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完善合同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完善合同法论文文献综述
朱美娟[1](2019)在《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不足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合同法通过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两条中都使用了"不得"这一规范词,法理上属于禁止性规范。但该禁止性规范与其他授权性规范的关系存在规定不明、逻辑不清的立法缺陷。两条规定本身也存在明显疏漏和立法瑕疵,严重影响劳动合同法权威,应尽快修法进行明确和补漏。(本文来源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冯锦涵[2](2019)在《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立法模式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关过失性解雇法定理由采取封闭列举式规定不合理地压缩了用人单位的解雇自由,体现了条文强烈的公法色彩,忽视了意思自治对于法律关系公平正义和良性发展的重要性,也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故建议改采"列举+概括性条款"的立法模式,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改为"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作为概括性条款,以附随义务还原劳动合同关系的契约本质,合理抽象地划分劳动者应当遵循的义务范围,增加第39条适用的灵活性。(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3期)
谭雅馨[3](2019)在《《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与完善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首先介绍了《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然后重点分析了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缺陷及相应的完善措施。劳动是人们获得报酬的主要方式,良好的劳动关系不仅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还可以促进我国社会稳定发展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缺陷及完善措施的分析以期促进我国劳动法律完善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9期)
陈喜斌[4](2019)在《买卖合同法中继续履行规则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合同法》中对合同中的买卖双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明确说明了买受方享受多种救济权。但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买受方使用权利的期限,这种问题的存在,使得出卖人一直处于履行不确定的状态,出卖人陷入了被动地位,法律多层对出卖人的权益维护明显不足。本文对买卖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利于此问题解决的可行性方案。(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3期)
张弓长[5](2018)在《中国法官运用类推适用方法的现状剖析与完善建议——以叁项重要的合同法制度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类推适用作为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被法官广泛运用。由于实证和理论研究缺位,该司法方法的实证现状较为混乱。法官对于类推的运用既不系统也不成熟,存在误判类推之前提和不当类推的种种不足,与之对应的便是裁判说理的"众说纷纭"。法官在运用类推时首先应当正确识别法律漏洞,区分"有意"和"无意"的违反计划,并穷尽现存规则之可能的文义;其次,通过构建形式类推和功能类推这一两层次多阶段逻辑,在形式上保证法官依法裁判,在实质上实现司法方法的社会功能;再次,依托构建的应有路径实现系统、有的放矢的裁判文书说理,推动民法方法论在裁判和说理中的自洽,实现个案裁判中利益的恰当分配和法定的安定性利益的妥当安排。(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蔡文梅[6](2018)在《《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与完善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文献,它不仅与劳动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它还与各个国家能否和谐稳定、长治久安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其对于保障劳动者自身利益、以及规范相关企业用工行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任何一部法律文献都还会存有一定的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就《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与完善措施进行分析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8期)
胡天颐[7](2018)在《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完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更好的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不可否认,其中仍然存在很多的瑕疵,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劳务派遣等具体规定上并不完善,而且法律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造成用工单位成本的激增,对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也具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多样的,本文从对我国《劳动合同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究,提出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26期)
许定辉[8](2018)在《买卖合同法中继续履行规则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我国买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旦出卖方出现违背合同义务的行为,买受方可行使自身的救济权,但是,买卖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提出买受方行使该项权利的期限,这就导致出卖方处于"履行不确定"的被动状态,法律对其利益的保护也不够到位,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买卖合同法。本文就针对买卖合同法中继续履行规则的完善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6期)
穆冠群[9](2018)在《合同法任意性规范的立法反思与完善路径——兼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范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任意性规范是民事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主体从事法律行为的重要依据。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存在相关的概念,但如何在诸多规范类型中厘定明晰的区分标准仍是我国合同法上的难题。随着理论的发展以及实务纠纷的增多,任意性规范在识别、适用以及立法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集中表现为缺少明确的识别标准,与补充性解释之间的适用规则不清,缺少规范设计的法经济学考量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滞后性。任意性规范在立法技术上的不足不仅会降低私主体的活动效率,还会对司法实践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反思我国现行合同法任意性规范的基础上,提出颇具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范设计构想,具有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战东升[10](2018)在《《劳动合同法》中专业技术培训实施的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现状与成因:专业技术培训实施的法律困境叁、比较与借鉴:专业技术培训实施的法律保障四、对策与建议:我国专业技术培训实施的法律完善五、结语一、问题的提出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驱动是实现"双中高"的新引擎。"而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1]作为创新型人才(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坛》期刊2018年01期)
完善合同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关过失性解雇法定理由采取封闭列举式规定不合理地压缩了用人单位的解雇自由,体现了条文强烈的公法色彩,忽视了意思自治对于法律关系公平正义和良性发展的重要性,也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故建议改采"列举+概括性条款"的立法模式,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改为"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作为概括性条款,以附随义务还原劳动合同关系的契约本质,合理抽象地划分劳动者应当遵循的义务范围,增加第39条适用的灵活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完善合同法论文参考文献
[1].朱美娟.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不足与完善[J].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2].冯锦涵.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立法模式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9
[3].谭雅馨.《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与完善措施[J].法制博览.2019
[4].陈喜斌.买卖合同法中继续履行规则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9
[5].张弓长.中国法官运用类推适用方法的现状剖析与完善建议——以叁项重要的合同法制度为例[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8
[6].蔡文梅.《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与完善措施[J].法制博览.2018
[7].胡天颐.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完善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8
[8].许定辉.买卖合同法中继续履行规则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8
[9].穆冠群.合同法任意性规范的立法反思与完善路径——兼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范设计[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8
[10].战东升.《劳动合同法》中专业技术培训实施的制度完善[J].经济法论坛.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