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论文文献综述
李才锐,邹帆[1](2009)在《我国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经营模式分析及评价》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尚无定式。迄今为止,政府和保险公司在各地进行了多种组织经营模式的尝试,也试图找到一种既符合农业保险特殊性又能使农业保险摆脱亏损困境的模式。本文将对这些模式进行分析和评价。(本文来源于《农村金融研究》期刊2009年07期)
谢维[2](2009)在《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是指为贯彻国家或者地区农业发展政策而依法由政府组建或主要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专营或主营政策性农业原保险业务的非营利性组织。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和特殊的制度价值。政策性农业原保险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叁大支柱之一,也是WTO框架下各国政府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离不开相应组织机构的构建。目前世界各国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借助叁类组织:商业性农业保险组织、合作社性质的农业保险组织以及专门的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综观各国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的主要模式有政府支持组建政策性农业原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原保险和以国家专门行政机构经营政策性农业原保险两种类型。要在借鉴国外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建立和运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对我国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的模式做出选择,进而构建我国的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体系。建立完善的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首先需要明确其概念。其次,必须以制度规范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程序,保证其有效运作,能够顺利完成国家赋予该组织的任务。最后,要明晰其设立和运行过程中相关的法律责任。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是为实施国家的支农政策而设立的,国家在给予其大力支持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该组织的监管,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完善监管机制,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09-05-15)
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是指为贯彻国家或者地区农业发展政策而依法由政府组建或主要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专营或主营政策性农业原保险业务的非营利性组织。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和特殊的制度价值。政策性农业原保险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叁大支柱之一,也是WTO框架下各国政府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离不开相应组织机构的构建。目前世界各国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借助叁类组织:商业性农业保险组织、合作社性质的农业保险组织以及专门的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综观各国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的主要模式有政府支持组建政策性农业原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原保险和以国家专门行政机构经营政策性农业原保险两种类型。要在借鉴国外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建立和运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对我国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的模式做出选择,进而构建我国的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体系。建立完善的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首先需要明确其概念。其次,必须以制度规范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程序,保证其有效运作,能够顺利完成国家赋予该组织的任务。最后,要明晰其设立和运行过程中相关的法律责任。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是为实施国家的支农政策而设立的,国家在给予其大力支持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该组织的监管,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完善监管机制,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论文参考文献
[1].李才锐,邹帆.我国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经营模式分析及评价[J].农村金融研究.2009
[2].谢维.政策性农业原保险组织法律制度研究[D].湖南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