京四中打造国内优质教育品牌的实践
    学校品牌属性分析
    学校品牌培育途径分析
        学校品牌培育模式分析
        学校品牌培育流程分析
    学校品牌培育评价
    启示
参考文献
致谢

四、公办名校办“民校”的利弊剖析(论文参考文献)

  • [1]超级中学:提高抑或降低各省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J]. 郭丛斌,徐柱柱,张首登. 教育研究, 2021(04)
  • [2]昆明市“名校融校”办法执行效果研究 ——以呈贡新区为例[D]. 袁蕾. 云南大学, 2018(01)
  • [3]义务教育阶段“名校办民校”产生的有关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基于重庆市的调查分析[D]. 罗士琰. 西南大学, 2015(01)
  • [4]我国中小学阶段“名校办民校”研究[D]. 张茜. 广西师范大学, 2014(11)
  • [5]高中“名校办民校”的实践和发展趋势研究 ——以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为个案[D]. 曹建平. 扬州大学, 2013(04)
  • [6]“名校办民校”的现状分析与利弊思考[J]. 林诗韵. 学理论, 2012(16)
  • [7]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存在的合理性研究[D]. 黄本新. 东北师范大学, 2012(06)
  • [8]责任与限度: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研究[D]. 祝爱武. 南京师范大学, 2012(02)
  • [9]教育公平视角下的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问题研究[D]. 谢素文. 华中师范大学, 2011(11)
  • [10]我国基础教育品牌培育研究[D]. 高怀明. 天津大学, 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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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办“私校”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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