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污染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练江,流域环境,违法犯罪,水质变化情况,总磷,整治目标,水环境质量,综合整治,流域污染,氨氮
污染犯罪论文文献综述
,李德鹏[1](2020)在《严打练江流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李德鹏)今年是我市实施《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的收官年,《方案》既定的各项整治目标将在今年底全面完成。昨天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汕头市练江综合整治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我市练江流域水污(本文来源于《汕头日报》期刊2020-01-22)
李毅[2](2019)在《我市首创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向派出所延伸常态工作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12月12日讯(李毅)今天下午,我市召开全市公安交警重点工作及“利剑斩污”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打击食药环假犯罪“昆仑”行动,以打深打透打彻底的坚强决心,实施全覆盖精准打击(本文来源于《保定日报》期刊2019-12-13)
王春楠[3](2019)在《生态司法守护绿水青山》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南宁讯 (/王春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1月2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区法院2018年至今年10月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公布近期基层法院判决的5件自治区挂牌督办的跨省非法转移倾倒(本文来源于《广西日报》期刊2019-12-04)
卢山,赵昕[4](2019)在《“昆仑行动”成果宣传展示活动举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卢山 通讯员赵昕)12月3日上午,全国公安机关“昆仑行动”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成果宣传展示活动(唐山分会场)在远洋城东广场举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并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本文来源于《唐山劳动日报》期刊2019-12-04)
卢林峰,张严方[5](2019)在《严惩污染环境犯罪 用法守护绿水青山》一文中研究指出11月2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5起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5起案件均为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广泛关注。刘水玉、温银光、林荣山污染环境案2017年10月,林荣山介绍刘水玉与温银光认识,(本文来源于《广西法治日报》期刊2019-11-30)
焦艳鹏,陈磊[6](2019)在《运用刑法遏制污染环境犯罪》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修正案(八)确定污染环境罪罪名以来,我国刑法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大大提升,污染环境犯罪在我国成为一种常态类犯罪。当前,我国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呈现怎样的样态,惩治污染环境犯罪未来趋势如何?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与进行相关大数据研究的天津大学法(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1-16)
臧金磊[7](2019)在《水污染环境犯罪司法解释规则设计偏差及矫正——以水环境法益为解释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惩治水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则设计存在偏差,主要表现在仅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数量当做衡量水质是否被严重污染的标准,解释规则的设计未遵循不同环境要素的专门性评价原则,未贯彻生态法益独立性诉求,导致法益侵害关系逻辑混乱。水环境法益的基础性地位为观察这一问题并分析可能的解决方案提供了一个视角。解释规则的设计必须围绕水环境法益展开,重点突出对水环境本身的保护,而非行为手段;注重与《水污染防治法》中体现充分保护水环境的行政性前置规则相协调,贯彻水资源优位保护原则,使规则朝着有利于保护水质的方向发展。我国水污染环境犯罪司法解释规则矫正路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即建立以水染物排放标准与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水质基准,区分污染水、土壤、空气等不同环境因子的裁判规则,把人身伤亡作为水污染犯罪的加重犯罪构成,将是否危及动、植物等非人类主体健康作为判断水污染犯罪的标准之一等。(本文来源于《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董忠,方冰[8](2019)在《丰南公安 重拳打击 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凤城利剑”“昆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丰南区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利剑作用,重拳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积极融入丰南生态环境建设。区公安局环安大队以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展开凌厉攻势。截至目前,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9起(本文来源于《唐山劳动日报》期刊2019-09-11)
焦艳鹏[9](2019)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当用重典》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是当前我国对待污染环境犯罪的刑事政策。落实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的刑事政策,须在了解污染环境犯罪的主要特征的基础上,全面理解与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加强生态环境的行政执法与多元共治。(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9年25期)
钟玮[10](2019)在《污染型环境犯罪中的因果关系认定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现象愈演愈烈,解决环境污染方面的刑事对策问题也越来越被重视。其中关于污染型环境犯罪中因果关系判定已成为环境犯罪中比较棘手的问题之一。我国污染型环境犯罪存在较为频繁且难以解决的叁个与因果关系相关的问题,分别是因果链条形成难、污染型环境犯罪证明标准高、多因一果刑事责任归属难。从客观归责理论与疫学因果关系理论中截取精华解决当前最为主要的叁个问题,能更好突破污染型环境犯罪的困境。(本文来源于《昆明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污染犯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12月12日讯(李毅)今天下午,我市召开全市公安交警重点工作及“利剑斩污”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打击食药环假犯罪“昆仑”行动,以打深打透打彻底的坚强决心,实施全覆盖精准打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污染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1].,李德鹏.严打练江流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N].汕头日报.2020
[2].李毅.我市首创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向派出所延伸常态工作机制[N].保定日报.2019
[3].王春楠.生态司法守护绿水青山[N].广西日报.2019
[4].卢山,赵昕.“昆仑行动”成果宣传展示活动举行[N].唐山劳动日报.2019
[5].卢林峰,张严方.严惩污染环境犯罪用法守护绿水青山[N].广西法治日报.2019
[6].焦艳鹏,陈磊.运用刑法遏制污染环境犯罪[N].法制日报.2019
[7].臧金磊.水污染环境犯罪司法解释规则设计偏差及矫正——以水环境法益为解释视角[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董忠,方冰.丰南公安重拳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N].唐山劳动日报.2019
[9].焦艳鹏.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当用重典[J].人民论坛.2019
[10].钟玮.污染型环境犯罪中的因果关系认定探析[J].昆明学院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