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论文-贾振兴

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论文-贾振兴

导读:本文包含了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无过错医疗损害,风险负担,国家补偿,强制医疗保险

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贾振兴[1](2019)在《论无过错医疗损害责任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无过错医疗损害是指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不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所造成的损害。构建无过错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是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学发展和填补医疗损害救济制度空白的必然选择。在了解美国、新西兰、瑞典等发达国家无过错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其立法和实践经验,以立法形式确立该制度,同时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构建以无过错医疗强制责任险为主,以国家补偿和社会救济为辅的多元化救济制度。(本文来源于《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王志骁[2](2018)在《我国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损害纠纷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该类纠纷中,归责原则如何适用不仅关系着医患双方的切身利益,还直接影响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类型纠纷的处理存在较多困难。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决定了其本身具有相当高的风险,在诊疗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很多突发的情况,以致造成接受救治的患者不同程度的损害。近年来,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在给人们带来先进的诊疗服务的同时,也随之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医疗损害的发生,加之公民的素质的不断提高,法治意识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法律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而归责原则能否更好的适用就显得更加重要。2009年我国《侵权责任法》颁布出台后,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医疗损害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该规定有利于缓解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平衡双方的利益,对纠纷的解决有着积极的意义。2017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针对医疗损害发生后的后续赔偿、鉴定等问题进行了相对细化的规定,使得医疗损害的处理在规范层面上逐渐完善。在新的立法背景下,研究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相关问题时,既要考虑到患者的基本利益,也应考虑到医疗行为本身的公益性与不可避免的侵袭性,也只有通过不断的完善相关配套的规制,使得双方的权利义务实现更好的平衡,从而才能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因此,想要深入研究我国的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使用情况必须以相关基础理论为出发点,因为脱离了本质的一切想法只能是空谈。越是深入的研究就越会发现现有规范及适用现状中存在的种种不足之处,而只有这样才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或者改善意见,我国的医疗损害过错原则之所以无法有效地解决相关问题,就是因为缺乏系统的规则,并且还存在赔偿标准不健全、责任判断标准笼统、配套相关规定不足的情况,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我国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效果。只有从国家的层面作出相应的改善,有针对性的逐一解决现有的主要问题,才能够在解决我国医疗损害纠纷问题时,使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达到预期的效果。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从制度及规范上更好地解决医疗损害纠纷,缓和医患双方的关系,对和谐医患关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本文来源于《辽宁师范大学》期刊2018-06-01)

李祖全[3](2016)在《侵权责任法视野下的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损害风险分担如何使病患损害得以填补并有效预防损害的发生,一直为法学界所关注。我国《侵权责任法》处理医疗纠纷适用的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不能很好地缓解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基于医疗风险多元分担的设想,在以过错责任为归责主体的前提下,有条件地扩大《侵权责任法》第59条无过错责任在医疗损害中的适用范围,在医疗损害责任中确定无过错补偿制度,能有利于缓解当前医患双方对立的局面,有效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来源于《武陵学刊》期刊2016年02期)

邹静,向歆[4](2010)在《论医疗损害责任当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该法对于医疗侵权责任的认定予以了法律上的明确界定,规定了医疗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有益于频发的医疗纠纷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因而,本文从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了医疗损害责任成立的要件,并以个案为例,阐述了不应认定医疗侵权责任成立的两种情形。(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0年22期)

郭恩伟[5](2008)在《医疗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质疑》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可能导致"选择性医疗""防御性医疗"的大面积采用、医疗费用的普遍上涨以及医务人员注意义务下降等诸多问题,而现行的法律制度可以对患者权益给予比较周到的保护,故不应建立医疗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制度。(本文来源于《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8年02期)

刘宏伟[6](2008)在《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纠纷是当前我国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阻碍了医学科学的进步,损害了社会公众健康权、生命权的保证,医患之间的和谐与否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损害的普遍发生;二是受害者救济权利困难,而过失责任制度不足以弥补这两个缺陷。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有效的法律制度和解决方法,以应对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处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产生的相关问题,一些国家在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解决医疗纠纷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与过错责任原则相比,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具有相对明显的优势。本文旨在通过对医疗损害过错、无过失责任制度的全面、系统地介绍、研究,权衡两种法律原则的利弊,探讨无过失责任制度在填补医疗损害方面的优势、国外适用的情况以及医疗损害救济的发展趋势等,为我国适用医疗损害无过失责任提供理论依据和基本思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尽快建立和完善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解决医疗纠纷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08-04-30)

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医疗损害纠纷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该类纠纷中,归责原则如何适用不仅关系着医患双方的切身利益,还直接影响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类型纠纷的处理存在较多困难。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决定了其本身具有相当高的风险,在诊疗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很多突发的情况,以致造成接受救治的患者不同程度的损害。近年来,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在给人们带来先进的诊疗服务的同时,也随之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医疗损害的发生,加之公民的素质的不断提高,法治意识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法律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而归责原则能否更好的适用就显得更加重要。2009年我国《侵权责任法》颁布出台后,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医疗损害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该规定有利于缓解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平衡双方的利益,对纠纷的解决有着积极的意义。2017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针对医疗损害发生后的后续赔偿、鉴定等问题进行了相对细化的规定,使得医疗损害的处理在规范层面上逐渐完善。在新的立法背景下,研究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相关问题时,既要考虑到患者的基本利益,也应考虑到医疗行为本身的公益性与不可避免的侵袭性,也只有通过不断的完善相关配套的规制,使得双方的权利义务实现更好的平衡,从而才能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因此,想要深入研究我国的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使用情况必须以相关基础理论为出发点,因为脱离了本质的一切想法只能是空谈。越是深入的研究就越会发现现有规范及适用现状中存在的种种不足之处,而只有这样才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或者改善意见,我国的医疗损害过错原则之所以无法有效地解决相关问题,就是因为缺乏系统的规则,并且还存在赔偿标准不健全、责任判断标准笼统、配套相关规定不足的情况,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我国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效果。只有从国家的层面作出相应的改善,有针对性的逐一解决现有的主要问题,才能够在解决我国医疗损害纠纷问题时,使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达到预期的效果。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从制度及规范上更好地解决医疗损害纠纷,缓和医患双方的关系,对和谐医患关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1].贾振兴.论无过错医疗损害责任制度[J].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2019

[2].王志骁.我国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适用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8

[3].李祖全.侵权责任法视野下的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研究[J].武陵学刊.2016

[4].邹静,向歆.论医疗损害责任当中的过错责任原则[J].法制与社会.2010

[5].郭恩伟.医疗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质疑[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6].刘宏伟.医疗损害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探析[D].内蒙古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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