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网络信息监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关,公关公司,自媒体,营商环境,公共关系,惯用手法,违法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敲诈勒索罪
网络信息监管论文文献综述
本报,李国民[1](2019)在《网络“黑公关”,还要横行到几时》一文中研究指出门诊问题:什么是“黑公关”?“黑公关”一般如何操作?“黑公关”为何如此猖獗?“黑公关”会带来哪些恶果?“黑公关”可能违反哪些法律法规?如何对“黑公关”进行依法治理?门诊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琳西南政法大学法治(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2-25)
谢宗晓,李宽[2](2019)在《信息安全管理系列之五十八 欧盟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框架介绍》一文中研究指出从NIS Directive开始,介绍欧盟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框架所涉及的各个机构,其中包括欧盟网络与信息安全局、标准开发机构以及计算机安全事件响应组。(本文来源于《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期刊2019年11期)
吴翔[3](2019)在《引导监管 升华净化——谈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渗透》一文中研究指出时代不断进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计算机、网络逐渐走进了家庭,来到了孩子们的身边,当我们享受着网络带来地便捷的同时,一些不良信息、严重的道德失范也开始通过网络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小学阶段的学生年龄小,对事物的分辨能力有限,面对着良莠不齐的网络世界的时候,他们又该如何选择,计算机教师又该如何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选择,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来源于《当代家庭教育》期刊2019年32期)
李亚平,周伟良[4](2019)在《有限实名网络中个人信息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网络实名制的推进,个人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网络资源,其安全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作为一种典型的网络环境,有限实名网络有其自身的特点。有限实名能够更好地兼顾网络言论自由和互联网监管的现实需求。从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监管的角度,研究有限实名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内涵及风险特征,分析有限实名网络个人信息监管主体及其监管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重点从政府职能部门、互联网企业、网民个人角度研究分析网络个人信息监管的主体责任,这对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和措施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来源于《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8期)
[5](2019)在《工信部通报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监管情况:1季度共处置网络安全威胁967万余个》一文中研究指出据5月22日从工信部获悉,今年1季度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总体态势依旧严峻,网络安全监管成效持续巩固。具体来看,1季度,公共互联网安全保护形势依旧严峻,恶意程序、各类钓鱼和欺诈网站仍不断出现,全行业共处置网络安全威胁967万余个,包括恶意IP地址、恶意域名等恶意网络资源近170万个,木马、僵尸程序、病毒等恶意程序698万余个,网络安全漏洞等安全隐患约4.8万个,主机受控、数据泄露、网页篡改等安全事件约93.5万个。(本文来源于《改革与开放》期刊2019年11期)
滕宏庆,饶泽众[6](2019)在《建议增加网络信息监管等内容》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司法部公布《公证程序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修订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此次《意见稿》修订是在《公证程序规则》施行13年后的首次修订,主要涉及受理案件范围、简化办证程序、强化公证员和公证机构责任等内(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06-06)
孟茹[7](2019)在《网络用户隐私信息保护的行业自律监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探讨在相关法律规制尚不完善的网络营销时代,如何通过发挥数字互动媒体平台对商业信息的把关作用,从而更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信息。基于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分析平台自律监管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寻求商业利益与保护用户权利之间的平衡点,以建立平台与用户之间的信任关系,实现多方利益的最大化。从该理论研究视角出发,可以将我国数字互动媒体自律监管归纳为七种主要的方式,这支监管力量对于规范网络广告行为、保护用户隐私信息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来源于《今传媒》期刊2019年06期)
于格[8](2019)在《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监管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的应用普及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与创新,在体验网络种种便利的同时,也不得不遭受暴力、恐怖、攻击、色情、虚假等有害信息内容的冲击。违法信息内容挑战法律与道德的底线,信息内容的治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密切关注的互联网问题。我国自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全面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和治理,信息内容监管成为现阶段我国网络监管的核心议题。从法学的角度看,该议题延循了近代法治理念,以规范网络信息内容合法合规,加强对网络市场主体秩序化管理,通过搭建“法”“网”融合一体的规制体系保障市场自由发展。政府与网络市场、国家干预与表达自由、国家监管与平台自治成为当今网络规制的主题。但是在监管系统运行过程中,强大的国家权力渗透虚拟网络空间,网络信息内容监管工作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网络信息内容监管的边界在哪里?公民网络自由权利该如何保障?因此必须厘清法定监管主体、划定监管的界限、明晰规制工具应用、落实网络市场主体义务与责任。本文着眼于网络信息内容的行政规制角度,从理论起点到国际经验、制度设计对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监管机制进行了全面解析。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文章的基础理论。对网络信息内容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指出监管的必要性,治理负面内容与维护网络秩序、规范国家权力与保障表达自由也是监管的意义所在。介绍政府规制、网络监管、表达自由基础理论。第二部分聚焦于域外网络强国的监管现状与经验。通过分析美国、英国、日本与新加坡的监管体系,横向对比出各个国家在网络监管方面值得借鉴的经验。第叁部分对我国当前监管制度的运行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从立法层次、内容界定、监管主体、手段方式、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了梳理,通过现存监管制度发现了不少制度设计弊端:如立法层次过低;违法信息内容界定标准模糊;监管主体数量大,权限重合;监管手段单一,倚重运动式执法;法律责任设置不合理等。第四部分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一要整合低位规范、规章,提高网络信息内容的立法层次;二要明确监管内容的范围与标准;叁要发挥政府指导下协会的监管效能;四要发挥智能网络化技术工具的监管作用;五要压实网络平台监管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履行审查义务。(本文来源于《山东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5)
韩鑫[9](2019)在《一季度共处置网络安全威胁967万余个》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5月22日电 (韩鑫)22日从工信部获悉:今年一季度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总体态势依旧严峻,网络安全监管成效持续巩固。具体来看,一季度,公共互联网安全保护形势依旧严峻,恶意程序、各类钓鱼和欺诈网站仍不断出现,全行业共处置网络安全威(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9-05-23)
张歆[10](2019)在《科创板董秘资格须单独考取》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创板稳步推进,申报企业“破百”,董秘如今无疑是“最稀缺人才”。因为上交所已经官宣:“科创板董秘资格证明和沪深交易所其它董秘资格证明互不通用”。5月7日,上交所网站消息显示,为确保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工作平稳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高(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5-08)
网络信息监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从NIS Directive开始,介绍欧盟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框架所涉及的各个机构,其中包括欧盟网络与信息安全局、标准开发机构以及计算机安全事件响应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网络信息监管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李国民.网络“黑公关”,还要横行到几时[N].检察日报.2019
[2].谢宗晓,李宽.信息安全管理系列之五十八欧盟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框架介绍[J].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2019
[3].吴翔.引导监管升华净化——谈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渗透[J].当代家庭教育.2019
[4].李亚平,周伟良.有限实名网络中个人信息监管的主体责任[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9
[5]..工信部通报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监管情况:1季度共处置网络安全威胁967万余个[J].改革与开放.2019
[6].滕宏庆,饶泽众.建议增加网络信息监管等内容[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7].孟茹.网络用户隐私信息保护的行业自律监管研究[J].今传媒.2019
[8].于格.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监管制度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9
[9].韩鑫.一季度共处置网络安全威胁967万余个[N].人民日报.2019
[10].张歆.科创板董秘资格须单独考取[N].证券日报.2019
标签:公关; 公关公司; 自媒体; 营商环境; 公共关系; 惯用手法; 违法成本; 中国政法大学;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