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抗辩权论文-龚向田

相对人抗辩权论文-龚向田

导读:本文包含了相对人抗辩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抗辩权,行政告知,听取抗辩,行政说明理由

相对人抗辩权论文文献综述

龚向田[1](2013)在《论相对人抗辩权在行政听证过程中的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相对人抗辩权的存在与运行是实现法治行政、和谐行政的重要因素,因而必然要求妥当的保障。文章从行政听证过程的新视角展示了相对人抗辩权保障的理想图景:行政告知是相对人抗辩权的事前保障;公正的行政主体听取抗辩是相对人抗辩权的事中保障;行政说明理由是相对人抗辩权的事后保障。(本文来源于《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3期)

李晓定[2](2011)在《行政合同中相对人抗辩权的行使及其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法学基本范式的转型导致了制度的调整与重构,将以"经济衡平"为宗旨的抗辩权制度引入行政合同既是公法上公民不服从理论的延伸,也是私法原理的一般运用。行政合同抗辩权之目的在于对抗情事变更情形下及契约外公权力行使下致损相对人合同利益,但行政机关拒绝合理之补偿仍要求行政合同相对人履行原合同义务的情形和行政机关先为给付存在瑕疵却要求行政合同相对人履约的情形。基于公益与私益平衡之考量,相对人在提出终止履行行政合同义务申辩时,须对抗辩事由是否存在负担最低限度的举证责任,且不能扩大抗辩事由损及公益。(本文来源于《行政论坛》期刊2011年04期)

相对人抗辩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法学基本范式的转型导致了制度的调整与重构,将以"经济衡平"为宗旨的抗辩权制度引入行政合同既是公法上公民不服从理论的延伸,也是私法原理的一般运用。行政合同抗辩权之目的在于对抗情事变更情形下及契约外公权力行使下致损相对人合同利益,但行政机关拒绝合理之补偿仍要求行政合同相对人履行原合同义务的情形和行政机关先为给付存在瑕疵却要求行政合同相对人履约的情形。基于公益与私益平衡之考量,相对人在提出终止履行行政合同义务申辩时,须对抗辩事由是否存在负担最低限度的举证责任,且不能扩大抗辩事由损及公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相对人抗辩权论文参考文献

[1].龚向田.论相对人抗辩权在行政听证过程中的保障[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2].李晓定.行政合同中相对人抗辩权的行使及其限制[J].行政论坛.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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