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强制实施许可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专利法,仿制药
强制实施许可论文文献综述
陈学宇[1](2019)在《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分类实施探讨——基于仿制药供应保障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基于平衡药品专利权和公共健康利益而生,是世界各国在TRIPS协定框架下保障仿制药供应、降低药品价格和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重要制度供给。在经历叁次修订后,我国专利法现已建立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主体框架,构造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一般制度和药品出口专利强制许可特殊制度两类制度安排,设计了五种实施路径,并初步建立了保障实施的配套制度。法律制度障碍目前仍是阻碍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实施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一般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药品出口专利强制许可特殊制度的内容和功能设计不尽合理,以及缺乏部门协作与经济激励等配套制度。建议我国修正《专利法》中专利强制许可章节的结构与条款,完善《专利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内容,并尽快健全基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部门协作机制。(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袁姣姣[2](2019)在《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零实施原因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至今零实施的原因主要有叁方面。首先,以知识产权为主要焦点的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欧日等发达国家构建的知识产权贸易保护网使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受到国际贸易关系层面的压力。其次,强制许可对药品专利权人创新激励机制的破坏最终可能引发无药可医的根源性公共健康危机。最后,许可事由抽象、主体范围狭窄、缺乏使用费计算标准是成员国共同立法缺陷,虽制约了强制许可的实施,但并非主要原因。(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肖鹏,姜晖[3](2019)在《专利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情形下强制许可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实施不充分条件下专利强制许可"的国际典型案例分析,总结经验启示;同时针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这一关键难点问题,总结世界各国费用计算方法和标准,为我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提供参考依据;叁是分析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概念内涵,就我国实施不充分条件下强制许可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本文来源于《专利法研究(2016)》期刊2019-02-01)
谢冬雅,杨帆[4](2019)在《探讨国外专利强制许可实施对中国药品专利保护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夏天,一部《我不是药神》的电影在国内大热,也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于药品专利的保护与合理实施的讨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为限制专利权的制度,是对于专利药物的创新保护与公共利益矛盾解决的平衡机制,各国应当就TRIPs制定的法律框架之下,合理改变与采纳相关理念,健全医药专利机制。我国目前暂时没有一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案例,而相比之下印度就本国公共健康利益的考虑,曾多次实施专利无效及专利强制许可,本文将从中国专利制度的设置与历史沿革和国外的专利许可制度的实施,探讨我国对药物专利实施的可能途径。(本文来源于《内江科技》期刊2019年01期)
张伟君[5](2018)在《论对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2008年第叁次修改的《专利法》新增加的未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结合国外立法和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分析了专利"实施"的含义特别是专利"实施"是否包括专利产品的"进口"、构成"未实施"和"未充分实施"的情形、专利权人未实施专利的"正当理由"等问题,并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完善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8年11期)
金鑫[6](2017)在《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障碍与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二十世纪年代首次提出“经济全球化”的概念,世界便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我们在享受着经济全球化带给各国红利,但也要注意到因区域发展不平衡和跨区域人员交流引致的传染性疾病的区域蔓延问题,这对于医药水平落后和研究资金短缺的国家是巨大的考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在面临越来越多的公共健康危机时同样表现出力不从心,因国内制药企业技术滞后,研究缓慢,国外专利药品价高难得,常常不能供给有效药品以缓解危机。所以在充分保护尊重专利权人的权利前提下,如何保证对症药品可得、易得是急需解决的难题,而实施药品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无疑是当下解决该问题较具操作性的方法之一。药品强制许可虽然已经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被确定下来,但实务操作中尚未得到应用。为了找出药品强制许可未能在我国实务中应用的原因,以此推进我国医药技术的进步,本文重点研究国外药品专利技术被强制许可的案例,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给出具体的改进意见,提高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本文在第一部分首先定义药品强制许可制度,并分析它在国外出现的原因以及形成过程。第二部分对比研究不同经济发展状况下药品强制许可实施的不同情况,并总结出适用于当前国内现状条件下最恰当的模式。接着从宏观制度本身、中观企业层面、微观具体某种药物这叁个角度探究我国在实施这个制度面临的困局。最后结合国外具体案例实施经验的具体分析,给出可行的对策。(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期刊2017-05-01)
高迪[7](2017)在《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获得药物是保障疾病有效治疗的必要环节,如何提高药物的可及性是困扰发展中国家的一个重要问题。专利权具有独享性和垄断性,药品专利权是保护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运行的重要手段。专利强制许可是专利授权的一种特殊情况,旨在防止专利人滥用专利权,并达到在专利人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国际贸易组织在《多哈宣言》协议中明确指出国际贸易组织成员可使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权利,从政治和法律等方面增强了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获得药物的能力。《多哈宣言》同时指出每个成员国当处于诸如艾滋病、疟疾、结核病和其他流行病等造成的公众健康危机时,即构成可以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紧急状态”。我国目前艾滋病治疗现状严峻,一、二线抗病毒药物可及性存在严重问题,临床面临药物短缺问题和窘境。我国目前已积极开展抗艾滋病原研药物的开发、转化和上市。与此同时,使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现阶段提高我国艾滋病药物可及性的备用手段,但我国在药品强制许可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就药品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相关的国际条约、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及实施现状展开研究和剖析,重点讨论我国在此领域可改进及完善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首先,专利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授予的、为了保护由创造性工作而获得的权益,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一部分。但当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专利制度中的强制许可由此逐渐形成和发展。本文通过文献和法律典籍对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起源背景、发展历程、适用范围进行回顾和整理;以抗艾滋病药品可及性需求为例,分析我国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其次,基于我国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疫情的严峻形势,以我国相关立法情况和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现状为切入点,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和讨论我国在规定和操作层面上存在的问题。再次,考虑到国际贸易摩擦等问题,各国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均采取审慎态度。本文将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涉及紧急状态或公共利益时采取的不同态度和强制许可实施经验进行对比、剖析和借鉴。最后,深入探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立法和制度层面可针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进行改进,并对申请、操作、监督等具体实施环节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再次以抗艾滋病药物专利强制许可为例,论证其对药物可及性提高的正面效应。本文旨在解析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对现阶段我国提高药物可及性的意义,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借鉴,进而提出我国可在其立法及制度层面有待完善的建议,以避免将来发生严重公共卫生健康危机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期刊2017-04-01)
王婧潼[8](2016)在《我国强制许可实施可能性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陆勇事件引发了对于药品可及性的思考,为何代购廉价要会造成如此严重后果,主要是创新能力不足及难以实施强制许可。本文试从药企创新能力、我国立法缺陷、国际贸易的考量等方面对我国实施强制许可障碍进行分析,并试图探寻我国实施强制许可的道路。(本文来源于《财经界(学术版)》期刊2016年19期)
丁锦希,姚雪芳,刘维婧[9](2016)在《中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政策定位研究——基于全球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案例的定量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为一项限制专利权的措施,是各国在特殊情况下用以平衡创新激励与药品可及的行政干预措施。我国1984年版《专利法》首次规定了该项制度,但至今尚未付诸实施。在当前药品可及性问题凸显的背景下,本文通过对各国案例样本进行统计,归纳与分析全球范围内该制度的两种不同政策定位,并结合本国国情给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政策定位的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新药杂志》期刊2016年18期)
梁田[10](2016)在《我国药品强制专利许可制度实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国之间的技术交流也逐渐增加。专利权作为保护专利权人的重要手段,不仅有利于促进先进技术在国际间的流通,同时可以激励企业和个人,不断研究和开发新的技术造福人类。然而与此同时,全球公共健康问题也在近些年有着明显的加深的趋势并愈发地引起世人的关注。以艾滋病为代表的多种传染性疾病,如大家熟知的禽流感的多种变体病毒,非洲近日爆发的埃博拉病毒,都会给医疗技术不发达的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正因如此,对于药品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的使用成为了保护这些国家公共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显而易见的是,在使用这样的制度的过程中,实则是个人的专有权与公众权益的对抗。这与知识产权领域通常意义上对于专利权人的保护有所不同,之中涉及到公众权益与个人权益的权衡,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说,关乎不同法律价值之问的选择。2012年1月我国出台了《生物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显示出国家对医药工业在内的生物产业的重视,预示着未来的数年将是我国医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而如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医药行业配套制度,必然是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则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对于此制度的研究,有着深远的意义。目前对于这个题目的研究有着很多的角度。比如说有的文章试图通过法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从而论证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法理学依据。这一角度的主要观点是,社会契约论中对于个人所有制的主张是将个人所有制严格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目的是使它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益。而学者认为专利垄断权的滥用正是忽视社会公益而倾向于个别的,特定的目标的表现,这就使其“丧失了天然的公正性”。同时在针对这一问题的法理学研究中,也有学者提出了对于不同法律价值的对比。在这一方面进行研究的学者,主要的角度是认可专利权对于促进科技的发展,保护专利人合法的权利的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而与此同时,不可避免地提出了当专利权与生命权、健康权发生冲突时的价值位阶原则。也有的文章希望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研究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准确定义,负责部门,启动程序等等。而从国际经济发的角度则更多的是将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放到国际大环境下分析,比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接轨与完善,比如与TRIPS协议的契合度等等。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是从立法技术上去考虑,如何使我国的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可以更好地与WTO相接轨,从而使我国在国际贸易或国际交往中占据有利地位。与此同时,这也需要国内建立相配套的机制提供帮助,比如对于药品专利的评估,审批等问题。综合来看,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上,不同的学者和研究者已经提出了很多自己的看法,如上文中所述,不管是从法理学的角度去论证强制专利许可的可行性,还是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去试图完善相关的制度。但是笔者认为,这些研究内容还不够实用,因为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一个被其他国家,尤其是其他与中国发展水平类似的新兴的发展中国家所使用的,用来保护自己国家免受重大疾病伤害的法律手段,为何在我国一直停留在纸面层面而从未真正的实施。这就需要从两个角度去进行探讨,第一,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无法真正实施。第二,是否可以从定量分析的角度给出解决方案。本文试图通过对于与药品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相关的国际条约,以及国内相关法律的研究,探究我国在相关制度上的法律规定情况,存在哪些可以改进的问题,如何去完善。具体来说,即TRIPS协议,《多哈宣言》,《修订TRIPS协议议定书》等文件以及我国自有的,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为主的法律体系的内容。同时,通过对比与中国类似的发展中国家的相关制度,经典案例,来分析在我国真正实施药品专利权强制许可的准备条件有哪些,并作出相应的建议。本文将会以对于相关文件及案例的查阅和比较为主,结合国内的立法背景进行分析。同时,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也希望可以结合统计学的方法进行定量的研究。比如说,在药品专利权强制许可的问题上,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所谓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并不是免费的,无偿的,申请人仍然要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的数额如何去认定,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此类药品是否可以真正意义上地降低需要帮助的国家的开销和成本,从而有力地改善公共健康情况。而这种数额的确定,其实是可以通过对于相关案例的研究,对于与经济因素有关的数据的合理分析,拟合出一个合理的计算方法的。由于这个题目与药品相关,研究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相关的专业知识。甚至有可能因为对于药品相关内容的关注而忽略了论文本身的出发点。笔者将尽可能回避药品方面的专业问题,而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去审视专利权强制许可的问题,并以法律的视角给出自己的观点。同时,如果希望在文章中涉及定量分析的因素,则拟合过程中所需的数据可能会有所不足,这需要笔者在论文的完成过程中,根据实际出现的情况不断去修正自己的研究方向。通过对于相关国际条约、法律规定的研究,对药品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从国际和国内两方面都能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论证。并且通过对于案例的分析,对于法律内容的分析,提出有效地改进我国相关领域制度的方案。(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期刊2016-04-21)
强制实施许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至今零实施的原因主要有叁方面。首先,以知识产权为主要焦点的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欧日等发达国家构建的知识产权贸易保护网使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受到国际贸易关系层面的压力。其次,强制许可对药品专利权人创新激励机制的破坏最终可能引发无药可医的根源性公共健康危机。最后,许可事由抽象、主体范围狭窄、缺乏使用费计算标准是成员国共同立法缺陷,虽制约了强制许可的实施,但并非主要原因。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强制实施许可论文参考文献
[1].陈学宇.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分类实施探讨——基于仿制药供应保障的视角[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2].袁姣姣.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零实施原因探析[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3].肖鹏,姜晖.专利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情形下强制许可的研究[C].专利法研究(2016).2019
[4].谢冬雅,杨帆.探讨国外专利强制许可实施对中国药品专利保护启示[J].内江科技.2019
[5].张伟君.论对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
[6].金鑫.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障碍与对策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7
[7].高迪.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问题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
[8].王婧潼.我国强制许可实施可能性初探[J].财经界(学术版).2016
[9].丁锦希,姚雪芳,刘维婧.中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政策定位研究——基于全球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案例的定量分析[J].中国新药杂志.2016
[10].梁田.我国药品强制专利许可制度实施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