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基层政法委员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基层政法委,司法体制改革,职能转变
基层政法委员会论文文献综述
张静[1](2018)在《新时期基层政法委员会职能转变的困境与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基层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基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随着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的一些措施直接影响到基层政法委的职能发挥,如,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使得传统的领导和管理方式不那么奏效。基层政法委与以法院、检察院为代表的政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基层政法委的困境也更加突出。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找准基层政法委职能定位,探索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找到契合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工作模式,对于巩固党在基层的领导和法治国家的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论文从实践逻辑出发,以Y县政法委为案例,结合基层政法委与政法部门在实践中的互动,运用实证和归纳等研究方法,从多角度分析了基层政法委在机构运行、职能发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新时期司法体制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提出基层政法委职能转变建议。本文共分为“绪论”、“正文”、“结语”叁部分。其中,正文第1章基于实践中基层政法委职能的“越位”和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需求,叙述基层政法委职能转变的背景。第2章通过梳理建国后政法委员会60多年的历史沿革,对政法委员会和基层政法委员会的概念进行界定,同时简要介绍基层政法委的职责范围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法委员会的新职能定位。第3章依据政治学中政治现代化理论,分析基层政法委职能转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合法型权威转化困境、党的组织领导不实、强势维稳的思维惯性等问题。第4章针对问题从叁个层面提出基层政法委职能对策,即,加强顶层设计,为基层政法委履职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找准基层政法委的定位,理顺与同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之间的关系;从队伍建设、执法监督和法治建设叁方面具体工作入手,履职尽责。(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8-06-01)
徐清[2](2016)在《基层政法委员会组织结构论——基于Y省W市政法委员会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Y省W市政法委员会调查研究,由"案件"及"结构",并由"结构"及"人"逐步进行剖析,分析基层政法委员会作为"他者"与其他政法机构互动中组织结构及实际作用的建构历程。基于时空要素,归纳了这一组织内部与外部构造及其表达方式,为司法改革中的党与法治关系研究提供新的思路。(本文来源于《北大法律评论》期刊2016年02期)
朱晔[3](2008)在《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基层政法委员会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政目标的提出和对建立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法治国家的强调,使得党委政法委员会处于一个较为敏感和微妙的地位而成为特殊的研究对象,在我国政法治理方式的研究中占有一席之地。本文通过对苏南C区政法委员会制度的个案研究,运用归纳和对比研究的方法,理顺并分析基层政法委员会与同级其他政法部门(主要是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微妙关系;透过其关系本质,并通过制度性的分析,提出对政法委员会恰当定位的可行性建议。本文在纵向理顺政法委员会制度发展沿革脉络的同时,重点对横向方面基层政法委员会与同级其他政法部门之间的权限责任关系在法定地位、财政权、人事权等方面做了尝试性的分析探讨,从而对基层政法委员会的定位及走向做出预判,得出结论:基层政法委员会虽有影响司法独立的嫌疑,但并没有能力实质性地影响司法独立和妨碍司法公正。并据此结论,在我国以社会稳定为最终治理效果目标的背景下,提出完善基层政法委员会制度的可行性方案。(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08-06-30)
侯猛[4](2003)在《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政法治理方式——基层政法委员会制度个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般认为 ,政法委员会的制度运作有干预司法之嫌 ,本文在考察基层政法委员会制度的运作之后认为 ,政法委员会对整个政法制度 (公安司法制度 )产生影响的决定性因素不仅仅是由于制度文本的规定 ,而要看各种权力在实际运作中实力的对比。由于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 ,政法委员会制度本身至少在基层并不能真正做到干预司法。但是 ,由于政法委员会在人事上实际采取行政首长负责制 ,因此“第一把手”往往会越过政法委员会制度设计的界限 ,从而导致“干预”司法的产生。(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03年05期)
基层政法委员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通过对Y省W市政法委员会调查研究,由"案件"及"结构",并由"结构"及"人"逐步进行剖析,分析基层政法委员会作为"他者"与其他政法机构互动中组织结构及实际作用的建构历程。基于时空要素,归纳了这一组织内部与外部构造及其表达方式,为司法改革中的党与法治关系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基层政法委员会论文参考文献
[1].张静.新时期基层政法委员会职能转变的困境与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8
[2].徐清.基层政法委员会组织结构论——基于Y省W市政法委员会的实证分析[J].北大法律评论.2016
[3].朱晔.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基层政法委员会制度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8
[4].侯猛.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政法治理方式——基层政法委员会制度个案研究[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