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爵位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宋朝,封爵,食邑,实封
爵位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王微[1](2019)在《宋代爵位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爵位是一个人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的表现形式,封爵是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统治者使用的一种政治工具。宋代爵制大体上是沿袭唐代,由于中国古代经历了由爵本位向官本位的转变,唐宋以后,封爵由原先可以获得实际利益逐渐变成一种荣誉性的象征。通过对宋代各类群体的封爵进行分析,总结出获爵途径的扩大是导致宋代爵制贬值的重要原因。典籍中记载的宋代爵制与实际使用的爵制存在一定的区别。结合前人研究成果,再次对宋代爵制进行梳理,得出王、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为宋代实际使用的爵称序列。爵位的授予与进封,与官品、食邑、实封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宋代的爵位主要授予官员、宗室与外戚、周边地区政权首领以及先朝、先贤后裔。不同群体的授爵规则与爵称序列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爵制在宋代的发展,由初期的混乱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同时授爵条件进一步放宽。由明堂恩、郊祀礼而进爵的现象,是导致宋代爵位贬值的重要原因之一。宋代高级官员在封爵方面存在优待,降爵更成为处罚官员的一种方式;宋代对宗室与外戚封爵的限制较多,层次低、数量少,宗室封爵的延续主要是使承爵者管理祭祀事宜,与统治者的亲疏关系决定宗室、外戚群体爵级的高低;周边地区政权首领与先朝、先贤后裔的封爵则与普通封爵有所差别,其爵位大多父死子继,封爵对这些群体发挥的大多是安抚与尊崇的作用。宋代的爵位制度在维护统治秩序、划分等级关系与团结民族关系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宋代爵制的研究,有利于更加深入的了解爵制在宋代政治制度中所起的作用,理清爵制的发展脉络。(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9-05-01)
崔建华[2](2016)在《尤佳《东汉列侯爵位制度》评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秦汉史学界普遍意识到,东汉史是秦汉史研究的薄弱环节,亟需加大研究力度。尤佳着《东汉列侯爵位制度》(云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即体现了作者推进东汉史研究的学术追求。全书近34万字,除绪论外,共八章。其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叁个方面:东汉列侯的等级、东汉列侯获爵及爵位传袭、性别史视野中的东汉侯爵。尤着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开拓了研究视角,创获了不少新知。尤着研究视角的开拓,突出地体现在列侯等级与侯爵传袭这两个问题的讨论中。(本文来源于《中国史研究动态》期刊2016年05期)
尤佳[3](2016)在《从考古资料再看汉代列侯的爵位继承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列侯爵位继承制度上,中国古代大多数时期重视"嫡子袭爵"的继承原则。不过有的时期执行得非常严格,例外很少,如东汉;某些时期则有所松动,变通机制较为发达,如西汉初期。在列侯没有嫡子的情形下,王朝的应对措施可细化为叁种:无子国除、支庶袭封与绍封继绝。王朝对袭爵政策的选择往往表现出一种兼容性,一般会综合运用多种处理手段以达到最佳的运行效果。(本文来源于《四川文物》期刊2016年02期)
马云龙[4](2015)在《宋代爵位袭封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封爵制度上可追溯至上古商周时期,下可延续至近代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成立,历时长久悠远。宋代封爵制度即是这一构架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宋承唐制,册封爵位的权力牢牢地掌握在皇帝手中,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则是负责爵位授封的具体执行机构。两宋时期,封爵的爵称、爵序以及爵级也随着不同时期皇敕与政令的变化,呈现出其独特的特点,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亦表现出很大的现实性与灵活性,并未拘泥于固有的典章政令。关于宋代爵位袭封制度,宗室袭封爵位的制度经历了多次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次,一次是宋仁宗时期,规定只有十王之后可以世袭其爵位;一次是宋神宗时期,进一步对宗室袭封制度进行改革,将宗室袭封人数限定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至南宋高宗时期,又对袭封制度进行了略微调整,但基本是按照神宗时期所确定的制度执行,没有出现较大的改变。此外,为了敦睦祖宗立国之功勋,神宗又设立了安定郡王一爵,使其世世袭封,主奉先祖祠祀;又因宗室子以外藩入继大统,两宋相继设立了四嗣王之爵,以示恩泽优宠、地位尊贵。各袭封者以及袭封者的后世子孙,相对未有袭封之权的宗室子弟而言,无疑会享有更多额外的特权,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实际利益。在宋廷极力控制爵位袭封的社会背景下,除了宗室子弟中极少数封王者的后代能够承袭其爵位外,其他群体中能够传袭先代爵位的主要是周世宗柴荣的后代以及先贤孔子的后代,这在更大程度上是宋廷收揽人心,维护其封建统治的一种手段。(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5-05-01)
张朝阳[5](2013)在《论汉初名田宅制度的一个问题:按爵位继承旧户田宅?》一文中研究指出张家山《二年律令·户律》简312-313是理解汉代法定继承的一则核心资料。这段文字仍有未尽之义需要阐明,其关键点在于对"盈"的理解。目前的主流看法将"盈"视为个人按自身爵位所能名有田宅的数量上限,但本文对此提出不同看法。本文认为"盈"是指分家继承时,诸子按照均分原则应得的田宅数量,与爵位无关。个人爵位只决定国家授予的田宅数额。田宅一经授出后,既由户主所名有,归其支配。户主生前可以使用田宅,也可将田宅买卖、转让,死后还可以完整地传给继承人。这表明户主对名下田宅拥有相当充分的自由支配权力,可视为土地私有。(本文来源于《中国农史》期刊2013年04期)
王勇[6](2013)在《司马迁家世新考——以汉初爵位制度为视角进行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历来对司马迁的研究,多集中在司马迁本人,而很少谈及他的家世。本文通过汉代的爵位制度,对司马迁家世中某些时间点进行考察,可以推证出司马迁之父司马谈出仕的具体时间,以及其祖父五大夫喜的卒年范围。同时亦可证明司马贞《索隐》所援《博物志》佚文的准确性,对司马迁研究,具有一定价值。(本文来源于《渭南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7期)
张鹤泉[7](2012)在《北魏前期封授诸王爵位加拜将军号制度试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北魏孝文帝实行爵位改革前,国家授予爵位时,同时为受爵者加拜将军号,对于最高等级的王爵的封授也是如此。这一制度在明元帝时开始完善。当时,国家通过多种方式为受封王爵的诸王加拜将军号。由于诸王爵位的封授与加拜将军号是在爵位与职官两个品级系统中进行,所以国家在为诸王加拜将军号时,基本做到诸王爵位与将军号的品级的一致。可是,因为王爵有大郡王与次郡王等次的差别,因而,为等次不同的诸王所加将军号的品级也不相同。实际正是要通过诸王的将军号的品级差别,表现出诸王的等次不同。(本文来源于《史学月刊》期刊2012年11期)
张鹤泉[8](2012)在《北魏后期诸王爵位封授制度试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北魏后期,国家实行孝文帝爵位改革后的王爵封授制度,依据世系继续将同姓诸王分为亲王、始蕃王、二蕃王、叁蕃王。国家还对不能够继承王爵的诸王支子也开始封授王爵,因此,同姓王的封授范围开始扩大。诸王的封地也由虚封改为实封,实行"以郡为国"的制度。不过,诸王在封国中,只能领有食邑和拥有亲恤,国家不允许他们"之国",也严禁他们在封国所在州担任刺史,所以,诸王很难干预封国的行政事务。由于北魏国家在食邑封授上,实行"亲疏世减之法",这样,也就使亲王、始蕃王、二蕃王、叁蕃王以及国家新封授的支子王的食邑有了明确的标准。北魏末年,国家封授异姓王,并使他们领有食邑。但对异姓王的封授是在尔朱荣、高欢军事集团控制朝政下实行的,所以,当时国家对异姓王的封授只是这些军事集团意志的体现。(本文来源于《中国史研究》期刊2012年04期)
潘通,陆建隆,顾丹萍[9](2012)在《谈英国爵位制度与爵士科学家》一文中研究指出介绍了英国对贡献卓越的科学家授予爵士封号的奖励形式.(本文来源于《物理通报》期刊2012年02期)
张鹤泉[10](2011)在《北魏前期封授诸王爵位加拜将军号制度试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北魏孝文帝于太和十六年(492年)实行爵位改革。在爵位改革前后,北魏国家实行的爵位制度具有比较明显的不同。太和十六年前实行的是虚封爵制,这正是北魏前期爵制的主要特点。并且,当时国家封授爵时,还要为受爵者加拜将军号。在北魏前期实行的爵位中,王爵是最高等级爵位,当然也与其他等级的爵位一样,也要加拜将军号。不过,由于王爵是最高等级的爵位,并且,被封授爵位的诸王都是具有很高地位的上层贵族,因此,当时国家为诸王封授爵位加拜将军号也就具有不同于其他(本文来源于《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第十届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期刊2011-10-18)
爵位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秦汉史学界普遍意识到,东汉史是秦汉史研究的薄弱环节,亟需加大研究力度。尤佳着《东汉列侯爵位制度》(云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即体现了作者推进东汉史研究的学术追求。全书近34万字,除绪论外,共八章。其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叁个方面:东汉列侯的等级、东汉列侯获爵及爵位传袭、性别史视野中的东汉侯爵。尤着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开拓了研究视角,创获了不少新知。尤着研究视角的开拓,突出地体现在列侯等级与侯爵传袭这两个问题的讨论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爵位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王微.宋代爵位制度研究[D].郑州大学.2019
[2].崔建华.尤佳《东汉列侯爵位制度》评介[J].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
[3].尤佳.从考古资料再看汉代列侯的爵位继承制度[J].四川文物.2016
[4].马云龙.宋代爵位袭封制度研究[D].郑州大学.2015
[5].张朝阳.论汉初名田宅制度的一个问题:按爵位继承旧户田宅?[J].中国农史.2013
[6].王勇.司马迁家世新考——以汉初爵位制度为视角进行考察[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3
[7].张鹤泉.北魏前期封授诸王爵位加拜将军号制度试探[J].史学月刊.2012
[8].张鹤泉.北魏后期诸王爵位封授制度试探[J].中国史研究.2012
[9].潘通,陆建隆,顾丹萍.谈英国爵位制度与爵士科学家[J].物理通报.2012
[10].张鹤泉.北魏前期封授诸王爵位加拜将军号制度试探[C].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第十届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