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精神病学鉴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精神病学,启动时间,刑事案件,影响因素
精神病学鉴定论文文献综述
郭慧娟,王军,李奇光,钟少玲,张四美[1](2019)在《湖南省刑事案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启动时间影响因素》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通过对湖南省刑事案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启动的时间进行分析,探讨影响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启动时间的相关因素。方法提取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湖南省8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机构受理的刑事案件的鉴定档案中的相关资料,以Logistic回归分析探索鉴定启动时间的影响因素,并在使用倾向性评分匹配(property score matching,PSM)控制混杂因素影响后,比较公安机关对有(无)精神障碍和有(无)责任能力嫌犯启动鉴定的效率。结果共纳入4 346例案件,Logistic回归分析提示与鉴定启动时间独立相关的因素包括鉴定案由、被鉴定人民族、既往精神病诊治史、犯罪史、吸毒史、案发前饮酒情况(均P<0.05)。精神障碍嫌犯的鉴定启动时间短于无精神障碍者(P<0.05),无刑事责任能力嫌犯的鉴定启动时间短于有责任能力者(P<0.05),且经PSM控制混杂因素后上述差异仍然存在。结论鉴定案由、被鉴定人民族、既往精神病诊治史、犯罪史、吸毒史、案发前饮酒情况可能是公安机关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启动效率的影响因素;在现有鉴定启动模式下,精神障碍嫌犯,特别是无责任能力者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可能优先获得了启动。(本文来源于《法医学杂志》期刊2019年05期)
高滢,董雪冰,翟爱玲,张增,苗庆山[2](2019)在《1369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中有无精神障碍者鉴定前诊疗情况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探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精神障碍者与无精神障碍者既往诊疗情况的差异,以期提高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对无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识别和鉴别能力。方法采用自编调查表收集2014年-2017年在某司法鉴定所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1369例被鉴定人的一般信息和鉴定前诊疗信息,根据鉴定诊断分为精神障碍组(n=964)和无精神障碍组(n=405),对两组人口学资料、精神异常史以及就诊情况进行比较,并对无精神障碍组的既往临床诊断进行分析。结果精神障碍组和无精神障碍组年龄、职业、犯罪类型(人身攻击类、经济侵犯类)、既往精神异常史、就诊史以及就诊的时间与方式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0.01)。精神障碍组的精神异常史率和就诊率均高于无精神障碍组(87.3%vs.37.8%,χ~2=352.874,P<0.01;65.2%vs.44.0%,χ~2=53.459,P<0.01);无精神障碍组案发后就诊率高于精神障碍组(33.7%vs.12.1%,χ~2=46.302,P<0.01);无精神障碍组中就诊次数较精神障碍组少(u=37714.000,P<0.01)。精神分裂症类、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类和心境障碍是无精神障碍组最常见的临床诊断。结论与精神障碍者相比,无精神障碍者既往多无精神异常史,临床就诊率低,更倾向于案发后就诊和单次就诊,常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类、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类和心境障碍。(本文来源于《四川精神卫生》期刊2019年04期)
高滢[3](2019)在《1369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既往诊疗情况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背景:精神障碍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发生犯罪行为的高危人群。被怀疑患有精神障碍的犯罪嫌疑人需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为司法部门提供专家证词和审案的医学依据。鉴定时被鉴定人提供的既往临床诊疗资料是鉴定诊断的重要参考,然而目前国内对被鉴定人的既往临床诊疗资料缺乏系统的调查分析。目的:通过对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中被鉴定人的人口学资料、犯罪学特征、鉴定意见及既往临床诊疗资料的分析,探讨鉴定诊断中有精神障碍者与无精神障碍者既往诊疗情况的差异以及鉴定诊断与鉴定前临床诊断的一致性,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意见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回顾性病例分析研究,应用自编调查表(内容包括一般人口学特征、鉴定案由、鉴定诊断、刑事责任能力判定、既往精神异常史、案发前诊疗情况、案发后诊疗情况等)对研究单位2014年至2017年间1369例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犯罪嫌疑人的一般案件信息和鉴定前诊疗信息进行收集,依据鉴定诊断分为有精神障碍组和无精神障碍组,并进行组间比较和组内分析。所有数据均在SPSS20.0软件上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有精神障碍组和无精神障碍组在年龄、职业、文化水平方面均有明显差异(P>0.05)。涉案类型方面,有精神障碍组人身攻击类案件占比较无精神障碍组更大(67.2%vs 53.8%,χ~2=22.008,P<0.001),尤其以杀人案件更为突出。而无精神障碍组经济侵犯类案件占比较有精神障碍组大(24.4%vs 15.6%,χ~2=15.127,P<0.001)。2.有精神障碍组有精神异常史的比例和临床就诊率均高于无精神障碍组(97.1%vs 76.0%,χ~2=152.246,P<0.001;65.2%vs 44.0%,χ~2=53.459,P<0.001);有精神障碍组精神异常时间/病程明显长于无精神障碍组(10.37年vs 4.34年,z=-8.432,P<0.001)。3.无精神障碍组案发后就诊率高于有精神障碍组(33.7%vs12.1%,χ~2=46.302,P<0.001);无精神障碍组中就诊次数较有精神障碍组总体偏少(z=37714,P<0.05)。4.有精神障碍组中,癔症/应激/神经症类患者有临床诊断的比例最高(86.7%),精神发育迟滞患者有临床诊断的比例最低(9.6%)。5.鉴定诊断与临床诊断总体一致率由高到低依次为:精神分裂症类、心境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癔症/应激/神经症类、精神发育迟滞、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人格与行为障碍。有精神障碍组临床诊断的总体一致率为84.1%,且Kappa值为0.759。6.鉴定诊断与临床诊断不一致的案例中,有无精神障碍两组最为常见的临床诊断都是精神分裂症类、心境障碍与神经症/应激/癔症类。结论:1.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无精神障碍者与有精神障碍者相比较,更为年轻、职业稳定、文化程度更高,更倾向于经济侵犯类案件,既往有精神异常史者占比低,精神异常时间/病程短,临床就诊率低,案发后就诊比例较高,就诊次数少。2.在能提供既往临床诊疗资料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被鉴定诊断为有精神障碍的被鉴定人,其鉴定诊断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较高,疾病诊断的稳定性尚可,临床诊断对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有较好的参考价值。3.司法鉴定的犯罪嫌疑人中精神分裂类患者最多,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临床就诊率最低,此两类疾病患者及家属应是防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重点关注对象。4.精神分裂症类、心境障碍、癔症/应激/神经症类和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这四类疾病既往有临床诊断的案例数最多,就诊率最高,同时也是临床诊断与鉴定诊断矛盾的焦点。(本文来源于《济宁医学院》期刊2019-05-20)
张健,魏绍义[4](2018)在《关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实践和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定义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亦称司法精神病鉴定,是由鉴定人运用他们的专业理论、技术和经验,就案例所涉及的专门精神病学事项、委托鉴定要求,进行检查、测查和判断的科学技术活动。鉴定人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依据法律程序,接受委托承担鉴定工作或任务,按照要求出具鉴定意见。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鉴定意见,是一种精神病学专家证言,在法律上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二、任务司法鉴定工作体现了社会和司法机关的需要,也体现了诉讼当事人双方的需要。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具体任务,一(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应用)》期刊2018年28期)
刘云峰[5](2018)在《150例涉嫌暴力犯罪法医精神病学鉴定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分析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涉嫌暴力犯罪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人口学特征。方法选取我院2014年1月~2017年1月收治的进行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的案例150例进行分析记录。结果 150例案例中有男132例,女18例,40周岁以下的有121例(80.6%)。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93例(61.9%)。无业者有21例(14%),涉嫌凶杀者73例(49%),比重最高。有精神分裂症患者71例(47%),比重最高,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有69例(46%),无形式责任能力的有66例,(44%)。结论精神障碍患者涉嫌暴力犯罪的人数较多,对社会危害大;社会各界需要为预防、减少精神障碍患者犯罪做出努力,要积极开展精神卫生的宣传工作,将精神病患者的家庭防治和监护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更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本文来源于《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期刊2018年29期)
张迎锋,孙大明[6](2017)在《习惯与冲动障碍凶杀案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例》一文中研究指出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某年某月,10岁的杨某突然失踪。当地警方随即展开了侦查,数日后确认为李某将其活埋致死。因被鉴定人无现实作案动机,侦查机关特委托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被鉴定人男,32岁,汉族,初中文化,司机,平时和羁押期间,无精神异常表现。1.2法医精神病学检查被鉴定人意识清晰,注意动作无异常,接触交谈合作,思维连贯,未查出幻觉、妄想等症状,记忆、智能良(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医学杂志》期刊2017年01期)
韩卫,李阳,高雅,贾晓俤,顾珊智[7](2016)在《应激相关精神障碍合并癔症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1相关概念及分类在精神障碍诊断系统中,应激障碍和癔症(神经症)的诊断标准是相伴随或有诸多关系的。以下是不同时间阶段中部分相关分类~([1])。CCMD-2将反应性精神障碍单列为57,亚型包括:急性心因性反应、延迟性心因反应、持久性心因反应、神经症性反应、适应性障碍、其他反应性精神障碍等。(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医学杂志》期刊2016年S2期)
曾永涛,刘波[8](2016)在《颅脑损伤所致智能损害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资料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探讨颅脑损伤所致智能损害患者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特征。方法回顾分析2013年-2015年在泸州科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的431例颅脑损伤案例的鉴定资料,根据智能损害的鉴定结论将431例被鉴定者分为轻度及以下组和中度及以上组,对两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结果两组在昏迷时长(χ~2=1.034,P=0.596)、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t=1.942,P=0.054)和颅脑损伤性质(χ~2=2.265,P=0.687)方面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两组在住院天数(t=4.344,P<0.01)、有无开颅手术(χ~2=9.094,P<0.05)、大脑损伤位置分布(χ~2=13.156,P<0.01)、智商值(t=18.997,P<0.01)和智商与鉴定结论的一致性(χ~2=63.350,P<0.01)方面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结论颅脑损伤所致智能损害的程度可能与住院天数、有无开颅手术和大脑损伤位置分布等有关;轻度及以下智能损害患者的智商与鉴定结论的一致性优于中度及以上智能损害患者。(本文来源于《四川精神卫生》期刊2016年03期)
曾永涛,刘波[9](2016)在《颅脑损伤所致智能损害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资料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探讨颅脑损伤所致智能损害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特征。方法:回顾431例鉴定资料,按鉴定结论分为轻度以下组和中度以上组,将两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结果:两组在昏迷时间(x~2=1.034,P=0.596)、GCS评分(t=1.942,P=0.054)和颅脑损伤性质(x~2=2.265,P=0.687)等方面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两组在住院天数(t=4.344,P=0.000)、开颅手术(x~2=9.094,P=0.03)、大脑损伤位置(x~2=13.156,P=0.0043)、智商值(t=18.997,P=0.000)和智商与鉴定结论的一致性(x~2=63.35,P=0.000)等方面的差异都有统计学意义。结论:住院天数、开颅手术与智能损害程度之间明显相关;颅脑损伤性质与智能损害程度之间无明显相关,大脑半球损伤位置与智能损害程度之间显着相关。轻度以下智能损害的智商与鉴定结论的一致性明显好于中度以上智能损害。(本文来源于《四川省医学会第十五次精神病学学术会议暨第叁次心身医学学术会议论文汇编集》期刊2016-05-26)
洪妮妮,周苗,孙毅,刘双臣,徐红平[10](2014)在《酒中毒后肇事者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研究酒中毒后肇事者犯罪学特征及饮酒习惯。方法采用自制一般情况调查表和饮酒情况调查表对酒中毒后肇事者进行问卷调查,收集2007-2012年北京某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进行的酒中毒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资料,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酒精组和对照组在作案动机、案件类型、作案前准备、作案场所和作案目的 5方面存在显着性差异(χ2=11.829,15.438,27.645,8.332,10.050;P<0.05);慢性酒中毒者在饮酒种类上都是白酒,饮酒年限多在11~20年。结论酒中毒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者多为男性,多在21~40岁之间,多为汉族,初中,是未婚,无业者;酒中毒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者一般无作案动机及作案前准备。(本文来源于《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期刊2014年03期)
精神病学鉴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的探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精神障碍者与无精神障碍者既往诊疗情况的差异,以期提高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对无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识别和鉴别能力。方法采用自编调查表收集2014年-2017年在某司法鉴定所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1369例被鉴定人的一般信息和鉴定前诊疗信息,根据鉴定诊断分为精神障碍组(n=964)和无精神障碍组(n=405),对两组人口学资料、精神异常史以及就诊情况进行比较,并对无精神障碍组的既往临床诊断进行分析。结果精神障碍组和无精神障碍组年龄、职业、犯罪类型(人身攻击类、经济侵犯类)、既往精神异常史、就诊史以及就诊的时间与方式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0.01)。精神障碍组的精神异常史率和就诊率均高于无精神障碍组(87.3%vs.37.8%,χ~2=352.874,P<0.01;65.2%vs.44.0%,χ~2=53.459,P<0.01);无精神障碍组案发后就诊率高于精神障碍组(33.7%vs.12.1%,χ~2=46.302,P<0.01);无精神障碍组中就诊次数较精神障碍组少(u=37714.000,P<0.01)。精神分裂症类、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类和心境障碍是无精神障碍组最常见的临床诊断。结论与精神障碍者相比,无精神障碍者既往多无精神异常史,临床就诊率低,更倾向于案发后就诊和单次就诊,常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类、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类和心境障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精神病学鉴定论文参考文献
[1].郭慧娟,王军,李奇光,钟少玲,张四美.湖南省刑事案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启动时间影响因素[J].法医学杂志.2019
[2].高滢,董雪冰,翟爱玲,张增,苗庆山.1369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中有无精神障碍者鉴定前诊疗情况比较[J].四川精神卫生.2019
[3].高滢.1369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既往诊疗情况分析[D].济宁医学院.2019
[4].张健,魏绍义.关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实践和思考[J].人民司法(应用).2018
[5].刘云峰.150例涉嫌暴力犯罪法医精神病学鉴定分析[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8
[6].张迎锋,孙大明.习惯与冲动障碍凶杀案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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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曾永涛,刘波.颅脑损伤所致智能损害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资料分析[J].四川精神卫生.2016
[9].曾永涛,刘波.颅脑损伤所致智能损害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资料分析[C].四川省医学会第十五次精神病学学术会议暨第叁次心身医学学术会议论文汇编集.2016
[10].洪妮妮,周苗,孙毅,刘双臣,徐红平.酒中毒后肇事者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