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对抗式刑事审判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专家辅助人,调查权,技术顾问,对抗式审判
对抗式刑事审判论文文献综述
魏风,陈康平[1](2019)在《对抗式刑事审判下我国专家辅助人调查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是解决鉴定意见争议的一个重要举措,体现我国"审判为中心"下的实质对抗式诉讼。专家辅助人的调查权是该制度所需要考虑的一个重点。通过定位我国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结合域外有益的司法经验,尤其是意大利的技术顾问制度,可以有效厘清专家辅助人之调查权的若干问题,并为构建专家辅助人调查权的内容、防范可能出现的阻碍及完善路径打开思路。(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1期)
魏风,杜文静[2](2018)在《对抗式刑事审判下我国专家辅助人调查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是解决鉴定意见争议的一个重要举措,体现我国"审判为中心"下的实质对抗式诉讼。专家辅助人的调查权是该制度所需要考虑的一个重点。通过定位我国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结合域外有益的司法经验,尤其是意大利的技术顾问制度,可以有效厘清专家辅助人之调查权的若干问题,并为构建专家辅助人调查权的内容、防范可能出现的阻碍及完善路径打开思路。(本文来源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1期)
左卫民[3](2016)在《对抗式刑事审判:谱系与启示——读兰博约教授的《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起源》》一文中研究指出英美对抗式的刑事审判模式一直是我国法律界着力引介、学习的对象,但各界对之的理解与认识却或多或少地存在问题。美国学者兰博约教授的《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起源》揭示出,对抗式刑事审判的形成更多是各种主体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对刑事审判合力作用的结果,而非理性建构的立法产物,历史性的偶然因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兰博约教授的研究及其很多观点为我国当代刑事司法尤其是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迪,从而值得我们高度重视。(本文来源于《清华法学》期刊2016年05期)
阿小苎[4](2012)在《对抗式刑事审判》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上,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审判被称为对抗式审判。对抗式审判实际上是一种由律师主导的刑事审判活动,法官只是确保双方遵守法庭规则的裁判者。对抗式诉讼由控辩双方主导,并进行证据调查。在法庭调查中实行交叉询问制度,通过对对抗式刑事审判的研究,对于探索建立我国的审判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期刊2012年01期)
黎敏[5](2011)在《对抗制刑事审判的起源、权力构造及其政治本质——以约翰·朗本的历史研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对抗制刑事审判的起源》是享誉西方法学界的着名法律史学家约翰·朗本(John H.Langbein)的一本力作。朗本的学术声誉源自他对西方刑事司法理性形态多样性形成过程的历史性研究。在这本具有开创性的着作中,朗本对普通法刑事审判制度史进行了出色的原创性研究。依托他对在牛津新发现的《中央刑事法院档案》的敏锐解读,朗本探讨了一个司法"发生学"问题,即作为审判制度多样性形态中的一个重要类型的对抗制刑事审判,在历史上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其形成与变迁史又具有怎样的现实政治启示。本文认为,朗本继承了韦伯以来的一个法律社会学思想传统,体现在他首次从制度的社会权力结构视角考察了普通法刑事审判程序权力构造的理性化进程。在其细致并极具说服力的历史分析中,朗本开创性地提出了"律师主宰化"乃是对抗制刑事审判的权力结构本质特征,这个理论进路为司法史研究领域打开了新的研究视野。(本文来源于《北大法律评论》期刊2011年01期)
王建林[6](2010)在《对抗制要素刑事庭审模式下的非对抗性审判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1996年改革后的中国刑事庭审模式是在原来职权主义审问制基础上吸收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要素的混合制庭审模式,但改革的目标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得到实现,却呈现出具有对抗制要素庭审模式下非对抗性审判的现象。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作为对抗制庭审模式基本前提的审判中立、控辩平衡的缺失。实证分析具有对抗制要素庭审模式下非对抗性审判的现象及原因,有益于中国刑事审判模式的进一步改革。(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期刊2010年05期)
李昌盛[7](2010)在《温和对抗制和超级对抗制——英美刑事审判之差异》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空间、服饰和举止二、陪审团遴选程序叁、庭审调查程序的不同之处四、法庭证据规则的宽严五、法官的总结和评论证据权六、差异形成的原因目次英美两国正式的陪审团刑事审判在整体上呈现出与法、德等大陆法系国家刑事审判不同的构造和运作方式,这主要体现在两者有着以下共同特征:二分式的法庭和二步式的庭审,以审查控方案件是否成立作为审判的焦点,控辩双方在审判中的主导性地位,严格区分控方案件和辩方案件,以交叉询问作为调查案件事实的主要手段等。(本文来源于《刑事司法论坛》期刊2010年00期)
李昌盛[8](2009)在《自由主义的演变和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转型》一文中研究指出英美两国之所以在历史上较为青睐于对抗式刑事审判方式是因为英美两国具有不同于法德等国的政治法律文化基础:古典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与对抗式刑事审判具有内在的契合性。随着古典自由主义的式微和新自由主义的兴起,英美的古典型对抗式刑事审判慢慢地转变为现代型对抗式刑事审判。现代型对抗式刑事审判不仅通过福利性的法律援助制度逐渐消除了古典型对抗式刑事审判形式平等实质不平等的弊端,还通过建立和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实现了控辩双方的资源互享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审判发现实质真实的能力,而且还重新设定了刑事审判控辩审叁方的角色和相互关系,如强调检察官的公正执法义务、对被告人自治权的适当限制、裁判者对程序的适度干预。(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09年00期)
李昌盛[9](2009)在《对抗制刑事审判价值的批判性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对抗制并不是一个完美无瑕的制度,它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对抗制的优点在于:有效地防止了裁判者形成偏见,激励双方当事人去收集信息;充分地保障了裁判者的中立性和被告人的消极自由不受国家机关的任意侵犯。除了效率低下和裁判理性不足外,对抗制的最大缺陷就在于它适用中所产生的不平等。我们在引进对抗制时,必须通盘考虑,扬长避短。(本文来源于《中国刑事法杂志》期刊2009年04期)
李昌盛[10](2009)在《对抗式刑事审判概念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对抗式刑事审判至少包括以下四种不同的内涵:字面意义上的竞技式司法、比较法意义上的普通法系审判、技术意义上的对审式审判和控辩主导式审判、理想类型意义上的纠纷解决式审判。对抗式刑事审判运用在不同的语境下往往具有不同的内涵,但是又有各自的不足之处。参酌最后两种定义的合理部分,对抗式刑事审判应界定为由控辩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主导且在严格规则规范下的审判,裁判者在该程序中通过理性的方法判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09年03期)
对抗式刑事审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是解决鉴定意见争议的一个重要举措,体现我国"审判为中心"下的实质对抗式诉讼。专家辅助人的调查权是该制度所需要考虑的一个重点。通过定位我国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结合域外有益的司法经验,尤其是意大利的技术顾问制度,可以有效厘清专家辅助人之调查权的若干问题,并为构建专家辅助人调查权的内容、防范可能出现的阻碍及完善路径打开思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对抗式刑事审判论文参考文献
[1].魏风,陈康平.对抗式刑事审判下我国专家辅助人调查权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2].魏风,杜文静.对抗式刑事审判下我国专家辅助人调查权问题研究[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
[3].左卫民.对抗式刑事审判:谱系与启示——读兰博约教授的《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起源》[J].清华法学.2016
[4].阿小苎.对抗式刑事审判[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2
[5].黎敏.对抗制刑事审判的起源、权力构造及其政治本质——以约翰·朗本的历史研究为例[J].北大法律评论.2011
[6].王建林.对抗制要素刑事庭审模式下的非对抗性审判探析[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0
[7].李昌盛.温和对抗制和超级对抗制——英美刑事审判之差异[J].刑事司法论坛.2010
[8].李昌盛.自由主义的演变和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转型[J].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9
[9].李昌盛.对抗制刑事审判价值的批判性反思[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
[10].李昌盛.对抗式刑事审判概念辨析[J].法治研究.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