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O 对相关行业的影响(论文文献综述)
陈瑶[1](2021)在《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文中提出企业的模式本来属于国内法范畴,但国际贸易规则似乎比较早就关注了国有企业问题。各个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有权选择适合本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与补贴一样,国有企业本身并非造成当前国际市场不公平竞争的根本原因。随着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发展,一方面国有企业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参与商业竞争的部分国有企业有可能利用补贴、特权及其他政府授予的优势扭曲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要求以竞争中立为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建立新规则的呼声不绝于耳。不管是在WTO现代化改革、中美贸易战、还是在经贸协定谈判中,国有企业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议题。国有企业条款已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竞争规则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在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FTAs)中频频出现,其规则体系和具体规定内容方面在体现共性的同时又有所差异。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方将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涵盖实体”作出承诺,这都表明中国将积极考虑其他贸易伙伴的诉求,直面国有企业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将研究国际贸易协定1中与国有企业相关规则的内涵与外延到底有哪些不同?在国际贸易协定法律框架下,国有企业将受到哪些约束?这些约束对中国而言,无论是参与WTO的现代化改革,还是参与乃至引领FTAs的谈判,存在哪些机遇与挑战?最终试图构建出既能够被国际上普遍认可,又能更好地维护中国国家利益与安全的国有企业国际规制体系,以期为中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提出中国方案。本文除导论与结束语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国有企业条款的理论基础和来源”。接合理论为国有企业设立特殊规则开辟了先河。随着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迅速扩张,在欧美传统优势产业崭露头角,欧美等经济体认为既有的WTO规则以及FTAs并不足以规制国有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因此,欧美借助竞争中立理论,提出国有企业仅因其政府所有权或控制而获得了私营企业所无法获得的不正当竞争优势,扭曲贸易和市场,并纷纷在CETA、TPP1、USMCA和欧日EPA中纳入国有企业条款。当前国有企业条款已经形成了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规制体系,开始向重要的国际规则迈进。国有企业条款主要分为两种模式:美国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与欧盟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两者均在国有企业定义、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以及透明度等方面作出规范。而两者的差异在于,美国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更加关注国有企业接受的补贴优势,而欧盟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则更加关注国有企业接受的国内监管方面的优势。第二章“纳入规制的国有企业的范围”。新一代区域自由贸易协定2中的国有企业条款直接规制国有企业,为WTO涵盖协定的规制不足提供补充。一方面,为了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受到规制,国有企业条款以“政府所有或控制”界定国有企业。另一方面,针对国有企业的规模、层级、所处行业、从事的具体活动等提出了诸多例外,将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排除在了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范围之外,限制了国有企业条款的实施效果。总体上,随着国有企业条款的模板效应不断显现,以“政府所有或控制”的界定方法逐渐达成共识,而且“政府对企业非基于所有权益的控制”也逐渐获得认同。然而,这一国有企业定义所界定的政府行为边界可能既是过度的,也是不足的。为使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范围更具可预期性,未来国有企业定义中应进一步明确政府控制,并对例外作出更为一致的规定。第三章“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的适用”。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是基于竞争中立为国有企业参与商业活动制定的核心义务,也是研究国有企业条款的重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国营贸易企业仅需遵守非歧视待遇。非歧视待遇仅明确包含最惠国待遇。商业考虑因素仅仅是判断其是否违反非歧视待遇的一项标准。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不仅将商业考虑独立于非歧视待遇,作为国有企业需要遵守的独立义务,而且全面扩张了非歧视待遇,尤其是明确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包含国民待遇,并且将适用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展到了服务贸易与投资。然而,本章也指出,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中所设义务属于准政府义务、市场管理者义务,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中的义务则属于市场参与者需要遵守的义务。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商业活动中同时遵守两种义务可能会引发相互矛盾的行为。为此,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对其适用范围作出了划分。根据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国有企业基于商业考虑因素给予差别待遇并不被视为违反非歧视待遇条款。当国有企业根据公共服务指令提供或购买货物或服务时,只需以非歧视的方式进行,而无需遵守商业考虑义务。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即公共属性与商业属性,是国有企业监管的难题所在。应当说,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为双重属性的国有企业参与商业活动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监管方法,但也确实对国有企业参与商业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章“非商业援助条款对SCM协定的重塑”。非商业援助条款是为国有企业量身定做的补贴与反补贴规则。非商业援助条款对SCM协定中与国有企业相关争议作出了回应:第一,在涉及国有企业的交易中,可绕过SCM协定下对“公共机构”认定问题,直接将国有企业作为补贴提供者;第二,简化了是否“授予一项利益”的判断,模糊处理利益比较的基准问题,赋予缔约方调查机构在拒绝使用补贴提供国的国内价格以及选择替代的外部基准方面更多的自由裁量权;第三,将SCM协定下对补贴专向性的判断中的“特定企业”变更为“国家所有或控制的企业”。非商业援助条款强化了对国有企业商业活动的约束,减轻了调查机构的举证责任。但是由于非商业援助条款缺乏对关键性术语的界定,降低了适用的可预期性,将有可能导致反补贴措施的滥用。非商业援助条款区别对待以国有企业作为接受者的补贴与以私营企业作为接受者的补贴,缺乏合理性与经济学理论支持。非商业援助条款中对补贴专向性的判断与补贴中立也存在偏差。未来的针对国有企业的补贴规则应“捕捉”那些真正因政府所有权或控制权而授予国有企业的补贴,并充分考虑国有企业可能承担的政策目标。第五章“我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的法律建议”。随着国有企业条款逐渐成型与成熟,显然其将成为新兴经济体发挥后发优势的障碍及其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规则壁垒。基于竞争中立的国有企业条款已经在国际社会取得一定的共识,不论中国是否加入TPP协定,其中的高标准条款都将对中国的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诚然,国有企业条款内含欧美等经济体平衡新兴经济体,重塑国际规则等深层动机。但是从根本上说,竞争中立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均旨在实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有企业条款也具有倒逼中国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功能。结合《入世议定书》以及中国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就国有企业的承诺,本论文提出中国应秉承多边协商、大小国家平等、规则导向等基本原则,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文本:提出符合国情的国有企业定义;善用例外排除特定国有企业;总体上接受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推动行为区分型“公共机构”认定标准、反对国有企业补贴专向性测试、严格限制补贴利益外部基准的适用等与国有企业相关补贴条款。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条款在FTAs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内容和体系不断完善。新一代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国有企业条款对WTO涵盖协定和TPP前的FTAs中对国有企业的规制不足和争议作出了一定的回应,但在国有企业的定义和范围、国有企业补贴规则等方面尚存在进一步发展和调整的空间,以使国有企业条款更具科学性、更加合理化。企业的国际竞争某种程度上就是国家之间经济力量的竞争。中国作为一个拥有众多大型国有企业的贸易大国,应当承担与之相适应的国际责任,主动维护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环境,参与并引领国有企业条款的制定。
徐乾宇[2](2021)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为了适应WTO不同经济体成员国的发展诉求,WTO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特殊与差别待遇等议题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争议不断。主要的争议点集中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适用性、适用对象,以及如何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的发展中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认为,WTO框架内,把自我认定(self-declaration)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是存在质疑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部分国家借由自我认定的方式来获得发展中国家地位,并利用这一地位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这种自我认定方式可能造成滥用,使得发达国家面临不公平竞争,也使得在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难以顺利进行。其中备受指责的是中国。美国认为,中国不应继续被认定为发展中国家。WTO应该明确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所能享受的对象,不能允许部分国家借由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毋庸置疑的是,过去几十年中国在贸易、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自入世以来,确实取得了卓越的经济成就,但是,在其它一些指标上,仍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人均GDP、人均收入、科技发展、经济结构等方面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与发达成员的经济发展鸿沟,仍然悬殊。因此,美国选择性的使用个别总体指标夸大发展水平,并借此反对中国运用SDT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看法是存在偏颇的。因此,对中国而言,如何回应欧美发达国家的质疑,是本文期望解答的问题之一。从中国的角度来说,在面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问题时,是否有更为恰当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避开争论不休又无法短期内有结论的发展中国家身份?是否能够在WTO谈判中提出更切实的、更具体的且行之有效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方案,为中国乃至更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可行的解决设想?这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现有的文献对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都有所论述及研究,但是在解答特殊与差别待遇是否合理性上的观点较为模糊,且带有明显的负面倾向(Ornelas,2016)。那么,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基础仍需进一步的梳理。此外,作为中美关于WTO改革中较为聚焦的发展中国家身份问题以及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范围等,有关文献都有所提及,但没有清晰阐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理论依据。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这一身份存在质疑。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再的重申中方立场:“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基石,是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那么,阐释清楚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及适用性等内容,则显得十分必要性也具有现实的迫切性。自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获得高速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断质疑中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那究其根本,中国是否确因此权利而受益,就成为亟待回答的重要议题。已有文献从协议利用率角度指出,中国主要在农业协定下使用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但诸如此类的宽泛表达,并未涉及具体的产品层面。也就是,中国究竟在哪些产品上使用了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尚不明确。在现有的国内外文献中,相关研究也非常缺乏。为此,本文拟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农产品部门和非农产品部门下不同产品的出口水平,从而探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对中国的实际受益情况。本文主要包含了七章节内容。在第一章绪论部分,本文提出待研究的议题,分析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简述了本文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梳理了已有的针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问题的研究文献。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有限性和反面作用以及其更新与完善三方面对文献进行评述,并指出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本文的待研究议题。第三章通过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介绍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并阐释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适用基础及其存在的争议。第四章从理论上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并分析其理论逻辑脉络,再借由Saggi和Sengul(2009)构建的博弈模型,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及世界的意义。第五章分析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使用情况,介绍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分类、总体使用情况以及WTO部分协定中的SDT条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并提出中国在WTO中的角色定位。第六章介绍了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以及总体增长趋势,针对中国在特殊与差别待遇中的受益情况予以实证分析,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在哪些产品、部门享有了 SDT。根据实证结果做了更进一步的分析,得出中国SDT受益情况的总体分析。第七章依据SDT的改革困境和各国主张,提出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意义,并提出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进而合理回应了发达国家的诉求。本文基于现实背景和以往文献研究成果,提出:在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是有其适用基础,继续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是发展权,发展中成员适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基础仍未改变,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适用上,应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同时积极推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毕业”条款的制定,并且积极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此外,本文还指出:中国在WTO中的身份应该是超大型新兴经济体,但由于存在地区和部门的差异性,这一特性进而决定了中国在WTO中的地位与角色。因此为作出更大贡献,中国可考虑放弃或减少一些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中国应该把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与维持WTO发展中国家地位视为两回事,也就是,由于中国发展差异性特性的存在,在具体的WTO谈判中,中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改变策略,具体化为在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范围上构建产品差异性,从而形成产品差异化特殊与差别待遇的谈判策略,这是更为现实的做法。进一步的,中国应从一般意义上的坚持发展中国家地位,转变为争取各个产品下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性的谈判差异化目标。显然,这一实证结论应该也可以拓展到区域、双边和多边协定谈判中;通过测量产品的关税敏感性等,构建从产品角度出发的差异化谈判目标。中国作为WTO核心大国,积极推动SDT改革,将有利于打破WTO改革僵局,从而令这一贸易组织焕发新的活力。
张宁宁[3](2021)在《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美分别作为全球第二和第一大经济体,两者之间的双边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当前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分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伴随着中美双边间贸易摩擦与争端地不断加剧,这使得双边经贸合作在难以正常开展的同时对中国相关产业在GVC中的国际分工以及价值链分工地位提升等也产生了一定影响或增加了难度。不可否认,在经济全球化下,自加入WTO以来,中国凭借自身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逐渐成为GVC分工和贸易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并逐渐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大国,自身经济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获取了明显的收益。然而,随着中国参与GVC分工程度的加深以及在对外贸易中所获取的收益提升,中国在全球市场中所遭受的来自于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或贸易壁垒限制也在日益增多,而相较于其他贸易伙伴国,中国所遭受的来自于美国等国家的高频次且具有明显保护主义性质的贸易摩擦或争端却尤为明显。如现阶段不断升级的新一轮中美贸易摩擦,特朗普政府以“中美双边巨额贸易逆差”为借口对华相关产业或产品通过加征高额关税或发动反倾销调查等贸易政策进行严厉打击或限制,甚至官方公开“污名化”中国,比如“中国威胁论”“中国是汇率操纵国”““一带一路”是中国版马歇尔计划”以及当前“新冠肺炎来源国”等,以期通过各种手段对华相关产业或产品进行围追堵截或打击。而细化看来,会发现美国对华所发起或实施的这一系列贸易政策或限制手段的根本目的为限制或遏制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或升级,矛头直指“中国制造2025”计划,以期在限制或扼杀中国中高端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同时维护自身在GVC分工中的核心利益或霸权地位免受威胁或动摇。而对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制造业来说,在当前中美双边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以及逆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的现实背景下,其转型升级以及在GVC中的分工地位攀升是否会受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影响?会受到何种影响?具体的影响机制或机理是怎样的?以及基于此情境下如何实现自身向GVC中高端位置攀升?这一系列的问题均值得引起密切关注与探究。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与该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息息相关,贸易政策的作用不容忽视。为此,本文立足于中美双边贸易摩擦与争端不断频发的现实情境下,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为研究视角,具体探究其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的影响,以期通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深化研究,为及时化解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被动局面,积极向价值链中高端位置攀升以及如何更好地规避或弱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或壁垒限制、推动中美双边经贸正常合作等寻求可行的对策或建议。具体看来,首先,基于对研究背景与意义等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文献梳理,在发现已有研究不足的同时明确本文研究主题与方向;其次,借助数理模型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并就两者的作用机制进行细化阐述与分析,在此提出相关推论与待研究假设;再次,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中国制造业GVC国际分工现状进行典型化分析,并就本文重点探究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初判;接下来,结合理论与典型化分析,重点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影响进行实证考察,同时也就GVC参与度、国际竞争力作同步探究,具体主要从整体层面、作用机制层面等方面展开;另外,也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分工利得进行拓展性考察,在对价值链中贸易利益进行解构与分析的同时进一步结合分解结果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最后,基于前文理论分析、现实解读与实证检验,对中国制造业如何实现GVC分工地位攀升、积极规避或弱化贸易政策限制等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理论分析部分,借鉴Lorz和Wrede(2008)中有关交易成本的思想以及D-S模型应用,结合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中美双边间的贸易壁垒或制度性障碍这一现实或政策本质,将贸易壁垒或制度性障碍引入模型,以此来探究其对要素流动以及企业生产状态的影响,并进一步在此基础上借鉴Antras等(2019,2013)的GVC多阶段生产模型,以此来分析GVC生产分工网络下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所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累积扩大效应”及对其价值链国际竞争力、增值收益以及分工位置的影响。另外,结合现实中美国对华所采取的诸如反倾销等贸易政策会提高双边间贸易壁垒的特性以及有关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相关研究,可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本质为基于WTO“合法”外衣下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具有较为明显的歧视性,这会对中国进出口贸易产生直接“抑制”影响效应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如“连带”、“污名化”等影响效应。为此,在此主要沿着“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即贸易政策(壁垒)限制——贸易成本变动——GVC分工”这一逻辑脉络对本文作用机制进行阐述,具体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所产生或带来的贸易成本变动会通过“抑制连带效应”、“网络链条效应”、“投资跨越效应”以及“污名化效应”四个渠道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产生影响,并在此提出相关推论和研究假设。在现实解读部分,首先,通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进行分阶段梳理可发现,自中国“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正逐渐由“复杂型”向“战略型”转变,且政策转向的动因与不同时期阶段下美国自身经济发展战略、利益集团博弈、社会认知、全球政治经济局势、中美双边关系等因素密切相关;另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工具由单一模式向多种模式逐渐转变,且贸易政策制裁领域也在逐步扩大。其次,基于生产分解模型对中国制造业在价值链中的国际分工状态典型化事实发现:中国制造业更多地是以后向参与的方式融入GVC,且同美、日相比较其后向和深度后向GVC参与度均相对更大;考察期内中国制造业GVC分工位置的波动轨迹大致呈“V”型,且从2012年起表现出明显攀升迹象,但相较于美、英等制造业强国其GVC分工位置仍相对较低,处于中下游位置;在国际竞争力层面,中国制造业相较于美国整体上具有相对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但细化看来会发现中国制造业的这种竞争力更多体现在低技术类别制造业上,而美国却在高技术类别制造业中表现出了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但近年来双边在高技术类别间的竞争力差距在不断缩小。最后,结合出口分解模型对价值链中的贸易利得进行解构发现,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增值收益或获益能力要相对低于美国,但细化看来会发现中国在低技术类别制造业中的增值收益或获利能力要高于美国,而在高技术类别尤其是在高技术制造业中,中国却明显低于美国,但近年来会发现双边在此类型下的价值链增值收益差距正在逐渐减小。在实证检验部分,立足于现实中各经济主体理性经济人的特性,考虑到产业在GVC中积极开展国际分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自身在价值链中分工地位的攀升或获取更多的增值收益,为此本文一方面着重探究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影响效应,并在此过程中对制造业GVC参与度和国际竞争力作同步考察;另一方面也将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增值收益或增值能力进行拓展性分析与考察。以期基于对中国制造业在GVC分工中的前后向参与度(“我为谁生产”、“谁为我生产”)、国际竞争力(“我在GVC中的竞争力”)、分工地位(“我在GVC中的地位”)、增值收益(“我在GVC中的增值能力”)进行考察的研究脉络,实现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这一影响效应的全面细致考察与探究。首先,整体层面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不利于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提升,且这种影响效应会因不同的对华贸易政策呈现出差异性;同步考察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提高了中国制造业参与GVC的“门槛”且会抑制其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其次,行业技术异质性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低技术类别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提升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而对高技术类别并无明显影响。另外,基于GVC分工地位下有关贸易政策动态演变的检验中发现,“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表现出了明显的动态复杂性。随后,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对作用机制的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会通过“抑制转移效应”、“网络链条效应”以及“污名化效应”三种渠道来实现。最后,基于调节效应检验发现,技术创新、“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国家制度环境或制度质量水平能够显着弱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提升所产的负面影响。而对于GVC增值能力的考察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不利于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的增强。在对策建议部分,尽管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会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制造业就难以实现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的目标,通过实证检验可发现中国制造业可通过积极借助或利用来源于自身或国家层面的特定竞争优势,比如自主创新、“一带一路”建设等进而以此来实现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基于此,本文从产业和国家层面就如何积极能动地推动中国制造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提高自身竞争力以及规避或弱化污名化言论等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具体看来,可通过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来源于母国制度环境的特定竞争优势、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建设以及加强中美双边交流等途径,以此来助力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更高攀升。
张讯[4](2021)在《美国对华反倾销对中国磷化工产业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历经欧洲债务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之后,西方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逐渐抬头,加之以中美贸易争端和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贸易形势极为严峻。1983-2020年间,美国对外一共发起828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其中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192件,俨然是美国对外反倾销的重点对象。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所涉及的产品涵盖领域广泛,包括我国机电、化工、纺织等领域。其中,化工占据美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总数的15%,而磷化工是化工行业的支柱产业,屡遭反倾销调查以及高额的反倾销税给我国磷化工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本文对与反倾销相关的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从国际贸易和经济学角度出发,对其福利影响以及贸易效应进行分析;介绍了美国对我国反倾销的整体情况,特别是对我国磷化工产业的发展现状和美国对我国磷化工产业反倾销的基本情况。针对2001-2020年美国对华磷化工产品发起的5件反倾销调查,分析美国对华磷化工反倾销的总体概况。本文深入分析了影响美国对华磷化工产业反倾销的宏微观经济因素,以草甘膦为例论证出口价格增长率和进口渗透率对反倾销产生的影响,并从四个宏观经济层面来分析我国磷化工企业遭受反倾销的原因。本文还以反倾销案件为案例,分析了美国对华磷化工产业反倾销所产生的五大贸易效应,并结合国际生产折中理论,具体案例和RCA指数等对其非贸易效应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分析。最后,结合我国磷化工产业特点,从反倾销预警机制、企业应对能力和产业层面提供对策建议,帮助我国磷化工产业做出长期产业规划并优化产业结构,进而减少美国反倾销给我国磷化工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
张卫东[5](2020)在《中美贸易战对沪深股市相关板块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全球经济发展缺乏动力,世界各国都面临着巨大考验。美国作为超级大国同样忧虑重重,企图通过挑起外部斗争来化解国内矛盾,以一己之力向全世界发起挑战,实施“全球收缩、美国优先”的经济政策,对内通过减税和加息推动制造业回流,对外通过惩罚性关税和技术壁垒保护本国产业。以“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为特征的贸易保护政策正在差使其从世界其他国家身上攫取更多的利益,美国挑起的对华贸易战是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例。中美建交以来,经济相互依存,获得了双赢的局面,但到了特朗普时代,中美关系变得难以预料。贸易冲突没有赢家,注定是双方受损,作为两个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中美经济的衰退也会影响全球经济的发展。本文以中美贸易战爆发为研究背景,在对相关文献和理论进行研究分析后,首先,从近两年中美进出口商品贸易额入手,挑选出农产品、车辆及其零部件、电气设备以及纺织制造四个板块作为研究对象。然后,采用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8月10日共41个交易周的数据,以及随后70个交易周的数据,利用事件研究法对197家沪深两市相关板块上市公司的周收益率数据进行研究,探讨了中美贸易战爆发对相关板块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性和收益率产生何种影响。最后,在事件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以上市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率为被解释变量,中美贸易战爆发为解释变量,样本公司流通股对数、换手率、市盈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为控制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考察了贸易战爆发和证券自身因素分别对样本公司累计超额收益率的影响。通过分析统计数据及模型结果,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从沪深股市整体板块来看,中美贸易战爆发对市场影响不大。(2)中美贸易战爆发对于不同板块的影响不同。(3)美国主要打压我国高新技术产业。(4)长期来看,中美贸易战对沪深两市相关板块影响逐渐减弱。结合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本文对我国政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做好长期应对准备,同时积极谈判磋商。(2)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战略,支持企业开辟海外新市场。(3)充分挖掘内需潜能,引导企业深耕国内市场。(4)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政策扶持。同时对相关行业企业提出应对措施。
孙舒[6](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叶海君[7](2020)在《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跨境数据流动对全球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重要,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规制研究逐渐成为各国/地区关注的重点。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在全球层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国际社会上关于跨境数据流动规制形成以欧盟、美国和俄罗斯为主的三大模板,其他国家和地区将它们作为参考标准。美国由于本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严重依赖于跨境数据的流动,因此,倾向于实施宽松的跨境数据自由流动规则,并且谋求对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制定的领导地位。欧盟从保护个人隐私权利的角度出发,推行严格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俄罗斯则基于数据主权的理念,设置了严苛的数据本地化规则。然而,由于各国的规则差异较大,而且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弊端,导致不同法域之间的规制冲突日趋严峻,加之跨境数据流动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得其难以平衡自身带来的隐私保护、经济利益与国家安全等相关问题。现有的规则也无法应对上述问题,而且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还面临理念、技术和机制层面的三重挑战。因此,为了有效发挥跨境数据流动的价值,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本文尝试着从WTO的角度入手,并对其面临的三重挑战进行深入思考,以期能够提出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的建议。首先,厘清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概念和特征,从而阐释对其进行规制的理论基础。其次,系统梳理当前美国、欧盟和俄罗斯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并予以评价。紧接着,全面分析当前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存在的理念、技术和机制三重挑战。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对完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价值取向进行思考,得出应借助WTO作为全球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监管平台,并以WTO现有的规则框架为基础,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的顶层设计,同时对理念、技术和机制层面的挑战进行相应的完善。最后,分析我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内和国际层面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推动WTO建立起一套开放且包容的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体系。
李众宜[8](2020)在《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中国对外贸易规模的快速提升,中国的经济增长问题引起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重视,这也引发了中外贸易摩擦频繁地爆发,中国由此成为遭受全球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随着各国对华实施贸易保护频率的增加以及保护力度的提升,中国遭受贸易摩擦的产品领域也在不断地拓展,普遍上认为中外贸易摩擦应该针对的是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然而中外贸易摩擦实际上也针对了中国一些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贸易保护成为了遏制中国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试图基于现代贸易摩擦的主要形式(反倾销、保障措施)分析中外贸易摩擦的现状及其形成的原因,实证检验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并在全球价值链视角下探究贸易摩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为中国企业应对贸易摩擦提供有益的启示。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在阐述贸易摩擦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中外贸易摩擦的现状,具体包括中国分别遭受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技术壁垒的情况,且重点分析中国与一些主要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现状,如中美贸易摩擦、中印贸易摩擦、中欧贸易摩擦及中日贸易摩擦,并结合中外贸易摩擦的现状探讨了中国遭遇贸易摩擦的原因。其次,采用包括生产率、出口份额、创新和产品质量在内的4个指标经验分析了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以国外对华反倾销为例,运用2000-2007年全球反倾销数据库、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海关数据库,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和工具变量法分析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效应,在稳健性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异质性特征研究贸易摩擦对不同类型企业绩效的的差异性影响,并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探究中外贸易摩擦抑制中国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最后,采用上市公司股价为企业绩效的代理变量研究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效应。以2009年中美“轮胎特保”案为例,运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国海关数据库和国泰安数据库,采用双重差分法检验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并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探讨了贸易摩擦对关联企业绩效的影响。综上,本文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实证检验了中外贸易摩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效应,并分别以生产率、出口份额、创新、产品质量和股价为企业绩效的代理指标进行了相应的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首先,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工业企业的生产率、创新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且中外贸易摩擦对不同类型的中国工业企业存在差异性的影响,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的研究发现全球价值链关联是贸易摩擦影响工业企业的生产率和创新的传导渠道;其次,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出口份额、产品质量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且中外贸易摩擦对不同类型的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存在着差异性,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的研究发现全球价值链关联是贸易摩擦影响企业出口份额、出口产品质量的传导渠道;最后,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上市公司股价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且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相关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存在着“时间效应”和“阶段效应”,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的研究发现贸易摩擦对关联产业内企业股价也存在着明显的负面影响。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出口企业而言,中国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或政策以提升出口企业竞争力,而出口企业自身也应当主动建立健全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对于工业企业而言,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工业企业的影响愈加明显,企业在提升全球价值链嵌入度的同时提升企业创新,政府也应当充分利用金融、财政等多种手段以缓解工业企业的融资约束,从而提高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当贸易摩擦来临时,各上市公司不仅要提防与其直接相关的外部冲击对股价的影响,还应当提防来自其上游行业的负面冲击对其股价所带来的影响,做好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1)在研究视角上,本文从产业关联的视角研究贸易摩擦的贸易破坏效应,即在全球价值视角下测度和刻画了贸易摩擦对企业绩效影响以及影响的“级联效应”,丰富和拓展了现有贸易摩擦影响相关研究的研究视角。(2)研究内容上,从微观企业入手,旨在更加全面地考察贸易摩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包括研究对企业生产率、出口份额、创新、产品质量、股价等多个企业绩效指标的影响,因此该研究全面、丰富地估计了贸易摩擦对企业的影响效应,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现有研究的知识边界。(3)从研究对象上,着眼于企业行为特征,估计了贸易摩擦的影响效应、时间效应、阶段效应、作用机制及对异质性企业的差异性影响,提高了研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贾瑞哲[9](2020)在《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各国越来越重视对研发活动的支持,研发补贴成为WTO主要成员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普遍采取的手段。研发补贴政策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合法性和在实践中的合理性问题值得探讨。首先,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研发补贴的合法性受到关注。WTO成立之初,各国对研发活动的支持政策受到一定的约束。由于研发补贴具有外溢效应,WTO仅将政府对基础研究、大部分产业研究和一部分竞争前开发活动的援助视为不可诉补贴,单独规定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第8.2条“不可诉补贴”条款下。但该类补贴的合法性仅持续了5年,于1999年底到期失效。研发补贴规则制定的缘由、演进与发展历程及到期失效的原因值得探讨。研发补贴作为一种不可诉补贴的探讨集中在GATT时期乌拉圭回合谈判阶段。虽然各成员最终认同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与不可诉补贴,也将研发补贴纳入了不可诉补贴清单,但分歧仍然存在。这一历史问题导致了多哈回合谈判前有关不可诉补贴规则的磋商中断。最终,研发补贴甚至不可诉补贴均没有成为多哈回合谈判的主要议题,WTO与研发补贴相关的规则也成为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僵尸条款”。该条款的失效并不是规则本身的不合理造成的,而是由诸多历史性、政治性及谈判性因素导致的。在新一轮WTO改革建议中,不可诉补贴的适用性问题又被重新提及。鉴于WTO争端案例的“准判例”性质,本文研究了涉及研发补贴政策最多的两个案例。通过分析申诉方与被诉方对有关研发补贴政策的争议点的抗辩及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做出的裁决,本文进一步剖析具体研发补贴政策与WTO规则的一致性问题,并从案例中得到启示。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分析WTO主要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情况。一方面,美国、欧盟及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在内的WTO主要发达成员都十分重视研发活动,通过拨款、税收等主要的财政手段和少量的金融工具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国内研发补贴。同时,发达成员政策目标、实施主体、补贴手段等制定方面具有策略性。但这些研发补贴政策并不是完全符合WTO规则的,与多边贸易规则存在一定冲突性。另一方面,中国也重视研发补贴政策,虽然通报次数少于其他发达成员,但是研发补贴政策数量较多,研发支持强度逐年增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产业发展的方向。从中国的研发补贴政策体系来看,研发计划和研发税收政策的占比较大、争议较多,存在潜在被诉的可能性也较大;研发规划作为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虽然没有具体的支持措施,但比较容易成为争端中的不利证据。其次,在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的贸易效应值得关注。研发补贴政策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它能够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生产率,从而促进出口。本文利用全球贸易预警(GTA)数据库,建立起动态非均衡面板数据,对研发补贴政策的贸易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研发补贴政策具有一定的贸易效应,既可以扩大出口,又能够抑制进口,总体上改善一国的贸易状况。研发补贴政策在长期和短期都具有出口促进作用,而抑制进口只体现在短期。间接性研发补贴的出口效应更加明显,而直接性研发补贴的出口作用不显着。但整体上看,研发补贴的贸易效应较小,并不能大幅度的提高出口或减少进口,产生重大贸易影响。正因为研发补贴有限的正向效应,才导致该类政策的真实存在。但是,研发补贴对贸易的影响十分有限,因而只是属于可诉补贴的范畴,并不是《SCM协定》直接规定的禁止性补贴。如果多边贸易规则不能进行有效约束,则会导致各成员政策的滥用。《SCM协定》直接与研发补贴相关的规则已经到期失效,而研发补贴政策的普遍性和争议性都对WTO规则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主要成员针对WTO改革发表了声明、提交了建议,补贴规则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对研发补贴规则的分歧依然存在,不同经济体之间政治、经济、贸易、技术、法律鸿沟难以跨越。在此背景下,各国应坚持多边主义,积极维护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框架。本文认为,WTO可以考虑重新将研发补贴的纳入不可诉补贴清单,同时考虑发展中成员的公平待遇;各成员还要推动建立有效的研发补贴通报制度。在政策制定方面,各国应摒弃禁止性的研发补贴政策,加强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还要在合规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研发补贴政策。中国应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新一轮研发补贴规则的谈判和制定,提出有效合理的建议和主张;对内则需要完善研发补贴政策体系的合规性审查制度,注重研发补贴政策制定的策略和技巧;还要正确对待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贸易争端,提前做好应诉准备,建立政策研究和争议储备两大数据库,知己知彼,掌握主动权。
卢晓菲[10](2020)在《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升级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以英国硬脱欧、美国频频加税等为代表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成为国际贸易的突出特点,由此导致地缘政治风险上升,世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在这种环境下,贸易壁垒、贸易保护、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中美贸易摩擦、贸易萎缩、经济损失等关键词频频出现,由此,学术界展开对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丰富研究。本文基于当前中美贸易摩擦这一背景,深入研究了2002年中国入世期间、入世之后的过渡期和2018年前后中美贸易摩擦期这三个不同阶段的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理论分析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升级的影响效应。然后,利用中国海关数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UNcomtrade数据、Feenstra等(2002)提供的关税数据和WTO的Tariff Download Facility数据等,使用引力模型估计、双重差分估计(DID)、高维面板固定效应估计、泊松模型和分位数估计等方法,针对三个阶段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实证检验。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以往经验表明,美国市场对中国来说具有重要地位,占中国总出口的18%左右。中国入世以来,输美出口主要以制造业为主,商品结构日益高级化,出口商品的价值链嵌入日益高端化,出口产品技术水平逐渐提高。第二,中国入世背景下,关税政策不确定性下降,显着促进了出口规模扩张,TPU下降0.1单位,导致行业出口规模提高4.59%。这一结论十分稳健,且消费品行业和中低技术行业规模扩张效应显着大于其他行业。关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效应的作用机制主要是沉没成本效应以及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效应。第三,在中国入世的过渡期,非关税壁垒政策不确定性和出口升级之间显着正相关,在控制一系列因素的条件下,TPU提高的企业相较于TPU没有提高的企业,其出口规模要高15.6%、出口产品质量要高1.2%、新增出口产品数量要低5.6%、退出出口产品数量要高28.4%。这一倒逼升级效应具有良好的稳健性,且加工贸易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出口规模扩张和出口质量升级效应显着强于其他企业,国有企业的出口产品转换效应显着强于其他企业。就行业异质性而言,消费品行业和中低技术行业的出口产品规模扩张效应和产品转换效应显着强于其他行业,而资本品和中间品行业或高技术行业的出口质量升级效应显着更强。就出口市场异质性而言,美国市场或高收入市场的出口产品规模效应显着强于其他市场。最后,非关税壁垒政策不确定性影响效应的作用机制略有差异,出口规模扩张和出口质量升级效应主要是通过企业自选择行为和市场再分割机制,而出口产品转换则主要是由于企业生产率的的中介效应。第四,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广义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和中国输美产品水平出口规模负相关,即TPU每提高1个单位,中国输美产品出口额降低7.6%。这一影响效应非常显着且稳健,具有异质性:加工贸易产品受到的抑制作用显着强于一般贸易;中间品显着强于资本品和消费品;高技术显着强于中低技术行业,主要原因可能是美国此次掀起贸易摩擦重点针对的是中国小规模的高技术出口。广义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影响产品出口规模的作用机制体现出明显的市场替代效应和产品调整效应。本文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政策内涵。全球贸易紧张局势日益升级的国际大背景下,各国均致力于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以突破当前的低迷时期。无论是对政策制定者,还是对微观企业而言,本文的研究结论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对政策制定者而言,尽管中美贸易摩擦抑制了宏观行业出口,但中国目前正在全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产业竞争力,出口贸易仍是推动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美国也仍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所以在目前的经济转型关键期,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更应该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扩大贸易自由化。对微观企业而言,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导致外贸市场进入门槛提高,市场竞争持续升级,原本靠出口低附加值、低质量产品而生存的企业纷纷退出,对出口企业构成了挑战。但另一方面,市场环境的恶化也形成新一轮的“洗牌”:出口企业各自凭借产品竞争力重新分割出口市场份额,倒逼企业不得不放弃“薄利多销”、只为短期获利的低质量出口,转而加强研发、提高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出口结构的转型。因此,企业更应该借此迎难而上、破茧成蝶。
二、加入WTO 对相关行业的影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入WTO 对相关行业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1)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结构安排 |
六、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条款的理论基础及其来源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条款产生的基本理论 |
一、接合理论下的特殊贸易救济规则 |
二、国有企业条款对竞争中立理论的借鉴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国际规制的必要性 |
一、国有企业广泛参与国际竞争活动 |
二、WTO涵盖协定对规制国有企业优势的有限规则供给 |
三、主要经济体对国有企业国际规制的不同立场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条款的特征归纳 |
一、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规制体系 |
二、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成为国有企业竞争的行为准则 |
三、非商业援助条款限制国有企业竞争的财政优势来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纳入规制的国有企业的范围 |
第一节 WTO框架下与国有企业相关的概念 |
一、GATT中的“国营贸易企业” |
二、SCM协定中的“公共机构” |
三、GPA中的“其他采购主体”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条款对国有企业的界定 |
一、要求实体由“政府所有或控制” |
二、要求实体从事商业活动 |
三、国有企业定义引发的主要争议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范围与例外 |
一、国有企业条款例外存在的必然性 |
二、国有企业条款例外的主要考量因素 |
三、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效果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的适用 |
第一节 GATT项下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概述 |
一、GATT项下国营贸易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 |
二、非歧视待遇的内涵与外延 |
三、商业考虑与非歧视待遇的关系 |
第二节 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的全面扩张 |
一、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的主要变化 |
二、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在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的适用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的独立适用 |
一、商业考虑条款的缘起、演变与实践 |
二、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的主要特征与发展趋势 |
第四节 国有企业双重身份属性下的不同义务 |
一、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为国有企业设定准政府义务 |
二、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是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准则 |
三、对身份冲突的协调与适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商业援助条款对SCM协定的重塑 |
第一节 非商业援助条款主要规定与适用 |
一、非商业援助条款与SCM协定相关条款的关系 |
二、非商业援助条款的适用领域 |
第二节 SCM协定中与国有企业相关的主要争议 |
一、“公共机构”的法律标准 |
二、补贴利益的外部基准的适用 |
三、补贴专向性的判断 |
第三节 非商业援助条款对主要争议的回应 |
一、以“政府所有或控制”的企业替代“公共机构” |
二、扩大补贴利益外部基准的适用范围 |
三、向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专向性测试 |
第四节 非商业援助条款应体现政府补贴中立 |
一、政府补贴中立的必要性 |
二、非商业援助条款与补贴中立要求的偏差 |
三、对仅因政府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补贴与其他补贴作出区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的法律建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条款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 |
一、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并无矛盾 |
二、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与方向相一致 |
第二节 我国就国有企业作出的对外承诺 |
一、我国入世时对国有企业的承诺 |
二、我国参与的贸易与投资协定中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现状 |
三、仍有争议的国有企业条款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条款的中国方案 |
一、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的总体原则 |
二、提出符合国情的国有企业定义 |
三、善用例外排除特定国有企业 |
四、总体上接受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 |
五、区别国有企业与补贴条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表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框架 |
1.3.2 本文主要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 |
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有限性和反面作用 |
2.3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更新与完善 |
2.4 现有文献的不足和本文待研究议题 |
3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1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含义 |
3.1.1 对发展中国家无专门明确规定:1947-1954年 |
3.1.2 对发展中国家概念有了初步界定:1954-1985年 |
3.1.3 发展中国家区别的引入:1986-1994年 |
3.1.4 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1995-2008年 |
3.1.5 发展中国家的再界定:2009年 |
3.2 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的自我认定模式 |
3.2.1 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 |
3.2.2 自我认定的适用基础 |
3.2.3 自我认定方式的争议 |
3.3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含义及渊源 |
3.3.1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3.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沿革 |
3.3.3 特殊与差别待遇内容 |
4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依据 |
4.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1.1 SDT的适用对象:发展中国家 |
4.1.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逻辑脉络 |
4.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意义 |
4.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内涵 |
4.3 理论模型构建 |
4.3.1 开放会员的MFN俱乐部(Open membership,OM博弈) |
4.3.2 排他性MFN俱乐部(Exclusive membership, EM博弈) |
4.3.3 将关税优惠纳入模型中 |
4.3.4 模型结论 |
5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具体使用情况分析 |
5.1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分类 |
5.1.1 特殊与差别条款具体分类 |
5.1.2 类别简介 |
5.1.3 简单评价 |
5.1.4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使用总体分析 |
5.2 WTO协定具体使用分析 |
5.2.1 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2 《服务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3 《贸易便利化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4 农业协定SDT条款分析 |
5.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分析 |
5.3.1 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5.3.2 中国入世的承诺水平远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
5.3.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情况 |
6 中国因特殊与差别待遇受益的实证分析 |
6.1 背景 |
6.2 贸易特征性事实 |
6.2.1 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 |
6.2.2 中国部分产品的总体增长分析 |
6.3 理论机制和研究假说 |
6.4 实证方法和数据说明 |
6.4.1 计量模型设定 |
6.4.2 数据处理 |
6.5 实证结果分析 |
6.5.1 单变量分析 |
6.5.2 DID估计结果:基准回归 |
6.5.3 内生性问题:工具变量法 |
6.6 稳健性检验 |
6.6.1 平行趋势检验 |
6.6.2 安慰剂检验 |
6.7 扩展性分析 |
6.7.1 考虑出口国所在洲 |
6.7.2 考虑产品组影响程度差异 |
6.8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受益情况分析 |
6.8.1 SDT受益规模较小 |
6.8.2 SDT受益结构不均衡 |
6.8.3 可考虑“毕业”条款 |
6.9 中国受益产品的个别分析 |
6.10 实证分析意义 |
7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研究 |
7.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改革困境 |
7.1.1 如何界定“特殊性” |
7.1.2 如何界定“差异性” |
7.1.3 特殊与差别待遇具体问题 |
7.2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和各国主张 |
7.2.1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 |
7.2.2 发达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看法 |
7.2.3 发展中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立场 |
7.3 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理由 |
7.3.1 SDT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
7.3.2 SDT对发达国家的重要性 |
7.3.3 SDT对世界贸易水平的重要性 |
7.4 科学合理应对发达国家诉求 |
7.4.1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不应采取自我认定的方式 |
7.4.2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应该取消特殊与差别待遇 |
7.4.3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被滥用 |
7.5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 |
7.5.1 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 |
7.5.2 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 |
7.5.3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7.5.4 鼓励非线性的评估,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 |
7.5.5 “毕业”的主动承诺 |
7.5.6 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实际享受的SDT条款细则 |
附录2 WTO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
附录3 贸易便利化协定承诺情况 |
附录4 农业协定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 |
附录5 水果组产品代号说明 |
附录6 寡头垄断贸易模式的关税建立 |
附录7 特殊与差别待遇效应的实证分析 |
1. 背景 |
2. 对发展中国家的效应模型 |
2.1 模型说明 |
2.2 计量模型设定 |
2.3 数据说明 |
3. 实证分析及检验 |
3.1 回归结果分析 |
3.2 识别假设检验 |
3.3 稳定性检验 |
3.4 结论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结构与主要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全球价值链理论相关研究 |
2.1.1 全球价值链理论的发展脉络 |
2.1.2 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测算方法 |
2.1.3 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提升的影响因素 |
2.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相关研究 |
2.2.1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动因 |
2.2.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特点 |
2.2.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方式 |
2.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和价值链分工相关研究 |
2.3.1 中美贸易政策发展的新趋势及相关研究 |
2.3.2 中美价值链分工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影响的理论模型 |
3.1.1 理论建模基础 |
3.1.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企业生产状态的影响 |
3.1.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影响 |
3.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影响的作用机制 |
3.2.1 抑制转移效应 |
3.2.2 网络链条效应 |
3.2.3 投资跨越效应 |
3.2.4 “污名化”效应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典型化事实 |
4.1 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现实分析 |
4.1.1 测算方法 |
4.1.2 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测算与分析 |
4.1.3 全球价值链位置指数测算与分析 |
4.1.4 全球价值链国际竞争力指数测算与分析 |
4.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演变与具体贸易政策措施运用 |
4.2.1 “小布什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01—2009) |
4.2.2 “奥巴马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09—2017) |
4.2.3 “特朗普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17—至今) |
4.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关系初探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计量模型设定 |
5.2 变量设计与数据说明 |
5.2.1 变量选取与测量 |
5.2.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3 基于整体层面的实证检验 |
5.3.1 基准回归分析 |
5.3.2 稳健性检验 |
5.3.3 行业技术异质性分析 |
5.3.4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动态演变分析 |
5.4 基于作用机制层面的实证检验 |
5.4.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5.4.2 检验结果与说明 |
5.5 基于化解或突破贸易政策限制下GVC分工地位提升层面的实证检验 |
5.5.1 指标量化与说明 |
5.5.2 基准回归检验 |
5.5.3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利得探究 |
6.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6.1.1 全球价值链分解 |
6.1.2 数据来源 |
6.2 中美制造业全球价值链贸易利益分析 |
6.2.1 中美制造业总值贸易与增加值贸易比较分析 |
6.2.2 中美制造业双边贸易利益分配 |
6.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影响的实证检验 |
6.3.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6.3.2 基准检验 |
6.3.3 稳健性检验 |
6.3.4 差异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美国对华反倾销对中国磷化工产业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内容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内容结构 |
四、本文的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倾销 |
二、反倾销、反倾销流程与反倾销税 |
第二节 倾销与反倾销经济学分析 |
一、倾销经济学分析 |
二、反倾销经济学分析 |
第三节 反倾销相关贸易理论 |
一、资源禀赋理论 |
二、新贸易理论 |
三、保护贸易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对华磷化工产业反倾销现状 |
第一节 美国对华反倾销基本情况 |
一、反倾销数量成上升趋势 |
二、涉案产业分布广 |
三、肯定性终裁比率高 |
四、高税率对相关产业影响深远 |
第二节 美国对华磷化工产业反倾销情况 |
一、磷化工行业发展现状 |
二、磷化工行业细分市场分析 |
三、美国对华磷化工产业反倾销案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对华磷化工产业发起反倾销调查原因 |
第一节 贸易价格与贸易量 |
一、我国对美草甘膦原药贸易现状 |
二、出口价格增长率 |
三、进口渗透率 |
第二节 宏观经济环境 |
一、美国实际GDP增长率和失业率 |
二、实际汇率增长率 |
三、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增长率 |
第三节 其他因素 |
一、中国磷化工企业的反倾销应诉能力 |
二、中国上一年是否对美国发起反倾销调查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对华磷化工产业反倾销的影响 |
第一节 对磷化工产业的贸易效应 |
一、贸易效应分析 |
二、美国反倾销对磷化工产生的贸易效应 |
第二节 对磷化工产业产生的非贸易效应 |
一、继发性保护效应 |
二、对国别市场竞争力的影响 |
三、投资跨越效应 |
四、国家间的报复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构建结构化反倾销预警机制 |
一、结构化反倾销预警机制 |
二、构建行业协会主导的反倾销预警机制 |
第二节 提高磷化工企业应诉能力 |
一、调整企业发展战略 |
二、通过行业协会联动企业和政府 |
三、营造良性政治和商业环境 |
第三节 磷化工产业创新升级 |
一、发展多元化产品格局 |
二、同其他化工以及尖端领域联合发展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美贸易战对沪深股市相关板块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内容 |
1.5 论文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贸易战产生的基础 |
2.1.1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
2.1.2 新贸易保护理论 |
2.2 股票收益率相关研究 |
2.3 中美贸易战相关研究 |
2.4 中美贸易战对国内行业的影响 |
2.4.1 相关券商研究报告 |
2.4.2 国内学者的研究情况 |
2.5 文献评述与展望 |
3 中美贸易战爆发原因及对沪深股市的影响 |
3.1 美国挑起中美贸易战的原因 |
3.1.1 遏制中国崛起 |
3.1.2 中美贸易失衡 |
3.1.3 打压中国科技产业发展 |
3.1.4 指责中国违反WTO规则 |
3.2 中美贸易战升级 |
3.3 中美贸易战对沪深股市的影响 |
4 沪深股市相关板块选取 |
4.1 中美进出口贸易额 |
4.1.1 2017年和2018年中国自美国进口贸易额 |
4.1.2 2017年和2018年中国对美国出口贸易额 |
4.2 沪深股市板块选取 |
4.2.1 板块选取 |
4.2.2 股票选取 |
5 中美贸易战对沪深相关板块影响实证分析 |
5.1 事件研究法 |
5.2 事件研究分析 |
5.2.1 对进口板块上市公司的影响 |
5.2.2 对出口板块上市公司的影响 |
5.2.3 对整体板块的影响 |
5.3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5.3.1 解释变量选取和模型建立 |
5.3.2 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 |
5.3.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 总结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对政府的建议 |
6.2.2 对企业的建议 |
6.3 研究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7)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安排 |
第一章 跨境数据流动及其规制的相关理论 |
第一节 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概述 |
一、跨境数据流动的含义及其相关概念 |
二、跨境数据流动的特征 |
第二节 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的相关理论 |
一、国际规制的概念界定 |
二、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的理论基础 |
第二章 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规制分析 |
第一节 美国模板:商业驱动的跨境数据自由流动规则 |
一、美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则 |
二、美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则评析 |
第二节 欧盟模板:人权至上的严格限制跨境数据流动规则 |
一、欧盟跨境数据流动规则 |
二、欧盟跨境数据流动规则评析 |
第三节 俄罗斯模板:主权原则下的本地化存储规则 |
一、俄罗斯跨境数据流动规则 |
二、俄罗斯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评析 |
第三章 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面临的理念挑战 |
一、关于数据主权的观念认知分歧 |
二、跨境数据流动自由与安全的衡量 |
三、个人隐私与数据保护标准难成共识 |
第二节 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面临的技术挑战 |
一、数字鸿沟 |
二、新兴技术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 |
三、数据霸权 |
第三节 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规制面临的机制挑战 |
一、全球统一的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的缺失 |
二、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国际监管合作平台的缺位 |
三、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差异化特征明显 |
四、传统管辖权面临的困境 |
第四章 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的完善建议 |
一、价值取向 |
二、理念层面 |
三、技术层面 |
四、机制层面 |
第二节 我国参与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的建议 |
一、我国跨境数据流动法律规制的现状 |
二、我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完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贸易摩擦对经济的影响 |
1.2.2 全球价值链相关理论 |
1.2.3 总结性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主要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安排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贸易摩擦对企业的影响理论探讨 |
2.1.1 贸易摩擦的内涵及分类 |
2.1.2 贸易摩擦成因的理论基础 |
2.1.3 贸易摩擦对国内企业的影响分析 |
2.2 全球价值链下贸易摩擦的影响机制理论探讨 |
2.2.1 全球价值链的相关界定 |
2.2.2 全球价值链的相关测算 |
2.2.3 全球价值链下贸易摩擦影响企业绩效的传导途径研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外贸易摩擦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
3.1 中外贸易摩擦的发展现状 |
3.1.1 中国遭受反倾销情况 |
3.1.2 中国遭受反补贴情况 |
3.1.3 中国遭受保障措施情况 |
3.1.4 中国遭受技术壁垒情况 |
3.2 中国与主要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 |
3.2.1 中美贸易摩擦 |
3.2.2 中印贸易摩擦 |
3.2.3 中欧贸易摩擦 |
3.2.4 中日贸易摩擦 |
3.3 中外贸易摩擦的原因 |
3.3.1 贸易失衡 |
3.3.2 产业升级 |
3.3.3 政治因素 |
3.3.4 体制原因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 |
4.1 引言 |
4.2 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 |
4.3 贸易摩擦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检验 |
4.3.1 数据说明及统计性描述 |
4.3.2 计量模型设定 |
4.3.3 回归结果 |
4.3.4 内生性讨论 |
4.3.5 稳健性检验 |
4.4 异质性检验 |
4.4.1 基于出口行为异质性检验 |
4.4.2 基于所有制性质的异质性检验 |
4.5 全球价值链下作用机制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出口份额的影响 |
5.1 引言 |
5.2 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 |
5.3 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出口份额的影响 |
5.3.1 数据说明及统计性描述 |
5.3.2 计量模型设定 |
5.3.3 回归结果 |
5.3.4 内生性讨论 |
5.3.5 稳健性检验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基于贸易方式的异质性检验 |
5.4.2 基于所有制性质的异质性检验 |
5.5 全球价值链下影响机制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创新的影响 |
6.1 引言 |
6.2 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 |
6.3 事实描述 |
6.3.1 中国遭受反倾销的事实描述 |
6.3.2 中国企业创新的事实描述 |
6.4 实证检验 |
6.4.1 数据说明 |
6.4.2 计量模型设定 |
6.4.3 回归结果 |
6.4.4 内生性讨论 |
6.4.5 稳健性检验 |
6.5 异质性检验 |
6.5.1 出口行为异质性检验 |
6.5.2 生产率异质性检验 |
6.5.3 所有制异质性检验 |
6.6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作用机制检验 |
6.7 “时间效应”检验 |
6.8 本章小结 |
第7章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 |
7.1 引言 |
7.2 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 |
7.3 计量模型、变量与数据 |
7.3.1 模型设定 |
7.3.2 变量选取与测算 |
7.3.3 数据处理与描述性统计 |
7.4 实证检验 |
7.4.1 基本估计结果 |
7.4.2 内生性讨论 |
7.4.3 稳健性检验 |
7.5 拓展分析 |
7.5.1 不同反倾销实施国分组 |
7.5.2 不同所有制企业分组 |
7.5.3 不同生产率企业分组 |
7.6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影响机制检验 |
7.7 本章小结 |
第8章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股价的影响 |
8.1 引言 |
8.2 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 |
8.3 实证检验 |
8.3.1 “轮胎特保”案的历史背景 |
8.3.2 模型设定 |
8.3.3 数据处理与统计描述 |
8.3.4 内生性讨论 |
8.3.5 回归结果分析 |
8.3.6 稳健性检验 |
8.4 影响机制的检验 |
8.5 “时间效应”和“阶段效应”检验 |
8.5.1 “时间效应”检验 |
8.5.2 “阶段效应”检验 |
8.6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贸易摩擦对关联产业股价影响的检验 |
8.6.1 产业关联的测算 |
8.6.2 产业关联的统计性描述 |
8.6.3 实证检验 |
8.7 本章小结 |
结论及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WTO框架下规制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研究 |
1.3.2 与不同国家研发补贴政策的相关研究 |
1.3.3 研发补贴政策效应有关的相关研究 |
1.3.4 与研发补贴政策制定的相关研究 |
1.3.5 现有文献评述 |
1.4 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内容安排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基础与相关概念界定 |
2.1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基础 |
2.1.1 补贴的经济学含义及理论基础 |
2.1.2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2.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2.1 补贴的概念和分类 |
2.2.2 研发补贴的含义 |
2.2.3 WTO框架的含义 |
第3章 WTO框架下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国际规则 |
3.1 WTO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规则 |
3.1.1 《SCM协定》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规则 |
3.1.2 WTO研发补贴规则的演进 |
3.1.3 WTO研发补贴规则失效的原因分析 |
3.2 与研发补贴政策有关的WTO争端解决案例分析 |
3.2.1 欧洲空客案中的研发补贴政策及争议焦点 |
3.2.2 美国波音案中的研发补贴政策及争议焦点 |
3.2.3 案例的启示 |
3.3 本章小节 |
第4章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 |
4.1 WTO主要发达成员实施研发补贴政策的现状分析 |
4.1.1 美国 |
4.1.2 欧盟 |
4.1.3 英国 |
4.1.4 法国 |
4.1.5 德国 |
4.1.6 西班牙 |
4.2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 |
4.2.1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特点 |
4.2.2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合规性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5章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 |
5.1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总体情况 |
5.1.1 中国研发补贴通报时间虽短但政策数量多 |
5.1.2 中国的补贴政策与发达成员存在差异性 |
5.1.3 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的中国研发补贴政策 |
5.2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特点分析 |
5.2.1 中国对研发活动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
5.2.2 基金拨款和税收优惠是主要手段 |
5.2.3 研发补贴政策引导产业发展 |
5.3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体系与WTO规则的一致性分析 |
5.3.1 研发规划 |
5.3.2 研发计划 |
5.3.3 研发税收政策 |
5.4 本章小节 |
第6章 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的设定 |
6.2 数据选择与变量描述 |
6.2.1 数据选择 |
6.2.2 变量描述 |
6.3 计量分析 |
6.3.1 基准回归:研发补贴政策对出口的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 |
6.3.2 子样本分析:直接性与间接性研发补贴政策对出口的影响 |
6.3.3 拓展分析:研发补贴政策对进口的影响 |
6.4 本章小节 |
第7章 政策建议 |
7.1 新一轮研发补贴政策制定及实施的背景 |
7.1.1 研发补贴政策兼具合规性和合理性 |
7.1.2 研发补贴政策实践面临着WTO规则改革 |
7.2 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实践的建议 |
7.2.1 积极维护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框架 |
7.2.2 制定和实施合规合理的研发补贴政策 |
7.2.3 中国的应对策略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升级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框架、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技术路线图 |
1.2.2 研究主要内容 |
1.3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3.1 创新点 |
1.3.2 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研究起源 |
2.1.1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企业投资 |
2.1.2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出口贸易 |
2.1.3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其他经济要素 |
2.2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测度方法 |
2.2.1 关税测算法 |
2.2.2 非关税壁垒识别法 |
2.2.3 文本提取法 |
2.2.4 测算方法比较 |
2.3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效应 |
2.3.1 贸易协定和贸易政策不确定性 |
2.3.2 贸易协定背景下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效应 |
2.3.3 无贸易协定背景下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效应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美贸易和贸易摩擦演变特征事实 |
3.1 中美贸易演变历程和特征事实 |
3.1.1 总贸易规模及地位趋势演变 |
3.1.2 贸易顺差趋势演变 |
3.1.3 行业分布特征演变 |
3.2 中美贸易摩擦演变历程和典型特征 |
3.2.1 摩擦初发时期 |
3.2.2 摩擦爆发时期 |
3.2.3 摩擦频发时期 |
3.2.4 摩擦高发时期 |
3.2.5 摩擦全面升级时期 |
3.3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演变和典型特征 |
3.3.1 关税政策不确定性趋势特征 |
3.3.2 非关税壁垒政策不确定性趋势特征 |
3.3.3 广义贸易政策不确定性趋势特征 |
3.4 日美贸易摩擦演化及经验启示 |
3.4.1 摩擦初发时期 |
3.4.2 摩擦爆发时期 |
3.4.3 摩擦高发时期 |
3.4.4 摩擦全面升级时期 |
3.4.5 中美贸易摩擦和日美贸易摩擦对比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影响出口升级的理论分析 |
4.1 相关概念辨析 |
4.1.1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 |
4.1.2 出口升级 |
4.2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和企业进入决策的理论建模 |
4.2.1 基本假设 |
4.2.2 考虑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企业进入 |
4.3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影响企业出口升级的理论机制 |
4.3.1 关税政策不确定性和出口升级 |
4.3.2 广义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和出口升级 |
4.3.3 非关税壁垒政策不确定性和企业出口升级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关税政策不确定性与出口升级 |
5.1 数据、计量模型和变量选择 |
5.1.1 数据来源 |
5.1.2 计量模型设定 |
5.1.3 变量选择和统计描述 |
5.2 双重差分模型(DID)基础回归结果 |
5.3 稳健性检验 |
5.3.1 平行趋势检验 |
5.3.2 非关税壁垒 |
5.3.3 替代弹性变化 |
5.3.4 不可观测的供给侧冲击 |
5.3.5 不可观测的需求侧冲击 |
5.4 行业异质性影响 |
5.4.1 行业价值链嵌入异质性 |
5.4.2 行业技术异质性 |
5.5 机制分析 |
5.5.1 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 |
5.5.2 沉没成本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非关税壁垒政策不确定性与出口升级 |
6.1 数据、计量模型和变量选择 |
6.1.1 数据说明 |
6.1.2 计量模型设定 |
6.1.3 变量选择和统计描述 |
6.2 基础回归结果 |
6.2.1 企业出口产品规模效应 |
6.2.2 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效应 |
6.2.3 企业出口产品转换效应 |
6.3 稳健性检验 |
6.3.1 序列相关 |
6.3.2 逆向因果 |
6.3.3 入世效应 |
6.3.4 多纤维协议废除 |
6.3.5 金融危机冲击 |
6.4 企业异质性 |
6.4.1 企业贸易模式 |
6.4.2 企业所有权性质 |
6.5 行业异质性 |
6.5.1 价值链嵌入 |
6.5.2 技术水平 |
6.6 出口市场异质性 |
6.6.1 国家差异性 |
6.6.2 收入水平 |
6.7 机制检验 |
6.7.1 出口产品规模效应 |
6.7.2 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效应 |
6.7.3 出口产品转换效应 |
6.8 本章小结 |
第7章 广义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和出口升级 |
7.1 数据、计量模型和变量选择 |
7.1.1 数据来源 |
7.1.2 计量模型设定 |
7.1.3 变量选择和统计描述 |
7.2 引力模型基础回归结果 |
7.3 稳健性检验 |
7.3.1 季节性因素调整 |
7.3.2 时间趋势因素 |
7.3.3 产品编码差异 |
7.4 异质性影响 |
7.4.1 出口规模异质性 |
7.4.2 产品贸易方式异质性 |
7.4.3 价值链嵌入异质性 |
7.4.4 行业技术异质性 |
7.5 机制检验 |
7.5.1 市场替代效应 |
7.5.2 产品结构调整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创新点、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得的科研成果 |
四、加入WTO 对相关行业的影响(论文参考文献)
- [1]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D]. 陈瑶.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D]. 徐乾宇.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02)
- [3]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D]. 张宁宁. 山东大学, 2021(11)
- [4]美国对华反倾销对中国磷化工产业的影响研究[D]. 张讯. 黑龙江大学, 2021(10)
- [5]中美贸易战对沪深股市相关板块影响研究[D]. 张卫东.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6]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7]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规制研究[D]. 叶海君. 华侨大学, 2020(01)
- [8]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外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D]. 李众宜. 北京工业大学, 2020(06)
- [9]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D]. 贾瑞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10]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升级的影响研究[D]. 卢晓菲.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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